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选修)教师教学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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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选修)教师教学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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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历史(选修)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教师教学用书
主编 朱汉国 副主编 马世力 本册主编 刘军 郝瑞亭
目录
专题一 梭伦改革 专题二 商鞅变法
专题三 北魏孝文帝改革 专题四 王安石变法
专题五 欧洲宗教改革 专题六 穆罕默德·阿里改革
专题七 俄国农奴制改革 专题八 明治维新
专题九 戊戌变法 学习与探究一 学习与探究二
专题一 梭伦改革
专题教学总体设计思路
本专题比较详尽地叙述了梭伦改革的历史条件以及梭伦改革的内容,揭示了梭伦改革对雅典社会发展的巨大影响。梭伦改革奠定了雅典民主政治和繁荣的城市经济的基石。
本专题的教学目的首先是让学生掌握梭伦改革前的社会状况以及梭伦改革的各项措施,进而让学生认识到梭伦改革是雅典政治经济发展的必然。在此基础上,希望学生能够领会改革在社会面临巨大转型的关键时期的重要性。正确有力的改革措施,可以塑造一个崭新的国家,可以为国家的发展带来稳定和繁荣。
在总结梭伦改革历史背景和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加深学生对于中国改革开放巨大意义的认识,以便于学生形成为国家进步做出应有贡献的使命感,同时让他们对当前的社会生活进行深刻思考,形成居安思危的危机意识。
通过对比梭伦改革和中国早期的政治改革,分析各自成败的原因,并且联系当前中国正在深入进行的改革开放事业,鼓励学生进行比较分析,在收集资料、充分思考的前提下提出自己对于改革开放事业的建议,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本专题的教学重点和难点
重点:
1.了解梭伦改革前雅典的社会状况,认识梭伦改革的必要性。
这部分是教材第一节的内容,主要掌握改革前雅典的矛盾状况。改革前的雅典社会中贵族和平民的矛盾非常突出。在社会矛盾激化的情况下,贵族青年基伦企图建立僭主政治,但是被有着民主传统的雅典人拒绝。贵族为了维护统治,颁布了血腥的德拉古法典。萨拉米危机的爆发把雅典城邦推向了危机的边缘。在此前提下,雅典推举梭伦全权负责改革。贵族与平民的对立是改革的根本原因,基伦暴动和德拉古立法是贵族和平民矛盾激化的表现,萨拉米危机是梭伦改革的导火索和直接原因。
2.简述梭伦改革的主要措施和改革的基本特点。
难点:
分析梭伦改革各项主要措施的积极作用和对雅典社会发展直接和深远的影响,特别是要强调梭伦改革对于雅典民主政治建设的奠基作用。
与中国早期改革进行对比分析,培养学生对改革的历史认识,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培养学生的历史思维能力,正确地评价改革。
让学生认识到改革的艰巨性,学习梭伦坚持改革的决心和勇气以及两袖清风、坚持原则的人生态度,学习他公而忘私和坚忍不拔的崇高品德。
教师在教学中,要着力培养学生收集资料、对比分析的能力,可以引导学生进行讨论。
■一 雅典往何处去■
(一)教学目标
[内容标准]
知道贵族和平民对立的政治和经济表现;了解基伦暴动和德拉古立法是贵族和平民矛盾激化的表现,萨拉米危机是梭伦改革的导火索和直接原因。
[知识与能力]
掌握雅典在古希腊城邦分布图中的位置。
了解改革前雅典的社会形势,主要是雅典的政治结构和贵族与平民在经济上对立的情况,能够分析“六一汉”、“基伦暴动”、“德拉古立法”和“萨拉米危机”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深刻地认识梭伦改革的必然性。
[过程与方法]
本节内容比较系统地介绍了梭伦改革的原因。可以根据教材内容和教材提供的历史资料,加上课外收集的资料,在老师的引导下,进行大胆的想像和推测,并且可以采取分组讨论的形式,共同探讨雅典社会矛盾导致的结果。
联系当今社会现实,针对当今的社会现象进行分析,收集当今社会弱势群体的资料进行讨论,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采用多媒体教学的方式,展示雅典平民和当今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获得感性的认识。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知道改革之前雅典社会尖锐的社会矛盾,知道奴隶主贵族对于各种社会资源的占有导致了平民悲惨的生活,培养人文关怀精神。
培养学生在社会面临巨大冲突的时候,要有居安思危的意识,主动进行改革。
逐渐形成关心他人特别是关心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的高尚品质。了解只有实现社会的公平和公正,社会才能健康稳定地发展,逐渐形成将来投身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事业的责任感。
(二)教学内容分析
本部分第一目阐述贵族和平民的对立,这是梭伦改革的根本原因。第二目讲述雅典社会解决危机的尝试以及社会危机的进一步加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讲述了基伦试图利用尖锐的社会矛盾,建立僭主政治。第二部分讲述了奴隶主贵族为了维护阶级统治,制定了残酷的德拉古法典,试图抑制平民的反抗。这是贵族和平民对立、社会矛盾尖锐的典型表现,突出表现了梭伦改革的内因。第三部分讲述了雅典的邻邦麦加拉利用雅典的内部矛盾冲突,占据了关系雅典经济命脉的萨拉米岛。这是梭伦改革的外部原因,也是梭伦改革的导火线。萨拉米危机为梭伦执掌雅典最高政治权力提供了契机。
[贵族与平民和工商业奴隶主的对立]
第一目首先介绍了梭伦改革前的雅典政治结构。贵族组成的元老院成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贵族把持一切政治权力,依仗经济优势,使大批普通公民陷于破产境地,甚至沦为贵族的债务奴隶,或者逃到国外。“六一汉”是当时下层平民的典型代表。雅典社会在经济基础上面临巨大的危机。
[解决危机的尝试]
第二目介绍了雅典社会面对巨大社会危机的应对措施以及社会危机的加剧。
第一部分讲述在动荡的形势下,雅典也和其他希腊城邦一样,有贵族试图利用社会矛盾建立僭主统治,但是雅典的绝大多数公民对僭主统治并不认同。这次暴动既让统治阶级意识到了巨大的危机,也反映了雅典早期氏族社会的民主传统在雅典公民的心中根深蒂固,为梭伦改革提供了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
第二部分讲述雅典人开始吸取基伦暴动的教训,试图在体制内进行改革,这已经成为时代的需要了,但是社会历史条件还不成熟,还没有出现能够帮助平民改善处境并且能够让统治阶级接受的强力人物。相反,统治阶级加强了统治,颁布了成文法。从本质上来讲,德拉古法典是维护奴隶主贵族的统治的,但是它对于抑制贵族专权也有一定的意义,因为法律的成文化和公开化对于民主政治的实施是必不可少的条件。这就为梭伦改革提供了制度前提。
第三部分讲述萨拉米危机反映了雅典实际是处于危急存亡的紧要关头,已经到了非改革不能生存的地步。这是梭伦改革的直接原因,因为雅典社会内部贵族与平民以及贵族之间的争斗严重削弱了雅典的国力,引起外部势力的入侵。再不实行改革、缓和社会矛盾,雅典的贵族也将丧失统治地位。因此,改革已经开始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萨拉米危机为梭伦走上改革的历史舞台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本课的重点和难点
重点:理解和认识雅典贵族和平民对立的基本情况和典型表现,帮助学生构建关于梭伦改革原因的知识体系。
认识萨拉米危机对于雅典社会改革的重要作用。
难点:
把握贵族与平民对立在经济、政治和法律上的具体表现,理清贵族与平民对立和基伦暴动、德拉古立法以及萨拉米危机之间的相互关系,并且知道它们对于梭伦改革的影响;培养学生的宏观思维能力和唯物主义历史观。
(三)问题解答
[想一想]
1.雅典社会平民阶层有何特点
答案提示:(1)在政治上,雅典的平民阶层处于无权地位,虽然也是雅典公民,但是在贵族专权的情况下,没有任何参与政治决策的机会,无法获得真正的公民政治权利,无力采取合法的政治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处于被压迫的地位。但是雅典的平民保持着早期氏族社会时期的民主思想,并不赞成采取建立僭主政治的方式来改变社会生活。(2)经济上,绝大多数平民极端贫困,他们大都欠了贵族的债,被迫租种贵族的土地。很多人以自己的人身作为抵押,一旦无法还债,就沦为贵族的债务奴隶,甚至被卖到海外。最生动的写照是“六一汉”:丧失土地的平民被迫租种贵族的土地,要将土地收入的六分之一交给贵族,他们绝大多数人连同家人都成为贵族的附庸,失去政治权利和人身自由。政治上和经济上极端不利的处境,使得平民阶层呼唤改革。
2.德拉古立法失败的根源是什么
答案提示:德拉古立法失败的根源是他回避了雅典社会尖锐的社会矛盾,并没有改善广大平民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不利地位。与之相反,德拉古立法的出发点在于维护奴隶主贵族的统治,采取严刑峻法镇压平民的反抗,没有保护平民的合法利益。采取严刑峻法的方式强化了债务奴隶制,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雅典的社会矛盾。虽然它作为雅典的第一部成文法典,对于抑制贵族专权有一定的意义,但是由于审判权完全掌握在贵族手中,法典变成了平民受压迫地位的象征,所以它必然失败。
[谈一谈]
结合雅典平民阶层的特点,谈谈基伦暴动失败的原因。
答案提示:雅典的平民并不期望建立僭主政治。雅典的平民绝大多数是有公民身份的,他们对于雅典过去实行的氏族制度比较认可,他们重视公民的荣誉。僭主往往是通过不合法的手段取得政权的。基伦的举动只不过是一次政治冒险,他并没有采取什么有利于平民的措施,所以他的暴动对于改善雅典平民在政治、经济上的处境并没有实际的帮助。相反,僭主政治有着独裁的一面,并且如果一旦建立起来,就是一个恶劣的开端,会在雅典原本已经动荡不安的社会中埋下定时炸弹,有势力的家族会效法基伦的做法。这对于原本处境悲惨的平民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他们改善生活的期望更加遥遥无期,所以他们没有支持基伦暴动,这就决定了基伦暴动必然失败。
[自我测评]
如果你是雅典最高统治者,你将采取什么方法来克服雅典所面临的社会危机
答案提示:只有进行改革,采取措施缓和平民和贵族之间的矛盾,促成雅典社会新的团结,一致对外。除了改革以外别无他法,而且改革要能够调和雅典社会平民和贵族尖锐的社会矛盾。首先要让平民分享政权,给予他们真正的公民地位,让他们有机会分担国家政治的责任,这就要改变政府机构的设置,让平民能够监督贵族,使贵族不能任意专权;同时又要赋予贵族一些特权,以保障他们的利益,减少改革的阻力。在经济上,废除债务奴隶制,改变苛重的租税,使得平民能够改变经济上的贫困处境,并大力发展经济。在司法上,要颁布新的公平的照顾到社会各个阶层利益的法律;扩大对平民利益的保护,让平民有机会参与审判的过程,给予平民监督审判的权力。在军事上做积极充分的准备,等时机成熟,收复萨拉米岛。
[材料阅读与思考]
想一想:德拉古法典代表了什么人的利益 为什么
答案提示:德拉古法典代表了贵族的利益。在雅典,绝大多数的平民生活都处于贫困状态。在德拉古法典中,政治权利是与财产多少相联系的,是有明确的财产资格限制的。贵族凭借巨大的财产独占一切政治权力。贵族可以出任高级军官,加入公民大会,组成最高法庭议事会,监督司法活动和各类官员。在当时,雅典的一切公职是没有工资的,只有有钱人能够有经济基础去竞争公职。平民尚且不能解决温饱,更谈不上参与政治活动,因此,一切政治利益都被贵族独占。
(四)教学评价建议
[评价目标]
通过课堂教学,了解学生对于雅典社会矛盾具体知识的掌握情况,要求他们能够比较清晰地阐述各知识点之间的联系。采用讨论的方式,了解学生对历史唯物主义分析方法的使用情况,要求学生从政治、经济等方面分析历史问题。
[评价方法] 讨论法、测试法、比较法。
[评价过程]
在讲解雅典平民恶劣处境的时候,鼓励学生收集当前世界上贫困人口生活状况的资料,并进行比较,有条件的学校可采用多媒体教学的方式,培养学生的人文关怀精神。
在本节结束的时候,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讨论,谈谈“如果你是雅典最高统治者,你将采取什么方法来克服雅典所面临的社会危机 ”以检验学生从经济、政治和司法等方面考虑、分析和解决社会危机的能力,并给予回答内容完整和思路比较清晰的学生以积极的评价。
[评价总结]
通过对于“雅典往何处去”的学习,考查学生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分析雅典社会矛盾的能力;要求学生收集当今世界贫困人口生活状况的资料,着力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的能力;将雅典平民的悲惨生活状况与当今世界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进行对比,培养学生的人文关怀精神;建构关于雅典社会矛盾完整的知识体系,考查和培养学生比较、概括、归纳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五)历史问题注释
[提修斯改革]
雅典立邦的古代传说比较含糊,按托古改制的惯例,后世把雅典城邦的建立与一位传说中的英雄联系起来,编造出“提修斯改革”的故事。按古代神话,提修斯是属于迈锡尼时代的人,距离建立城邦的公元前9世纪末有好几百年,显然名不副实。但若把改革看做城邦建立的一种活动,则有其历史内容。
因此可以说,所谓提修斯改革是当时雅典的某位头领和民众共同进行的创建城邦宪制的活动,它的中心内容是联合境内各村社建立中央议事会和行政机构。这一过程被希腊人称之为“塞诺西辛”,意为联合一统。通过“塞诺西辛”建立的中央议事会和行政机构,便是雅典国家的雏形。
提修斯改革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把国内公民分成贵族、农民和手工业者三个等级,规定贵族充任官职、执行法律,农民和手工业者只在公民大会中占有一席之地,不能当官掌权。这样一来,公民中贵族和平民(农民和手工业者)的划分便十分明显,为日后雅典的贵族政治奠定了基础。
[雅典公民]
在雅典,居民分公民、自由人和奴隶三个等级。公民是特权等级,“公民”的原意为属于城邦的人,即城邦内有血缘关系的家族或部落成员。雅典是“直接地和主要地从氏族社会本身内部发展起来的阶级对立中产生的”,存在科德律斯及阿尔克迈翁等家族,只有这些家族的成员才有可能成为公民。这种状况到梭伦时代已有改变。梭伦为了发展工商业、解决缺乏熟练手工工匠的问题,规定“全家迁来雅典从事某种行业的人可以归化为雅典公民”。
雅典的公民有很大的权利,归纳起来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参政议政的权利。第二,享受城邦的公有财产,如土地、房屋、水流、牲畜的权利。法律规定只有公民可以拥有土地,而外侨不能参加土地分配。第三,分享战利品的权利。无论公民是否参加了战斗,都有参与分红的权利。第四,参与供奉城邦保护神的权利。雅典法律规定,不是公民不得进入神殿,不得向该城邦的神贡献贡品。
雅典公民还必须负担兵役,是军队的主体,公民根据财产的多寡参加不同的兵种,且自备所需的甲胄、武器和马匹。如梭伦将公民分为四等,第一、二等担任骑兵,第三等担任重装步兵,第四等担任轻装步兵或在海军中服役。他们分别负担一定的社会义务。
梭伦改革时曾规定第一、二等级公民要负担社会义务,即一方面要缴纳公共事业的捐税,由谁缴纳捐税本来是抽签决定,但公民们往往是自愿捐献;另一方面要承担与神共餐的义务,同时还实行公餐制度,在向神进行供奉之日,全体公民都必须参加,供奉仪式结束之后,全体成员必须聚在一起,将供奉的所有食品按人数分成均等的份数,然后吃掉。没有吃上贡餐的人,无论以前是不是这个城邦的公民,在此后的一年里都将不再是这个城邦的公民,要想重新获得公民称号,必须参加下一次祭祀。
[执政官]
雅典在废除君主专政后,中央议事会设有3位执政官:一名宗教执政官,掌管宗教和国家大典;一名军事执政官,主管战事争伐;还有一名为执政官,总揽一般行政。总揽行政的执政官权力最大,执政的时期(稍后严格年限为一年)也常以他的名讳命名(往往被称为“名年执政官”),但这个职位一般在前两位执政官之后才产生。
后来,议事会又增添了6名执政官,称之为司法执政官。他们以何种方式掌管国家的法律,我们已无从得知。卸任的执政官自动加入议事会似乎已成了惯例。他们无疑就是国家的主管官员,并由一群较低级的官员予以辅佐。低级官员主要负责财政事务,可能是向贵族会议负责。但是,这似乎也是不成文的做法。执政官产生的程序完全掌握在贵族手中。执政官最初是终身职务,后改为10年一任,到公元前683年改为1年一任。至此,雅典的贵族政治达到顶峰。
[雅典平民]
雅典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及其胜利,是形成主权在民的城邦体制的基本条件。没有平民的胜利,城邦公民集体也就无从产生,公民集体专政的格局也无从形成。
根据斯图尔特、琼斯等主编的《希英辞典》的解释,“平民”一词原指与城市相对的乡村。用来指人时,常指普通民众,与国王、贵族等上层人物相对,但有时也可代指全体自由公民,含“人民”之意。
普鲁塔克在《梭伦传》中记述道:“所有的平民都负了富人的债,他们或者是替富人耕种土地,缴纳1/6的收成,因而被称为‘六一汉’或‘塞特’;或者以自己人身作债务抵押,可以被债主押收,因而有的在本土成为奴隶,有的被卖到了外国。”“人民由于摆脱了债务而浮动和大胆起来。”
从上述材料看,人民的含义显然指所有对富人负债的穷人。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据估计约2000人,在梭伦取消债务后成为重装步兵等级的公民;而另外约有6000人,虽然同属于平民,却无自备武器与盔甲以成为重装步兵的能力。很明显,雅典的平民是指与贵族相对的所有普通公民,与《希英辞典》定义的第2种含义相同。因此,平民是指与有财有势的人相对的普通公民。平民不仅包括阿提卡原先的雅典居民,也包括一些移民和外国人。
据古典作家记载,当多里亚人入侵、迈锡尼文明崩溃之际,大量难民逃往阿提卡寻求保护。雅典政府除组织他们进行大规模的海外殖民外,还接纳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进入公民队伍。后因难民人数过多,难以全部收容,于是另在氏族组织之外创立奥格诺斯。奥格诺斯的成员也是雅典公民,只是不能参加雅典人的某些宗教活动。他们构成后世雅典平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逐渐与原雅典各氏族中的下层合流,构成雅典平民的主体。
平民不包括人数众多的奴隶。
[雅典平民和贵族的矛盾]
在经济上,平民的地位是脆弱的。由于商品经济不够发达,财富的主要标志是土地的占有量。而平民的土地在当时大概都程度不同地受到贵族的控制。很多古史学家认为:当公元前9世纪至公元前8世纪,雅典居民由其居住中心向四周扩散之时,贵族肯定是先行者。尾随其后的农民只能从贵族手中租种土地,其条件可能是缴纳一定的收获物作地租,以换取土地的使用权和贵族的保护,从而形成农民对贵族的依附关系。随着时间的推移,世代耕种的土地逐渐被农民视为已有。另一方面,由于多里亚人入侵的结束、社会生产的发展,农民的独立性有所增强,贵族的保护已成为累赘,因此他们试图摆脱贵族的控制。但此时贵族对农民的压迫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变本加厉。因为随着工商业的逐渐发展,雅典贵族追名逐利,生活日趋奢华。但工商业发展的程度还远远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故在其他收入来源紧张时,就加重对依附农民的剥削。
基伦暴动约10年后,德拉古受命立法。学者们推测,大概他的法律肯定了那早已不为平民所需要的贵族对平民的保护关系,赋予贵族夺取平民土地、将负债者及其妻儿卖为奴隶的权力,使平民的处境急剧恶化,债务奴役制广泛流行开来。一些平民沦为六一汉,有些甚至被卖往国外,有些被迫卖妻鬻子,处境悲惨。贵族的压迫激起了平民的不满,造成了雅典的社会危机。
从政治地位看,平民的处境更加可悲。梭伦改革之前,雅典大大小小的官职完全是根据财富和门第为标准来选举或指定,平民根本无以问津。即使军事民主制时代遗传下来的公民大会,除了一年一度的执政官选举活动外,也没有什么实际的权力。就是这样的大会,也不是所有的平民都能参加。据学者考证,公民大会当时叫“Ekkawca”,意为“被叫出门的人”。也就是说,公民大会召开之际,由贵族召集人选参加,那些未被告知出席者不会也不可能被允许出席公民大会。
对雅典平民来说,幸运的是雅典王权衰落并完全退出了历史舞台,统治阶级中缺少共同拥戴的领袖。在王权衰落后形成的贵族寡头政体下,政权被雅典城及其郊区的贵族所控制,那些住在边远地区的贵族十分不满,试图分享统治权,却缺乏必需的政治实力。他们与自己周围的平民有比较密切的联系,试图利用后者的力量参与对政权的争夺。执政的贵族为争夺政治统治权而互相竞争,也存在着十分深刻的矛盾。那些在政治斗争中失势的家族,往往和在野贵族联合起来,共同与垄断政权的贵族进行斗争。平民通过他们得到比较有效的领导,增强了自身的力量。对雅典贵族执政者来说,要么向平民与在野贵族的联合势力让步,要么拒不妥协,其结果很可能是在雅典建立僭主政治。为避免重蹈科林斯、麦加拉等城邦的覆辙,导致贵族财产、生命的更大损失,雅典执政的贵族不得已做出让步,同意由梭伦进行改革。
[雅典卫城]
古希腊是西方文明的发祥地,而雅典则是古希腊的政治文化中心。古希腊的文化、哲学、艺术、神话等深刻影响了西方社会的发展,雅典卫城的建筑被誉为西方建筑的起源,是世界建筑史和艺术史上的珍品,至今仍是欧美庙堂建筑模仿的典范,1987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
雅典之名来自其城市守护神雅典娜。雅典娜是希腊神话中的女神。关于她的出生有多种传说,有的说她是从主神宙斯的前额中跳出的,有的说她是天神赫菲斯托斯用斧头劈开宙斯的头生出来的。
希腊人视雅典娜为城市与文明的女神,在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中,女战神雅典娜激励希腊英雄并与他们一起战斗。其后,雅典娜成为雅典的保护神,卫城就是献给她的。
卫城是古希腊城邦的中心地区,内有市政与宗教建筑。它居高临下,利于防卫,又建有神殿供人膜拜。
卫城建于公元前5世纪,位于雅典城中心偏南的一座小山顶的台地上,高出平地约70米至80米。台地西低东高,东西长约280米,南北宽约130米。四周陡峭,西端有台阶,可以登临。设计者巧妙地利用小山的地形以及小山与周围环境的关系进行建筑布局。整个卫城是由卫城山门、胜利女神神庙、巴特农神庙和厄瑞克提翁神庙四部分组成的一个建筑群。
卫城总体布局自由,顺应地势而建,山上各种建筑贴边而立,柱廊朝外。西端是雄居于陡崖上的胜利女神神殿,能满足祭祀仪典和从山下瞻仰的要求。当时,雅典每4年举行一次雅典娜节,祭祀队伍从山下的西北方出发,绕过卫城的北、东、南三面,从西面登上卫城。
为展现最美的透视角度,胜利女神神殿的轴线不求与卫城台阶的方向相平行,而与山门呼应,形成均衡构图。卫城山门正面向西,前后柱廊各有6根柱。门前的空间三面围合,迎接祭祀队伍。巴特农神殿内的雅典娜雕像由黄金和象牙制成,高11米,戎装执矛,朝山门东廊而立,正面侧向西南,是卫城建筑群的中心。
厄瑞克提翁神殿在巴特农神殿以北,供奉传说中的雅典人始祖厄瑞克提翁,神殿主体分为东西两部分。南面西端突出一个小型柱廊,用女郎雕像代替柱子,雕像正面朝南,在白色大理石墙衬托下,清晰悦目。
随着希腊城邦的崩解,雅典逐渐没落,希腊宗教逐渐被基督教所取代。5世纪时,卫城的神殿被改为教堂,雅典娜的雕像也被移去。1458年,土耳其人占领雅典后,更将神殿改为清真寺。1687年,当威尼斯人在雅典与土耳其人作战时,炮火击中殿内的火药库,严重破坏了神殿。
神殿虽被破坏,但余下的浮雕仍然引来英国埃尔金勋爵的觊觎,他于1801年至1803年将神殿的雕刻运回伦敦,再售与大英博物馆,至今希腊政府还在要求英国归还这批文物。
在19世纪,欧美上层社会认为古希腊的建筑是文明的最高表现,其中巴特农神殿更被推崇为一座历史性建筑,欧美社会掀起希腊式建筑复兴的热潮,例如大英博物馆及柏林勃兰登堡门均借鉴雅典卫城而建。
[基伦暴动]
平民与贵族间大规模阶级斗争的首次记录是基伦暴动。
公元前632年前后的一起事件以及它的后续发展,暴露出雅典统治阶级内部存在着紧张对峙。事件主角名叫基伦,是雅典的贵族,曾在奥林匹克赛会上得到过锦标,在雅典很有名望。他娶麦加拉僭主特阿其尼之女为妻。麦加拉濒临萨罗尼科斯海湾,位于雅典以西约30英里。在岳父和雅典朋友的帮助下,基伦试图在雅典称王。他和同党(其中包括一小支来自麦加拉的军队)利用宙斯节日民众集会的时机,强占了卫城。可是他没有宣布有利于农民大众的纲领,因此没有得到农民的支持,从乡村赶来的雅典人反而帮助贵族把他们包围了。
基伦和同党被围困在卫城里。时间一长,大部分雅典人厌倦了,离开了。他们委托9个执政官来监视基伦,并请他们全权酌量处理一切事务。基伦逃出重围(虽然对此众说纷纭),他的支持者却兵败。他的党徒有的饿死,有的逃匿,到雅典娜的神殿寻求庇护。执政当局再三保证绝不杀害他们,但出自阿克密尼德家族的名年执政官麦加克利斯,下令在他们离开神殿时将他们全部诛杀,有些人甚至被杀死在女神的祭坛前。
大约30年后,事件有了有趣的发展。此时,基伦的家族权势增大,出面指控阿克密尼德家族涉嫌亵渎神明,理由是他们当年大肆屠杀政变中躲在圣殿寻求庇护的人。阿克密尼德家族被全部逐出雅典,连祖先的骨骸都被挖出来抛出境外。其他贵族世家显然并不喜欢阿克密尼德家族,这成了除去他们最简便的方法。
[僭主]
英文Tyrant,意为凶恶而暴戾的统治者。在古代希腊,僭主是一个意思比较含混的名词,初见于公元前7世纪,是国王的同义词。但在古希腊散文中,这个名词主要指违宪夺取政权或继承政权的统治者。公元前10一公元前9世纪,君主制是希腊国家中常用的政体形式。后来出现代替君主制的贵族制,但在公元前7世纪还不盛行,因此野心家们就有机会用被压迫者的名义来夺取政权。
僭主往往沾一点贵族血缘。僭主都被认为是专横暴虐的。公元前6世纪中叶,庇西特拉图在雅典建立僭主政体,他的儿子希庇亚斯在公元前510年被斯巴达王克莱奥梅尼一世驱逐。波斯人愿意让僭主去统治他们在约公元前540年所征服的安纳托利亚各希腊城邦。叙拉古的狄奥尼西奥斯一世是所有僭主中最强大的一个,他是在公元前405年一次迦太基侵略危机中初次建立起他的统治的。在希腊化时期,有些僭主把政权建立在阶级感情上,还有一些则是外国的傀儡。一些伟大的僭主是艺术保护人和建设家,他们对由贵族政治过渡到民主政治做出了一些贡献。
僭主兴起于寡头政体本身,不过格局却并不完全一样。有时候执政的行政长官,即寡头政体下在某个短暂时期内获得重要行政权力的那个人,变得不忠实于将他推选出来的人们。取得了足够的权势后,他试图把他的权势永久保持下去——也许甚至转移给他的儿子。另一种情形是,当时兴起了被称做煽动家的名流。古代的、现代的史家一致把他画入令人厌恶的一幅图画:一个精力充沛而又野心勃勃的人,有时候可能是寡头政体的一员,他作为无特权的民众的斗士站了出来,博取他们的好感,十分有效地利用他们的力量,以致使他得以用强力推翻寡头政体并自立为僭主。第三种僭主是,某个富有的人,像雅典的基伦,甚至用不着受拥戴的借口,只是偶然因某些冒险家的成功而受到鼓舞,于是雇用一支家兵队,夺取了卫城。还有一些罕见的例子:古代的王的后裔——他不再受寡头政体的约束或处于它的控制之下,他找到了压服他们的手段,借暴力勒索到他的祖先因人民的同意而享受到的巨大权势。
[德拉古法典]
亚里士多德在《雅典政制》中记述道:公元前621年,司法执政官德拉古受权编订法典。其制度如下:凡能自备武装的人有公民权利,这些人进行选举,选出九个执政官和一些司库官。这些官员从财产不少于10明那且无负债的人们中选出,其余低级官吏从能够自备武装的人们中选出。司令官和骑兵司令由财产不少于100明那、无负债、且有年龄在10岁以上婚生合法儿子的人们中选出。新任官吏必须允许卸任的主席、司令官和骑兵司令在账目检查以前交保离职,接受和司令官及骑兵司令同等级的四个保证人。
议事会议员共401人,从公民集团中抽签选出。这种议事会成员和其他官吏的抽签均以年龄在30岁以上的公民为限,直到每一人都已轮到,再从头开始抽签。贵族会议是法律的保护人,它监督各长官,使之按照法律执行职务。一个人如受到不公正待遇,便可向贵族议会提出申诉,说明他所遭受的这种不公正待遇所违反的法律。
借款是以人身为担保,而土地则集中在少数所有者手里。法律允许债权人把欠债不能偿还者及其家属作为奴隶或出卖为奴。法律多用死刑,犯懒惰罪的也要处死。盗窃蔬菜水果,与杀人罪、渎神罪同罚。有人说德拉古法律不是用墨水写的,是用血写的。关于刑事审判,本来有胞族法庭或部落法庭。跨部落的案件由四个部落王(即部落巴赛勒斯)组成的法庭审判,可能由王者执政官主持。德拉古创设一个上诉法庭,有51个上诉法庭法官,但都由贵族家族选任。
由此可见,德拉古的立法就是为了保证贵族专权。“贫民本身以及他们的妻子儿女事实上都成为富人的奴隶,他们被称为保护民和六一汉……如果他们交不起地租,那么他们本人及其子女便要被捕,所有借款都用债务人的人身为担保,这样的习惯一直流行到梭伦的时候才改变。”“这时雅典的政治完全是贵族寡头的统治,在民众眼中,宪法上最残酷最苛虐的部分就是他们的奴隶地位。”
[萨拉米之战]
萨拉米岛濒临雅典的海岸,是雅典的门户,梭伦曾从文献资料、历史传统、风俗习惯等方面考证,认为萨拉米岛是雅典的。但雅典人在几次战争遭到失败后,已对此厌倦,因而制定了一条法律,规定任何人不许在将来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提议本邦去争夺萨拉米岛,违者处死。
梭伦不能忍受这种不光彩的事情。他发现有许多青年人也是如此,因而想采取措施发动战争,但又惧怕这条法律,于是他想出一个主意,既能避开这条法律,又可有效地发动群众。他装作神志失常,并由家人向全城传出消息,说他傻了。
他走到市场上去。当许多人都聚集在那里时,他跳上传令石,背诵他作的诗歌:“我愿意成为某个卑贱小岛的公民吗,这个小岛远在斯波拉底 ”“因为人们肯定会面带冷笑,嘲弄我是个雅典人:‘这是谁啊 ’‘一个放弃萨拉米的阿提卡奴隶!’”“那么让我们为萨拉米和公正的名誉而战吧,夺回那心爱的小岛,洗刷我们的耻辱!”
他主要是责备雅典人放弃萨拉米岛,并勉励他们为收复它而战。公民们听了以后激情高昂,在梭伦的朋友庇西特拉图鼓动下,废除了那条法律,重新发动战争,并推举梭伦为指挥。
在公元前600年,战争爆发了。年仅30岁的梭伦以智谋夺取了萨拉米岛:梭伦与庇西特拉图乘船到了科利亚斯海角,看到雅典全城的妇女都在那里举行对墨忒尔神的献祭,于是他派一个可靠的人去萨拉米岛,装作叛徒,告诉麦加拉人,如果他们想俘获雅典的名媛,就赶快和他一起乘船去科利亚斯海角。麦加拉人为之所动,于是便派人乘船前往。梭伦获悉之后,让妇女们离开,而派一些没有胡子的年轻男性着女装身藏利剑在海边嬉戏。当船靠岸后,麦加拉人争先恐后跳上岸时,迎接他们的不是女人的媚笑,而是锋利的宝剑洞穿胸膛后的痛楚。此后,雅典人乘机出动,夺取了萨拉米岛。
梭伦担心人们会认为他只是通过武力获取萨拉米,而不是通过正当的途径,于是他掘开一些坟墓,以表明他埋葬死者时是把他们的脸朝向东的——这是雅典人的埋葬习俗;此外他还表明这些坟墓本身也是朝向东的;他还在墓碑上刻出了死难者所在的城镇,以指明他们的身份——这是雅典人的一个奇特做法。这次战役使得梭伦成为一个很有声望的人。在广大平民心目中,他不仅是一个英雄,更重要的是他已成为一个反对贵族、同情人民的革新人物。
■二 奠定雅典民主基石的政治改革■
(一)教学目标
[内容标准]
了解梭伦改革的主要措施、基本特点以及它对雅典民主政治的巨大影响。
[知识与能力]
了解梭伦的生平和才能以及与各阶层之间的关系,从而认识梭伦改革是历史的必然。
掌握梭伦改革的主要措施和基本特点,分析梭伦改革措施的深远影响,认识梭伦改革对雅典民主政治建立的意义,认识到只有适应社会需要的改革,才会推动国家和社会的发展。
[过程与方法]
根据教材知识点之间的关系,本节教材比较详细地介绍了梭伦改革的前因后果。在认识教材知识点之间的联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收集资料,进行严密的推理分析,构建梭伦改革完整的知识体系。
充分运用比较法和讨论法,对梭伦改革与同期中国改革进行比较,分析各自的得失,主动探究问题的答案。
进一步认识经济因素对政治发展的深层影响和决定性作用,逐渐形成从更为宏观的层面上认识历史人物、历史事件的能力,增强学生的发散性思维。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对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有进一步的认识;认识到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事业同样是复杂艰巨的。
学习梭伦不计个人名利的人生态度,逐渐形成用宽广的视野和博大的胸襟,去观察社会、了解社会,进而改造社会,树立为祖国奉献青春的宏伟志向。
(二)教学内容分析
本节分为五目三个部分。第一目是第一部分,第二、三、四目是第二部分,第五目是最后一部分。
[诗人政治家]
第一目主要介绍梭伦的生平。他是当时雅典杰出的英雄人物,出身贵族,曾经经商,民,是三个阶层共同接受的领袖人物。由他执掌改革,三个阶层都信任和支持。梭伦以其出众的才华登上了改革的历史舞台。
[解负令]
《解负令》是梭伦改革的重点,它废除了债务奴隶制,重新构建了雅典的社会基础,使得雅典的公民人数得以扩大,协调了公民中贵族和平民的矛盾。《解负令》是其他改革措施的前提,为雅典的民主政治和工商业的繁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发展工商业]
发展工商业是梭伦在经济上保障工商业奴隶主和平民的利益的措施,也是着眼于雅典整体发展的重要举措,促进了新兴的工商业奴隶主力量的发展,是日后雅典繁荣的经济基础。
[平民地位的提高]
第四目介绍了梭伦从政治上来保障经济和社会领域的改革成果的具体措施。这些措施执行的结果就是雅典民主政治的形成。梭伦按财产对公民划分等级,并确定了相应的政治权利。此举加强了工商业奴隶主的政治地位。四百人大会和民众法庭对贵族的权力是一种限制,但是贵族依靠其经济地位和影响力,仍然在政治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工商业奴隶主和平民的权力也得到扩大,他们可以参与政治决策和司法审判的过程。三个阶层相互监督,各种机构相互监督,使得雅典的民主政治格局开始形成。
[梭伦的遗产]
第五目讲述了梭伦改革的结果和之后雅典社会的发展。梭伦天才的改革对雅典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结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是由于社会矛盾并没有根本消除,加之梭伦的后继者无法与梭伦相提并论,雅典社会又产生了很多矛盾。
本课的重点和难点
重点:
联系第一课知识,补充说明梭伦改革的时代背景;结合第一目内容,重点介绍梭伦杰出的才华,从而说明英雄的力量来自人民群众这一真理。
阐述梭伦改革的主要措施,并能够分析各项改革措施的具体影响以及对于雅典民主社会的长远影响。
难点:
梭伦改革采取的中庸路线的具体表现及其影响。梭伦改革触及了当时主要生产资料——土地的占有关系,是对旧生产关系的调整,但这是一场不彻底的改革。梭伦企图用妥协的办法来求得斗争双方的和解,但是最后还是无法调和矛盾。
梭伦改革对雅典民主政治建设的影响。梭伦经济改革稳定了雅典公民团体,促进了工商奴隶主阶层的崛起,使雅典阶级结构发展为贵族奴隶主、工商奴隶主、平民三足鼎立的多元社会格局,为雅典民主政治奠定了社会基础。
(三)问题解答
[想一想]
在经济方面,梭伦还实行了币制改革,采用当时东地中海通用的优卑亚币制,将原来l明那相当于70德拉克马改为1明那相当于100德拉克马,这一措施既有利于雅典参与地中海的国际贸易,又有利于缓解债务问题。运用经济学的知识,解释为什么梭伦的币制改革有利于缓解债务问题
答案提示:经济学当中有汇率这样一个概念。汇率就是本国货币相当于外国货币的比价。梭伦实行的币制改革,采用当时东地中海通用的优卑亚币制,将原来1明那相当于70德拉克马改为1明那相当于100德拉克马,货币升值,这样做可以起到限制出口、鼓励进口的目的。这对于当时土地贫瘠、粮食紧缺的雅典来说,是增强其竞争力的有力手段。雅典的货币升值之后,负债的平民手中的货币也相应增值,有利于偿还债务。
[议一议]
雅典当时的大小官职都没有报酬,而且等级越高负担的社会义务也越重,如第一、二等级必须装备耗费高昂的骑兵,第三等级则须提供耗费次之的重装步兵,第四等级要提供费用较少的轻装步兵和水手。梭伦的这一政治改革措施合乎正义标准吗 有什么不足
答案提示:在当时是符合正义标准的。雅典实行公民兵制。在城邦时代,部队的战斗力是与装备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当时陆军部队的主力是重装骑兵和重装步兵方阵(不是太多),权利和义务应该是相应的。当时雅典是奴隶社会,出现了贫富分化。富人享有很多的权利,应该为社会尽更多的义务。加之在当时的雅典,只有贵族和富有的人才置办得起重装备,所以他们充当了军队的主力。
但是由于权利与义务是相应的,富人尽了较多的义务,他们也取得了更多的权利。如果这样循环下去,必然造成更加严重的贫富分化。到最后,势必减少重装兵员,影响部队的战斗力。
[查一查]
查阅资料,说明什么是陪审员制。
答案提示:陪审员制是指司法机关审判案件时吸收非职业法官作为陪审员,与职业法官或职业审判员一起审判案件的一种司法制度。
拓展知识:英美法系实行的陪审员制有三方面的特点:首先,陪审团由12名没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公民组成,负责被告有罪无罪的认定,即案件事实部分的裁决,而法官只负责对被陪审团宣告为有罪者的量刑,即法律适用部分的裁决。在这里,陪审团实际上分割了法官的权力。其次,陪审团是临时性的一案一组成,成员由随机抽签决定,判决出来后立即解散,虽然权力很大,但时限性也很强。第三,一旦进入审判过程后,陪审团就与外界隔离,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外界甚至是法官对他们的影响。
陪审员制的这三个特点导致以下结果:一是法官的独立性大大地提高了,因为独立的前提是权力受到制约,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小了,所承担的风险也就小了,那么他的独立性也就会相应地提高。二是社会公众参与司法的理念最大限度地贯彻了下来。三是陪审团参与案件审理,可以尽可能地使案件公正、公开,因为陪审团成员不懂法,要想说服他们只能靠事实和证据,证据要公开,证人要出庭,这就避免了可能存在的“暗箱操作”问题。四是控辩双方的律师可以发挥最大的作用,律师当庭的举证、质证十分关键。
陪审员制也有消极的方面,比如陪审团的判决不说理,不承担责任,因此如果没有良好的制度设置,就有被利用的危险,另外,由于陪审团成员没有专业的法律背景,一些非理性的因素可能起作用,容易受到律师的诱导,甚至是误导,所以必须要有一套完整的程序规则和证据制度来保证司法公平。同时,陪审员制对法官素质的要求更高,因为这时的法官虽然表现得很被动,但实际上他是维护司法公平的核心人物。
2004年8月28日,中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人民法院将从单位推荐的普通公民中选取一定数量的人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可以参加一审案件的审理,并享有与法官同等的权力。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司法民主的要求,是中国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也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自我测评]
雅典为什么在城邦国家形成的过程中通过改革建立了民主政治体制
答案提示:这是雅典政治、经济和社会结构发展的必然结果。雅典民主政治的形成须具备两方面的条件:
一方面是社会中下层群众总体实力加强,具体表现为经济状况改善和政治力量的壮大。
社会中下层群众,主要指梭伦改革前的工商业奴隶主和平民。他们在政治上不同程度地受到贵族排斥和压制,少权或无权;在经济上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贫穷而困窘。他们要求推翻贵族政治,建立民主政体,构成了民主派的基本力量。
随着新兴工商业奴隶主阶层的兴起,雅典社会在梭伦改革之前很明显地分为代表贵族利益的平原派、代表工商业奴隶主利益的海岸派与代表平民利益的山地派。海岸和山地两派要求政治权利,结成联盟,共同对抗平原派。他们共同要求民主,在阵容上居于绝对压倒优势地位。这是实行民主政治的阶级基础。
另一方面,梭伦改革鼓励工商业发展,工商业奴隶主和平民的经济状况有所改观,引起阶级力量对比的变化,民主力量不断壮大,贵族势力相对削弱,促成民主政治的确立。
梭伦改革在政治上改变了雅典的阶级结构。按照财产划分等级,并赋予相应的政治权力,很多富有的工商业奴隶主加入到第一、第二等级当中,与贵族分享政权,对政府的决策施加有力的影响,使得贵族专权变为不太可能。
梭伦设立了四百人大会和陪审法庭,使得平民和工商业奴隶主都能够分享政权,监督政府行为,维护司法公正。梭伦采用了分权的方法,使得政府各部门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衡。
梭伦在政治上的改革,建立起一套比较民主的制度,对雅典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材料阅读与思考]
阅读上述材料,分析梭伦的个人品格,并分析它们与雅典民主政治之间的关系。
答案提示:从以上材料,我们可以看出梭伦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他重视个人修养,对名利看得不是很重;强调和谐公正,同情下层平民的悲惨生活,对贵族压迫表示不满;也不厌恶商业。
正是由于他有这样的品德,使他能够民和工商业者,获取他们的支持。他的思想对改革影响巨大,在改革的具体措施中得到了充分的表现。正是由于他同情平民,才会废除债务奴隶制,改变他们被压迫剥削的悲惨命运。他主张和谐,所以尽可能不偏不倚地分配平民、工商业者和贵族之间的利益。虽然梭伦改革并不彻底,雅典的社会矛盾也没有彻底解决,但是他的妥协得到了各方的认可,从而建立了雅典民主政治的初步格局。
(四)教学评价建议
[评价目标]
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整个学习过程,了解学生整体构建知识体系的能力,培养他们收集资料、整理资料、分组讨论的习惯和能力以及相互协作的团队精神,鼓励学生发表独立见解。
重视学生对于民主制度的理解,力图让他们了解梭伦改革的实质以及民主制度权力分割、相互监督的运作过程,培养他们的民主意识。
[评价方法]
讨论法、测验法和比较法。
[评价过程]
课前,要求学生收集有关陪审员制度和中国早期相关制度改革的资料,以便课堂上讨论。
本节采取引导法,引导学生主动探究知识点之间的联系以及梭伦改革各项措施的深层含义,考查学生完整的思路和鼓励学生有创见的结论。
充分运用比较法和讨论法,让学生对梭伦改革与同期中国改革进行比较,分析各自得失。
运用讨论法分析陪审员制度的优劣。
[评价总结]
在教学过程中,观察学生参与讨论和收集资料的情况,并做出中肯的评价;特别强调改革对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让学生联系实际,坚定走社会主义改革开放道路的信念。要求学生总结梭伦改革的经验教训,培养他们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使命感。
(五)历史问题注释
[梭伦]
梭伦(约前630一前560),古代雅典著名的政治改革家和诗人。梭伦出身于贵族家庭。由于他的父亲乐善好施,梭伦年轻的时候,家庭经济已不宽裕。他一面经商,一面游历,曾到过希腊和小亚细亚的许多地方,漫游各地的名胜古迹,考察各地的社会制度、风土人情,结交了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科学家泰勒斯等人。梭伦与泰勒斯等人一起获得了古希腊“七贤”的美名。梭伦的游历和经商生涯,对他一生的事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抛弃了贵族派的骄矜,获得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对下层平民的疾苦也有所了解。
在旅途中,梭伦吟诵了许多诗篇。这些诗篇虽然大都是为了排遣旅途的愁闷而作,但也流露出作者的品德与情操:“作恶的人每每致富,而好人往往受穷;但是,我们不愿把我们的道德和他们的财富交换,因为道德是永远存在的,而财富每天都在更换主人。”这些诗句表明,梭伦虽然以经商为业,但不失诗人的气质,珍视道德远胜于爱惜财富。在另外一些诗篇中,梭伦对贵族的贪婪和专横也有所谴责。这些诗篇,使梭伦日后赢得了“雅典第一诗人”的桂冠。
公元前600年左右,年仅30岁的梭伦机智地废除了禁止建议收复萨拉米岛的法律条文,并率领雅典人顺利地收复了萨拉米岛。公元前594年,梭伦在平民群众的支持下,当选为执政官,得以实现其改革弊政的夙愿。
梭伦改革无疑是促进雅典社会发展的重大措施,它的基本点是从经济上和政治上沉重打击了氏族贵族的统治,废除了雅典公民内部的债务奴役,促进了作为城邦经济基础的农业和手工业经济的发展,促进了个人私有财产的发展,促进了与异邦人和奴隶相对立的雅典公民集体的形成,为雅典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民主政体的确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但是,梭伦改革在摧毁贵族势力与氏族制度的残余方面还不是很彻底。他制定的按财产多寡确定政治权利的制度,也只是以富豪政治代替贵族政治,广大下层公民仍被排斥在国家权力之外。在氏族贵族和广大农民都对他表示不满的情况下,梭伦借口到国外考察,乘船出国旅行去了。
梭伦离开祖国之后,在埃及、塞浦路斯、小亚细亚等地漫游达10年之久。小亚细亚一个名叫克洛伊索斯的国王曾慕名邀请梭伦前去访问。这次会晤留下了一段佳话,希罗多德和普鲁塔克对此都有记载。这位国王穿着华贵的服装,佩戴宝石、金饰接见梭伦,并打开自己的宝库,炫耀自己的荣华富贵,梭伦却对此投以鄙夷的目光。国王问他世界上是否还有比自己更幸福的人,梭伦回答说有,那就是雅典的特洛斯,他为祖国献身疆场,备受尊崇。国王又问他,此外还有谁是最幸福的呢 国王以为这回该轮到自己了,但梭伦却回答道,是阿尔哥斯的克列奥比斯和比顿兄弟,因为他们都在运动会上得过奖,又都孝顺母亲,得到了巨大的荣耀。接着,梭伦详细讲述了关于幸福的哲理,告诫国王不要因暂时的富贵而妄自骄矜,只有把幸福保持到临终的人,才是真正幸福的人。国王听了这席话,面有愠色。人们劝梭伦说些奉承的话,梭伦回答道:“不,决不!应该尽量少说奉承的话,或者尽可能说有益的话。”这位昏聩的国王后来果真成了波斯国王的阶下囚,在受刑前才想起梭伦的箴言。这则故事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梭伦的品格和情操。
梭伦结束游历生活回到祖国的时候,雅典正发生激烈的内部斗争。据说他对庇西特拉图想当僭主早有觉察,曾对他进行过规劝和斗争。
梭伦晚年退隐在家,从事研究和著述。他在埃及时听到过关于已沉沦的大西洲的故事,他想用诗歌的形式把它写出来。他也曾想写些寓言。正如他自己所说:“我愈老愈学到了很多的东西。”但是,梭伦没有来得及完成这些计划。公元前560年左右,这位对雅典的历史发展做出过重大贡献的人,这位古代民主政治的奠基者,溘然长逝了。他的遗体被焚化,骨灰撒在他曾为之战斗过的萨拉米岛上。
[七贤]
关于七贤,古希腊哲学家阿那克西美尼评论说,七贤都致力于写诗;狄凯亚尔库则说,他们既不是贤者也不是哲学家,而只是改变了立法的精明能干者。
关于七贤究竟包括哪几个人,人们也没有一致的意见。例如迈安得里乌排除了克莱俄布卢和密松,而把高尔吉亚达的儿子勒柏杜斯或爱菲索人勒俄范图和克里特人厄庇美尼德列在七贤的名单中;柏拉图在其《普罗泰戈拉篇》中接纳了密松,而略去了佩里安德;厄斐鲁则用密松取代了阿那卡尔西;其他人则把毕达哥拉斯加进了七贤之中。狄凯亚尔库宣布了四个公认的名字:泰勒斯、彼亚斯、庇塔库斯和梭伦,并附加了另外六个人的名字,从中他挑选了三个,这六个人是:阿里斯托得姆、帕姆菲勒、拉栖代蒙人喀隆、克莱俄布卢、阿那卡尔西、佩里安德。其他人则加进了卡巴斯或斯卡布拉斯的儿子阿戈斯的阿库西劳。赫尔米波在其著作《论贤哲》中列举了十七个人,不同的人可以从中就七贤做出不同的选择,他们是梭伦、泰勒斯、庇塔库斯、彼亚斯、喀隆、密松、克莱俄布卢、佩里安德、阿那卡尔西、阿库西劳、厄庇美尼德、勒俄范图、斐瑞居德、阿里司托得姆、毕达哥拉斯、拉索斯、阿那克萨戈拉。希波伯图在其《哲学家名录》中则列举有:奥菲斯、林努斯、梭伦、佩里安德、阿那卡尔西、克莱俄布卢、密松、泰勒斯、彼亚斯、庇塔库斯、厄庇卡尔姆、毕达哥拉斯。
[解负令]
当时雅典几乎所有的平民都负了富人的债,为此他们或是替富人耕种土地,缴纳六分之一的收成。他们或以人身作债务抵押,在本土成为奴隶;或被卖到外国;也有不少的人或被迫卖掉子女;或因受不了债主的虐待,逃亡到外国。因此债务奴隶制已成为当时社会混乱的根源之一。
梭伦改革的第一项重大措施是颁布《解负令》,即解除债务及由于负债而遭受的奴役。这是一个解放平民的伟大法令。根据这个法令,平民所欠公私债务一律废除,雅典公民沦为债奴者一律解放,同时永远禁止放债时以债务人的人身作担保,也就是在公民中取消债务奴隶制。不仅国内因负债被奴役的公民立即获得自由,国家还负责赎回那些被卖到国外的人。与此同时,那些因负债而押出土地变为“六一汉”的人,现在也把田地上的债权标志一扫而光,重新成为自己土地的主人。
因而正如梭伦所说的,是他从被抵押的土地上“拔除了到处都竖立着的债权碑”。但就在此时,发生了一件他平生最可恼的事情。他曾对一些最亲信的朋友谈起过这项改革。当他正准备废除债务时,他的朋友马上利用这个机密,在梭伦的法令颁布之前,从富人那里借来巨额金钱,买了大量的土地。在法令公布之后,他们便享用了这些财产,并拒绝还债。这件事使梭伦大受责难,仿佛他不是随别人一起受了骗,而是这一欺骗事件的参与者。但是这种责难马上销声匿迹了,众所周知,他曾借出了5塔伦,而他首先遵照法律取消了这笔债务。
《解负令》所以获得成功,首先是广大受氏族贵族奴役压迫的平民群众尤其是农民长期斗争的结果,就这点说,它是具有革命意义的阶级斗争的产物。同时,又要看到它是出现在雅典城邦发展过程中的具有规律性的东西,即它是符合巩固城邦制度、壮大公民集体的要求的。作为奴隶制国家的希腊城邦,当然以确保私有财产为自己的天职,可是在一定时期内,抑制公民集体内部剥削奴役关系的泛滥,打击贵族的特权,都是使城邦得以健康发展,从而进一步保证每个公民的私有财产得以发展的前提。因此,出于同样的目的,梭伦还规定了个人占有土地的最高额,以防止土地过分集中,也是对小农土地所有制的一种保护。
《解负令》不仅使雅典公民中的贫困公民解除了最沉重的负担,而且由于它取消了债务奴隶制,对雅典和希腊的奴隶社会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不过,这种取消只是对公民而言,并不阻碍奴隶制本身的发展,以后雅典的奴隶便全由外邦人充当。由于公民不再受债务奴役,城邦体制更为巩固,民主政治也发展起来,雅典奴隶制经济走向繁荣。
[梭伦发展工商业的措施]
梭伦看到四方经常有人为了生活而跑到雅典来,致使这个城邦人满为患,因此他制定了一项法律,把公民们的注意力引向工艺:如果一个人没有让儿子学会一种职业,他便不能强迫儿子赡养他,并且让元老议会检查每个人的谋生之道,要惩罚没有职业的人。同时梭伦鼓励有技术的外邦手工业者移居雅典,并优先授予其公民权。有过经商经历的梭伦很清楚,雅典的经济相当落后,他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快速提高雅典的生产力。
出口粮食除了导致国内粮食价格居高不下以外,更造成粮食短缺。为保证有足够的农产品供应,以满足居民需要,梭伦规定除了橄榄油外,所有食品原料均不得出口。这项措施不仅降低了雅典的粮价,使人民生活有所改善,而且也为工商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改革度量衡制度,使之与科林斯和优卑亚等城邦通行的标准统一。就经济发展而言,科林斯和优卑亚均较雅典先进。这项措施使得雅典与已采用科林斯和优卑亚度量衡制度的各个城邦间的贸易往来更加便利。无论贸易界是否赞同梭伦的其他改革,至少这项措施深受他们欢迎。
由于国内水源不足,没有经常供水的河流、湖泊或大的泉井,大部分居民都使用人工挖掘的水井。为此,梭伦制定了一项法律,规定在一希比孔(约为740米)距离之内,如有一口公共水井,就可以利用;如距离超过这个限度,人们便要自行设法取水、打井。但若在自己土地上掘下10奥尔古亚(约18.5米)深之后得不到水,便可每天在邻人井内取两次水,灌满一个容积为1克萨库斯的水罐。
从发展经济的角度来看,这些改革措施相当高明。这些经过深思熟虑、为全面提高雅典生产力所作的尝试,其目的是让农民摆脱沉重债务的桎梏,确保当地农产品供给合理化,并鼓励贸易。结果新兴的工商业奴隶主开始在经济上崛起,并与拥有土地的贵族开始共同掌控整个国家的命脉。
[梭伦改革的四大等级]
梭伦所处的时代是社会剧烈变动的时期。在当时的雅典,尽管奴隶制度业已建立,但是尚保留有氏族制度的残余。在很大程度上,雅典仍是一个氏族贵族专政的国家。贵族是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其地位来自于出身,其财富来自于土地,其权力则来自于氏族。在政治上,氏族贵族利用其传统势力而身居要职,控制了各级政府机关。
广大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因为被剥夺了政治权利而引发不满情绪,尤其是新兴的奴隶主们对此更是愤愤不平。梭伦对此进行了调整。为了使一切官职都和以往一样掌握在富人手里,同时又使一般公民能参加一些以往他们所不能参加的政府中无关紧要的部门,梭伦推行了一种新办法,即以公民拥有的财产为标准授予公民相应的政治权利。他将公民划分为四个等级:
500斗级,意即“有500斗财产的人”,也就是说这个人拥有的地产每年可生产至少500斗的农产品。斗是固体也是液体的度量单位。一斗相当于38公斤(85磅)或50公升(11加仑)左右。通常一名成年男子一年需消耗8斗的小麦;一名成年男子加上妻子和3个小孩每年约需25斗小麦。这个数字加上10斗左右的其他食物和饮料,就是一个家庭一年所需的基本粮食。也就是说,500斗足够养活15个家庭,或40—50名成年男性。因此,“有500斗家产的人”日子过得相当舒服,但称不上大富大贵。或许所有贵族世家独立的成年男性都可轻易划入这个等级,许多非贵族出身的男性也当之无愧。
骑士级,原为“马术师、骑士”之意,可生产300—500斗粮食。这个头衔无疑表示,一旦战争来临,他们有能力提供马匹,并上阵担任骑兵。但在梭伦改革中,这个头衔被明确划定为一个财产等级。
双牛级,原意是“套轭的人”,这里指的是全副武装的步兵(即“重装步兵”)。因此,它原本代表有自行购买盔甲、出任重装步兵能力的人,他们有能力提供一对上轭的公牛。跻身这个等级必须拥有200—300斗的财产。
日佣级,原本是指“农奴”,意即受主人和土地束缚的人。稍后,这个词被用来泛指任何受雇于他人的劳动人口。根据梭伦的制度,日佣级是指每年产量不及200斗的人。雅典公民至少半数(在梭伦的时代甚至超过半数或更多)都隶属这个等级。
根据梭伦的规定,500斗级和骑土级的人可以担任包括执政官在内的最高官职,而双牛级的人只能担任一些低级的官职,日佣级的人则不能担任任何官职,只作为公民大会的成员或作为陪审员来参与国政。其中日佣级做陪审员的权利,在最初似乎是无足轻重的,但到后来却被证明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绝大多数的争执最后都要由这些陪审员来解决。即便梭伦规定的交由高级官吏判决的案件,只要任何人提出要求,也准许他向人民法庭上诉。而且,他所制定的法律有些微妙的含糊不明,是为了提高人民法庭的权力,因为诉讼双方一旦发生争执,既然不能从法律上得到解决,争论就得提交到陪审员面前,陪审员便在相当程度上成为法律的主人。
在组建军队时,梭伦规定也要以财产多少为基础:500斗级与骑士级可以充当骑兵,双轭级能当重装步兵,而日佣级就只能做轻装步兵。因为选任国家公职人员的资格由“门第和财富”变成了单一的财富,这便打破了氏族贵族们依靠特权垄断官职的局面,而为非贵族出身的新兴的富有奴隶主开辟了取得政治权利的途径。
国家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按照他们财产的多寡来规定,于是随着有产阶级日益得到势力,旧的血缘系属团体就日益遭到排斥,氏族制度遭到了新的失败。这一措施实施后,公民享受到了民主权利,而新兴的奴隶主也越来越多地获得了官职,掌握政权的要求,也得到了一定的满足。
[梭伦的机构改革]
梭伦改革旨在摧毁旧贵族的势力与氏族制度残余。他所制定的以财产等级为资格来享有政治权利的制度,也仅以富豪政治代替贵族政治,广大的下层公民仍被排斥在国家权力之外。但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这仍是一个进步。
梭伦扩大了民主权利的基础。他保留了9名执政官的编制,但只要是隶属500斗级阶层的公民,都可参选执政官(骑士级或许也可参与选举,但我们没有明确的证据)。虽然贵族世家全都隶属500斗级阶层,但改革后,有权参与选举的非贵族已不在少数。由于卸任的执政官仍自动成为贵族会议的一员,渐渐地,会议成员不再局限于贵族阶级。
梭伦看到一般人民由于摆脱了债务而浮动和大胆起来,他又感到忧虑。为维护安定的秩序,他新设立了一个政府机关——四百人会议。四大财产等级的成员均可参与公民大会,这意味着所有的男性公民都有权参与。四百人会议获得原属贵族会议的众多权力,如为公民大会拟订议程,提出议案,成为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等。贵族会议虽然保存,却没有原先的威风与实权了。
对比于贵族会议权力地位的降低,原先形同虚设的公民大会却逐渐恢复了它作为城邦最高权力机关的威严,因为选举执政官和通过各项改革法令都必须在公民大会进行,公民参加大会的积极性空前提高。
梭伦使四百人会议成为国家的一般监督者与法律的维护机构,但是贵族会议仍然保留并享有较高的地位。虽然它的权力遭到削减,但它作为元老级政治人物云集的权威团体,地位仍相当高。因为此刻,它的成员更多地选自才干之士。
梭伦针对司法审判进行了彻底且激进的改革。梭伦建立了陪审法庭,它不仅参与例行审判,还接受上诉案件,相当于雅典的最高法院。陪审法庭是以陪审员当法官,人数在数十名甚至百名左右。各级公民都可通过抽签任职,审案时投票做出判决,因此比较民主,破除了贵族垄断司法的积弊。梭伦还制定了一些较进步的法律,规定除犯杀人罪者外,其他罪犯不得处死,任何公民皆有权提出控告,禁止买卖婚姻,保护孤寡妇孺,等等。此外,所有的公民如对执政官的判决有异议,也可向这些新成立的法庭提起上诉。新的法庭并未取代执政官在司法方面原有的功能,只是在民主制度中对执政官有所制衡。
[制定法律]
雅典当时实行的是十分严酷的德拉古法律,差不多所有违法行为都适用于一种惩罚,那就是死刑。甚至于那些被定为犯了懒惰罪的人都要被处死,而盗窃水果、蔬菜的罪犯,竟与渎神犯和杀人犯所受处罚相同。
为了缓和社会矛盾,梭伦在万民的欢呼声中宣布废除除有关杀人罪以外的所有死刑条文。考虑到个人可能的软弱性,梭伦赋予每一个公民为受害者提出申诉的权利。如果一个人遭到了袭击,受了伤害,那么任何一个有申诉能力和意愿的人,都有权告发罪犯,对他提出起诉。这样做的目的是希望每一个集体成员都能关怀和同情他人所受的损失和伤害。有一个与梭伦相关的故事,同这项法律改革的历史正相符合。故事说,有一个人问梭伦:“你在哪一个城邦最好 ”他答复说:“就是那一种城邦,其中并未曾受害的人也和受害的人一样,致力于惩罚罪犯。”
梭伦还制定了一种奇特的令人惊诧莫名的法律,规定一个人如果在国内出现党派分裂时,如果不参加任何一方,就要剥夺他的选举权。这大概是梭伦的一个别出心裁的想法:希望一个人不要不关心公共事务,不能只是稳稳当当地安排自己的私事,而不以分担国家的忧患为荣。从而鼓励人们投身于国家政治生活中,积极参与国家管理,勇于维护正义;与国家患难与共,而不是安处一旁,坐观成败。
对于婚姻,梭伦认为男女结合只应是爱情的欢乐和生儿育女的需要,因而他坚决禁止买卖式婚姻的存在。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同时他还禁止陪嫁妆奁,新娘只许带三套换洗衣裳和一些不值钱的家具,此外不许带别的东西。
梭伦受到更高的评价是因为他制定了关于遗嘱的法律。在他之前,没有人可以立遗嘱,死者的全部财产必须留给自己的家庭,但是梭伦却允许没有儿女的人可以把财产留给自己属意的人;另一方面,梭伦又不允许无限制的、任何方式的赠与。他所允许的,只限于那些不在疾病、药物的影响之下,不在被迫无奈之下,或不在妻子劝诱之下所做的赠予。即他强调立遗嘱的个人自愿主动性是重要的。梭伦想得十分精当。一个人被劝诱而做了不对的事,并不比被强迫做了不对的事更好。他把欺骗与强迫、满足与苦恼放在了同一范畴,相信两者同样足以败坏一个人的理性。
元老议会以共同宣誓的方式通过了梭伦制定的法律,而且把他的法律有效期定为100年,写在“阿克松”上,并安置在可以转动的长方形的框子里,以警戒公民。梭伦颁发的法律条文实行以后,社会安定了,习俗风气也渐渐好转了。
[梭伦自我评价改革的诗歌]

在时间的裁判席面前,
那奥林匹斯诸神的伟大母亲——
黑色的土地,将是最好的证人,
因为正是我,为她拔掉了众多的债权标,
以前她备受奴稽-,而今已重获自由。
许多被出卖的人们,
我已使他们回到这神所建立的雅典,
其中有的无辜被售,有的因故卖身,
有的为可怕的贫穷所迫,逃亡异地,
不复说家乡的亚狄加语言,远方漂泊,
也有的惨遭奴隶的卑贱境遇,
即使就在家乡,也在主人的怒气之下发抖
我都使他们获得解放!

我赋予人民恰如其分的崇高地位,
未曾剥夺他们的荣誉,
也未曾给予过多的尊荣,
权势之士因为财富遭受嫉妒,
我保护他们免受一切危厄,
我坚持立场,不偏不倚,
不允许任何一方恃强凌弱。
[管仲与梭伦法治观之比较]
管仲生于中国春秋时代前期,梭伦处于希腊的古风时代。齐与雅典两国都因新旧体制转换,导致世风变革,引发社会动荡。当时东方的齐国尽管已进入封建领主制社会,但宗法贵族对齐君的挟制、对君权的制衡远未消除。管仲改革前先后有三位齐君被贵族与国人所杀便是佐证。西方的雅典经基伦暴动和德拉古立法,平民反抗贵族的斗争愈演愈烈。
在激烈的社会动荡中,两国有为的思想家、政治家与有识之土殚精竭虑,励精图治,其目的在于制定新的能够统一人们思想行为的法规,化乱为治,使齐国在各邦逐鹿中原中一统天下,九合诸侯;使雅典城邦摆脱公民集体内争的困境,再现城邦活力。基于上述目的,管仲与梭伦的法治观呈现出以下相同特点:
1.主张以法治国
作为先秦法家的先驱,管仲是中国历史上“以法治国”理论的奠基者,他在中国历史上首次提出了“以法治国”的主张。管仲对以法治国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已有高度的认识,正是在此思想指导下,他在齐国大胆地进行了各项改革和立法活动。
梭伦亦是以法治国论者。英国著名史学家阿德柯克指出“梭伦所歌颂的是优诺米亚——法律的统治。”中国学者顾准也认为,梭伦奠定了雅典城邦法治的基础。梭伦的改革均以法律或法令的形式实施,例如颁布《解负令》、《土地最大限制法》、《禁止奢侈法》等法令。梭伦通过立法,赋予平民参加公民大会和充任陪审法官的政治权利,平民可以依法上诉到陪审法庭。梭伦认为,城邦内部的一切矛盾和争执都应在法律范围内予以解决。
2.强调法律的稳定性
关于法律的稳定性,管仲与梭伦也不谋而合。管仲强调法律不能朝令夕改,“法者不可不恒也”。法一经颁布,就应“如天地之坚,如列星之固,如日月之明,如四时之信”,绝不可因人因事随意更改,否则就会出现“庆赏虽重,民不劝也,杀戮虽繁,民不畏也”的局面。梭伦认为城邦的稳定是建立在法律稳定的基础之上的。普鲁塔克说:“梭伦的法律一开始实行,就每天都有人到他那里去称赞或是指责那些法律,或建议加上某种条文,或删除某种条文。对此,梭伦利用自己的权力,强迫雅典官员和人民宣誓守其法律100年,在100年内任何人都不得违犯或修改。梭伦还借口出国旅游10年,希望在此期间,雅典人会习惯于他所订立的法律。”
3.强调法制宣传教育
法律制定后,是否公开,是否让人民知道 管仲与梭伦对此问题的见解是一致的。管仲认为法律效力始于法律条文公布后,法律实施前应该让人民知其内容,知而守之。《国语 齐语》如实记载了齐国宣传成文法的活动:“设象以为民纪,式权以相应,比缀以度,拎本肇末,劝之以庆赏,纠之以刑罚。”即把刑法的内容画成图画公布,作为约束万民的纲纪,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公布刑法要点,使百姓观看明了,从而以法度去考核比较利弊安危,做守法者。梭伦也十分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他将其法律的内容写在名为“阿克松”的木板上,并放在可转动的长方形框子里予以公布,让人民了解。
尽管管仲与梭伦在法治的一些基本问题上具有相同的认识和主张,但是,由于他们继承的历史传统不同,所处的政治环境和个人地位不同,因此,两人的法治观又呈现出以下巨大差异:
1.立法权的归属
在管仲设计的法治体系中,立法权完全属于君主。与管仲确立的君主立法原则相反,梭伦确立了公民集体立法的原则。雅典的贵族与平民、富人与穷人共掌立法大权。
2.执法监督
站在执法监督的角度来看,在管仲的法治体系中,有执法监督权的只是国君及其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吏。与管仲将执法监督权赋予君主及各级官吏、排斥人民参与的观点相反,梭伦在雅典初步建立起了三权分立、相互制约的法律监督机制。通过立法,公民大会成为城邦的最高权力机构,但是它只拥有对议案的讨论、决定权,而无提案权。公民大会讨论的所有议案必须先由四百人会议提出,四百人会议只有提案权而无决定权。梭伦法治体制的执法监督机关是陪审法庭,它是具有独立审判权的最高司法机关。但是,它也受到严密制约:(1)陪审法官先由各部落抽签选出;(2)案件由数百名法官审理;(3)法律实施中接受贵族会议监督。仅此三项就可以较好地防止陪审法庭的渎职和滥用权力行为。在梭伦的立法中,贵族会议仍是“宪法的监察人,它监督最大多数公民和最重要的国家大事”。
3.处罚制度
管仲在某种程度上将法律与人民对立起来,视法律为制裁人民、使人民服从统治的工具,所以管仲采取严刑峻法。与管仲相反,梭伦反对重刑,他仅保留了德拉古法典中有关杀人罪的条款,并另创新法取代残酷的德拉古法典。
管仲与梭伦的法治观之所以产生上述巨大差异,是因为齐国与雅典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不同,两人的政治地位不同,因此不可能在立法观的许多重要方面取得一致。管仲只能在加强贵族权力和加强君主权力二者之间做出选择。与管仲的地位不同,梭伦登上政治舞台,靠的是公民集体的力量和个人的崇高威望。管仲与梭伦法治观的巨大差异是由诸多因素造成的,两种不同的法治观分别代表了不同社会制度下不同的法治需求:管仲的法制改革适应齐国争霸、强化君权、由封建的贵族政治向封建的地主政权过渡的需要;梭伦改革适应雅典平民反对贵族斗争和工商业发展和由奴隶主贵族政治向奴隶主民主政治过渡的需要。
[梭伦民主化改革的启示]
公元前7世纪至公元前6世纪,雅典的手工业和商业有了很大的发展。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阶级斗争也趋于激化。经济地位提高的手工业者和商人要求改变政治上无权的状况,与贵族分享政治权利。同时,贵族掠夺农民土地,通过高利贷不断将农民变为债务奴隶,农民与贵族的矛盾日益尖锐。因此公元前6世纪的雅典存在着严重的社会危机。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梭伦登上了雅典的政治舞台,揭开了民主改革的序幕。
公民权是社会成员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身份资格,稳定的公民群体是民主政治的基础。《解负令》的颁布排除了平民为债务奴隶的可能,并且赋予中下层平民以公民权,从而使稳定的公民群体初步形成。梭伦以财产等级代替血缘关系,并根据财产确定相应的政治权利,提高了公民大会的地位,规定各等级公民都有权参加公民大会,公民大会有权讨论和决定一切国家重大事务。前三等级的公民可以根据财产等级当选为不同级别的官员。他建立和发展了陪审法院,使普通公民参与到司法审判过程中来,贵族垄断司法权的局面开始被打破。
梭伦提高了广大平民的政治地位,调动了他们参加政权、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激发了他们热爱国家、为国效力的高度热情,其中蕴涵的原则和精神至今仍能为我们提供诸多有益的启示:
1.民主是社会进步的必由之路。梭伦改革前的雅典社会动荡不安,生产力发展缓慢。民主改革使平民有机会参与政权,调和了阶级矛盾,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雅典社会的全面进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也一直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而不懈努力。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架构下,中国人民积极参政议政,行使广泛的民主权利,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社会主义民主都得到很大的发展。近年来,农村基层组织——村民委员会的民主化进程尤为引人注目。村民们在享有经济自主权的同时,广泛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的观念逐渐深入到从前最缺乏民主的地方。实践证明,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为国家和社会发展注入了极大的活力;集思广益、民主治国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2.完善的监督制度是民主昌盛的保证。为了维护民主政体,保障公民权利,雅典人形成了完善的监督机制。官员任职前要接受资格审查,以决定是否可以任职。任职期间,公民大会有权对官员进行信任投票。雅典的经验对中国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民主发展的过程,也就是同民主的对立面不断斗争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民主建设成绩很大,但相应的监督机制尚不完善,尤其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尚待加强。根据宪法规定,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它监督,向它负责;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向人民负责,所以人民代表大会对国家权力的监督是保障民主权利最重要的途径。所以进一步健全包括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在内的民主监督制度,乃是发展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当务之急。
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作为治国的基本方略写进了宪法修正案,这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进程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实践证明,稳中求进是建设中国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正确指导方针。
进一步阅读建议
周启迪主编:《世界上古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世界上古史纲》编写组:《世界上古史纲》(下),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刘家和主编:《世界上古史》,吉林文史出版社1987年版
刘家和、王敦书主编:《世界史》(古代史编)(上卷),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日知、力野译:《雅典政制》,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古罗马]普鲁塔克著,陆永庭等译:《希腊罗马名人传》,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英]约翰 索利著,王琼淑译:《雅典的民主》,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年版
专题二 商鞅变法
专题教学总体设计思路
本专题主要叙述战国时期使秦国发生巨变的商鞅变法,分两课时讲授。
首先,要让学生了解商鞅变法的时代背景和变法的内容。战国初期,因铁器和牛耕的推广,社会生产力大大提高。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生产关系也必将发生变动。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激烈动荡的大变革时期,各国都面临着政治、经济制度的重建。为了适应社会的变动,各诸侯国都在寻求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纷纷实行变法。魏国李悝变法起到了先驱作用,此后,赵国、楚国、齐国等国也进行了一些改革。由于当时社会处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转型时期,改革者也大多是社会转型时期的人物,所以改革不可避免地带有妥协性和不彻底性,仍保留了一些奴隶制残余。各国变法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比较而言,秦国商鞅变法是比较彻底的。
其次,要让学生掌握变法对秦国的影响,理解变法的实施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强弱。当时的秦国远远落后于其他各诸侯国,秦国的统治者为改变本国的落后状况,先后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秦孝公时期的商鞅变法是秦国推行的一次影响深远的改革。商鞅变法与其他列国变法相比是较彻底全面的,它使西部边陲国穷力单的秦国一跃而成为地域辽阔的大秦帝国,在兼并战争中成为最后的胜利者。商鞅变法改变了秦国在众诸侯国中的弱势地位。虽然最后商鞅被保守势力迫害而死,但是变法措施却由于顺应了历史、时代的发展潮流而在秦国得以延续。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向学生明确指出商鞅变法是当时秦国发展的必然途径,正确认识商鞅变法的主要目的、采取各项措施的具体目的和作用以及变法的成效,引导学生积极动脑,多维度、多层面地考虑问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引导学生领会在社会转型时期,改革对国家发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到正确有力的改革措施可以使国家稳定繁荣。结合当前中国的改革开放,加深学生对于改革开放巨大意义的认识,培养学生“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本专题的教学重点和难点
重点:
1.商鞅变法的时代背景。
2.了解商鞅变法的具体措施和内容,认识其特点。
3.商鞅变法的成功因素。
难点:
如何理解商鞅变法的重大历史意义。
■一 “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
(一)教学目标
[内容标准]
了解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大变革时期;知道变法之前秦国在各诸侯国中的地位,了解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
[知识与能力]
了解商鞅变法的时代背景,认识其必然性。
根据商鞅变法的具体内容,分析变法对秦国的发展所起的作用,并用唯物主义的发展观点分析变法对整个历史进程的积极意义。
[过程与方法]
根据教科书和教师提供的相关资料,加深对各项变法举措的了解,认识秦国变法之前政治经济制度的落后性和变法的重要性。
展开讨论,互相交流;收集关于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资料,独立思考,探究问题。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对商鞅变法的历史背景、内容、目的的认识,了解战国时期各国为了建立霸王之业先后进行了改革,认识到改革是发展的惟一出路,明确改革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
(二)教学内容分析
本课所述的商鞅变法有深刻的历史背景。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大变革时期,无论在政治、经济领域,还是在思想领域都发生了空前的变化。随着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演变和私有制的确立,新兴的地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要求废除奴隶主贵族的特权,获得政治权利,各国为了实现国强民富,相继进行变法。当时的秦国地处西部边陲,政治经济制度相对落后,给其发展造成极大的制约。秦国统治者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从献公开始就着手改革。大规模的封建改革是在秦孝公统治时期(前361一前338)实现的,而这场改革是秦孝公依靠商鞅进行变法来完成的,故习惯上称之为“商鞅变法”。各项改革措施的施行,对促进秦国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大变革时代]
本目主要讲述两个问题:
一是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在政治、经济领域的变革。在经济方面,从公元前475年(秦厉公二年)开始,中国历史进入了战国时期。春秋战国之交,社会生产力有相当的发展,铁工具和牛耕已经在广大地区使用,水利灌溉事业也迅速发展,农作物产量显著提高,生产的发展反映了社会历史在前进。从政治上看,在生产力发展和阶级斗争的推动下,奴隶社会已经瓦解,封建土地所有制在中原地区初步确立起来,新兴的地主阶级登上了政治舞台,并在一些重要的诸侯国内掌握了政权。这些新兴的地主阶级掌权后,在各诸侯国内都先后不同程度地进行政治改革并建立了封建国家。比较有代表性的是魏、楚、赵等国,这些国家经过改革迅速强大起来,为商鞅变法提供了经验。
二是在思想领域的变革。社会大变革引起了思想领域里的空前活跃。自春秋末年以来,在思想文化界就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和以墨翟为代表的墨家出现较早,战国初期又正式出现了法家学派,除此之外,道家、名家、兵家、阴阳家、纵横家等都在战国时期各自形成为独立的学派,他们利用各种形式宣传自己的主张,形成了中国思想史上的第一次思想解放,有力地推动了当时的社会变革和文化发展,成为商鞅变法的思想先导。
社会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剧烈变化是社会性质发生根本改变的前奏。在那风云激变的时代,中国从奴隶社会走向封建社会。各诸侯国内部新旧贵族的斗争直接推动着各国不断前进,不甘落后的秦国必然要奋起直追其他诸侯国,这就是商鞅变法的时代背景。
[取信于民,立志变法]
本目讲述了两个问题:
第一,商鞅变法之前的秦国改革。春秋时期,秦国在各诸侯国中处于劣势地位,到战国时期,秦国的政治、经济、军事虽有所发展,但和东方各诸侯国相比还是落后的。秦国的统治者认识到本国的不足,力图改革,但在旧势力的阻碍下收效甚微。直到公元前384年,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力量的秦献公即位,秦国改革时代才真正到来。秦献公曾经有过三十年流离在外的磨炼,目睹东方诸国改革所带来的富强,也深悟本国的旧制度在很多方面都与中原各国的封建制发展不适应,必须对奴隶社会的旧制度进行彻底改革才能使封建制确立下来,才能改变秦国多年积弱的局面。即位后的秦献公立刻与革新派联手,推行新政,为秦国带来新精神、新气象。主要改革措施是:废除人殉的恶习;迁国都;发展商业等。秦献公之后,秦国进行了更为彻底的改革,这场对于中国历史有深远影响的伟大改革,就是秦献公的儿子秦孝公时期的商鞅变法。秦国的改革,由献公开始,经过秦孝公(前36l一前338),前后共四十余年。
第二,孝公重用商鞅及商鞅为变法所做的前期准备。商鞅在魏国没有得到重用,得知秦孝公正在求贤,就带着他自己用心收集到的与政治、经济及军事有关的资料离开魏国奔赴秦国,希望在秦国展现才华,实现自己的抱负。到秦国后,商鞅向孝公展示了他渊博的知识,畅论各种治国的方法以及它们所达到的效果,包括帝道、王道、霸道及强国之术。“霸道”及“强国之术”符合秦孝公所要追求的目标。秦孝公虽然赞赏商鞅的变法主张,也认可商鞅在“强国之术”、“霸道”上所能做到的工作,然而,商鞅毕竟是外来的宾客,对秦国而言,他那一套理论和方法是完全陌生的,秦国上下能否接受 这是秦孝公所顾虑的。虽然秦国的保守势力不是很强硬,但变易“祖宗家法”时,必定有反对者,也必定有存心阻挠者。所以在变法之前,孝公安排商鞅在朝廷中与反对变法派代表进行了一场辩论,宣传变法思想,驳斥反对派的意见,以进步的历史观提出“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他的主张适应秦国新兴地主阶级的需要,符合秦孝公“图强”的愿望,得到一部分大臣的响应,也坚定了秦孝公任用商鞅进行变法的决心。最初商鞅还只是客卿的身份,法令由商鞅草拟,政策由秦孝公推行,也就是由孝公首行改革。这次改革用的是商鞅起草的《垦令》及相关的一套法令,主要精神和目标是发展国内的经济。就当时而言,鼓励农耕就是发展经济,秦国推行的第一个改革措施《垦令》就是鼓励垦殖。改革推出之初,全国出现一片大兴农业的景象。贵族的利益被剥夺,商人被迫从事劳动,游士被迫耕种,农人被迫增产,所有秦人都是叫苦连天。然而,不出三年,秦国经济实力大大提升,开始体会到变法之利:乡野富庶,百姓享有前所未有的安适,国家趋于安定。
在此基础上,公元前356年,秦孝公委任商鞅为左庶长,正式领导秦国全面的改革运动。为了取信于民,树立新法令的威信,商鞅通过“徙木立信”首先在百姓中获得了威信。与此同时,商鞅还对破坏新法的人予以严厉打击。自此之后,商鞅就将一生的精力和学问,连同他宝贵的生命,完全奉献给了秦国。
[强国之术]
得到秦孝公的大力支持,商鞅立刻放开手脚,将中原各国的改革经验引进秦国,结合秦国的实际,酌情付诸实行。由于秦孝公首行改革实验成功,这更增加了商鞅的信心,放胆迈开脚步。商鞅改革所涵盖的层面相当广,包括了农业经济、社会组织、家庭制度、作战军功及爵制等,影响了国家制度、宗法、礼制、习俗及传统文化,可以说整个社会都在他改革的范围内。商鞅共进行了两次变法,本目主要介绍了商鞅两次变法的主要内容:
一、商鞅第一次变法的内容。为实现富国强兵的目的,秦孝公任用商鞅推行了以“农战” 和“法治”为中心的变法活动。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6年,主要内容包括:(1)实行什伍、连坐制度。早在献公的时代,秦国已经重编户籍,“为户籍相伍”,将全国的老百姓,不论社会阶层或居住处所,全都编组,以达到有效监管的目的。商鞅在秦献公的基础上,再次将全国人民编入户籍,较献公时更为严密: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如果一家犯罪,其余四家就要连坐,同时把连坐的量刑加重了。商鞅制定如此严苛的法令,最大目的在于控制全体人民,使全国人民对政府完全“一边倒”,不容有异议。(2)奖励耕织,重农抑商。不可否认,商鞅是一位重农抑商的极力主张者。以当时的社会形态和结构而言,农业是国家的根本,当时是农耕社会,生产力相对低下,要富国强国,养活越来越多的人口,重农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至于抑商,应该被视为重农的另一面。为了达到重农的目标,商鞅不惜采用各种方法裁抑商人及商业活动,如不准私贩粮食、提高酒肉价钱、加重商品销售税、废除旅馆、奴仆服役等,这些措施无一不是直接或间接地在裁抑商人,减少商人的数目和活动。抑制商人,减少商人使商人流向农业,使人民专心于农业,这样农业就迅速发展起来。但是也应该认识到,重农虽然在当时是必须的,但是一味地以重农为借口而抑制商业发展,不仅不利于商业的发展,而且会在一定程度上反过来阻碍农业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到明清时期,这一政策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3)奖励军功,按军功大小给予赏赐。只要在战场上获得了敌人的一个首级就可以进一级爵位。拥有军功的人除独享赐爵外,还可以享有“给田亩”、“益宅地”、“与雇佣”等各种优待,在全国形成了全民皆军,惟军为荣的风气。新法推行几年后,渐见成效,秦国在对外战争中不断取得胜利。
二、公元前350年,商鞅进行第二次变法。这次变法的主要内容是:(1)废井田,开阡陌。商鞅第一次改革时提出,按军功授爵赐田,很明显,田地的所有权掌握在国家手中;在第二次改革时,他借重整耕地的机会,在全国范围内废除井田制度,把贵族及大户们“闲散”的耕地彻底收回,同时准许民间买卖土地,这样政府在承认土地私有权的同时,也掌握全国的土地。因此,所谓“开阡陌、封疆”,也就是重新整治耕地,既使人民能尽最大力量利用土地,又借机将田地彻底收归国有,使军功授爵赐田发挥更大的效用,收归国有后的土地再按军功分配,最后转为私有。(2)推广县制。秦的郡县制度是逐渐形成的。在秦孝公时期,秦开始以郡县制代替分封制,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同时逐渐将地方官吏任免大权集于国君一人身上,但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商鞅在第二次推行改革时,继续落实这项政策,进一步推广郡县制,使它成为秦国的治国基础。特别是对于新占领地区,秦必须构思出一套管理的办法,而郡县制度正好满足这个需要。商鞅此时加以推行,说明秦国新占领地区逐渐增多,另一方面也是未雨绸缪,使这套制度推行到全国去,成为秦治国的基本政体。(3)统一度量衡。新法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颁行了标准度量衡器,规定全国都要严格执行,不得违犯。就当时情形而言,各国之间的度量衡及货币不但有差异,而且同一国家内也有不同,情形相当混乱,统一度量衡标准是刻不容缓的一项工作,商鞅走在时代的前头,强力推行改革。除了颁布政令,商鞅也采取具体步骤来达到这个目的。首先是将全国的度量衡及货币规定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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