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8张PPT)1.小王因房屋渗水与邻居产生纠纷并向法院起诉,他可以委托辩护人参与诉讼活动。( )2.小陈因参与抢劫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他可以委托代理人为其辩护。( )3.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可以中请对方证人回避。( )4..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每个案件必须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 )5.未成年人犯罪的,其辩护人必须由人民法院等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 )6.被告人不熟悉法律又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错误。【解析】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论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错误。【解析】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适用回避制度,证人不适用回避制度。错误。【解析】民事,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错误。【解析】一审经判后走否上诉由当事人决定,上诉期内双方均为上诉,裁判生效。错误。【解析】监护人可以委托辩护人。错误。【解析】一般情况下经济困难才能申请。易混易错7.当事人必须委托诉讼代理人。矫正:当事人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时,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8.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书记员、诉讼代理人、鉴定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矫正:回避的主体是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等。9.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随时上诉。矫正: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上诉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10.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时,应当无条件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服务。矫正: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时,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服务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11.法律援助都是针对经济困难的群体实施的。矫正: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均应指派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第二框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一.起诉与应诉二.审理与判决知识框架掌握法律知识,拒做法盲312456考考你,请你来排序413265诉 讼 基 本 程 序一、起诉:诉讼程序的第一步俗称“告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的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不告不理”的原则诉讼的法定程序1、含义:(P92上-1)2、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原则:3、起诉前的准备(P92上-2)2、地位: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它有两层基本含义:①原告起诉是人民法院开启审判程序的先决条件,②人民法院审理的范围应仅限于原告的起诉范围注意:①人民调解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②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最后途径。③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写诉状 + 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与应诉民事诉讼状模板注意:起诉是以书面为原则、口头为例外。(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一、起诉:3、起诉前的准备(P92上-2)(1)主管:依法确定有关纠纷是不是应该由法院处理;(2)管辖:依法确定一个案件由哪一个法院受理。诉讼的法定程序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①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②我国法院的分类:我国的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③人民法院系统内部有明确的管辖分工,确保案件获得公正、及时审判。法院的组织结构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知识拓展:法院的组织结构【相关链接】:全面理解管辖制度(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解决问题 在法院的上下级之间确定管辖权 确定某个一审案件应该由哪个地区的法院来管辖一般原则 1.绝大多数普通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分别管辖具有全市、全省或者全国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还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事案件; 4.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特殊情形除外。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刑事诉讼:多由犯罪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注意: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从起诉到受审实行异地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及 特殊情形拓展提升:起诉与应诉级别管辖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 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 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高级人民法院 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 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专利纠纷案件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 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一审行政案件(1)三大诉讼的管辖原则是一样的。 ( )(2)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原则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 )(3)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必须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 )[判一判]:×√×二、立案:1、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内容如下:(1)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2)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诉讼的法定程序(P92中间-2)易错易混:起诉并不必然导致诉讼的成立,不一定立案。【拓展】起诉的必备条件:1.起诉者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3.该案件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意义: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起诉一律接收不符合符合不立案/诉讼不成立当场立案/诉讼成立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1)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三、应诉:(P92下-1)诉讼的法定程序原告法院被告起诉状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答辩状思考: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怎么办?会影响案件审理吗?(2)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四、开庭审理——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这一系列诉讼活动称为开庭审理。1、含义(P93上-1)诉讼的法定程序2.地位: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原告席代理人席被告席代理人席书记员庭审旁听席3、阶段:(P93中间)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宣告判决审判人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结论(制作庭审笔录)当庭或择期公开宣告判决内容。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全面调查案件事实:法官主导纠问,当事人陈诉、证据出示。这一阶段是开庭审理的重心。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诉讼的法定程序四、开庭审理——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等)提起公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审判阶段(人民法院)①公诉人宣读起诉书;②被告人、被害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③讯问被告人,被害人等向被告人发问;④控辩双方向被害人发问;⑤出示、辨认证据;⑥调取新证据;⑦法庭调查、核实证据刑事公诉案件诉讼一般程序1.民事、行政诉讼程序:起诉——立案——开庭审理2.刑事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立案——侦查——起诉(提起公诉)——审判——执行(公安)(检察院)(法院)1.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2.刑事案件中,对依法被逮捕的人称犯罪嫌疑人,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人称罪犯。相关链接:审理与判决相关链接:少年法庭为了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特殊保护。我国设立了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少年法庭。少年法庭主要审理被告人在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案件、被告人在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18周岁并被指控为首要分子或者主犯的共同犯罪案件。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少年法庭在审判方式方法上注重疏导、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在刑事诉讼中,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四、开庭审理——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4、我国实行公开审判制度(P93上探究与分享)(1)内涵: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一律公开进行,允许公民到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报道。(2)意义:(补充理解)①公开审判是社会主义民主在诉讼中的体现。公开审判使广大人民群众有机会了解案件的审理活动,并且对案件的审理活动进行监督,使案件的审理活动依法有序进行。②公开审判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实行公开审判制度,使法院的审判活动被置于当事人和社会监督的“阳光”之下,增强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从而有助于审判人员增强责任感,正确行使审判权,提高办案质量,防止司法专横,杜绝司法腐败,实现司法公正。③公开审判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④有利于在社会上普及法律知识。诉讼的法定程序【途径一】登陆中国庭审网网址:http://tingshen.court./,找到自己感兴趣的案件,全程观看庭审直播过程。【途径二】结合第四单元综合探究93页“模拟法庭程序”,寻找典型案例,分角色扮演,参加政治学科的模拟法庭活动。【体验·实践】你想感受开庭审理过程吗?【议一议】:被告不到庭怎么办?《民事诉讼法》规定: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3、“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注意1.上诉有期限,可在上诉期内向一审判决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再审≠二审。二审是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重新审理;再审是对一审或二审已生效裁判的纠错。3.二审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分别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改判、撤销或变更裁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等处理。4.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① 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②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两审终审制)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五、上诉与二审程序(P94上-1)诉讼的法定程序六、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课堂小结:●提起诉讼前,沈某应做哪些准备 ●请你根据上述事实,帮沈某起草一份民事诉状。沈某一家人在火锅店聚餐,当时下雨,火锅店大厅地面较为湿滑,沈某不慎摔倒并致左臂骨折,入院治疗共花费2万元。出院后,沈某要求火锅店赔偿。但火锅店表示,沈某聚餐当天因穿高跟鞋走路不稳才摔倒,对受伤负有主要责任,因此只同意给付2000元的消费代金券作为补偿。沈某对解决方案不满意,准备起诉至人民法院。民事起诉状原告:被告:起诉请求:事实与理由:此致xx人民法院附:本诉状副本 份证据和证据来源起诉人:xxx年 月 日提示:①明确被告信息:②准备诉状:确定管辖法院并准备起诉状;③收集和保存证据;④到法院立案,要带上身份证和复印件。【分享与探究一】(P91下)案例分析:全面把握起诉和应诉程序提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行政诉讼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属于村委会组织对平谷区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因此应由平谷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材料 2012年11月13日,北京平谷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平谷区蒋里庄村村民委员会将区政府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涉案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法院在法庭调查中发现,平谷区政府在颁发该涉案国有土地使用证时,从程序上是合法的,但相关的手续可能有所欠缺,甚至在颁证过程中存在程序上的瑕疵。合议庭经过评议,对此案进行了宣判。法院认为,被告平谷区政府核发的涉案国有土地使用证,违反了法定程序,应予撤销。此案为什么由平谷法院审理?提示: 不正确。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不符合案件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本案具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受理后经过审理,证实不了甲的诉讼请求,法院即应作出判决,驳回甲的诉讼请求,而不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案例分析:全面把握起诉和应诉程序材料 甲乙两人系朋友关系。甲因去外地看望女儿,家中无人照看,故委托乙代为照看。半年后,甲回到家中,发现锁好的橱门被撬过,现金被偷若干,怀疑是乙所为。双方各执己见,纠缠不清。为此,一年后,甲诉至法院,要求乙返还被偷现金。法院认为,甲所述乙趁其外出之际,利用照看房屋之便偷其钱财一事,查无实据,原告也拿不出确凿的证据,遂裁定驳回起诉。本案如此处理正确吗?为什么?案例分析:了解诉讼的基本程序提示:(1)本案属于民事诉讼。基本程序包括:一是起诉与立案;二是法庭公开审理,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和宣告判决;三是上诉,申某不服法院判决,可向上级法院上诉。(2)本案中申某因为忙于生意而失去了公民应享有的上诉权。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个体经营户申某到银行储蓄所存款7 600元。该所职员为其代填了存款凭条并交给他活期储蓄存单一份。3个月后,当申某到储蓄所取款时却发现存单上的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大写正确,而小写却误写为760元。当他要求对方按大写金额支付本息遭到拒绝后,申某将储蓄所诉至法院。法院经公开审理,判决原告败诉。接到判决书后,申某虽认为不公,却因忙于生意,一时也未把上诉放在心上。一个月后,当他通过向律师咨询,得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官司可以打赢时,一审判决已经生效,申某为此追悔莫及。(1)本案属于什么诉讼?这一诉讼的基本程序有哪些?(2)本案中申某因为忙于生意失去了哪项公民的诉讼权利?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