资源简介 (共30张PPT)1.(2023·全国·统考高考真题)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①: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本案中不涉及夏某的荣誉权,甲餐厅并未侵害夏某的荣誉权,①不符合题意。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甲餐厅擅自拍摄夏某照片,并在无授权的情况下将该照片发布于微信公众号用作商业宣传,且在夏某提出删除的要求后予以拒绝,主观上具有侵权的故意,故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②正确。③: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而本案中甲餐厅发布的照片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且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属于电子数据证据,③说法错误。④: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本案中夏某因肖像权被侵害,并与甲餐厅产生人身权利方面的民事纠纷,遂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④正确。故本题选D。D2.(2022·北京·高考真题)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是对这一问题的积极回应。下面是该法的部分条文:第69条第1款:“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第70条:“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和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述条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B.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在民事上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C.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均可适用第70条的规定D.发生第70条规定情形的,该条规定的机构和组织有提起诉讼的职责【解析】A:根据第69条第1款,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该承担损害赔偿侵权责任,这是过错推定,而不是无过错侵权,A不选。B: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在民事不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是要根据具体的侵权程度和造成的影响,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B不选。C:第70条仅仅是针对侵害众多个人权益的行为,没有对侵犯单个人信息行为的做出法律规定,C不选。D:发生第70条规定情形,侵犯众多个人权益的,该条规定的机构和组织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职责,D入选。故本题选D。D3.(2021·浙江·高考真题)某日城管部门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某酒店厨余垃圾分类不规范,责令整改。该酒店未按期整改,被城管部门处以5000元罚款。酒店若不服可以( )①提起行政诉讼②起诉,法院可以接收酒店的诉状③申请仲裁④免费申请行政复议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C【解析】①④:酒店对城管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①④正确。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②错误。③:城管和酒店在厨余垃圾处理问题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不适用仲裁制度,③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4.(2023·浙江·高考真题)某私立高中招聘的语文教师万河,出版《蓓蕾诗选》时采用了自己所教学生小童的两首诗歌。小童认为万老师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学校因此解除与万河的劳动合同。万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①因两起案件相互牵连,法院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④若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则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①:这是两起不同的民事诉讼,适应的法律不同,法院不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①错误。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②正确。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③正确。④:因万河在《蓓蕾诗选》中采用小童的两首诗歌属于商业性质,即使指明作者和出处,也不是合理使用,可以是法定许可使用,④错误。故本题选C。C5.(2023·湖南·统考高考真题)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捍卫公共利益,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受到广泛关注。以下案例属于公益诉讼范畴的是( )①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②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③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④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①③: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属于民事诉讼,①③不符合题意。②④:公益诉讼制度的法律依据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属于公益诉讼范畴,②④正确。故本题选C。C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第一框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一.诉讼权利面面观二.寻求法律援助知识框架必要性: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权利和义务)【相关链接】(P88下)在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办理任何案件均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响,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重要宪法原则在诉讼领域的体现。一.公民的诉讼权利(P88下)1.保障诉讼权利的必要性及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宪法中的第三十三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含义包括三个方面:(1)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2)公民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决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3)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惩罚。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诉 讼 权 起诉 权 答辩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权 申请回避权 调解 权 反诉 权 辩论 权 提出证据和质证权 上诉 权 申请执行权 和解权 撤诉 权 变更诉讼请求权序号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诉 讼 权 申请 再审 权 查阅 权 复制 权 法庭 笔录补正权 管辖 异议 权 申请不公开审理权 财产保全申请权 先予执行申请权 要求重新调查鉴定勘验权 申请 执行 权 要求补充判决 权 使用本民族语言和文字进行诉讼权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一.公民的诉讼权利2.当事人的诉讼权利(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①适用情况:(原因)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②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一.公民的诉讼权利(P89上-1)2.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实体权利是指实体法所确认的权利,如民法中的人身权与财产权,消费者权益法中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程序权利是指程序法所确认的权利,如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权、上诉权和辩护权、代理权、申请回避权等。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帮助双方当事人(原告、被告)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注意: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存在辩护人,辩护人只存在刑事诉讼中。所以律师在参与诉讼时称谓是不一样的正确认识:诉讼代理人 和 辩护人《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不同点 对象不同 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设立的 是针对自诉人、被害人或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进入诉讼的方式不同 ①因委托进入诉讼, ②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 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地位不同 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 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相同点 二者的主要职责:都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知识拓展: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P89中间)①回避制度含义: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②意义: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③回避的情形:一.公民的诉讼权利2.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注意:1.回避的主体是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等。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决定延期审理。回避方式: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令回避●自行回避是前述人员发现存在法定事由后主动要求退出本案诉讼活动;●申请回避是当事人等认为前述人员存在法定事由并提出申请要求其退出本案诉讼活动;●指令回避是前述人员存在法定事由应当回避,但其本人未主动要求,当事人等也未提出申请,而由公安司法机关依照职权作出决定,命令其退出本案诉讼活动。【相关链接】:回避情形及回避主体(P89中间)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上述人员在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在刑事诉讼中,除上述情形外,如果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也应当依法回避。在民事诉讼中在刑事诉讼中探究与分享孙某与赵某发生借贷纠纷,赵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孙某偿还借款。在开庭准备阶段,赵某申请人民陪审员王某回避,理由是孙某是王某的学生,老师可能偏袒学生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经调查,王某曾是某中学的教师,孙某是该中学的毕业生。但孙某进校时,王某已经退休,二人并不认识。于是人民法院作出决定,驳回赵某的申请。赵某不服,申请复议。人民法院经复议,维持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1)本案法院驳回赵某的回避申请是否正确?为什么?正确。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然而本案中因为王某与孙某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关系,因此赵某的回避申请并不符合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2)法庭上孙某的表哥是孙某的诉讼代理人,原告赵某能否申请孙某表哥回避?不能。回避制度指出,在民事诉讼中,回避对象是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诉讼活动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而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旁听的近亲属等。①含义: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②上诉自由: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③上诉期限:(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P89下-1)一.公民的诉讼权利2.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一审诉讼上诉二审→→→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是: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它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不得上诉或抗诉。死刑案件除了适用普通程序,还适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后,二审关于死刑的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一审判决(实体) 一审裁定(程序)民事诉讼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区别 判决 裁定解决问题 案件的实体问题 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目的 判决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和义务问题,解决纠纷 有效指挥诉讼、推动诉讼进程形式 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数量 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 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比如因为疫情或其他原因,而改变做出新的裁定)作出阶段 只能在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 可在诉讼过程的任何阶段作出知识拓展:【注意】①裁定是解决诉讼的程序性问题,判决是解决实体法律关系;②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③裁定一般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中止诉讼、驳回起诉的裁定1.小张16周岁,涉嫌偷盗、抢劫,被提起公诉。小张父母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其诉讼。2.小强在幼儿园将小朋友晨晨打伤,晨晨的家长将小强告上法院,进行上诉。错误。辩护人是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诉讼代理人是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或者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本案属刑事诉讼,故应委托辩护人而不是诉讼代理人。错误。当事人和其他相关诉讼主体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才能提起上诉,不能直接上诉。【观点辨析】结合课本90页的相关知识,谈谈许律师的法律援助对刘某有何意义?【分享与探究二】(P90上)(1)含义: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P90相关链接)(2)内容: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1.必要性(P90下-1)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2.含义和内容未成年人犯罪、可能被判处无期以上刑期的、残疾人等二.寻求法律援助①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②法律援助的责任主体是政府。③法律援助的对象: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④法律援助的形式: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3.法律援助适用情形(P91上1)(1)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①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穷人)②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好人)(2)刑事诉讼活动中:①对于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进行刑事辩护或代理。(穷人)②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未成年人)二.寻求法律援助相关链接(P91上1)“刑事诉讼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这体现了刑事诉讼过程中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4、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与要求:(P91中1)(1)程序: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2)要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申请审查办理→→二.寻求法律援助【知识整合】:全面了解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对象(1)《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①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②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③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均应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2)《律师法》规定:④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课堂小结:易混易错1.当事人必须委托诉讼代理人。矫正:当事人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时,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书记员、诉讼代理人、鉴定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矫正:回避的主体是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等。3.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随时上诉。矫正: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上诉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4.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时,应当无条件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服务。矫正: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时,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服务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5.法律援助都是针对经济困难的群体实施的。矫正: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均应指派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易混易错实战演练1.徐某驾驶车在某路段招揽乘客,议价车费60元但尚未收取,在驾驶涉案车辆准备离开时被公安执勤干警发现。该地交通运输局经调查后认定徐某无证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决定。经该地人民政府复议维持后,徐某仍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关于该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徐某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②徐某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其进行诉讼③该地人民政府和交通局负责人应出庭应诉 ④该地人民政府和交通局可以申请法律援助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①:该诉讼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应由被告即该地人民政府和交通局负责人主张证据,①不合题意。②:徐某作为原告,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其进行诉讼,②说法正确。③:该地人民政府和交通局负责人作为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应出庭应诉,③说法正确。④:法律援助一般是对有困难的公民提供的,不是行政机关,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C。实战演练2.法律职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司法公正,下列可以成为申请回避的理由的有( )①法官甲是被告的舅舅 ②证人乙是被告人的姐姐③鉴定人丙与原告有经济上的纠纷 ④被告怀疑法官的专业水平不够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①: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如果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或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时,必须回避。“法官甲是被告的舅舅”表明审判人员是当事人近亲属,依法应回避,①入选。②:“证人乙是被告人的姐姐”并不违反回避的相关规定,无需回避,②排除。③:“鉴定人丙与原告有经济上的纠纷”表明鉴定人与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依法应回避,③入选。④:“被告怀疑法官的专业水平不够”不属于法定回避理由,④排除。故本题选A。实战演练4.原告席某及同村505户村民从镇供种站购进“湘花一号”稻种,并按其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种植、管理,结果水稻生长情况与资料介绍的差距很大,造成505户村民共计18万余元的经济损失,于是村民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原告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②原告如对判决不服,必须在判决书下达后10日内提起上诉③被告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需承担无过错责任④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向原告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等服务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①③:被告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需承担无过错责任,本案为民事诉讼,原告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故①③正确。②: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本案为民事诉讼,原告如对判决不服,必须在判决书下达后15日内提起上诉,故②错误。④:法律援助机构是对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机构是否需要向原告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等服务需要根据原告本身的情况来看。故④错误。故本题选B。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张玉环案件张玉环,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人。1993年10月,因为一起刑事案件,时年26岁的张玉环被警方锁定为嫌凶。1993年10月被羁押,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审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经过25年的申诉,2018年6月20日,江西高院已对张玉环案立案复查,并已通知律师阅卷。2020年7月9日上午,江西张玉环杀害2名幼童案在江西省高院开庭再审。原审裁判认定张玉环实施犯罪行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江西省高院建议法院依法改判张玉环无罪。 10月3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赔偿请求人张玉环送达了国家赔偿决定书,依法决定向赔偿请求人张玉环支付赔偿金4960521.5元。材料 16岁的小刘因涉嫌抢劫被拘留。他的父母没钱请律师,找到了区法律援助中心。陈律师受中心指派和小刘父母的委托担任辩护人。他通过调查了解到,小刘为人老实,性格内向,此次涉嫌犯罪很大程度系交友不慎所致。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交代自己和同案犯的情况。庭审时,陈律师在辩护词中建议对小刘依法适用缓刑。最终法院认定小刘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根据题述材料,回答小刘为什么能够获得法律援助。(2)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施法律援助有何意义?议题:正确认识法律援助制度提示:(1)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案例中,小刘未成年且因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规定。(2)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施法律援助是国家保护和促进人权的表现,①有利于及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减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犯罪后的心理恐慌和对抗情绪。②有利于及时开导、教育涉案未成年人,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三观,给失足青少年更多关怀和帮助。③有利于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挽救,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案例分析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