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单元总结提升(学案+word版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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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单元总结提升(学案+word版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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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总结提升
1.(2021·山东临沂模拟)2019年11月9日,原告H公司收到法院的《民事调解书》, 对H公司与K职业学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调解:K职业学院最终应向H公司支付剩余全部物业转让费826万元,H公司不得再向K职业学院主张剩余全部物业转让款的利息。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A.该人民调解的结果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B.有些民事纠纷可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进行疏导解决
C.双方当事人选择调解解决纠纷是因为它无须收费
D.只有当H公司掌握了足够的证据才可能起诉
答案 B
解析 人民调解属于非诉讼方式,不具有法律约束力,A错误,B当选;调解的优点很多,选择调解的最主要原因不是因为其不收费,C排除;起诉需要证据,但不是非要足够的证据才能起诉,D排除。
2.(2018·浙江4月选考)春节期间,张某违反本市全面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在家门口燃放烟花,被所在区的公安分局处以200元罚款。若张某对此不服,可以(  )
①免费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②免费向该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③委托代理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④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3.(2019·浙江4月选考)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导致楼下林女士家的壁纸受潮霉变。林女士屡次要求张先生解决渗水问题并补偿她所受的损失,均遭拒绝。林女士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张先生承担侵权责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林女士主张壁纸霉变是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所致,应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②如果林女士与审判长有师生关系,张先生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③在法庭调查阶段,书记员应查明原被告是否到庭
④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若不服判决,可以上诉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答案 A
解析 林女士主张壁纸霉变是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所致,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该由林女士提供证据加以证明,①正确;如果林女士与审判长有师生关系,根据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的要求,张先生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②正确;在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查明原被告是否到庭,③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上诉期内上诉,一审判决生效后,则不可以上诉了,④错误。故选A。
4.(2020·浙江舟山中学模拟)某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例行检查时,发现王某超市所售的面包过期,遂对王某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并处2 000元罚款的处罚。王某对此不服,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维持原有行政处罚。本案中(  )
A.王某必须在一审判决后的5天内提起上诉
B.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C.一审裁判生效以后,王某有权申请上诉
D.法庭辩论是开庭审理的核心
答案 B
解析 根据材料,本案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有举证职责,被告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辩状,B当选。一审裁判生效后,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C错误。按照法律规定,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为15日。逾期不上诉的,视为放弃诉讼权利,A错误。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核心,D错误。
5.(2021·北京西城区模拟)8岁的小覃从20楼扔下玩具,汪某的汽车天窗被砸出一个小洞。汪某要求赔偿时,覃某夫妇拒绝赔偿。双方产生纠纷,汪某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覃某夫妇可以给予适当赔偿
②覃某夫妇也应承担举证责任
③小覃不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④覃某夫妇必须参与法庭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小覃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①中“给予适当赔偿”说法错误;在某些情况下案件的当事人处于弱势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本案属于这种情况,因此由覃某夫妇承担举证责任,②当选;小覃属于未成年人,不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③当选;④中“必须参与法庭诉讼”说法错误。答案为C。
1.解决纠纷的方式
(1)调解:包括诉讼调解(法院在诉讼过程中的调解)、行政调解(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调解)、仲裁调解(仲裁机关在仲裁过程中的调解)和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
(2)仲裁: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
(3)诉讼: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三种诉讼类型。
2.诉讼程序与证据
(1)程序:以民事诉讼为例,主要程序包括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开庭审理(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宣告判决等阶段),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判决(终审裁判)以及再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
(2)证据
①不同诉讼阶段,证据的内涵不同。主要包括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②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有些情况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行政诉讼由行政机关举证;刑事诉讼的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举证,自诉案件由自诉人举证。
3.模拟法庭程序
(1)开庭准备
①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②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基本情况,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
①当事人陈述。
②告知证人有关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③出示证据并对对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质证主要围绕证据是否客观存在、是否与案件有关联、是否合法取得等问题进行。
(3)法庭辩论
①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②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③互相辩论。
④审判长分别征询原告、被告的最后意见,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如同意,合议庭主持调解;如不同意,合议庭休庭评议。
(4)合议庭评议: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退庭进行评议。
(5)宣告判决:合议庭重新回到法庭,审判长宣读判决书内容(主要包括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判决的理由与结果、诉讼费用的承担以及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
4.如何正确打官司
(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2)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探究一:模拟法庭活动
(1)查阅资料,试列举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2)进一步查阅资料,根据所选案件的案情,假如你是原告诉讼代理人,请你帮原告进行法庭辩论的发言。
(3)请你谈一谈举行模拟法庭有何意义。
提示 (1)①合议制度:由若干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
②回避制度:要求与案件有一定的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审理活动或诉讼活动。
③公开审判制度: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审判过程及结果应当向群众、社会公开。
④两审终审制度: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
(2)略。
(3)①“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打破了以往较为单一的校园普法宣传形式,通过让学生亲自参与真实案例的模拟开庭审理,切身感受法律的庄重威严、公平公正,这对于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有效预防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②青少年正处在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避免因为一时意气情绪失控而对他人和自己造成伤害,并建议同学们要积极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维护自己的权利。
③通过模拟法庭教学,学生得以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过程,熟悉与案件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
探究二:保障公正司法 弘扬法治精神
(1)结合模拟法庭活动,分别从审判人员、原告、被告、证人等角度,谈谈你对“使诉讼和法律获得生命的应该是同一种精神,因为诉讼只不过是法律的生命形式,因而也是法律的内部生命的表现”这句话的理解。
(2)结合本单元所学内容和参与模拟法庭活动的体验,谈谈你对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的认识。
提示 (1)这句话是在强调审判程序的重要性。我们务必充分认识程序法的重要性。程序法可以保证实体得到公正执行,程序不公,实体法也就无法实现公正。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利平等的前提,是解决纠纷效率的保证,是权利实现的手段,是法律权威的保障。
执法程序不公会带来严重后果。作为审判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秉公办理案件,不得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作为原告,应该依照法定程序提起诉讼、提供证据等,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被告,应该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应诉等,这同样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证人,则要按照法定程序出庭作证,如实提供证言,避免作伪证或隐匿证据。
(2)①证人出庭作证是证人证言的特性决定的。证人是指凭其亲身体验感知案件有关事实而向法院陈述作证的自然人。证人证言具有不可替代性,即不能由其他人员代替证人作证。证人证言的不可替代性要求证人必须亲自到庭作证。
②对于某些案件的审理,证人不出庭,案件事实无法查清,因此,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事实上,直接妨害了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③证人必须出庭作证是维护法律尊严、实现法治的需要。
1.江某与妻子林某于2017年4月协议离婚时,约定6岁的儿子小江随江某生活并由其抚养,林某不用承担抚养费。前不久,江某却以其遭遇下岗后已无收入来源,难以维持儿子生活费、教育费为由,以儿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林某给付一半抚养费。对此,林某以离婚协议在先为由抗辩。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本案中的原告、法定代理人、被告分别是谁。
(2)林某的抗辩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并阐述理由。
答案 (1)本案中儿子小江是原告,江某是法定代理人,林某是被告。
(2)法院不支持/不采纳林某的抗辩。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所以,尽管在协议离婚时约定林某不用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但情况有变需要林某支付时是不能拒绝的。
2.刘磊与刘松是好朋友。一日,刘磊找刘松借了2万元,并写了借条。半年后刘磊还了1万元,还有1万元未还。年底刘松又向刘磊索要欠款2万元,刘磊说已经还了1万元,刘松不承认刘磊已经还过款,两人发生纠纷,刘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刘磊返还借款2万元。最后法院判决刘磊还款2万元。
上述案例中刘磊为什么要多还款1万元?
答案 (1)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本案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刘磊返还欠款2万元,这是一种主张,原告以借条为证据加以证明,但由于被告在诉讼中承认向原告借款2万元的事实,没有提供已还款1万元的证据,所以就应承担返还2万元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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