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预防犯罪 课件(共39张PPT+8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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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框 预防犯罪
第五课 做守法的公民
教学目标
学习目标
1.知道刑法的内容,犯罪的定义和基本特征,刑罚的种类。
2.知道犯罪的危害性,懂得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重点)
3.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律己意识,预防犯罪,遵纪守法。(难点)
1.刑法的含义、地位
2.犯罪的含义、特征
3.刑罚的含义、分类
4.如何预防犯罪
导学预习
一 了解罪与罚
一、了解罪与非罪
新闻回顾:疯狂叫嚣要“弄死民警” 自食恶果 身陷囹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规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什么是刑法?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我国现行刑法作出修改,以便更好地适应预防和惩治犯罪的需要。
①作用: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第四百三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②内容:它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
以及对犯罪应当处什么样的刑罚。


1、刑法的含义及作用:
含义:刑法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
作用: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
一、了解罪与罚
了解罪与罚
遵纪守法
远离犯罪
2021年4月17日中午,在某市中学校园, 被害人陈某某因琐事与被告人余某某发生争执,后被告人余某某用随身携带的铁制利器将被害人陈某某的胸部及背部等身体多处部位捅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经审,被告人余某某某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结合被告人的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依法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8000元。
1.请你运用犯罪的相关知识,并结合材料分析王某的伤人行为为什么构成犯罪?
①材料中提到“他抢劫数额较大,社会危害较大”说明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②材料中“依据刑法判定”说明具有刑事违法性;
③材料中“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说明具有应受刑罚处罚性,所以构成犯罪。
犯罪含义: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的基本特征:
严重社会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
应受刑罚处罚性
最本质特征
法律标志
必然法律后果
三个基本特征的关系:相互联系、不可分割,他们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
2.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严重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首先看他的行为是否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如果社会危害性不大,就不能认为是犯罪。
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并不都是犯罪行为,因为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的程度有大有小,只有对社会的危害达到触犯刑法的严重程度时,这种行为才被认为是犯罪。
应受刑罚处罚性是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的必然法律后果。对不同的造法行为,分别采取不同的强制方法。如果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一般违法行为,要受到行政制裁,而犯罪应当受到刑罚处罚。
相关链接
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的区别与联系
关系 一般违法 犯罪
共同点 不 同 点 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
触犯的法律不同
应承担法律责任不同
1、都是违法行为
2、都具有社会危害性
3、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4、他们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危害不大
情节轻微
危害大
情节严重
违法了刑法以外的法律
触犯了刑法
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行政制裁
受刑罚处罚
法律伴成长(二)
一天,兄弟俩在电视上看见了这样一则新闻:
法律伴成长(二)
看完新闻后,小明有很多不解之处,你能帮助他解答吗?
2、他受到的处罚是什么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的犯罪行为
有期徒刑10个月的刑罚处罚
1、该男子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
3、刑罚的含义和种类有哪些?
3. 刑罚含义、种类
含义:刑罚又称为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试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
种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刑罚
附加刑
主刑
管制
拘役
死刑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驱逐出境
罚金
没收财产
剥夺政治权利
附加刑可以同时使用
主刑只能单独使用
主刑
附加刑
管制:不予以关押,但限制其一定的自由,由社区依法实施矫正,3个月以上2年以下。
拘役: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有期徒刑: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强迫劳动改造,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无期徒刑:剥夺犯罪终身自由并强迫劳动改造。
死刑:剥夺犯罪分子生命。
罚金: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适用于贪利型犯罪,如走私、贩毒等。
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与整治活动的权利。
没收财产:将犯罪分子所拥有的财产的部分或全部,强制无偿的收归国有。多适用于严重的犯罪,如危害国家安全罪、金融诈骗罪等。
驱逐出境: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我国国境。
2021年9月29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陈立伟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公开宣判。
上海二中院认为,被告人陈立伟肇事后为逃逸,明知其行为会造成严重后果,仍驾驶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上持续高速行驶、多次变道及冲闯路口红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造成多人伤亡及财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据此,对被告人陈立伟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提示:属于犯罪行为
思考二:顾国明受到的处罚是什么处罚?哪些是主刑?哪些是附加刑?
提示:受到刑事处罚。
主刑:死刑。
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思考一:被告人陈立伟受到的处罚是什么处罚?
罚款 罚金
性质不同 行政处罚 刑罚中的附加刑
适用对象不同 一般违法者 犯罪分子
适用的机关不同 由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行使 由人民法院行使
拘留 拘役
性质不同 行政处罚 刑罚中的主刑
适用对象不同 一般违法者 犯罪分子
适用的机关不同 由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行使 由人民法院行使
罚金的数额通常要高于罚款
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一、了解罪与罚
练一练:请你找到下列图片中的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
一、了解罪与罚
练一练:请你找到下列图片中的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附加刑:罚金
二 加强自我防范
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调整后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等犯罪,将不再是刑事“免责人群”。
最低刑责年龄下调,对未成年人是好事还是坏事?
二、加强自我防范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结合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内容想一想:
那种认为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不受处罚的想法对不对?为什么?
二、加强自我防范
提示: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不受刑罚处罚的想法是错误的。法律规定人到了一定年龄实行严重危害社会行为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即使我们没有到达法定刑责年龄,构成犯罪的,法院会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或者送到少管所。未成年人有自己的财产的应当由其财产进行民事赔偿,或者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进行民事赔偿。
①我们珍惜美好生活,要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4.如何预防犯罪,做守法公民?
交损友
旷课
偷东西、打骂同学
经常偷窃财物
多次拦路抢劫
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
犯罪
1、小杰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
2、小杰从“品学兼优”逐渐到陷入犯罪的深渊,这给了我们什么警示?
监狱
不良行为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有的同学认为,上面漫画中的行为都是一些小事,没什么大不了的,你怎么看?假如让你参与,你会怎么办?
③生活在法治社会,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范于未然。
如何预防犯罪,做守法公民?
(1)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2)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3)我们应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二、加强自我防范
4、青少年应怎样加强自我防范,预防违法犯罪?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作了明确的规定,给我们划清了是非的界限,标示了生活中的“雷区”。
请你就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提出合理化建议?
(1)国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治安管理,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2)社会:加大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的曝光力度,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3)学校: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4)家庭:家长要以健康的思想和良好的品行教育影响未成年子女。
(5)未成年人自身:要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心理和行为,增强法治观念,自觉遵纪守法。
预防犯罪
课堂小结:
1 【2021 桂林】小明的爸爸开车去银行办理业务,没有注意到“禁止停车”的标志,将车停在路边,被交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以200元的罚款。小明爸爸的行为(  )
A.属于民事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
B.属于行政违法,应受到行政处罚
C.属于刑事违法,应受到刑罚处罚
D.属于犯罪行为,应受到行政处罚
B
课堂练习
2、某校八年级(2)班开展“法律知识知多少?”主题讨论活动,下面相关说法,你认为哪一组正确?(  )
①不良行为若不及时改正,就会发展成为违法犯罪
②谎报险情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受到行政制裁
③殴打他人,导致其重伤甚至死亡的行为应受刑罚处罚
④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参与赌博屡教不改都是不良行为
⑤遭遇电信诈骗造成财产损失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唯一的途径
⑥放学路上看到同学被一群“社会人”围攻,应该见义“智”为,向其他人求助
A.①②④ B.②③⑥ C.③④⑤ D.②⑤⑥
B
3 【2021 江西】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警示青少年(  )
①要防微杜渐,预防违法犯罪
②年龄小,违法犯罪也不要紧
③要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
④要厉行法治,坚持严格执法
A.①④ B.②④ C.②③ D.①③
D
余某某原本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拥有光明的前途。父母外出打工,疏于家庭管教,他就开始结识了社会上一群游手好闲的“朋友”,逐渐开始无心学习,经常旷课。他开始因偷东西、打骂同学,逃学出入网吧,歌舞厅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他非但没有接受教训,反而经常偷窃财物,因此被公安拘留。但他仍不悔改,参与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伙同另外两个“朋友”多次拦路抢劫、入户抢劫,抢劫数额巨大,社会危害较严重,最终人民法院依据刑法判定其为抢劫罪等六项罪名,处以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8000元。
1.请你从材料中找一找陈祈祥的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哪些行为属于一般违法,哪些行为构成犯罪。(划线标注即可)
2.陈祈祥的犯罪经历看似偶然,实则必然,请你分析他走向犯罪的原因(多角度)(6分)
3.陈祈祥走上犯罪道路给我们未成年人哪些启示?(6分)
1.请你从材料中找一找陈某的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哪些行为属于一般违法,哪些行为构成犯罪。(划线标注即可)(6分)
2.余某某的犯罪经历看似偶然,实则必然,请你分析他走向犯罪的原因(多角度)(6分)
①自身:
②家庭:
③学校:
④社会和国家:
沾染不良习气,法治观念淡薄,缺乏自控能力。
没有尽好监管、教育责任。
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管理惩戒不到位。
法律不够健全;社会上还存在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因素。
①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②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③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自觉守法;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
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3.余某某走上犯罪道路给我们未成年人哪些启示?(6分)
谢谢您的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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