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预防犯罪 课件( 28 张ppt+2 个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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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 做守法的公民
5.2 预防犯罪
学习目标
学习内容
1.刑法的作用及内容
2.犯罪的含义、基本特征
4.如何要加强自我防范
3.刑罚的含义、种类
一、了解罪与罚
以下行为触犯了什么法律?属于什么罪?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刑法
2.盗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下行为触犯了什么法律?属于什么罪?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刑法
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以下行为触犯了什么法律?属于什么罪?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刑法
2.非法拘禁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的作用和内容
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 国家 和 人民利益 的有力武器。它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处什么样的刑罚。(P52第一段)
2021年2月,湖北省河口镇中学学生罗某到八年级某班教室因琐事殴打在校学生兰某,罗某用手打兰某耳光并且用脚踢兰某,造成兰某轻微身体疼痛。
因罗某未满16周岁,河口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罗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贰佰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罗某的监护人对其严加管教。
分析两例事件对他人和社会的危害性、触犯的刑法、受到的处罚有何不同?
2020年2月28日,北京市西城区某职业学院的女学生朱某,因心情不好,伙同另外四名女生在学校女生宿舍楼内,采取恶劣手段,无故殴打、辱骂两名女学生。其间,5名女被告人脱光了1名被欺凌女同学的衣服予以羞辱,并用手机拍摄了羞辱、殴打视频,事后还在自己的微信群内小范围传播;其中一名被害人,当天先后被殴打了3次。
经鉴定两名被害人均构成轻微伤,其中一名被害人精神抑郁,目前仍无法正常生活、学习。最终,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被告人朱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其余四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分析两例事件对他人和社会的危害性、触犯的刑法、受到的处罚有何不同?
2021年2月,湖北省河口镇中学学生罗某到八年级某班教室因琐事殴打在校学生兰某,罗某用手打兰某耳光并且用脚踢兰某,造成兰某轻微身体疼痛。
因罗某未满16周岁,河口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罗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贰佰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罗某的监护人对其严加管教。
2020年2月28日,北京市西城区某职业学院的女学生朱某,因心情不好,伙同另外四名女生在学校女生宿舍楼内,采取恶劣手段,无故殴打、辱骂两名女学生。其间,5名女被告人脱光了1名被欺凌女同学的衣服予以羞辱,并用手机拍摄了羞辱、殴打视频,事后还在自己的微信群内小范围传播;其中一名被害人,当天先后被殴打了3次。
经鉴定两名被害人均构成轻微伤,其中一名被害人精神抑郁,目前仍无法正常生活、学习。最终,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被告人朱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其余四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VS
分析两例事件对他人和社会的危害性、触犯的刑法、受到的处罚有何不同?
对比分析两起案件
案件 危害 违反的法律 处罚
湖北校园欺凌案件
北京校园欺凌案件
一般违法行为
犯罪
危害较小,情节较为轻微
社会危害性,较大,情节较为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犯罪含义: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的基本特征:
严重社会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
应受刑罚处罚性
最本质特征
法律标志
必然法律后果
三个基本特征的关系:相互联系、不可分割,他们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
犯罪的含义及特征
提示:属于犯罪行为
思考二:顾国明受到的处罚是什么处罚?哪些是主刑?哪些是附加刑?
提示:受到刑事处罚。
主刑:无期徒刑。
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21年8月12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顾国明受贿一案公开宣判,对顾国明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刑罚,又叫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
主刑
附加刑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犯罪
法律制裁
刑罚
主刑只能单独使用
附加刑可以同时使用
主刑
附加刑
管制:不予以关押,但限制其一定的自由,由社区依法实施矫正,3个月以上2年以下。
拘役: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有期徒刑: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强迫劳动改造,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反正终身自由并强迫劳动改造。
死刑:剥夺犯罪分子生命。
罚金: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适用于贪利型犯罪,如走私、贩毒等。
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与整治活动的权利。
没收财产:将犯罪分子所拥有的财产的部分或全部,强制无偿的收归国有。多适用于严重的犯罪,如危害国家安全罪、金融诈骗罪等。
驱逐出境: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我国国境。
考考你考考你
“刑法”与“刑罚”相同吗?
刑法,刑法明确了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法律)
刑罚,又叫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审判机关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处罚方法)
罚款 罚金
性质不同 行政处罚 刑罚中的附加刑
适用对象不同 一般违法者 犯罪分子
适用的机关不同 由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行使 由人民法院行使
拘留 拘役
性质不同 行政处罚 刑罚中的主刑
适用对象不同 一般违法者 犯罪分子
适用的机关不同 由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行使 由人民法院行使
罚金的数额通常要高于罚款
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二、加强自我防范
思考:小卓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给我们带来哪些启示?
交友不慎
不良行为
违纪
违法
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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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与分享
如何要加强自我防范
(1)我们作为社会成员,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P55第一段第一句)
(2)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P55第二段第一句)
(3)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P56第一段)
了解罪与罚
加强自我防范
5.2预防犯罪
犯罪的含义和基本特征
刑罚的含义与种类
课堂小结
刑法的内容和作用
①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②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③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④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1.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这句话表明( )
A、小偷小摸没有关系,不会构成犯罪
B、一般违法与犯罪都是违法行为,应受法律制裁
C、“偷针”与“偷金”是一般违法与犯罪的本质差别
D、一般违法较容易发展到犯罪
C
课堂练习
2.下列选项中,对我国刑法认识正确的有(  )
①刑法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 ②我国刑法是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惩治犯罪的有力武器 ③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 ④刑法就是刑罚
A.①②③ B.①② C.②④ D.②③④
B
3 【2021 江西】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警示青少年(  )
①要防微杜渐,预防违法犯罪
②年龄小,违法犯罪也不要紧
③要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
④要厉行法治,坚持严格执法
A.①④ B.②④ C.②③ D.①③
D
4.于2020年12月26日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低龄未成年人刑责范围进行了重大修改。最低刑责年龄下调至十二周岁。降低刑责年龄,目的是( )
①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②能更好发挥法律的示警功能和威慑作用
③确保刑罚成为规范青少年行为唯一手段
④能在一定程度上警戒未成年人遵守法律
A . ①②③ B . ①②④
C . ①③④ D. ②③④
B
说法绝对,错误
15岁中学生陈某,原本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自从结识了一些社会上一群游手好闲的“朋友”,他逐渐无心学习,经常旷课。开始他还有些自责,觉得对不起父母和老师,后来便放纵自己,并因偷东西、打骂同学等受到学校处分。但他并没有吸取教训,反而经常偷窃财物等,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但他仍不思悔改,为搞到钱去网吧玩游戏,他和另外两个“朋友”竟拦路抢劫,在短短几天内多次作案,最终因犯抢劫罪被判刑。
思考:陈某的犯罪之路给我们带来哪些启示?
探究与分享
(1)我们作为社会成员,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P55第一段第一句)
(2)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P55第二段第一句)
(3)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P56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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