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国家权力机关》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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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国家权力机关》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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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国家权力机关》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1.了解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职权以及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关体系中的地位。
  2.体会国家权力机关对于维护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作用。
  3.能够运用国家权力机关的相关知识分析社会现象。
  4.增强法治意识,形成法治思维,支持和配合国家机关开展相关工作。
重点难点
  了解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与职权,特别是国家权力机关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体会国家权力机关在维护人民当家作主中的重要作用。教师可以带领学生阅读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的纪实性文章或观看相关视频,帮助学生直观了解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与职权,还可以指导学生查阅资料,绘制国家机关体系图,更加清晰地认识国家权力机关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通过梳理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职权的过程与内容,加深学生对国家权力机关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理解。
教学过程
【新课导入】
  人民当家作主,需要通过国家机构行使国家权力来实现。我国国家机构是为实现国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机关的统称。我国国家机构是由哪些国家机关组成的?国家机构是如何行使职权的?今天,我们一起学习第六课,一起来了解我国国家机构。
  导入情境:
  教师引导学生阅读教材第78页的引言,并组织学生思考问题、讨论交流。
  教师提问:
  1.通过阅读引言,你能找出第六课与第五课内容的关系吗?(提示:教师可以引导学生简要回顾第五课的内容,对第三单元内容的逻辑关系进行梳理。)
  2.什么是国家机构?国家机构与国家机关是什么关系?
  3.你了解哪些国家机关?你知道它们的性质和职权吗?
  学生回答后,教师总结: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维护人民当家作主不仅需要完善的国家制度,还需要通过国家机构行使国家权力来实现。我国国家机构是为实现国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机关的统称,具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主席、国家行政机关、国家监察机关、国家司法机关等,是一个严密的组织体系。我国国家机构既是人民意志的执行者,也是人民利益的捍卫者。在众多的国家机关中,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和作用尤为突出。
【新课学习】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一)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领导人
  活动情境:
  学生阅读教材第78页“运用你的经验”,教师引导学生结合教材第66页“运用你的经验”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职权。
  教师提问:
  1.阅读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议程,找一找哪些国家领导人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这些国家领导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说明了什么道理?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什么性质的国家机关?具有哪些职权?(提示:教师引导学生梳理会议议程中的关键词,对学生的回答进行引导和补充。)
  学生回答后,教师总结:
  在我们这个人口众多、地域辽阔的国家,人民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国家权力的。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阅读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议程,我们会发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选举或决定的方式产生了以下国家领导人: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会议议程中我们发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仅产生了新一届国家领导人,而且对各种报告进行了审查、审议和表决,还审议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这些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体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最高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二)我国国家机构的组成
  活动情境:
  教师展示教材第79页“探究与分享”,引导学生分组交流、分享自己对国家机构的认识。
  教师提问:
  1.材料中几位同学的说法正确吗?谈谈你的看法。(提示:教师可以提前布置学习任务,引导学生阅读宪法相关条文,为课堂讨论作好准备。)
  2.我国国家机构是由哪些国家机关组成的?
  3.这些国家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是什么?你能结合所学知识,绘制一幅国家机关体系图吗?
  学生回答后,教师总结:
  材料中几位同学的观点都是正确的。我国国家机构是为实现国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机关的统称。除了教材第六课介绍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主席、国家行政机关、国家监察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之外,国家机关还包括本栏目中提到的中央军事委员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特别行政区机关等,它们共同组成了我国的国家机构。国家机构是国家机关的总和,包括全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强制要求公职人员捐款的行为是否合法
  活动情境:
  学生阅读教材第80页“探究与分享”。教师引导学生分组交流,思考材料中体现的人大职权。
  教师提问:
  1.镇政府强制要求公职人员捐款的行为是否合法?
  2.捐款用于养老院建设,是维护人民利益的体现。结合上一问题,思考政府在履行职能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3.审议通过慈善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哪一方面的职权?
  4.结合教材第78页“运用你的经验”,思考和总结人民代表大会还有哪些职权。学生分组讨论后,教师总结:我国慈善法规定,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或变相摊派的募捐活动是禁止进行的。材料中镇政府的行为不符合慈善法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虽然募捐的初衷是建设养老院,维护的是社会公共利益,但政府履行职责必须遵守法律规定。
  审议通过慈善法是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立法权的体现。立法权包括国家立法权和地方立法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地方立法权。在材料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用法律的形式规范了慈善事业的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对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除了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还行使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二)编制预算草案征求人大代表意见
  活动情境:
  学生阅读教材第81页“阅读感悟”和第82页“拓展空间”。教师引导学生了解人大决定权的行使,并思考人大代表的性质和职权。
  教师提问:
  1.预算草案是由哪个国家机关负责编制的?(提示:教师可以简单介绍一下“预算”的概念,帮助学生更好理解文本内容。)
  2.预算最终由哪个国家机关审查和批准?审查和批准预算体现了该国家机关的什么职权?
  3.编制预算草案,为什么要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提示:教师可以引导学生从人大代表与权力机关的关系、人大代表与人民的关系的角度思考。)
  4.请大家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与人大代表面对面交流时可以问哪些问题,试着写一份访谈提纲。(提示:教师可以引导学生从与人大代表的工作、职权相关的具体问题入手进行分析。)
  学生回答后,教师总结:
  预算是国家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等对于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收入和支出的计划。预算是全国或者地方的重大事项。从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出,该情境中的预算是由市政府编制的。按照预算法,各级预算要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审查和批准预算是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决定权的体现。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
  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他们来自人民,肩负人民的重托。人大代表在国家权力机关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履行职权,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采取多种方式听取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帮助所在地方的人民政府推进工作。在“阅读感悟”中,预算属于该市的重大事项。市政府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有利于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有利于国家和社会发展。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免权
  学生阅读教材第81页“探究与分享”。教师引导学生辨析材料观点,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免权。
  教师提问:
  1.材料中几位同学关于任免权的说法是否正确?(提示:教师可以提前安排学生阅读宪法中关于人民代表大会任免权的条文,帮助学生更好辨析材料中的观点。)
  2.各个国家机关的负责人是如何产生的?
  学生回答后,教师总结:
  任免权是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享有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决定、罢免的权力。材料中同学的观点并不全都正确。“任免权就是选举产生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表述是错误的。首先,任免权不仅包括选举,还包括决定、任命、罢免。其次,全国人大的任免权的对象还包括国务院总理、国务院组成人员等其他国家机关组成人员。“不能把任免权仅仅理解为选举,还包括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组成人员的人选等”,正确表述应为“不能把任免权仅仅理解为选举,还包括根据国家主席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还有权罢免国家主席、副主席等”的说法是正确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以下人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职务。
  在理解全国人大的任免权时,我们一定要注意,任免权不仅包括选举和任命,也包括决定和罢免。同时,凡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命和决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也有权力对其进行罢免。
  (四)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
  学生阅读教材第82页“探究与分享”。教师引导学生对材料观点进行梳理,思考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如何行使监督权的。
  教师提问:
  1.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督促落实水污染防治法过程中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提示: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对材料内容进行梳理,找到关键词,提炼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相关的信息。)
  2.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权除了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外,还有其他行使方式吗?
  学生回答后,教师总结:
  全国人大常委会为了督促落实水污染防治法,不仅成立了调查组到各地进行检查,还委托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检查本行政区内的实施情况,对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并要求国务院副总理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督促落实水污染防治法的过程,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还有权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
【课堂总结】
通过这节课的学习,我们对国家权力机关有了一定了解。从性质来看,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从地位来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从职权来看,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学习和掌握国家权力机关的相关知识,有助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更好地理解国家制度与国家政策,更好地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板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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