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当契约上升为契约精神以后,人们订立契约源于彼此的信任,当契约信守精神在社会中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主流时,契约的价值才真正得到实现。第二框 有约必守,违约有责本框重点把握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合同履行的原则◆教材: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教材: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者适当履行原则,即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正确履行自己的义务。解读: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法律制度的核心,在合同的履行中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履行合同的三大原则,即:按约定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履行原则、合同绿色履行原则。教材只描述了全面履行原则和诚信履行原则。案例一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货物购销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台SLP11型号的笔记本电脑,单价7000元,由乙公司20日内送货上门,货到后由双方联合验货合格后付款,约定在A地交货,一方违约将支付给对方20万元的违约金。结果乙公司在运输途中遭遇暴雨,将电脑淋湿,损毁了100台。乙公司将电脑运至B地,通知甲公司前来提货。乙公司派人前去提货,在验货过程中甲公司发现,电脑型号与合同中约定的不符。乙公司认为甲公司擅自改变交货地点,型号也有问题,且有100台电脑灭失,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称电脑毁坏是大暴雨原因,为不可抗力,拒绝承担责任。事实上乙公司在运输过程中没有及时做好防雨措施,导致电脑100台毁损。乙公司赔偿甲公司损失后,为了报复,擅自将甲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其竞争对手。解析:乙公司没有全面、正确、适当地履行合同,双方约定在A地交货,乙公司却擅自把交货地点改在了B地;电脑型号也与约定的型号不符,违反了按约定全面履行原则。乙公司违反了诚信履行原则,隐瞒自己疏于管理货物的过错,将甲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其竞争对手的行为,有违诚信原则,造成乙公司信赖利益的损失。◆合同内容缺失怎么办?教材: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缺少上述内容时 ,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解读:合同当事人、标的、数量是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内容无法确定,合同不成立。对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方式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执行。案例二张三和李四达成购房协议,张三把自己的房屋以280万的价格卖给李四,首付款130万在签订合同后第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含3万元定金),余款通过银行按揭贷款支付。双方一时疏忽,没有约定过户期限。中介公司提出,原合同中没有明确过户期限,需要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张三表示同意,并提出可以约定在2018年8月20日之前,给李四留出3个月的贷款准备期。李四表示反对,称其办理贷款有难度,贷款通过时间不能确定。由于李四不同意约定的过户日期,张三多次修改过户日期,李四一直反对。张三无奈之下要李四自己定个时间,而李四未置可否,最终双方不欢而散。李四要求张三返还130万首付款和定金,张三称只返还127万,另外3万定金因李四违约被扣留。李四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三返还定金。解析:双方对过户期限没有约定不影响合同的成立生效。本案中,合同履行期限有不明确之处,但标的房屋和转让价格均已经确定。因此,双方关于房屋买卖的合意已经达成。合同有漏洞,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协议补充,为后续履行扫除障碍。也可以通过法律规定或法官的补充解释进行填补,但协议补充是最优先的方式。对方当事人唯一的争议就是过户期限条款的表述问题。一旦固定了过户时间,合同漏洞就能得到充分填补。张三给了李四足够的准备时间,符合房屋交易的正常惯例。即使贷款申请不能通过,李四应当以现金补足房款。李四没有权利以贷款不成为由拒绝履行支付余款的义务。李四故意保留漏洞,违反了诚信磋商的义务,属于恶意磋商,应承担全部过错责任。法庭最终判决:根据双方的意愿,解除合同。李四无权主张返还3万元定金。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缺什么都行,但是不能缺当事人、标的物、数量,缺了这三样,合同不成立;缺了别的可以通过合同内容的填补来解决。例如,甲把钢材卖给乙,价格另行协商规定,未约定交货地点。现交付日已到,甲乙仍然未就价格达成一致。问:合同成立了吗?答:合同成立(价格条款是漏洞,可以通过填补来确定)问:价格漏洞、合同履行地漏洞怎么填补?答: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总结:出题角度提示①合同缺了哪些内容则不成立。②内容缺失对合同是否成立以及合同效力影响。③内容缺失通过什么途径来补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解读教材: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一方的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案例三甲公司于2018年1月向乙服装厂订购了一批童装,总价值280万元。约定4个月后交货。2018年2月,甲公司业务员给服装厂厂长打电话要求变动一下童装的部分花色,当时厂长不在,接电话的人告诉甲公司业务员,等厂长回来汇报给厂长,由厂长定夺。接线员草草记下电话内容后就忘了此事。等到4个月后交货时甲公司才发现,童装的花色并未改变,仍和合同规定的一样。双方就此起了纷争。甲公司拒付货款,乙方告上法庭,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问:合同的变更成立吗?为什么?法院应该怎样审理此案?解析:《民法典》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也就是说,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变更协议后,合同的变更行为才算完成。变更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协议在一方不承认或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同意时,法院是不承认的。本案中,甲公司变更花色只是打了一个电话,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由于缺乏必要的证据,只能败诉。甲公司在收到货时拒绝支付货款的行为,显然是违约行为。服装厂依合同履行了交货义务,无任何过错,自然胜诉。依本案案情改编为选择项如下①甲公司打电话到乙公司要求变更花色,乙公司记下电话记录,视为合同已经变更,乙服装厂应承担违约责任。②双方没有协商一致,合同内容没有变更。③甲公司在收到货时拒绝支付货款的行为是违约行为。④服装厂依合同履行了交货义务,不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案例四合同的约定解除张三和李四约定合伙开店,双方对店面租金、装修、货款约定各出资一半。房租交付后张三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要求李四退还租金4万元。后两人协商解除合同,李四返还张三4万元租金。解析:协议解除合同很好理解,但是如果李四不同意张三退出,张三可以自行解除合同吗?答案是不能!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一方的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以本案案情改编为选择项如下①张三可以自行宣布解除合同,无须征得李四同意②若张三自行解除合同,李四有权继续占有使用张三的4万元出资。③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④如果李四不同意张三退出,则张三不得退出。案例五合同的法定解除中秋节前夕,甲商场向乙糕点厂订购了一批月饼,货款200万元,货到付款。双方约定,乙糕点厂必须在农历8月初一前交货。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乙糕点厂接到订单后抓紧组织生产,不想当地发生洪涝灾害,将厂房冲毁,乙糕点厂无法组织生产,乙糕点厂致电甲商场,要求解除合同。遭到甲商场的拒绝,要求乙糕点厂承担违约责任。解读: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乙糕点厂因洪涝灾害无法组织生产,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必须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瘟疫等);一类是社会异常事件(战争、罢工、骚乱等)《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不需要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解除权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但不可抗力并非当然免责,要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决定。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合同而免责。将该案例改编成选择项如下①甲商场有权继续要求乙糕点厂履行合同义务,按期交货②乙糕点厂因洪涝灾害而免责,但是必须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③乙糕点厂不得单方面宣布解除合同,必须征得甲商场的同意④乙糕点厂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无需征得甲商场的同意,也不必支付违约金。⑤因履行期限届满,乙糕点厂明确表示因洪涝灾害无力履行交货义务,则甲商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陷阱:是不是发生不可抗力后,合同一方当事人即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答案是不可以!必须是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乙糕点厂厂房被冲毁,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因此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是不是糕点厂因不可抗力而免责,不必承担违约责任呢?不一定,要看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给予部分免除或全面免除糕点厂的责任,不是当然免责。民法典关于解除合同的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解析:人民法院审查案件过程中,遇到当事人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同是否具备解除的条件,防止不诚信一方通过解除合同逃避债务。因此,不是你想解除就能够解除的!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1、某物流公司有一批家具要送往武汉家具城,因疫情影响通往武汉的高速公路封闭使该批家具无法按时送达,武汉家具城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物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错误。物流公司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免责。假设家具不是运往湖北武汉,而是运到上海,因交通受到管制,导致耽误了几天交货。因上海不是疫情中心,道路虽然受到管制,但没有封路,物流公司若以疫情(不可抗力)原因要求免责,是法律不允许的。这样规定是为了防止合同一方滥用不可抗力条款,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言而有信,违约有责 违约责任解读违约责任的规则原则是无过错原则,只要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有违约的事实,都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定的免责事由只有不可抗力,债务人因意外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不能作为免责事由。教材: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既选择违约金又选择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牢记一句话:法律不允许一方从另一方的错误行为中获利!违约金 定 金◇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没有约定不得行使该权利。◇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明显低于损失,法院和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以实际损失为上限予以增加,增加后不得请求赔偿损失;如果过高,则予以降低。◇若任由当事人约定过高的违约金以意思自治为由不加以限制,无异于鼓励当事人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取暴利,存在较大的道德风险。毕竟民事责任以补偿为主要使命,法律原则上不允许一方从另一方的错误行为中获利。◇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定金必须实际交付,定金合同才能生效。如果约定了定金条款却不交付定金,则定金条款不生效。◇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罚则: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和违约金只能择一使用,不可同时使用。案例六甲公司和乙服装加工厂订立合同,由乙服装加工厂为甲公司加工1000件印有甲公司LOGO的T恤,约定合同总价款为30万元。甲向乙支付定金2万元,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万元。乙加工厂因停业整顿无法向甲公司按期供货。甲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庭判令乙服装加工厂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同时请求乙加工厂支付违约金3万元。解析:本案涉及一方违约后,违约金和定金的适用问题。甲向乙支付定金2万元,同时因乙违约,乙应依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3万元。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条款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同时适用。如果甲公司选择适用定金条款,则只能请求乙加工厂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如果甲选择违约金条款,乙需要支付违约金3万元,同时退还甲原先支付的定金2万元。将此案例改编为选择题如下甲公司提出的如下请求中,可以获得法院支持的是( )①请求乙工厂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②请求乙工厂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同时请求乙工厂支付违约金3万元。③请求乙工厂支付违约金3万元,同时返还支付的定金2万元。④请求乙工厂支付违约金3万元。答案:①③④案例七定金和损害赔偿金可以并用,但定金足以弥补损失,则不得并用。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套机器设备,合同约定,甲公司支付定金2万元,货款总额20万元。由于甲公司急需这套设备,故双方对迟延履行特别做约定了违约金。合同订立后,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了2万元定金,但乙公司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交付机器,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1万元,为此一起纠纷。甲公司将乙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庭判令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一万元的损失。解析:法律不允一方从另一方的错误行为中获利。定金与损害赔偿金可以并存,但是当定金足以弥补损失时,则不得再请求赔偿损失。甲的损失为1万元,2万元的定金足以弥补,则甲不得再请求赔偿损失。把该案例转化为选择题如下①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并支付违约金。②甲公司只能请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支付违约金。③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1万元损失。④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的,无权请求赔偿1万元定金。选①④。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