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共20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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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共20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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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0张PPT)
《法律与生活》
《民法典》
第一课 第一框
第二框
第三课 第一框
第二框
第六课
第二课第一框
第五课 第一框
第二框
第四课 第一框
第二框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编 物权
第三编 合同
第四编 人格权
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六编 继承
第七编 侵权责任
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小明还是个胎儿(未出生),他有继承、接受赠与的权利吗?小明过满月,妈妈闺蜜的女儿也过满月,俩人结成“娃娃亲”,这个娃娃亲有没有法律效力?
2.小明七岁,他用妈妈的手机偷偷给一款游戏充了3000块钱,小明的妈妈能够追回这笔钱吗?
3.周末大休回家,你在彩票站买彩票中了500万,这个大奖你有没有权利领取?假如你爸爸中了500万,你拿这笔钱买了辆豪车,这个买车行为是否有效?
4.在教室门口捡到饭卡一张,中午吃饭用它消费,是否违法?
测一测你是不是法盲?
政治认同: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每个公民认真学习民法知识,提高法治素养。
科学精神: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
法治意识:尊崇法律、敬畏法律,把法治作为工作、生活的准则和指南,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公共参与: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核心素养
自主阅读课本P1-P6,完成下列知识点的查找,要求动笔动嘴,圈画背诵:
1.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
2.民法调整的对象、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的行为能力、不同民事法律关系下的客体具体是什么?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3.《民法典》的地位
4.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5.民法为什么规定基本原则?有哪些原则?如何区分?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调整的对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P4自然人
P 3“名词点击”,法人与非法人组织
例题:下列属于民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
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到欧洲旅行。”
D丁是一名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B
辨识主体:
①年满18周岁的小明 ②海阳一中 ③恩怡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④海阳市人民政府 ⑤方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⑥校门口家家乐小商店 ⑦小明爸爸和叔叔合伙成立的某企业
2.民事法律关系
⑴基本内涵: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⑵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①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P4:“名词点击”及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11周岁的小明在商场看到一款手机,想让其父母为其购买。小明的母亲认为价格太高,且小明年龄还小,用不上手机固位买。随后,小明私自用自己的压岁钱花了四千二在商场买了这款手机。其母发现后,以孩子的名义将商场告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认定买卖合同无效,判决商场返还小明4200元。问题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义务。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但是,本案中为什么小明的购买行为最终被人民法院宣告无效?
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行为能力
例题:下列可以成为我国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
①来中国旅游的外国人 ②某中外合资企业 
③某大学财务科  ④康师傅方便面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A
例题:九岁的王某代表学校参加全国少儿书法大赛,获得全国一等奖,奖金5000元,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这笔奖金应归()
A学校所有
B王某和学校所有
C王某的监护人所有
D王某自己所有
D
例题: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下列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对所购的商品的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该商品
②甲从乙处借款1万元的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货币
③甲假冒乙的商标的侵权关系的客体是该商标
④甲散布乙整容谣言的侵权关系的客体是隐私利益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C
3.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怎样的?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例如:①李某的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李某作为专利权人享有许可他人使用或者自己使用来收取费用、获得利益的权利。未经李某许可不得随意使用该专利;也不可以就同一内容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就是他人应承担的义务。②中午去食堂打饭,你有刷卡付款的义务,同时享有获得对应饭菜的权利。那食堂有什么对应的权利和义务呢?
《立体设计》P85 T5【学以致用】张某21岁,在镇上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1 500元的收入。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镇上租了一间房。2020年7月份,张某欲花1300元钱从李某处买一部某品牌二手手机,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张某还是买了下来。同年10月,张某因车祸死亡。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手机
⑴结合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谈谈你对张某不顾父母反对购买二手手机的行为看法。
⑵分析张某的购买活动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此时张某21岁(已满18周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经济活动不需要父母的监护,该购买行为是有效的。
①民事主体:张某和李某。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张某向李某支付1300元的行为和李某向张某交付手机的行为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了。
请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事例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观点。
《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的处理】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及有关部门妥善保管遗失物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⑴“拾金不昧”是指拾得他人物品不占为己有。它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义务。材料中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的行为弘扬了传统美德,凸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符合道德层面的拾金不昧。
⑵ 《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材料中的失主主动提出悬赏,领取遗失物时应按承诺支付给拾得者一定报酬。所以,小林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也是合法的。
4、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3)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的目的或作用?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3.民法典的基本原则?
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的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3.基本原则
①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③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④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⑤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⑥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注意: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
小试牛刀(判断对错)
1.个体户张某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不服,他可以通过民法来解决纠纷。
2.老王向银行贷款人民币10万元,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民币10万元。
3.15周岁的李同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法律认可其民事活动。
4.甲男与乙女自愿订立代孕协议,违反了民法的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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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12岁的刘某将积攒的5 000多元压岁钱取了出来,瞒着父母到商场买了一台电脑。父母知道后很生气,带着他到商场要求退货。遭到商场的拒绝,刘某父亲将商场告上了法院。
售货员的做法违反了民法的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按照我国法律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所从事的重大行为由监护人负责行使。在材料中刘某明显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售货员无视刘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损害了刘某的利益。
⑴商场的做法违反了民法的哪些基本原则?说明理由。
⑵如果你是法院的审判人员,你准备怎样裁决这一纠纷?
刘某明显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行为是无效的,违背了公平原则,商场应该退货。商场同时违背了诚信原则和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应该降低其信用评级。
知识小结
民法
调整对象
民事法律关系
基本原则
构成要素
含义
原因
含义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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