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法律保护我们的人格尊严【课前预习案】一、学习目标:1、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学会依法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格尊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隐私权,并能自觉保护他人隐私;依法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2、能力目标:运用比较的方法认识法律概念,培养学生辩证思维的能力。3、知识目标:知道人格尊严的含义;了解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的含义。二、学习重点、难点:学习重点: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学习难点:法律保护我们的个人隐私。三、教材分析:本项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增强青少年的维权意识,依法保护自己的人格尊严、隐私权;同时也要养成守法、护法习惯,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四、学法指导:学生充分发表自己的看法(可举例说明),在交流中达成共识,加深认识。:五、学习准备:1、学生准备:搜集有关资料说明人格尊严的含义、内容;结合日常生活中的所见所闻,搜集侵犯公民人格尊严、隐私权的事例。2、教师准备:搜集有关保护公民人格尊严的法律规定和侵犯公民人格尊严的典型事例。六、自主学习获新知:(边学边做标记,拿不准的先用铅笔):自学课本第101至第105页,完成下列问题:1、 人格尊严包括哪些内容?2、 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3、什么是隐私权?4、 怎样保护自己的隐私权?5、名誉权与荣誉权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课内探究案】探究活动一:预习检查少不了!学生自查→组内互查→教师抽查→解疑释难,归纳总结。探究活动二: 据报载,因怀疑最近不断丢失菜品与员工有关,一家饭店老板竟挑出几个“嫌疑犯”,以扣工资等相要挟,让他们手持写有“我是小偷”的纸到酒店门前高喊“我是小偷”。据该饭店老板张某说,1个月来,饭店的菜品经常丢失,他一直没有找到小偷,便在饭店做了举报箱,并研究了1周来的举报材料,决定惩戒一下嫌疑最大的几个人。事情发生后,几名被逼“示众”员工决定辞职,并要通过法律向饭店老板讨个说法。1、? 该老板的说法对吗?为什么????2、几名员工应怎样向饭店讨说法???3、此事给我们什么启示?????探究活动三: 我来当法官:班主任王老师怀疑玲玲有早恋倾向,为制止这种行为,便当众翻玲玲的书包,强迫她交出日记让老师阅读,并将部分日记和信件的内容在班上公布。王老师的做法使玲玲备感人格受辱、精神压抑、痛苦万分,她愤而起诉到法院,状告老师和学校侵犯其隐私权。王老师在法庭上辩解说:她履行教师之责,检查学生日记,目的是及时掌握该生早恋的情况,不具有侵犯他人隐私的过错。1、? 玲玲对王老师的起诉成立吗?为什么?????2、? 王老师的辩解正确吗?为什么??????3、? 作为法官,你会怎么判决??????有效训练:1、中学生小强其中考试三科不及格,班主任在班会上批评小强“学习不努力,简直比猪还笨”。该老师的做法侵犯了小强的( )A、自身自由权 B、人格尊严权 C、智力成果权 D、隐私权2、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这说明( )、A、我国法律尊重公民的人格尊严B、生活中不存在侵犯公民人格尊严的显现C、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D、未成年人没有人格尊严3、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他人隐私的有 ( )①王老师关心学生成长,经常与学生谈心 ②八年级学生小红的母亲担心女儿早恋,经常私拆小红的信件 ③某用人单位有意在网上泄露应聘人员的私人信息 ④某校长不允许老师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公开排名A、①②③④ B、①②③ C、①④ D、②③4、小明和小辉同住一间宿舍,小明在小辉不在时偷看其日记并把内容到处扩散,给小辉带来很大精神压力。小明这种行为( )A、是违法的,侵犯了小辉的荣誉权B、已构成犯罪应受到刑法处罚C、违反了道德,与法律无关D、触犯了法律,侵犯了小辉的隐私权5、范某是某中学八年级的学生,各方面表现都不错。平时与他要好的同学爱开玩笑地叫他“犯人”,他并不在乎。但自从他的父亲因受贿罪背叛了刑以后,再也没有同学这样叫他了,因为大家知道,这时如果再叫他“犯人”,无疑是对他的侮辱,会使他自惭形秽,一蹶不振。同学们的理解和真情以及不歧视他的友善行为,深深感动了范某,他含着热泪说:“我能挺过来,是老师和同学们的厚爱,我要继续报考本校高中,是因为这所学校如此看重人的尊严,令我难以割舍。”读了这则故事,你有何感悟???????【课后拓展案】家住广州的王某与李某同拜一个师傅学太极拳。开始他们相处融洽,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李某心中起了疙瘩,对师傅过多指点王某练拳有了意见,但他又不愿明提,于是在日常交往中常对王某说一些带刺的话。二人为此发生多次摩擦。某晚,王某与师傅在舞厅跳舞,李某突然出现在二人面前,不由分说拉起师傅就往外走。当王某问“怎么回事”时,李某张口就骂:“关你什么事,你个不要脸的婊子……”。随之两人扭打在一起达十几分钟,引来百余人围观。此事发生后,王某非常苦恼,她认为李某无凭无据地在公共场所辱骂自己,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遂起诉至该区法院,要求李某赔礼道歉,停止侵犯,赔偿她的精神损失。庭审中,经法官给双方宣传法律知识,李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自己以前理解的“骂人不违法”是错误的,她当庭诚恳地向王某道歉,并写下书面保证。王某接受了李某的道歉,双方握手言和。1、“骂人不违法”的观点为什么是错误的???????2、法院为什么接受王某的诉讼??????参考答案?【课内探究案】探究活动二:1、饭店老板的做法不对。这是因为他侵犯了公民的人格尊严。2、几名员工应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们应该根据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向有关部门、机关和团体寻求法律保护。可以通过协商和解、提起诉讼等途径,依法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从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3、公民要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要依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探究活动三:1、成立。因为个人日记和信件属个人隐私,王老师在班上予以公布,就是侵犯了他的隐私权。2、不正确。因为法律保护公民特别是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履行教师职责,不能与法律相违背,因此这样辩解是不正确的。3、判决王老师侵犯了玲玲隐私权,王老师应向玲玲赔礼道歉,并对相应的经济损失作出赔偿。有效训练:1、B 2、AC 3、D 4、D5、(1)任何人,无论其年长还是年幼,聪慧还是愚钝,富裕还是贫穷,也无论其是高官还是平民,是自由人还是在押犯,都渴望享有作为你“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2)我国法律尊重并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3)青少年一定要做到:自尊自爱,依法规范自己的言行,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要提高维权意识,当自己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时,应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找回失去的尊严。同时,每个人都要像尊重自己的人格尊严那样,爱护、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课后拓展案】1、法律赋予每个公民人格尊严权,骂人就是对他人人格的侮辱,对他人名誉的损毁,就是对他人人格尊严权的侵犯。所以“骂人违法”的观点是错误的。2、人格尊严权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可侮辱。李某对王某的侮辱,已侵犯了王某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所以法院受理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