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_2022学年新教材高中政治第4单元社会争议解决学案(6份打包)部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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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_2022学年新教材高中政治第4单元社会争议解决学案(6份打包)部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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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框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1.科学精神:通过学习,知道证据的概念,证据的种类。2.法治意识:通过学习,明确我国诉讼法中规定的举证责任承担。通过合作探究,体会举证对于诉讼成败的意义。3.公共参与:通过学习,学会收集、保留证据,提高举证能力。
1.描述与分类:理解证据的含义、分类。2.解析与论证:掌握证据的作用、收集与保存证据的必要性。3.预测与选择:理解收集与保存证据的要求,明确举证责任、举证基本原则。4.辨析与评价:分析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教师用书独具)
议题一|
处处留心皆证据
1.证据
(1)含义: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2)作用: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
[思考] 美国时任总统特朗普提起的近50起选举舞弊官司,由于没有证据,全部败诉。而后又策动支持他的德克萨斯州检察长,告另外四州的选举违法,并有17个红州的检察长,和107名共和党参议员的支持。美国最高法院今天7比2,驳回了起诉:没资格告。选举本来就是各州的事。两个保守的大法官认为有资格告,但不支持其要求。
特朗普的诉讼败诉的原因是什么?
提示: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特朗普败诉的原因,在于手中没有过硬的证据。②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3)分类: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判断] 在因某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时,该产品外观上印刷的产品性能说明可以作为物证。
(×)
2.收集与保存证据
(1)必要性: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2)要求: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
(3)表现:与别人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借钱给别人,要对方写借条;返还比较重要的东西给别人,要对方写收条;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要尽量索取发票;等等。
刘女士乘坐公交车时钱包不慎被窃,里面有别人写给她的38万元的两张借条。事后,欠款人赖账,刘女士只好起诉到区法院。刘女士在律师的指导下,给债务人打去电话称借条丢了。债务人在电话里推脱:不能再补写了。其实这一切都被录音了,刘女士又去了公证处对录音资料做公证。刘女士的证据意识,使自己在不利情形下维护了权益。
(1)(坚持科学精神,把握证据的含义与类型)什么是证据?上述案件中刘女士提供了什么种类的证据?
提示:证据是指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上述案例中刘女士提供的是视听资料。
(2)(提高法治意识,通过法治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民事诉讼中为什么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
提示:民事诉讼中大多数证据就在案件当事人手中,完全依靠法院收集证据只会使法院花费大量的时间、人力和物力,争议的处理速度会大打折扣,甚至因为收集不到证据而无限期拖延下去。因此,民事诉讼中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
1.证据的含义及其种类
(1)含义:诉讼证据不同于生活中通常所说的“证据”,它是指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2)专门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对证据作了专门规定,由于诉讼性质的不同,每部诉讼法中规定的证据种类也略有不同。
①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②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③行政诉讼法规定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2.证据保全
法院在起诉前或在对证据进行调查前,依据申请人、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行为。
特别提醒:证据的取得要合法,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的根本性标准在于收集该特定证据的手段与结果是否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如果偷拍、偷录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如窃入别人家中),这种资料就不能作为证据;如果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则可以作为诉讼证据。
3.怎样区别物证和书证
(1)从外在形式上看,书证也是客观存在的物品,但作为证据形式,书证和物证有本质区别。
(2)物证是以物品的形状、质量、规格、痕迹等外部特征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形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事实。
(3)对于物证的形式等构成要件,法律没有特殊要求;但是对于书证的形式、制作手续等,法律有时会作出特殊规定。
特别提醒:在诉讼中,我们强调“以事实为根据”,而证据就是确认事实的支柱。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对证据作了专章规定,每部诉讼法都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将证据分7大类。由于诉讼的性质不同,每部诉讼法中规定的证据种类也略有不同。
【典例】 包工头薛某、姚某提交了与承包方负责人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其中包括了承包方向薛、姚二人下达施工任务以及采购任务的内容。之后,薛、姚二人证明了聊天记录属于当事双方,且证明了聊天记录的完整性。中院采信并认可了薛、姚二人提交的电子证据,从而认定了双方存在劳务关系。遂判决承包方向薛、姚二人支付36万余元。这说明(  )
①证据就是现实生活中的事实
②“有理说不清”根源在于缺少证据
③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
④电子数据是重要的证据形式
A.①②   B.①④
C.③④   D.②③
[思维建模]
审设问
事件限度:“这”指电子证据被采信从而认定了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角度限度:“说明”
审材料
由承包方向薛、姚二人下达施工任务以及采购任务的“微信聊天记录”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务关系,在此基础上认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析选项
材料强调了电子数据在诉讼中的重要作用,③④符合题意;①错误。②不符合题意。
悟技巧
生活中的事实被法律认可才能成为证据;“有理说不清”根源不在于缺少证据,而在于证据的收集与保全。
定答案
C
议题二|
主张权利靠举证
1.举证责任
(1)民事诉讼
①“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判断] 甲因被乙打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应承担举证责任。
(×)
②“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
[思考] 王女士买了一台电冰箱,使用不到一个月便出现不制冷现象。王女士找到商家,商家说这是由于王女士使用不当造成的,商家没有责任。王女士一气之下告到法院,法院要求商家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上述材料反映了诉讼中的什么举证现象?法院为什么要商家负责举证?
提示:(1)材料中的举证现象属于举证责任倒置。
(2)在上述诉讼中,消费者王女士处于弱势,出于保护弱者利益、维护社会公平的需要,法院要求商家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2)行政诉讼
①要求: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②原因: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
③目的:通过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
2.举证基本原则
(1)要求: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必要性: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3)意义: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谢谢检察官,感谢你们认真对待我的诉求,并调取证据证明我的冤情,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一起合同诈骗案的被告人陈某,在拿到二审判决后,握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
陈某因合同诈骗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法院作出判决后,陈某向电白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官反映情况,称法院认定自己的犯罪数额有误,“发案之前已经退还了20万元给被害人”。陈某反映的情况引起了驻所检察官的注意。随后,驻所检察官详细询问陈某案件的有关情况,并调取案卷材料详细审阅,了解到陈某因合同诈骗罪被一审法院判刑,但陈某反映的上述情况的证据材料在一审程序中并未收集,因此陈某不服一审判决,向茂名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在对此案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后,检察机关及时受理该案,并依据陈某提供的线索调取了茂名地区7家银行共2.4万余条银行交易流水。调取的流水信息显示,2015年5月,陈某的确有一笔20万元资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被害人的账户,与陈某反映的情况相吻合。在形成调查报告后,电白区检察院将调取的新证据依法提交到茂名市中级法院审理该案的承办人手上。茂名市中级法院通过质证,对调取新证据的真实性予以认可,撤销了原审判决,将刑期改为两年零六个月。
(1)(坚持科学精神,了解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材料中检察机关为什么要依据陈某提供的线索调取了茂名地区7家银行共2.4万余条银行交易流水?
提示: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2)(坚持政治认同,明确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检察机关根据有效证据依法证明通知人的冤情,体现了诉讼的什么原则?
提示: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1.全面把握诉讼活动中的举证责任
(1)含义: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的说法负责,依法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如果提供不出证据,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这种责任就是举证责任。
(2)举证责任的归属
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在刑事诉讼中,如果是公诉案件,承担举证责任的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如果是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承担举证责任。
特别提醒:举证责任和证明责任的本质区别
(1)承担责任的原因不同。
(2)责任转移与否不同。
(3)能否预先分配不同。
(4)能否由双方当事人负担不同。
2.比较三大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民事诉讼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当案件的当事人处于弱势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保护弱者利益、维护社会公平的考虑,赋予当事人一项权利,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而不必承担举证责任的权利,这就叫“举证责任倒置”
行政诉讼
被告的行政机关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刑事诉讼
承担举证责任的应该是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
个别的罪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证明自己无罪;对于由公民提起的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犯罪行为的侵害
特别提醒:在民事诉讼中举证应注意的事项
(1)当事人所举的证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八种证据形式,即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2)举证时应向法庭及对方当事人提交自己一方的证据复印件,书证应同时提供原件,以备当庭核对,物证要提供原物,原物确实无法提供的,要说明原物存放的地点。
(3)出示和宣读证据时,应向法庭陈述证据的名称、证据的来源和证据的基本内容,说明提供该份或该组证据的目的,要证明什么问题。
(4)对对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要对该证据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对该证据的取得是否合法提出意见,同时,应明确提出该证据是否能够证明对方的主张。反驳对方的意见应说明理由或提供相关证据。
(5)对对方提供的证据不作肯定或否定的表态,视为对该证据无异议。对质证意见的辩解也要求明确作出同意或者反对的表态,否则视为无异议。
(6)对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另一方质证时可以就相关问题提问,但提问须经审判长许可。
【典例】 张某创办了提供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公司,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该公司未履行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等义务,决定对张某的公司处10万元罚款。张某对此处罚不服,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诉至法院。此案中负有举证责任的是(  )
A.张某    
B.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C.人民检察院
D.公安机关
[思维建模]
审设问
事件限度:“此案”,指提供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公司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之间的纠纷;答题要求:明确负有举证责任的主体
审材料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公司”属于法人组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属于行政机关;两者之间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
析选项
本案属于行政诉讼。按法律规定,在行政诉讼中,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所以上述案件应该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举证责任。
悟技巧
明确举证责任倒置的几种情形。
定答案
B
2021年2月28日《法治日报》报道,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法院审核对照微信聊天的原始记录和微信双方当事人身份的真实性后,认定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合法有效,依法判令被告王某返还原告某收藏品经营部货款本金13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原告何某经营一家收藏品经营部,2019年5月被告王某与何某口头约定三块老蜜蜡9.5万元、一块老白玉3.5万元,合计13万元,王某口头承诺一个月付清。嗣后,王某一直未支付货款,经多次催讨,2020年5月1日王某出具一张借条,载明:“今借到某收藏品经营部人民币13万元整,归还日期2020年5月26日,借款人王某”。但王某并未按约返还货款,某收藏品经营部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偿还货款本金13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庭审中,被告王某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另查明,2020年4月30日,何某和王某存在微信聊天记录,何某表示:“你从我店里拿货的老蜜蜡要9.5万元、老白玉要3.5万元,因为都是熟人没有签合同,你什么时候结下账?”王某表示:“都是兄弟不会赖掉的,我手头有点紧,我写张借条给你。”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原、被告之间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但原告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有原始载体(手机)佐证,且该微信使用者身份与原告经营者何某及被告王某的手机号码核实一致,应属真实可靠,而被告王某出具的借条与上述微信聊天记录可以相互印证,足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实原被告之间存在真实的买卖关系。现原告要求被告王某支付货款13万元及相应利息的诉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
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属于什么证据?本案中还出现了哪些证据?在本案中起了什么作用?法院根据这些证据认定原被告之间存在真实的买卖关系说明了诉讼必须遵循的什么原则?
四翼
要求
基础性
了解证据的分类,知道各种证据的特点
综合性
综合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高质量地应对生活实践中的复杂问题情境,使所掌握的诉讼知识实现融会贯通
应用性
以贴近社会、贴近生活的学习探索问题情境为载体,将陈述性知识与程序性知识的有机整合,为法治实践活动服务
创新性
引导学生把创新思维与法治思维结合,克服落后的轻法治、重人情的思想
[答案] ①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属于电子数据证据。②此处本案中的借条属于书证,原始载体(手机)为物证,以及证人证言等。③这些证据形成的证据链证实原被告之间存在真实的买卖关系,确定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④法院根据这些证据认定原被告之间存在真实的买卖关系说明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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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框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1.科学精神:通过学习,知道起诉及法院受理诉讼的条件和程序。2.法治意识:通过合作探究,明确诉讼的基本程序,严格遵守诉讼程序的具体要求。3.公共参与:通过学习,提高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能力。
1.描述与分类:了解诉讼程序,分清审理的四个阶段。2.解析与论证:明确起诉、审理两个程序在诉讼过程中的地位。3.预测与选择:掌握严格遵守诉讼程序的具体要求。4.辨析与评价:结合司法制度改革,理解严格遵守诉讼程序的新要求。
(教师用书独具)
议题一|
起诉与应诉
1.起诉
(1)含义:俗称“告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
(2)原则: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判断] 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
(3)地位: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4)管辖:我国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系统内部有明确的管辖分工,确保案件获得公正、及时审判。
2.立案
(1)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
(2)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3.应诉
(1)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思考] 2021年3月31日,由保定市检察院提起的一起侵害国防和军事利益民事公益诉讼案,在保定市中级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当庭判决被告某测绘仪器销售有限公司赔偿国防战备资源损失,并通过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2019年12月19日,某测绘仪器销售有限公司违反航空管理法规,擅自指派公司员工到案涉路段进行无人机试飞拍照,因未事先向军队申请飞行空域、飞行计划,该试飞活动、航拍行为被空军雷达监测为异常空警,致使军队出动直升机将其迫降,耗费了大量国防战备资源。保定市检察院于2020年12月28日立案,2020年12月30日履行公告程序,公告期满后,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没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21年3月15日,保定市检察院依法向保定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3月31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
上述案例涉及诉讼程序的哪些环节?
提示:①由保定市检察院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②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③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④宣告判决,要求被告赔偿国防战备资源损失,并通过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2021年4月1日,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诉讼服务中心接到群众咨询立案事宜的电话,经了解,是一位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士田某想要立案,可是田某患有腿疾,难以自行前往法院立案。在得知上述情况后,玉屏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决定启动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为当事人上门立案,切实解决当事人诉求,让群众少跑路,为困难群众提供诉讼服务。4月2日上午,立案庭法官一早便前往田某住处“上门立案”,通过与田某详细交谈了解田某起诉的案情,法官先是征询其是否同意诉前调解,但田某表示,对方多次承诺偿还借款,均未兑现,现坚持起诉,根据田某的要求,法官审查田某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后,法官当即为田某办理了立案手续,因田某系一级肢体残疾,丧失基本的劳动能力,经济状况十分困难,立案需要缴纳600元的诉讼费用,对田某而言,着实属于一笔不小的负担,鉴于此,法官向田某建议,因其自身的困难情况,可依法依程序申请免交诉讼费,这样既减轻了因诉讼带来的经济负担,又能切实解决自身的诉求问题。田某听完后对法院诉讼服务工作高度赞扬,非常感谢法官上门立案,感谢诉讼服务中心的暖心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司法服务宗旨,真正为有需要的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
(1)(坚持科学精神,正确认识我国人民法院的管辖分工)在我国人民法院系统中,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处于什么地位?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分工的目的是什么?
提示: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法院属于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分工的目的是确保案件获得公正、及时审判。
(2)(提高法治意识,学会运用法律途径维权)法官为田某办理了立案手续意味着什么?此处田某处于什么地位?
提示:意味着诉讼即告开始,田某为起诉的一方,即原告。
1.起诉与应诉
(1)起诉
除刑事公诉案件以外,起诉是诉讼程序的开端。刑事公诉案件的起诉称为提起公诉,即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刑事自诉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起诉,就是由公民、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告某个公民或某个单位,或告某一级政府或某个政府主管部门。除了刑事诉讼案件以外,无论什么案件,起诉一般都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①起诉者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其他组织。与本案有间接利害关系者无权就本案起诉。
②有明确的被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身份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③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即告谁要明确,通过起诉要求被告方履行什么义务要明确,告对方违法或侵权有什么事实根据也要明确。在刑事自诉案件中,起诉人虽然不需要提出要求判处被告人何种刑罚的具体请求,但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什么罪的刑事责任这一诉讼请求仍要明确。
④本案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前者是指这一事件或纠纷依照法律规定应该由人民法院处理,而不是由其他机关或组织处理。譬如,党员不服党组织的纪律处分就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后者是指这一事件或纠纷具体属于这个法院管辖。如果依照法律规定应向另外一个法院起诉的,就不能向这个法院起诉。
(2)应诉
应诉是指被告按照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受理起诉后,就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的一方,同时通知被告的一方应诉即参加诉讼。除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必须参加诉讼以外,其他案件中的被告接到应诉通知后,如果认为自己不属于本案的当事人,可以向发出应诉通知的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但不得对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置之不理。如果人民法院仍决定该被告应诉,则该被告必须应诉。
特别提醒:反诉
被告觉得原告就同一案件事实存有对被告应履行的义务,于是便反告对方,被告以原告为对象,向同一人民法院提出的反告,就叫反诉。刑事公诉案件和行政案件的被告一方不得提起反诉,只有刑事自诉案件、民事案件的被告才可以对原告提起反诉。但是,即使是刑事自诉案件、民事案件,被告要提出反诉,也得符合一定条件。否则,反诉就不能成立。
2.管辖
(1)法院的级别划分。我国的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2)含义: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
(3)分类: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权限和分工。地域管辖是指不同地区的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权限和分工。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的管辖范围。
①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因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离婚、继承以及侵权等纠纷提起的诉讼都属于这一范围。
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
③刑事诉讼主要解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方面的权限或职责划分,确定哪些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哪些案件不需要侦查而由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审理。
(5)法院确定管辖的原则
第一,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原则。
第二,方便人民法院审判的原则。
第三,保证案件公正审判的原则。
第四,尽可能均衡各级人民法院工作负担的原则。
第五,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
第六,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特别提醒:地域管辖相对较为复杂。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而刑事诉讼则多由犯罪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典例】 原告上海络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花旺在线商贸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韦某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这说明(  )
A.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B.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C.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D.被告不提交答辩状,拒不出庭,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思维建模]
审设问
事件限度:“这”;角度限度:“说明”
审材料
由“广告合同纠纷”可知此处为民事诉讼;由“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可知被告不提交答辩状,拒不出庭,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析选项
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体现了D;A、B、C与材料无关。
悟技巧
注意既要排除错误选项,又要排除与题意不符的选项。
定答案
D
议题二|
审理与判决
1.开庭审理
(1)含义: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这一系列诉讼活动称为开庭审理。
(2)地位: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思考] 宣告判决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
(3)阶段
①开庭准备: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②法庭调查:全面调查案件事实。
③法庭辩论: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
④休庭评议:审判人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结论。
⑤宣告判决:当庭或择期公开宣告判决内容。
[思考] 2020年2月2日,全景检察社会剧《决胜法庭》在浙江卫视、江苏卫视首播。《决胜法庭》是首部全面展现检察公诉工作,展现新时代刑事法庭控辩对抗风采的电视剧作品,填补了检律题材影视作品的空缺。该剧由连奕名导演带领团队操刀,来源于真实案例改编,具备“强情节、冲突性”的故事雏形。
首集播出,该剧直截了当展开了一场法庭辩论,一下子就将观众的目光吸引到第一轮案件上,孪生兄弟在药店偷药引发血案,拥有强大气场的高剑检察官与刑辩律师叶紫琪唇枪舌剑。由于孪生兄弟从相貌以及DNA上难以辨别谁才是持刀之人,证据不足,叶紫琪想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为其辩护,而高剑便从有罪还是无罪,重罪或者轻罪方面以理据争,最终用“刑疑惟轻”原则占据上风。
进行法庭辩论的目的什么?
提示:法庭辩论的目的是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发表辩论意见,提出法律依据,分清是非责任。双方当事人应当围绕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及法庭确认的事实和证据,提出维护自己诉讼请求和反对对方主张的辩驳意见。在辩论中,应实事求是,举出法律依据,讲明道理,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2.二审程序与再审程序
(1)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2)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3)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2020年2月,江西青年姚策查出患有肝癌,母亲许女士欲“割肝救子”时,发现在生产的医院抱错了孩子,亲生儿子其实是和杜女士生活在河南的郭威,一段“错换人生28年”的秘密就此揭开。9月11日,“错换人生28年”案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患癌男子姚策因手术原因还在医院治疗,律师及其亲生父母代替参加庭审,其养父养母以证人身份出庭。姚策及其亲生父母要求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每人60万、已产生医疗费74万及判决后医疗费等共计约273万元。庭审中,双方就涉事医院是否需要对抱错孩子之一姚策的肝癌负责以及孩子被抱错本身给双方家庭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为主要争议焦点进行了激烈的法庭辩论。庭审持续了近5个小时,法庭并未当庭宣判。12月7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公开宣判,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郭希宽、杜新枝精神损害抚慰金200
000元;赔偿姚策精神损害抚慰金200
000元;赔偿杜新枝因寻亲支付的交通费用1
193.5元;赔偿郭希宽误工费6
400元;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姚策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61
312.94元。2021年2月8日,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郭希宽、杜新枝、姚策与被上诉人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以及上诉人姚策与被上诉人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两案二审公开宣判,撤销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20)豫0204民初1485号民事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姚策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60余万元。
(1)(坚持科学精神,熟知法庭审理案件的程序)结合材料说明我国对案件的实体进行审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提示:开庭审理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宣告判决等阶段。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2)(通过典型情境,培育公共参与素养)在一审时,为什么律师及姚策亲生父母能够代替他参加庭审?假如姚策对二审的裁决不服,他还能上诉吗?他还能通过什么方式维护自身权利?
提示:①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②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对于二审判决,他不能继续上诉。但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在判决生效的同时,如果符合法律规定,他还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继续维权。
1.全面了解诉讼的基本程序
(1)管辖,在这一阶段依法确定一个案件由哪一个法院受理。
(2)起诉,原告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提交起诉状。起诉是迈向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3)受理:法院经过审查认为起诉符合条件,即可在7日内立案,接受起诉,法院受理后,诉讼进入了第一审程序。
(4)开庭审理: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五个阶段。这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5)庭审结束,法院当庭或择日宣判。
特别提醒:两审终审制
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告终结的法律制度。其内容是:如果当事人对第一审案件作出的判决或裁定不服,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第二次审判;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所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得再提起上诉。
2.民事诉讼开庭审理的五个阶段
阶段
事项
开庭准备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审判长询问当事人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
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名单
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鉴定人(或勘验人、翻译人)回避
法庭调查
当事人陈述:由原告(或上诉人)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上诉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由被告(或被上诉人)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起诉(或上诉)作答辩;由第三人(或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陈述(或答辩),(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和理由
当事人提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上诉请求),审判长应询问被告(被上诉人)要求当庭审理或在15天答辩期满后开庭审理。被告(被上诉人)是否同意当庭审理
当事人举证程序
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出庭作证应由当事人在庭审前或者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证人确实困难不能出庭的,由提供证人的当事人向法庭宣读证人的书面证言,对方当事人进行质证
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出庭作证
宣读或出示合议庭调查收集的证据
合议庭成员向当事人发问
审判长宣布休庭,由合议庭对庭审质证的证据进行评议后继续开庭
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
法庭辩论
按顺序进行法庭辩论:原告(上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被上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第三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时,当事人又提出新的事实和证据,审判长可视情况宣布中止辩论,恢复法庭调查
审判长根据辩论情况征询各方当事人,如无补充意见,宣布辩论结束
审判长按原告(上诉人)、被告(被上诉人)、第三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的顺序要求各方陈述最后意见
休庭评议
审判长分别征询当事人是否愿意在合议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当事人均同意调解时,应分别由各方当事人提出调解方案。合议庭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提出调解方案,供当事人参考。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时间安排,休庭后再继续调解
双方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合议庭应当宣布调解结果,告知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宣布调解无效。宣布休庭,由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后宣告判决
宣告判决
经合议庭评议,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明确,能够当庭宣判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判
审判长根据法庭调查、辩论情况和合议庭评议意见,对证据进行评述,认定案件事实,并说明处理纠纷的法律依据
审判长宣读判决
审判长宣布闭庭
3.再审程序
(1)意义:可依法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有利于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准确有效地惩罚犯罪分子,充分体现和贯彻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政策;有利于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审判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审判工作方法和作风,提高审判人员的素质。
(2)条件: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提起再审的客体必须是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必须由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组织作出裁定书以决定再审,方能启动再审程序。
【典例】 网约车司机钱某在载客途中被某市交通执法人员拦停,被处2万元罚款。钱某对这一行政处罚不服,告到法院,一审法院判决撤销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市交通局不服判决,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中(  )
①一审中的法庭调查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调查 ②二审中审判长会告知交通局享有辩护权 ③二审裁决后该市交通局不可以再上诉 ④二审后该市交通局可以向同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思维建模]
审设问
题型为案例分析题
审材料
根据材料信息可判断,一审原告为网约车司机钱某,二审上诉人为市交通局,案件性质为行政诉讼
析选项
法庭调查阶段,是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调查;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裁决后该市交通局不可以再上诉,①③正确。告知辩护权适用于刑事诉讼,②错误。如果当事人认为二审裁判仍确有错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④错误。
悟技巧
注意辩护权享有的主体为刑事诉讼的被告;此处为行政诉讼。
定答案
B
2020年3月10日,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正式开庭审理,与往常不同,本次庭审仅有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佩戴口罩在法庭现场,而当事人双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则分别在各自的办公地点,通过手机在线参加庭审,且其中一方远在山西大同。疫情防控期间,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避免病毒传播和交叉感染,切实保障司法审判工作的有序进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采用线上庭审方式开庭审理案件。
材料中的诉讼属于什么类型,这种诉讼的开庭审理要经过哪些阶段?如何认识这种线上庭审方式?
四翼
要求
基础性
明确诉讼的类型、诉讼的程序,打牢知识基础
综合性
把法律服务与疫情防护结合起来,属于复杂的生活情境,是对学生综合素养的考查
应用性
人民法院庭审活动属于复杂的实践活动,结合庭审过程能够更好地把理论知识变成实际知识,做到学以致用
创新性
在防疫期间,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组织庭审,是人民法院以人民为中心的体现,也是工作创新的重要体现
[答案] (1)材料中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开庭审理要经过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2)在特殊时期,该法院全力满足当事人诉讼需求,利用科技手段组织庭审、调解、合议案件,努力做到了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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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第一框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科学精神:理解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理解当事人的诉讼权利。2.法治意识:通过学习,了解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的要求,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运用。3.公共参与:通过合作探究,了解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树立权利意识。
1.描述与分类:识记公民在诉讼中应享有的基本权利。2.解析与论证:理解行使各项诉讼权利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3.预测与选择:明确如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4.辨析与评价:全面认识法律援助制度的作用。
(教师用书独具)
议题一|
诉讼权利面面观
1.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1)必要性: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2)意义: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判断] 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律师不必为其辩护。
(×)
2.申请回避的权利
(1)含义: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2)意义: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3.上诉的权利
(1)含义: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思考] 由于深知抽二手烟的危害,杨先生在小区电梯里劝一名老汉不要抽烟,引发争执,老人情绪激动导致心脏病发作离世。后来老人家属田女士将其告上法庭,要求40余万元的赔偿。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酌定杨先生向去世老人家属补偿1.5万元。杨先生认为这件事情他没有过错!随后,杨先生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认定一审判令杨先生补偿田女士1.5万元错误,二审法院依法予以纠正,诉讼费由田女士承担。
公民行使上诉权利的原因是什么?
提示: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
(2)意义: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张亮与何芳系邻居,2019年11月两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亮把自己的一套100平方米的楼房以40万元的价格卖给何芳,房款分两次付清。在何芳交了第一次房款后不久,张亮提出房价过低,要求解除合同,但遭到了何芳的拒绝,双方最终走上了法庭。在法庭审理前,张亮了解到主审法官与何芳的父亲是好朋友,因此申请主审法官回避。2020年1月,案件经过审理,最终裁定张亮要履行合同的约定。张亮对此表示不服,但这时正好张亮有一桩生意要做就匆忙到外地去了。两个月以后,他想再请求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时,才发现判决已生效,对此他追悔莫及。
(1)(提高法治意识,珍惜自己的合法权益)张亮申请法官回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提示: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果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遇到一个可能会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人,当事人有权要求他回避。本案中主审法官与何芳的父亲是好朋友关系,这有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因此,张亮有权申请主审法官回避。
(2)(主动参与社会,知道参与社会生活的法律程序)张亮因忙于生意而失去了他在本案中的哪项基本权利?这种情况下张亮怎样做才能避免自己的损失?
提示:①张亮在本案中丧失了上诉权。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判决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本案属于民事诉讼,上诉期超过15天,判决已经生效,因此张亮在本案中丧失了上诉权。②可以委托自己的诉讼代理人。
1.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关系
(1)区别
①含义不同: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和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这些都被称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
②对象不同。前者是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后者是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③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前者除了因为委托进入诉讼,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代理人进入诉讼,是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的。
④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地位有较大差别。前者具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后者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因为代理人的行为不仅同被代理人在行为上有共同的效力,产生的法律效果也由委托人全部承担。
(2)联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主要职责相同,都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益,帮助法院正确、合法、及时地审理案件。
特别提醒:(1)在刑事诉讼中,如果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
(2)法律明确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1款和第31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应当根据其所处诉讼阶段等具体情况,分别由院长、检察长或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2.全面理解我国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1)我国公民享有的诉讼权利的法律基础是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三大诉讼中共有的诉讼权利主要包括: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上诉的权利等。
(3)各诉讼法中还规定了各自特有的基本诉讼权利。如刑事诉讼法中犯罪嫌疑人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民事诉讼当事人有自行和解的权利,行政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中有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权利等。
【典例】 湖南省怀化市A公司女青年向某年轻漂亮,能力又强,深得一些男同事的喜爱和总经理的器重,这引起了女同事马某的嫉妒和不满。一天向某和马某发生争执,向某将此事汇报给总经理,总经理对马某进行了批评。下班后,马某将向某拦在公司门口并大骂向某是“狐狸精”,引来围观群众近百人,向某的精神受到严重刺激,于是向某请张律师向人民法院起诉马某。开庭后,向某发现法官是马某的舅舅,于是要求换法官,法院同意了向某的要求。
案例中,向某行使了哪些基本诉讼权利?
[思维建模]
审设问
案例分析题
审材料
①向某因为马某的辱骂精神受到严重刺激,于是请张律师向人民法院起诉马某→向某行使了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②开庭后,向某发现法官是马某的舅舅,于是要求换法官→向某行使了申请回避的权利
调知识
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悟技巧
案例分析类型题的目的是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一是分析问题的能力,针对考题的提问,必须排除不必要的干扰信息,利用有用信息对问题的本质做出判断;二是记忆能力,为了解决考题设置的问题,考生必须能够运用已经学过的知识、特别是相关法律规定,记忆如果不到位则很难对问题做出正确判断;三是语言表述能力,学会使用恰当的语言来表述自己的看法。
定答案
向某行使了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
议题二|
寻求法律援助
1.设立依据: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2.制度内容: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判断] 接受法人聘请,担任法律顾问,是律师的诉讼业务。
(×)
3.表现
(1)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思考] 大学生小王拖欠了一年学费,毕业时没有拿到毕业证。一年后,小王补交了学费,但校方提出应该交10
000元滞纳金,否则不给予毕业证。小王觉得很无奈,来到某法律援助中心,想听一听律师的建议。
在这里律师提供的是什么业务?
提示:法律咨询。
(2)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4.要求
(1)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2)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2020年12月10日,凤县法院举行由凤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凤县148法律服务所承办的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收尾程序即“农民工工资执行案款集中发放仪式”,发放仪式共为64名农民工发放被拖欠薪资71
706元。本案是近年来凤县境内涉及人数最多的农民工讨薪案。
(1)(坚持政治认同,明确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为什么要实施法律援助制度?
提示:①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②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2)(树立法治精神,提高公共参与能力)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如果不符合条件,可以不予理睬吗?
提示:法律援助涉及经济困难的公民的切身利益,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正确认识法律援助
(1)含义: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2)要求: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都要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的法律援助。
(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均应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4)条件:我国律师法规定,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的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5)形式: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特别提醒:我国法律援助的特征
(1)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它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应尽的义务。
(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
(5)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6)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诉讼法律服务,也包括非诉讼法律服务。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
【典例】 年仅16岁的“长安少年山西打工遭到毒打,致伤后丢弃荒野使其冻掉双脚……”陕西省各级领导、有关团体、医疗机构密切关注,省残疾人联合会安排张某在省博爱医院免费治疗,长安区法律援助机构受理了其法律援助申请。张某可以得到法律援助的原因可能是(  )
A.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B.当事人是盲、聋、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C.当事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D.当事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思维建模]
审设问
事件限度:“张某可以得到法律援助”;角度限度:“原因”
审材料
由关键词“少年”可知涉及未成年人
析选项
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我国诉讼法规定,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本案中张某年仅16岁,属于未成年人,且没有委托辩护人,因此可以得到相应的法律援助。
悟技巧
原因类选择题的设问方式有的比较直接,如原因是什么,为什么这样;有的比较含蓄,如材料体现了什么,材料中的现象告诉我们什么道理,需要准确把握相应的标志词。
定答案
C
高中生小刘家经济比较困难,是村里的低保户。一天,他向社会青年倪某借了500元,倪某以此为借口诱骗小刘参加他们的诈骗活动,小刘当场表示拒绝。次日,倪某又打电话以小刘家人的生命安全威逼小刘,小刘被迫答应参与诈骗活动,诈骗金额5万多元。案发后他的父母因为没钱请律师,找到了县法律援助中心。陈律师受中心指定和小刘父母的委托担任辩护人。他通过调查了解到,小刘为人老实,性格内向,此次涉嫌犯罪很大程度系交友不慎所致;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交代自己和同案犯的情况。庭审时,陈律师在辩护词中建议对小刘依法适用缓刑。最终法庭认定小刘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
小刘为什么能够获得法律援助?材料涉及诉讼参与人的何种诉讼权利?
四翼
要求
基础性
明确公民的诉讼权利与法律援助的知识
综合性
注重实体法与程序法结合,全面关注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
应用性
关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问题,体现我国国家制度的优越性
创新性
善于独立思考,摆脱思维定势的束缚,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答案] (1)我国实行法律援助制度。制度规定,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都要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的法律帮助。案例中,小刘因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规定而获得法律援助。(2)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此处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参加诉讼活动,需要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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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框 解析三大诉讼












1.科学精神:通过学习,掌握诉讼、诉讼法的科学内涵。2.法治意识:通过学习,全面掌握我国的诉讼法,熟知诉讼法的基本要求。3.公共参与:借助于具体事例,掌握诉讼的特点和类型。
1.描述与分类:理解诉讼、诉讼法的含义;理解诉讼的分类。2.解析与论证:明确诉讼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中的地位。3.预测与选择:正确运用诉讼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4.辨析与评价:掌握诉讼三大类型的主要差异。
(教师用书独具)
议题一|
诉讼及其特点
1.诉讼
(1)含义: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2)地位: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判断] 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仲裁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
(3)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思考] 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法制日报》刊发长篇通讯《“云司法”助力企业打赢防疫战》报道长乐法院疫情期间推出的多种涉企云端诉讼服务。文章指出,长乐法院在狠抓疫情防控的同时,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启动云服务、云调解、云执行在内的“云司法”模式,有力推动疫情防控期间区域营商环境的保障和优化。
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相比,诉讼的优点有哪些?
提示: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诉讼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2.诉讼法
(1)含义:用于调整诉讼法律关系、规范诉讼活动与程序的法律。
(2)我国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小张的老公王先生在婚后搞婚外恋,造成双方感情破裂,于是小张和王先生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共有的一处房产和一辆家用轿车归小张所有,女儿亦随其生活,王先生“净身出户”,并按月给付抚养费800元。小张与王先生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五个月之后,小张发现王先生离婚前隐匿了夫妻共同财产,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割财产。
(1)(坚持科学精神,透过现象把握事物的本质与规律)诉讼有何作用?与其他纠纷的解决方式相比,诉讼有何特点?
提示: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诉讼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公开审理、成本较高。
(2)(提高法治意识,积极参与社会生活)怎样理解诉讼的终局性?法院会支持小张的诉讼吗?
提示: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法院会支持小张的诉讼。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当事人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申请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对全部财产重新进行分割。
1.全面理解诉讼的特点
内涵
公权性
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程序性
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
强制性
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终局性
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特别提醒:程序法是相对实体法讲的。实体法是规定实质性权利、义务的法律;程序法是规定程序性权利、义务的法律。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均属于程序法,刑法和民法都属于实体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是诉讼程序法,所以它们之间有许多相似乃至相同之处,如都要规定法院审理案件的方式、方法,规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等等。但是,由于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处理犯罪案件的程序法,民事诉讼法是规定处理民事案件即民事权利、义务纠纷案件的程序法,行政诉讼法是规定处理行政争议案件的程序法,所以它们之间也存在许多差异。比如,只有刑事诉讼法才规定有侦查程序、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程序及死刑复核程序等。
2.比较人民调解、仲裁、诉讼
人民调解
仲裁
诉讼
含义不同
人民调解是调解的一种形式,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进行的调解
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就是仲裁
诉讼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地位不同
是我国民间一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由于仲裁是由当事人自愿选择的,其程序比诉讼程序更为灵活,而且审理不公开进行,一裁终局,所以,它显得更加便捷、经济
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体系中,诉讼处于主导地位,是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和最后途径
特点不同
不伤和气,成本较低,一般不公开进行
自愿选择、程序灵活、不公开审理、便捷经济
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公开审理、成本较高
适用范围不同
人民调解适用于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仲裁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争议
诉讼适用的范围包括民事、行政、刑事的所有纠纷
机构不同
人民调解委员会。它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仲裁委员会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仲裁可由当事人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并自主选定或者委托指定仲裁员。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
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法院诉讼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庭的组成方式和审判员
法律效力
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调解可以反悔。反悔的,可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存在上诉或再审,也不得向法院起诉。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终局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必须严格执行。法院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可以上诉或者申诉
【典例】 小林通过微信约梁某、温某到高明聚会吃饭,在吃饭的过程中各人均有喝酒。在喝完一瓶洋酒之后,小林到饭店前台拿酒,被梁某、温某阻止,但小林不听劝告继续到前台拿了三瓶白酒到饭桌与梁某、温某等人继续喝酒,后小林醉倒,治疗十多天后离世,小林的近亲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人承担30%的赔偿责任,约49万。对于这一诉讼,认识正确的是(  )
A.需小林、梁某、温某参与
B.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审判
C.是解决纠纷的最终判决
D.对当事人具有一定的道德约束力
[思维建模]
审设问
知识限度:诉讼的含义与特点。事件限度:“这一诉讼”;角度限度:“认识”
审材料
“小林不听劝告”说明小林自身有责任,“醉倒、治疗十多天后离世”说明小林离世与醉酒有客观的因果联系;“要求两人承担30%的赔偿责任”涉及对于生命健康权的侵权责任;“提起诉讼”说明小林的近亲属选择了通过诉讼进行维权的途径
析选项
诉讼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审判,B符合题意;小林已经离世,排除A;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局性裁判,但一审判决如遇上诉就不是最终判决,排除C;法院判决具有法律约束力,排除D。
悟技巧
注意诉讼有别于调解和仲裁的特征;注意诉讼的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与终局性。
定答案
B
议题二|
诉讼的主要类型
1.三大类型: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
2.差异表现:在案件性质、诉讼目的、提起诉讼的主体、诉讼内容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
3.主要差异
(1)在诉讼目的方面
①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②行政诉讼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③刑事诉讼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思考] 小华6岁,某小学一年级学生。2021年2月14日,正在放寒假的他和另一小伙伴来到刘某经营的“超市商店”,各花4元钱分别购买了一把塑料玩具手枪,当日下午,小华玩弄玩具手枪时子弹突然射出而致其眼球穿孔,造成十级伤残。花费医药费4万多元,小华的父母要求商店支付这笔费用,遭到刘某的拒绝。小华的父母准备到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
材料中的诉讼属于什么类型的诉讼?这种诉讼的侧重点是什么?
提示:该案是人身伤害案,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旨在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在提起诉讼的主体方面
①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
②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③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判断] 刑事诉讼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
小新的父亲开了一家小饭馆,生意十分红火,一天,区卫生局来检查卫生,以厨房不符合卫生标准为由,没收了卫生许可证,并罚款1
000元。小新的父亲对这一行政处罚不服,起诉到法院。法院一审认为卫生局的处罚过重,判决将罚款数额减为800元。但小新的父亲认为自己根本不该受罚,因此不服一审判决要求重新审理。
(1)(准确把握诉讼的本质与主要特征,培养透过现象把握本质的科学精神)材料中的诉讼是什么类型的诉讼?这一诉讼的目的和主体分别是什么?
提示:①材料中的被告人是国家行政机关卫生局,所以是行政诉讼。②行政诉讼的目的是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在本案中通过法院审理,判决卫生局所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正确;提起行政诉讼的是行政管理相对人,即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机关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本案中主体是公民小新的父亲。
(2)(结合具体的司法活动,提升法治意识)被告人区卫生局能否提起反诉?
提示: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不能提起反诉。
1.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的主要区别
区别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诉讼目的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问题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诉讼主体
双方当事人均可以提起诉讼
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诉讼
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举证责任
谁主张权利谁负有举证责任
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
公诉人举证,但被告可以提出自己罪轻或无罪的材料为自己辩护
适用法律
主要适用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
主要适用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诉讼法
主要适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特别提醒: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
(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
(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
(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行政复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等。
(4)二者的审查强度不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则上法院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5)二者的受理和审查范围不同。《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对于受理范围均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从列举事项来看,《行政复议法》的受案范围要广于《行政诉讼法》。此外,《行政复议法》还规定对国务院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申请。
2.三大诉讼的侧重点
(1)刑事诉讼旨在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惩罚犯罪分子,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2)民事诉讼旨在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行政诉讼旨在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典例】 2020年6月8日,某校王老师就其所在学校的领导侵犯其隐私权的行为向当地教育局书面提出申请,请求该局依法查处,并向该局寄送了申请书。教育局于2020年6月10日收到申请后没有受理、立案、处理,也未告知王老师。此案例中,王老师可(  )
①以教育局侵害其人身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
②就该校领导侵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
③对教育局行政行为不服提起仲裁
④以对教育局的行政行为不服为由提起行政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思维建模]
审设问
案例分析类选择题
审材料
涉及到两个关系,一是王老师与学校的关系,二是王老师与教育局的关系
析选项
案例中的王老师可以就其所在学校的领导侵犯其隐私权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②符合题意;本案中,教育局在收到王老师的申请后没有受理、立案、处理,也未告知王老师,王老师可以对教育局的行政行为不服为由提起行政诉讼,④符合题意,①排除;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③错误。
悟技巧
注意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区别;注意仲裁的含义。
定答案
C
[基本案情] 龚某华及其女儿龚某将龚某华的母亲,92岁的周某,带至农村信用社某营业厅,对其账户进行挂失,取出存款24万元并存入龚某账户。周某系文盲,上述柜台业务办理均由龚某操作,银行业务员需要周某拍照确认时,龚某将坐在轮椅上的周某推到柜台摄像头前拍照,再推回等候席,将材料让周某捺完印后再交给银行业务员。龚某、业务员均未和周某进行交流。周某诉至法院称,龚某华及龚某以帮助办理银行存款为由,将其骗至银行并转走存款,周某得知后,要求龚某返还,遭到拒绝,故诉请龚某返还上述款项。
[裁判结果]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认为,周某在龚某华将其存款取出并转移时对该项事实并不知情,龚某华在未取得周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周某的存款转移到个人账户占有,其行为侵害了周某的财产所有权,应当返还存款。关于龚某认为案涉存款系周某赠与给龚某华的抗辩,并无相关证据予以证实,且根据周某的陈述,龚某华取得其存款的行为并非出于其自愿给付,故对龚某的抗辩,不予采信。该院判决龚某返还周某24万元。
[典型意义]公民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老年人由于身体状况、行动能力等原因,往往难以有效管理、处分自有财产,在此情况下,子女更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父母的财产权益。本案体现了反对子女“强行啃老”的价值导向,符合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侵犯老年人权益的案件时,应当充分查明老年人的真实意愿,坚持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秉持保护老年人合法财产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有效定纷止争。
分析本案中诉讼属于什么类型的诉讼,其依据是什么?谈谈诉讼在解决社会纠纷方面发挥作用的特点。
四翼
要求
基础性
全面认识诉讼的优点与缺点,掌握通过诉讼维权的基础知识
综合性
以复杂的问题情境切入,用道德与法律的双重眼光审视,促进家庭和谐
应用性
坚持学以致用,运用法治思维角度解决生活中的问题
创新性
坚持逻辑思维与辩证思维结合,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
[答案] (1)本案子女以欺诈方式索取父母的财产,已经涉及刑事犯罪,总体上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刑事诉讼。
(2)诉讼在解决社会纠纷方面优点时,但也存在成本高、程序复杂、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伤和气的情况,因而它不是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但是它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PAGE
-
8
-第1框
认识调解与仲裁
1.在本书中的地位: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程序公正是法律公正的重要保障;第四单元着重阐述合理选择解决社会争议的合法程序。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关乎社会的稳定、关乎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社会生活中的矛盾性质不同,其解决矛盾的方式也不同。正确选择社会提供的纠纷解决方式,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素养。诉讼是解决社会争议的重要手段,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2.主要内容提示:本单元共设两课,第九课“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分两个框题,“认识调解与仲裁”主要讲解人民调解制度是对以和为贵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具有显著优势,仲裁则是便捷经济的重要选择;“解析三大诉讼”简单介绍诉讼的地位与特点以及三大诉讼类型的主要区别。第十课“诉讼实现公平正义”分三个框题,“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主要讲公民的三大诉讼权利以及国家为公民公平实现诉讼权利提供的法律保障;“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主要讲公民从起诉到应诉、法院从审理到判决的过程,培养公民参与诉讼活动的基本素养;“依法收集运用证据”主要讲收集与保存证据的意义与要求以及确定举证责任的原则。
 
第一框 认识调解与仲裁












1.科学精神:通过学习,了解非诉讼解决纠纷的主要方式。了解调解、仲裁的主要特点。2.法治意识:通过学习,树立依法解决纠纷的意识。3.公共参与:通过合作探究,提高合理有效解决纠纷的能力。
1.描述与分类:了解纠纷解决的多元途径。了解调解、仲裁的分类。2.解析与论证:理解纠纷解决多元途径存在的必要性。3.预测与选择:明确如何发挥调解、仲裁的积极作用。4.辨析与评价:分析各种纠纷解决途径的作用。
(教师用书独具)
议题一|
以和为贵选调解
1.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
(1)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
(2)无法和解时,人们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3)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国开始建设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充分发挥其在线咨询、评估、调解、仲裁的功能,为纠纷主体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2.调解与人民调解
(1)调解
①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判断]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和解。
(×)
②我国的调解制度: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
③形式
分类
主持
诉讼调解
人民法院
诉讼外调解
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行政调解
国家行政机关
仲裁调解
仲裁机构
(2)人民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①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
②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③效力: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辨析] 人民调解就是当“和事老”“和稀泥”,这种观点对吗?
提示:人民调解是我国民间一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国内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与被称为“最后一道防线”的诉讼相互对应。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旦签字认可,各方当事人均应遵守。那种认为人民调解就是当“和事老”“和稀泥”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近年来,湖北武汉青山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家事调解工作,通过心理疏导为家庭注入和谐“黏合剂”、通过打造家事调解“前哨站”积极服务市域社会治理,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让家务事不再难断,为广大妇女儿童切实撑起了一片天。2021年3月3日,原本打定主意二次起诉离婚的男子李某张开了双臂,将啜泣的妻子张女士轻轻拥在怀里。这是青山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利用心理疏导化解的又一典型案例。原来,因妻子张女士沉迷购物欠下巨额网贷,李先生已经来青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过离婚。鉴于双方感情基础良好,张女士真心悔悟,审理法官判决双方不准予离婚。没想到半年后,李先生再次来到青山法院起诉离婚。面对一方坚决要离,一方坚决不离,审理法官不愿意看到一个家庭就此破裂,于是决定做出最后努力:请青山法院合作心理咨询老师共同对双方进行辅导。经过审理法官和心理老师的“不放弃”,最终换来了“大团圆”的一幕。
(1)(坚持科学精神,准确把握调解的不同选择)除了诉讼调解,调解还有哪些形式?
提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等。
(2)(依托典型事例,透过现象把握调解作为社会纠纷解决方式的优点与特点)结合材料,说明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优点。
提示:①调解不伤和气,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②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1.全面了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1)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为调解民间纠纷,并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2)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应当遵守以下原则:①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②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③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3)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时调解纠纷;当事人没有申请的,也可以主动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可以由委员一人或数人进行;跨地区、跨单位的纠纷,可以由有关的各方调解组织共同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
(4)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说理,耐心疏导,消除隔阂,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制作笔录,根据需要或者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应当有双方当事人和调解人员的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印章。
(5)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应当履行。经过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又反悔的,任何一方可以请求基层人民政府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特别提醒:“望闻问切”四步调解法
一是“望”,调解工作组先翻阅之前调解此纠纷的相关资料,并到现场进行勘察核实相关情况;二是“闻”,听取多方面意见,了解发生纠纷的来龙去脉;三是“问”,遵循兼听则明的原则,调解工作组分别走访了周边村民,特别是重点对见证此次纠纷的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四是“切”,调解工作组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初步形成针对性的调解方案。
2.正确区分调解与和解
(1)调解是在有关组织、机关或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具有民事诉讼原则的法律地位;和解是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属于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不具有民事诉讼原则的法律地位。
(2)调解一般适用于民事纠纷;和解一般发生在民事诉讼中。
(3)调解所达成的法律文书一经当事人签收或签字后,即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和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与判决、调解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典例】 2020年6月,某村村民张某到镇司法所提出申请,要求帮助协调解决自己的医疗费问题。原来张某身体有病,需要入院治疗。但几个子女都不愿承担医疗费。于是镇司法所联系了该村调解委员会主任一起找到了张某的几个子女进行调解,最终使问题得以圆满解决。下列有关对调解的理解正确的是(  )
①调解是人们自行协商,达成合意、解决纠纷
②调解分为诉讼调解和诉讼外调解
③调解与诉讼相对应,共同构成了维护社会稳定的防线
④实际上是“和稀泥”,当“和事佬”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思维建模]
审设问
题型特点:分析说明;答题指向:认识调解的特征
审材料
问题的类型:家庭矛盾纠纷;解决的方式:调解;解决的结果:圆满解决
析选项
自行协商,达成合意、解决纠纷是和解,①不选;调解分诉讼调解和诉讼外调解,选②;调解在国内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而诉讼被称为“最后一道防线”,选③;④说法错误。
悟技巧
注意和解不同于调解,也不同于诉讼。
定答案
B
议题二|
便捷经济选仲裁
1.分类: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商事仲裁。
2.制度
(1)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2)协议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3)一裁终局: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
[判断] 仲裁审理公开进行,一裁终局。
(×)
3.特点
(1)更加便捷、经济。
(2)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思考] 王某在正常条件下使用电炒锅炒菜时,突然发生爆炸,被严重烧伤。王某与电炒锅生产厂家交涉,要求赔偿。经协商,双方同意将此事件交由仲裁委员会解决。经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厂家一次性支付医疗赔偿费11万元,伤者保证不再追究厂家和经销商的责任。
仲裁与解决纠纷的其他方式相比有什么特点?
提示:程序比诉讼更加灵活,审理不公开进行,一裁终局,便捷、经济、影响小。
某建筑公司职工王某在拆除房屋外架时,不慎从高处摔下,当场导致重伤。建筑公司在为其支付了医药费用后,与其家属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该建筑公司一次性支付王某补偿金12
000余元,从此双方互不追究。
事后,王某及其家属认为建筑公司所支付的金额过低。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过调查,依法确认其为工伤伤残五级。建筑公司认为双方事前已就工伤赔付问题协商达成一致,因此不再向王某支付工伤赔偿金。
王某不服,当即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并由被诉人支付其相应的工伤待遇。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开庭裁决,裁令被诉人依照申诉人的伤残级别,根据国家及山东省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再支付王某35
000余元。
(1)(提高法治意识,明确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建筑公司与王某家属达成的协议有无法律效力?
提示:调解协议应当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来达成。明显丧失公平的协议自订立起即不具有法律效力。本案中王某与建筑公司达成的调解协议,其中赔付金额明显低于工伤保险政策规定的标准,因此建筑公司与王某家属达成的协议无法律效力。
(2)(提升公共参与能力,清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程序与手段)如王某不服时,他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提示: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如仍然不服,在此基础上提起诉讼。未经仲裁程序,不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仲裁的基本制度
(1)协议仲裁制度。仲裁协议是当事人仲裁意愿的体现,当事人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以及仲裁庭对仲裁案件的审理和裁决都必须依据双方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有效的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就没有仲裁制度。
(2)或裁或审制度。仲裁与诉讼是两种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在两者之间,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争议只能由双方当事人在仲裁或者诉讼中选择其一加以采用。有效的仲裁协议即可排除法院对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司法管辖权予以审理。
(3)一裁终局制度。我国仲裁法明确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即仲裁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应当自动履行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准确把握仲裁
(1)仲裁的特点
①由于仲裁是由当事人自愿选择的,其程序比诉讼程序更为灵活,而且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一裁终局,所以,它显得更加便捷、经济,对外影响也更小。
②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仲裁和调解的共性
①都是非诉讼争议的解决方式。
②都是以当事人自愿为基础。
③两者的保密性都较好,适用范围广泛,尤其适合民事纠纷的解决。
(3)仲裁与诉讼的不同
①管辖不同。仲裁是协议管辖,而法院诉讼是强制管辖。
②仲裁庭和法院审判庭的组成方式不同。仲裁可由当事人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并自主选定或者委托指定仲裁员,而法院诉讼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庭的组成方式和审判员。
③审理不同。除特殊情形外,诉讼实行公开审理,而仲裁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一般实行不公开审理。
④制度不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不存在上诉或再审,也不得向法院起诉。法院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可以上诉或者申诉。
特别提醒:仲裁活动是中国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常为行业性的民间活动,是一种私人裁判行为,非国家裁判行为,它与和解、调解、诉讼并列为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方式。但仲裁依法受国家监督,国家通过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程序的制定以及仲裁裁决的执行和遇有当事人不自愿执行的情况时可按照审判地法律所规定的范围进行干预。
【典例】 A公司与B公司之间因股票质押业务的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并被受理。2020年6月1日,某仲裁委员会对此案作出了裁决,要求B公司尽快偿还A公司融资本金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等债务。本案中(  )
A.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
B.若B不履行裁决,A可申请仲裁委员会强制执行
C.法院会受理B公司不服这一裁决的起诉
D.纠纷主体是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纠纷的
[思维建模]
审设问
分析说明类选择题
审材料
注意关键词“提起仲裁申请并被受理”,说明已经选择了仲裁程序,因而不能再选择诉讼
析选项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A正确;若B不履行裁决,A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错误;仲裁审理一裁终局,C错误;仲裁委员会不属于司法机构,D错误。
悟技巧
全面把握仲裁的基本制度和特点,明确仲裁一方面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它又不是国家裁判行为。
定答案
A
王川与刘洋是上下楼邻居。刘洋家中不慎失火,不但自家损失惨重,还殃及上下左右共四户邻居,尤其是楼上的王川家受损最为严重,王川的儿子因逃生呼救,被玻璃划破了手,伤口较大,送进了医院。事后不久,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召集了刘洋及四户邻居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员耐心劝说、积极协调,最终达成协议。按协议,刘洋赔偿王川损失16
000元。协议签订后,刘洋按约先支付了8
000元赔偿款。然而,因王川在装修时施工不当导致渗水,造成楼下刘洋家天花板破损,刘洋以自家房子遭王川损害为由,未按期将其余的8
000元赔偿款支付给王川。王川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刘洋履行调解协议,支付剩余的赔偿款。法院经过审理,确认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有效,被告未按约支付第二笔赔偿款显属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被告刘洋要求在本案中一并处理因原告家渗水造成被告家财产损失的意见,因与本案不属同一法律关系,法院未予采纳。经过法官耐心地做工作,被告当庭表示马上履行协议中的赔偿责任。
什么是调解?材料中体现了调解的哪些形式?王川向法院起诉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四翼
要求
基础性
把握调解与诉讼的基础知识,明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确途径
综合性
综合运用合同履行、侵权责任、调解作用等知识认识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应用性
能够学以致用,运用法治思维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创新性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运用正向思维与逆向思维相结合、发散思维与聚合思维相结合,兼顾不同方面的合理利益,促进社区和睦、社会和谐
[答案] ①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这种活动就是调解。②材料中体现了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两种形式。③王川的做法是合法的,这是因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受到阻碍。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尽管经过调解并达成了协议,但由于刘洋未全部履行协议,造成了实际上的调解失败。同时,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旦签字认可,各方当事人均应遵守。如果一方当事人违背协议,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由于刘洋没有认真履行协议,因此王川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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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①调解
②行政
③诉讼
④劳动争议
⑤不公开
⑥最后
⑦程序
⑧终局
⑨行政
⑩诉讼的主体
?辩护人
?回避
?刑事
?审查
?书面
?人民法院
?登记立案
?法庭调查
?休庭评议
?案件事实
书证
谁主张,谁举证
[学思心得]                                    
                                    
                                    
                                    
                                    
综合探究 感受司法公正
1.结合模拟法庭活动,分别从审判人员、原告、被告、证人等角度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提示] 马克思的这句话强调了程序法的重要价值,程序法是保障实体法实现的重要工具。从审判人员的角度来看,程序法确立了审判人员的法律地位与作用,审判人员通过对案件事实进行调査,经过合议庭评议及判决等程序,保障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从而实现公平正义和司法公正。从原告与被告的角度来看,程序法保证了双方形式上的平等地位,如委托诉讼代理人与上诉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出庭的义务、提交证据的义务。平等的法庭辩论,能够减少司法不公,切实维护当事人权利,降低司法成本,也有利于当事人双方服从司法判决,培养法律至上、“以法律为准绳”的法治意识。从证人的角度来看,程序法强调了证据的重要地位,打官司即打证据,证人的参与有利于培养证人的公正意识、诚信精神、责任意识与司法参与能力,从内心认同“以事实为依据”的崇高法治精神。
2.结合本单元所学内容和参与模拟法庭活动的体验,谈谈你对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的认识。
[提示] 证人是必须出庭作证的,除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而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以外,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证人必须了解案件情况,知道案件情况是证人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成为证人的必备条件。证人对案件事实的了解,是在案件事实的发生过程中或发生之后形成的,在诉讼中,证人把在此之前形成的记忆通过语言文字再现出来,成为证人证言。证人在作证时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果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证人出庭作证,应给予适当的物质补偿,并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1.模拟法庭活动的意义:体验民事诉讼的程序,加深对诉讼法的认识,感受司法案件中的公平正义,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模拟法庭活动的开展方式:以小组合作学习的方式开展,小组成员共同研读案件材料。角色扮演者运用所学知识梳理案件审理流程,理解案件中的重要信息和庭审发言。
1.班级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同学们收集了以下案例。其中,应该采取刑事庭审的是(  )
A.张某和李某的宅基地纠纷
B.刘某不服交警队所做出的处罚
C.谢某因琐事将吴某捅成重伤
D.王某单方面撕毁与何某签订的协议
C [A、D均属于民事诉讼范畴,B属于行政诉讼范畴,C涉及刑事诉讼。]
2.2021年4月9日下午,某校高二(6)班学生穿上法袍、警服,摇身一变成了学生“法官”和“书记员”,现场“公审”一宗家庭财产纠纷案。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模拟法庭”正式开庭。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可以(  )
①让人们感受法律的公平
②减少社会纠纷的发生
③使我们成为真正的法官
④提高公民法治素养
A.②③   B.①④
C.③④   D.①②
B [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目的是提高公民法治素养,让人们感受法律的公平,①④正确且符合题意。②错误,③材料未体现。]
3.“现在开庭!”随着一声庄严的法槌声,2020年12月18日晚上,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在成武第二中学报告厅举行。本次模拟庭审活动改编于真实案例,原被告因为一点摩擦引发了争吵和殴打,最终导致一方受伤,一方赔钱。庭审过程中,同学们饰演了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律师、原告、被告等不同的角色,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完整演绎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依法宣判等庭审过程。整个模拟庭审紧张有序,让同学们感受到了法庭的威严,增强了对法院审判工作的了解。模拟法庭是加强青少年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打破了以往较为单一的普法宣传模式。这种寓教于乐的情景互动教育普法模式,引导性、趣味性、互动性强,丰富了青少年的课余生活,还能让法律更贴近学生生活,让青少年更加直观地了解司法审判的活动流程、内容及作用,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树立法治信仰,做一个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从而更深层、更全面的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活动目的。
结合材料,说明模拟法庭活动能够产生的积极意义。
[解析] 分析本题,可从法庭审判过程、法庭审判结果、公民参与社会生活等角度,由近及远、逐层分析模拟法庭的积极意义。
[答案] ①本题模拟法庭,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完整演绎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依法宣判等庭审过程,让学生体验民事诉讼的程序,加深对诉讼法的认识。②让同学们感受到了法庭的威严,感受司法案件中的公平正义,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③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树立法治信仰,做一个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混淆调解与和解
【剖析】 “和解”是双方当事人之间通过信息的交换和沟通,就产生纠纷的事项达成共识和就纠纷的解决做出一致的决定的过程和结果。和解主要是依赖于协商。“调解”是指纠纷的当事人在中立的第三方的介入下,通过谈判达成和解、解决纠纷的过程和结果。
【运用1】 谭女士经熟人介绍认识了某装修公司,在签订书面合同后,预付了8万元的装修款。之后,双方因材料的价格起了争议,但双方都口说无凭,无法举证。后经市场监管局多次协调,双方依法自愿达成协议。由此可见(  )
①和解是解决社会纠纷的最佳方式
②签订书面合同有助于避免和减少纠纷
③双方选择解决纠纷的具体方式是调解
④双方选择解决纠纷的具体方式是仲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双方签订书面合同有助于避免和减少纠纷,市场监管局的协调属于行政调解,②③正确,④排除。和解是当事人双方之间、非经第三方调停,材料非和解方式,①错误。]
错误认为任何纠纷都可申请仲裁
【剖析】 婚姻、收养、监护、抚(扶)养、继承纠纷、行政争议等不能通过仲裁解决。
【运用2】 严某与温某结婚后,严某多次要求温某回家当“全职太太”,遭拒后夫妻生隙。后温某产下一女,严某情绪失控,经常辱骂、殴打产后体弱的温某,温某生病了也不带她去医院看病,使温某备受摧残。对此,温某(  )
①有权拒绝履行家庭义务 ②征得严某同意后可申请仲裁 ③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求 ④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D [严某情绪失控,经常辱骂、殴打产后体弱的温某,温某生病了也不带她去医院看病,使温某备受摧残,对此,温某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和离婚诉求,③④符合题意;温某无权拒绝履行家庭义务,①错误;婚姻纠纷不能仲裁,②错误。]
不能正确区分终审与再审
【剖析】 我国正在完善审级制度,一审重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二审重在解决事实法律争议,实现二审终审,再审重在解决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二审是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而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程序,一般二审时一审的判决书没有生效。再审是原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认为判决结果有错误或者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就做出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或者直接审理的程序,再审时判决书已生效。二审和再审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但再审程序必须符合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条件。
【运用3】 10年前,嫌疑人佘某因杀人案被捕,当地法院一审判处佘某死刑。后检察官发现证据不足,省高院二审改判死缓。经委托李律师多次申诉,省高院启动再审程序,以证据不足宣判佘某无罪释放,佘某委托李律师申请国家损害赔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可判定本案中(  )
①二审裁判不是终审裁判 ②省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属于审判监督 ③证据是开庭审理的核心 ④李律师既是诉讼代理人又是辩护人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B [本题主要考查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开庭审理的几个阶段、二审终审制度等知识。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度,故①观点错误。再审程序即审判监督程序,故②入选。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核心,故③观点错误。题中佘某涉嫌杀人,此案件为刑事案件,帮助犯罪嫌疑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佘某又委托李律师申请国家损害赔偿,即为诉讼代理人,故选④。]
不能全面理解举证原则
【剖析】 刑事诉讼由人民检察院承担举证责任;行政诉讼由国家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民事诉讼一般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特别规定,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有关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运用4】 吕某和妻子张某给女儿取名“漫卷西风”并申请户口登记,遭到当地派出所的拒绝。吕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派出所拒绝以“漫卷西风”为姓名办理户口登记的行为违法。本案中(  )
A.当地派出所侵犯了吕某女儿的姓名权
B.吕某是女儿的法定监护人,也是其辩护人
C.派出所应当对拒绝办理户口登记的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D.如果吕某不服法院一审判决,上诉期限为10日
C [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派出所应当对拒绝办理户口登记的行为承担举证责任,C符合题意;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据此判断,派出所并没有侵犯吕某女儿的姓名权,A错误;吕某是女儿的法定监护人,但不是其辩护人,B错误;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D错误。]
(教师用书独具)
保全诉讼证据,珍惜合法权利
簧笙是我国的一种传统吹奏乐器,能奏出美妙动听的音乐,在江苏海安有这样一件事,一场意外的交通事故,导致一盘价值不菲的三七簧笙受损,然而,事故双方在簧笙的赔偿价格上发生分歧,最终闹上法庭。2019年8月30日,曹某手推着装有簧笙的电动自行车,行走在非机动车道上,徐某驾驶中型箱式货车驶入该车道时,与曹某发生碰撞,导致曹某跌倒受伤,簧笙受损。经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而推电动自行车行走的曹某无责任。曹某是一所音乐学院的学生,事故发生后,他重新购买了一盘价值三万两千元的簧笙,并要求徐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自己的这笔乐器损失。在庭审过程当中,曹某仅提交了一个簧笙的购置发票,以及他提供的乐器受损的照片三张,同时曹某陈述,事故造成簧笙损坏并且无法修复。经了解,事故发生后,曹某并没有对自己受损的簧笙进行评估。法院审理认为,曹某主张簧笙损坏,仅提供了残骸照片,并没有提供购买日期、价格、销售者等基本信息,且发票日期为出险后开具,因此无法确定事故发生时损坏的乐器价值。曹某提供的这些证据不能够证明其购买的新簧笙的价值就是事故中的受损簧笙的价值。最终,法院参照市场上簧笙的价格,判处徐某赔偿曹某乐器损失2
500元。法官表示,一般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受害者先要保存好现场固定的证据,同时事故发生后,要咨询相关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鉴定,法院会参照评估机构的鉴定意见,来做最后的价值认定。
1.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多样的纠纷解决方式,各有优势,功能各有侧重,为人们提供了多元的纠纷解决途径。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诉讼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三种类型,其中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2.在诉讼活动中,当事人都依法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在起诉、应诉、审理、判决等各个阶段均应当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合理运用证据规则,使个人的合法权利得到保护,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3.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这一系列诉讼活动称为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4.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如果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发生争议,诉讼证据就变得至关重要。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
5.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1.一场意外的交通事故,导致一盘价值不菲的三七簧笙受损,然而,事故双方在簧笙的赔偿价格上发生分歧,最终闹上法庭。这说明(  )
①诉讼是解决争议的最佳方式 ②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③登记立案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④公民的法治习惯提升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B [社会纠纷的解决方式各有优缺点,①错误;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③不选。]
2.在庭审过程当中,曹某仅提交了一个簧笙的购置发票,以及他提供的乐器受损的照片三张,同时曹某陈述,事故造成簧笙损坏并且无法修复。经了解,事故发生后,曹某并没有对自己受损的簧笙进行评估。法院审理认为,曹某主张簧笙损坏,仅提供了残骸照片,并没有提供购买日期、价格、销售者等基本信息,且发票日期为出险后开具,因此无法确定事故发生时损坏的乐器价值。曹某提供的这些证据不能够证明其购买的新簧笙的价值就是事故中的受损簧笙的价值。最终,法院参照市场上簧笙的价格,判处徐某赔偿曹某乐器损失2
500元。案件告诉我们(  )
①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②诉讼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说明诉讼具有终局性 ③行政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
C [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说明诉讼的终局性,②不选;此处为民事诉讼,非行政诉讼,且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③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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