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郊区电教教学能手比赛初 中 政 治 学 案-----《财产留给谁》 王庄矿中学 李丽珍学习目标:知识目标: 了解遗产的含义及其必备条件;掌握被继承人、继承人、继承权的涵义及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理解遗产继承的两种方式,遗赠;继承权的协商与维护。能力目标: 提高依法维护遗产继承权的能力;增强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 情感目标: 培养学生在人际交往中注重情义、互谅互让的精神和互相关爱、宽容、尊重的情感。学习重点:继承权的实现方式学习难点:在实际生活中运用法律的能力预习问题:1有关继承的基本概念:遗产 被继承人 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 继承权 继承权取得的依据2、遗产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3、遗产的分配原则4、有效遗嘱的条件学法指导:一、(案例回放) 清官难断家务事(王教授一家的遭遇)(多媒体展示)1、(学生讨论) 王教授尚未辞世,其财产能继承吗?2、(小试牛刀) 我来给它们下定义:继承人、被继承人、遗产、继承权二、(案例续放) (多媒体展示)问:王教授留下的财产都可以拿来继承吗?三、(争议四起)(多媒体展示)(当回小法官) 谁可以继承王教授的遗产?为什么? (分组讨论——代表发言——交流补充——教师小结)(多媒体展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以及确立的依据。 四、(案例续放) 问:他们如此分配遗产合理吗?你认为应该如何分配?为什么五、(突如其来的变化)(学生讨论)你赞同王四的观点吗,此时该如何继承遗产?为什么?学生练习: 张三与阿英系夫妻。两人去外地旅游,途中由于发生车祸,张三、阿英均受重伤。张三伤势较重,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阿英经医院抢救无效,也死亡。张三、阿英均未立有遗嘱。双方父母及祖父母等长辈直系亲属均已过世,死者也未生子女。张三只有胞弟一人,阿英只有胞妹一人。死者留下以下遗产:彩电一台、冰箱一台、存款5000元,以及家具、衣物等。死者的弟、妹为争夺遗产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 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怎么判决,理由是什么? 总结反思: 我们在遗产继承中,除了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外,还要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道德,注重情义,互谅互让,只有这样才能建设和谐家园,共创和谐社会。问题探究:什么是代位继承?胎儿有没有继承权?思维拓展: 张某是个体老板,家有财产数十万,但是不幸的是因为一次车祸让张某命丧了黄泉,留下两位老人和尚未分娩的爱妻黄某。顷刻间财产失去了主人,张某弟弟听说后立刻从外地赶了回来,他认为,张家的财产不能留给外姓人,并要求对张某的遗产进行依法继承,但考虑黄某对哥哥的多年照顾,可以适当的分给嫂子部分遗产。黄某则认为不仅自己有权继承遗产,就是肚子里的孩子也有权继承,双方不能达到共识并发生了纠纷。 你支持谁的意见?依据是什么?格言警句: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克) ●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威·厄尔) ●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者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奥维德) ●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时(威·皮物特) ●法律被抹杀便产生专制独裁(英国) ●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