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 能力检测(解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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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 能力检测(解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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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能力检测
一、单选题
1.甲(男)与乙(女)结婚,其子小明20周岁时,甲与乙离婚。一年后甲与丙(女)再婚,丙子小亮7周岁,随甲、丙共同生活。再一年后甲因交通事故不幸身亡,留下婚前房屋一套,婚后版权收入180万。此案中( )
①甲留下的遗产有房屋一套,版权收入180万
②小明享有继承权,因其是甲的婚生子女
③小亮享有继承权,因其是甲的合法养子
④丙有权继承房屋的一部分和30万版权收入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2.郭大爷大儿子五年前病故,儿媳甲一直与郭大爷夫妇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郭大爷继子乙虽然与其无扶养关系,但也不时从外地回来探望。郭大爷还有一丧失劳动能力的养子丙。郭大爷病故,留下100万元的存款。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甲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多分
②乙不时从外地回来探望老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100万元应由郭大爷老伴和甲、丙共同继承
④丙因失能在分配遗产时应予照顾
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①④
3.小明八周岁时父母离异。两年后,小明母亲与孙某再婚,并生下女儿小玲。小明一直跟随母亲和孙某生活,直至他和小玲都成家立业。后孙某病重,生活困难,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但小明拒绝支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孙某只能要求小玲支付赡养费②孙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仲裁
③孙某有权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④小明是孙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甲乙于2020年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儿子丙由乙抚养。离婚后,甲经常到学校探望儿子,但乙以甲的行为影响儿子学习和身心健康为由一直拒绝甲探望儿子。甲经济状况良好,没有不良嗜好,并且很疼惜儿子。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有探望儿子的权利,乙有协助的义务
②甲可以与乙协议探望儿子的时间、方式等
③甲和乙已经离婚且甲不直接抚养儿子,无权再探望儿子
④应由人民法院中止甲探望儿子的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韩某与刘某举行了公开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只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久,韩某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刘某与韩某的父母就韩某遗产的继承问题产生纠纷。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韩某与刘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②刘某和韩某的父母都是韩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韩某的遗产应由其父母继承
④韩某与刘某是同居关系,刘某无法继承韩某的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马某与何某恋爱一年,登记结婚。马某父母得知后,提出反对。他们认为两人没有经过父母同意,不能结婚,而后又威胁何某,要求其与马某断绝关系。最后,被逼无奈的何某被迫与马某离婚。马某父母的行为违背了( )
A.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 B.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
C.必须进行结婚登记的规定 D.结婚的男女双方须达到法定婚龄的规定
7.张某和李某与两个儿子达成了《老人分包赡养协议》:长子赡养张某,次子赡养李某,互不干涉。几年后张某得重病住院治疗,花去数万元,长子以经济困难、次子以赡养协议为由,都拒绝支付张某的医疗费。张某诉至法院,要求两个儿子分担医疗费。法院最终判决《老人分包赡养协议》无效,张某的诉讼主张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依据是( )
A.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B.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C.遭受家庭暴力时,受害人有权提出诉讼 D.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8.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下列对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与教育的义务,理解正确的是( )
①抚养是指父母在物质上、生活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
②教育是指父母在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
③抚养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
④教育是父母对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小张与小丁恋爱后在2019年举办婚礼,双方未经结婚登记便开始了同居生活,并育有一子。后小张父亲张某与小丁父亲丁某因孩子姓氏问题产生矛盾。张某认为孩子必须随父姓,丁某不同意,小张与小丁也争执不下,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本案中( )
①小张与小丁应当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②张某与丁某侵犯了孩子的姓名权
③小张与小丁的“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④小张与小丁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甲、乙和丙三人为同母异父的兄弟。甲为其母与前夫所生,乙与丙为其母与丁所生。丁于2019年因事故去世,其生前承包的村里的山林被政府征用,因此,获得一笔补偿款。丁未留下遗嘱,且丁的父母早已过世,甲、乙、丙就这笔补偿款的分割问题产生了纠纷。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甲不是丁的婚生子,故其分得的份额应当较少
B.若甲自幼由丁抚养,则丁的遗产由甲、乙和丙三兄弟继承
C.甲母的份额由甲、乙和丙三兄弟平均继承
D.若甲母再婚时甲已成年且独立生活,则甲不能继承丁的遗产
11.“90后”赵某与刘某在2016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由于婚后琐事双方矛盾日益激化,便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二人都愿意离婚,对财产处置无异议,但两人都不愿抚养身体健健康康的女儿。针对上述情况网友各抒己见( )
①甲:“90后生活压力大,情有可原”
②乙:“抚养是义务,必须接受;而教育与保护子女是父母的权利,权利可以放弃”
③丙:“如果赵某和刘某是因为没有监护能力还可以理解,家庭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
④丁:“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②④
1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一规定( )
①有助于更好地保障未成年子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②界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至子女成年并独立生活
③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基本准则
④意味着成年子女的赡养义务就是在经济上供养父母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吴某与秦某于2019年3月举办婚礼并于三个月后领取结婚证。同年5月,秦某继承其父亲的一套房产。由于婚后吴某强迫秦某放弃工作,甚至不允许秦某参与正常的社交活动,二人感情日渐破裂。2021年8月,两人提交离婚申请,并在离婚冷静期届满之后正式离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秦某的人身权是其在夫妻关系中人格独立的标志
②吴某在离婚冷静期内的工资奖金属于共同财产
③吴某与秦某可以通过约定决定个人财产的归属
④秦某继承其父亲的该套房产属于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张某与李某于2018年6月订婚,三个月后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当年7月张某用积蓄买了一辆货车进行水果运输,10月张某与某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后在运送水果途经A地时遇到泥石流,导致水果无法按合同如期运送到B地。因怕水果腐烂,张某遂在A地将水果处理了止损。在此案例中( )
①货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货车属于张某个人财产
③张某违约行为因不可抗力应当免责
④张某的做法遵循了协作履行的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5.2019年5月,孙某入赘到季某家生活。女方父母为季某购买商品房一套,并口头承诺,将季某家A公司10%的股权赠与孙某。同年6月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婚后孙某用个人工资购买轿车一辆,并登记在自己名下。2020年1月,双方因感情不和办理离婚,在离婚诉讼期内,孙某通过技术专利转让获得5万元转让费。在上述案例中( )
①孙某可能无法获得A公司10%的股权
②孙某用个人工资购买的轿车为个人财产
③季某可要求分割5万元专利转让费
④女方父母为季某购置的商品房为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甲男与乙女于2020年1月结婚,在甲婚前购置的房屋内生活。2020年6月,乙通过遗嘱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遗嘱称房屋只归乙所有。2020年10月,甲在一次车祸中重伤,获得10万元赔偿金。甲受伤后,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共收慰问金1万多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乙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
B.乙婚后继承其母亲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
C.甲因车祸而获得的赔偿金是个人财产
D.甲受伤后获得的礼金是个人财产
17.李男和王女于2016年5月登记结婚。2018年3月,李男婚前获得的一项发明专利许可他人使用,获得20万元的专利使用费。2019年7月,王女一好友去世,遗赠其一幅名画。2021年6月,双方感情不合,王女向李男提出离婚,双方在财产分割问上协商不成。王女可以( )
①与李男订立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申请人民调解处理,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调解协议
③主张发明专利许可使用费为共同财产
④主张遗赠取得的名画为自己的个人财产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18.张某与妻子孙某在外地工作,其父张大爷去世之前一直由同村的杨某照顾。为表示感激,张某于2019年10月,用家中共同积蓄15万元购买了一辆货车赠送给杨某。2020年10月,孙某得知此事后,要求杨某返还货车。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15万元属夫妻共有财产,张某有一半的处分权
B.15万元属夫妻共有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C.杨某无需返还,因为该货车是张某自愿赠与的
D.杨某应予返还,因为该赠与行为损害国家利益
19.孙先生与王女士系重组家庭,两人于2016年6月登记结婚,孙先生10岁的女儿孙红跟随父亲和王女士一起生活在孙先生婚前购买的房屋中。王女士的儿子李强2014年大学毕业后在外地工作,未与孙先生和王女士一起生活。2019年,孙先生与王女土外出旅游时不幸遇到车祸,双双遇难,两人的父母也都早已过世。现孙红与李强就该房屋的继承问题产生了纠纷。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打官司,法院应判决该房屋由孙红一人继承
②孙红和李强可以共同继承孙先生的房屋
③孙红和李强都是孙先生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孙红和李强都是王女士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0.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的离婚属于一时冲动,夫妻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婚姻还有挽救的可能。离婚程序过于简单,无疑在客观上为冲动型离婚提供了便利。因此,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了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表明( )
A.我国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B.设置离婚冷静期表明离婚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
C.夫妻感情破裂时,只能选择裁判离婚
D.夫妻离婚时,从确认感情破裂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简答题
21.2019年5月1日,甲先生和乙女士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举办了婚礼,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甲出资购买并登记在甲名下的一套住房里。2020年8月,甲在未告知乙的情况下,将该房屋卖给陈某,并和陈某以传真的方式对该房的价款、付款期限达成一致,甲将房产证原件交给陈某。乙知道后,在陈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前向法院起诉,称甲将房屋卖给陈某时没有和作为妻子的她商量,而且甲与陈某未签订书面合同,故购买合同不成立。
(1)乙的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2)在乙起诉时,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谁?
22.张楠与赵娜是中学同学,2019年10月两人订婚。订婚后,张楠外出打工。张楠外出打工期间,与赵娜的感情一直很好。2020年3月,赵娜的父亲因欠同村李明赌债,同意将女儿嫁给李明抵债。赵娜在父亲的哀求与威逼之下,不得已于同年4月与李明结婚,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张楠闻讯,于同年5月回村,陪同赵娜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宣布李明与赵娜的婚姻无效,并要求确认自己与赵娜的婚姻关系有效。
(1)张楠与赵娜之间是否存在婚姻关系?
(2)李明与赵娜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
23.王某与李某系夫妻,有一子小王,婚前无任何关于财产的约定,婚后,王某为让妻子高兴,提议将二人的工资全部存入妻子名下的银行账户里,李某欣然同意。为庆祝二人的结婚纪念日,双方从存款中取出一笔钱,为李某购买了一枚钻石戒指,价值人民币1万元。王某有一叔父在海外经商,膝下无子,遂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王某之子小王,供其出国留学,不久后老人去世。随后,王某与李某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但在财产归属上两人有不同看法,应如何裁定?
(1)李某认为全部存款在其名下,应归她一人所有,是否正确?
(2)王某认为李某的钻戒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否正确?
(3)双方都认为小王继承的遗产应归双方共同所有,但为此发生了争执。请问这笔遗产的归属应该是怎样的?
试卷第1页,共3页
参考答案:
1.D
【解析】
【分析】
【详解】
①:婚后版权收入180万,属于甲丙共同财产,不是甲的单独财产,所以甲留下的遗产有房屋一套,版权收入180万不是甲的遗产,①错误。
②:小明享有继承权,因其是甲的婚生子女,②正确。
③:小亮享有继承权,因其是甲的继子,不是养子,③错误。
④:丙是甲的合法夫妻,丙有权继承房屋的一部分和30万版权收入,④正确。
故本题选D。
【点睛】
2.D
【解析】
【详解】
①: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本案中甲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多分,①正确。
②:乙与郭大爷无扶养关系,无权继承郭大爷的遗产,②错误。
③:100万元的存款应分割,其中50万郭大爷老伴个人所有,剩余50万由郭大爷老伴和甲、丙共同继承,③错误。
④: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本案中丙因失能在分配遗产时应予照顾,④正确。
故本题选D。
3.D
【解析】
【详解】
①③④:小明一直跟随母亲和孙某生活,直至成家立业,小明是孙某有扶养关系的继子,是孙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当孙某病重,生活困难时,已经成年的小明和小玲都应当支付赡养费,③④说法正确,①说法错误。
②:孙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②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D。
4.A
【解析】
【详解】
①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①②说法正确,
③: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③说法错误。
④: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由材料可知,甲经济状况良好,没有不良嗜好,并且很疼惜儿子,因此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5.D
【解析】
【详解】
①②:韩某与刘某虽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两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以双方不是夫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双方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刘某不是韩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无法继承韩某的遗产,①②说法错误。
③:韩某的父母是韩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韩某的遗产,③说法正确。
④:韩某与刘某双方不是夫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双方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刘某不是韩某的法定继承人,无法继承韩某的遗产,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D。
6.B
【解析】
【详解】
ABCD:材料中,马某父母威胁何某,要求其与马某断绝关系,导致何某被迫与马某离婚。由此可见马某父母的行为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B符合题意。ACD均与题意不符,排除。
故本题选B。
7.B
【解析】
【详解】
A:材料强调的是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材料与继承遗产无关,故A不符合题意。
B: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此,两个儿子应该共同出资赡养父母,故B符合题意。
C:材料强调的是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没有涉及家庭暴力,故C不符合题意。
D:材料强调的是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与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无关,故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8.A
【解析】
【详解】
③④:从材料可知,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适用于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对子女的教育义务适用于未成年子女,③④说法错误。
①②:结合教材可知;抚养是指父母在物质上、生活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教育是指父母在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①②正确。
故本题选A。
9.B
【解析】
【分析】
【详解】
①: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义务,①正确。
②:张某与丁某的做法没有侵犯孩子的姓名权,②错误。
③:小张与小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他们的“婚姻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③正确。
④:小张与小丁未进行结婚登记,双方是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④错误。
故本题选B。
10.D
【解析】
【详解】
A: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同时甲是丁的继子,而不是非婚生子。故A错误。
B: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若甲自幼由丁抚养,那么甲就是丁的法定继承人。若甲母健在,则丁的遗产应由甲母、甲、乙和丙四人共同继承;若甲母先于丁去世,则三兄弟共同继承。故B错误。
C:本案中甲母是否死亡未知,所以无法判断甲母遗产的继承问题,故C错误。
D: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法律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若甲母再婚时甲已成年且独立生活,则甲未受到丁的抚养,甲与丁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适用法律的上述规定,甲不能继承丁的遗产,D正确。
故本题选D。
11.B
【解析】
【详解】
①: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①错误。
②:父母对子女有教育义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②错误。
③: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可由有关个人或组织担任监护人,③正确。
④: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2.B
【解析】
【详解】
①③:“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民法典》这样规定有助于更好地保障未成年子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基本准则 ,①③符合题意。
②:在此材料中《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未界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至子女成年并独立生活,②不符合题意。
④:成年子女的赡养义务就是在经济上供养父母,此种说法过于绝对,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13.C
【解析】
【详解】
①:姓名权是夫妻关系中人格独立的标志,①错误。
②③:2021年8月,两人提交离婚申请,并在离婚冷静期届满之后正式离婚,吴某在离婚冷静期内的工资奖金属于共同财产,吴某与秦某可以通过约定决定个人财产的归属,②③正确。
④:2019年5月秦某继承其父亲的该套房产,6月领取结婚证,故不属于共同财产,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4.D
【解析】
【分析】
【详解】
②④:货车是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前购入的,属于张某私人财产,张某虽构成违约,但其积极配合对方,避免更多损失,所以遵守了协作履行原则,②④符合题意。
①:货车是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前购入的,属于张某私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说法错误。
③:张某行为因不可抗力可以免责而非应当免责,③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D。
15.A
【解析】
【分析】
【详解】
①③:因为是婚前的口头承诺而非书面约定,所以孙某可能无法获得股权,专利转让费是仍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属于共同财产,①③正确,应选。
②:孙某用个人工资购买的轿车是婚后购买,应为共同财产,②错误,不选。
④:女方父母为季某购置的商品房是婚前季某父母为季某购置的,属个人财产,④错误,不选。
故本题选A。
【点睛】
16.C
【解析】
【详解】
A:甲乙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甲方的婚前财产。A错误。
B:根据所学知识,婚后一方通过遗嘱继承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个人财产。B错误。
C:夫妻双方中,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为个人财产。C符合题意。
D:婚姻关系续存期间所得的礼金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D错误。
故本题选C。
17.B
【解析】
【分析】
【详解】
①:仲裁的适用范围是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争议。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与人身关系有关的纠纷不适用仲裁,①错误。
②: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的效果,②错误。
③:知识产权收益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李男的该收益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
④:名画是王女好友指定遗赠给她的,属于其个人财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8.B
【解析】
【详解】
ABCD:张某与妻子孙某在外地工作,张某于2019年10月,用家中共同积蓄15万元购买了一辆货车赠送给杨某,15万元属夫妻共有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ACD不符合题意,B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19.B
【解析】
【分析】
【详解】
①:材料中该房屋是孙先生在婚前购买,属于孙先生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女士的儿子李强已成年且未与孙先生和王女士一起生活,因此孙先生与李强之间没有扶养关系。所以李强没有孙先生房屋的继承权,该房屋只能由孙先生的女儿孙红继承。因此,若打官司,法院应判决该房屋由孙红一人继承,①说法正确。
④:孙红是未成年人,王女士和孙红之间具有扶养关系,而李强又是王女士的亲生儿子,所以,孙红和李强都是王女士的第一顺序继承人,④说法正确。
②:材料中该房屋是孙先生在婚前购买,属于孙先生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强不能继承孙先生房屋,②说法错误。
③:孙先生和李强之间不具有扶养关系,所以李强不是孙先生的第一顺序继承人,③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20.A
【解析】
【详解】
A:我国法律规定了离婚冷静期,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冲动型离婚,这表明我国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A符合题意。
B:设置离婚冷静期是反对轻率离婚,并没有限制离婚自由,B说法错误。
C: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裁判离婚,C说法错误。
D: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21.(1)乙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理由:①结婚必须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甲和乙未办理结婚登记,夫妻关系不成立,乙不能以妻子的身份主张权利。②载明了双方买卖内容的传真也是书面合同的一种形式,甲和陈某以传真的方式要约和承诺的过程,表明合同已成立。
(2)在乙起诉时,该房屋所有权属于甲,陈某未取得所有权。理由;房屋属于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方能取得所有权;陈某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该房屋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仍属于甲。
22.(1)张楠与赵娜不存在婚姻关系。因为两人并未按民法典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虽订立了婚约,但婚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且订婚不等于结婚。
(2)李明与赵娜的婚姻关系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本案中,赵娜与李明结婚并非出于自愿,不符合结婚条件,因此两人的婚姻关系无效,应按相关程序予以撤销。
23.(1)李某的认识是错误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工资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可见,存款虽在李某名下,但其仍是夫妻共同所有的。
(2)王某的认识是正确的。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供夫或妻个人使用的生活消费品,如衣物、饰物等。由于这类财产在使用价值方面具有特殊性,不是夫妻双方通用或共用的生活用品,所以应属于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但是,婚后购置的贵重首饰、汽车等,虽属个人使用,但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样才符合民法典的立法精神。
(3)这笔遗产是属于小王个人的,王某和李某均没有所有权。在小王未成年时,这笔财产应由王某和李某代为保管。如果他们离婚,由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代为管理。
答案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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