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自由平等的真谛》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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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自由平等的真谛》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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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自由平等的真谛》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1.明确自由的内涵和拥有自由对于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意义,理解自由是法律之内的自由。
  2.理解法治与自由相互联系、不可分割,明确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
  3.明确平等在法律意义上的含义,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
  4.树立法治精神,增强珍视自由和平等的意识,在社会生活中践行自由平等的理念。
重点难点
  法治与自由的关系,平等的两层含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主要内容。教师可以通过探究情境,帮助学生理解自由是法律之内的自由,法治与自由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可以通过列举现实生活中的相关事例,引导学生领悟平等的两层含义,即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差别对待;还可以通过展示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学生认识到我国公民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 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
教学过程
【新课导入】
  我们追求平等、向往自由,但是对自由、平等的深刻内涵还知之甚少。自由不能无限制,平等也不能绝对化。今天,我们来一起探索和理解自由、平等的真谛。
  导入情境:
  引导学生阅读引言,组织学生分享交流。(提示:教师可以联系学生的日常生活进行引导和启发。)
  教师提问:
  你是怎样理解自由平等的?
  学生回答后,教师总结:
  在现代社会,人类依据法治自觉止步于自由的边界,通过法治把“同等情况”与“差别对 待”统一起来,闪耀的是文明的光辉。
【新课学习】
  一、无法治不自由
  (一)关于“自由”的对话
  活动情境:
  学生阅读教材第98页“运用你的经验”中三位同学的观点,思考自由的内涵。
  教师提问:
  结合三名同学的观点,说说你对自由的认识。
  学生回答后,教师总结:
  在社会中,我们的言行举止受到诸多规则的限制。规则既约束我们,又保护我们,正是这些规则让我们生活得更加自由。自由主要指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意志活动的权利。自由在法律上的体现,就是我们享有的和正当行使的各项权利。例如,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以及宗教信仰自由、通信自由等诸多自由权利。
  (二)“无力回天”的风筝的启示
  活动情境:
  学生阅读教材第99页的第一个“探究与分享”。
  教师提问:
  1.挣脱了束缚的风筝为什么“无力回天”?
  2.如何理解自由应受必要的限制?(提示:教师可以结合学生的生活经验将这一问题具象化,便于学生理解和思考。)
  学生回答后,教师总结:
  “无力回天”的风筝启示我们: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无限制的自由只会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混乱与伤害。
  (三)网络世界自由的边界
  活动情境:
  学生阅读教材第99页第二个“探究与分享”。
  教师提问:
  请查阅我国法律对网络言论的相关规定,说一说网络世界自由的边界。
  学生回答后,教师总结:
  无论对于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空间,自由都是法律之内的自由。网络让我们有了更多自由表达的空间,但与此同时,一些人不能正确行使自己的自由,跨越了自由的边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真正的自由是法律之内的自由。法治与自由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四)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
  活动情境:
  学生阅读教材第100页“相关链接”中我国宪法和法律对集会、游行、示威等自由的相关规定。
  教师提问:
  既然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集会、游行、示威等自由,为什么集会游行示威法又要对这些行为进行约束和限制呢?两者是否相互矛盾呢?
  学生回答后,教师总结:
  自由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一方面,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另一方面,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人们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干涉和侵害。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社会生活中,有边界才有秩序,守底线才享自由。
  二、法眼看平等
  (一)我国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
  活动情境:
  学生阅读教材第101页“探究与分享”。
  教师提问:
  结合上图,请用身边的实例与同学分享自己对平等的认识。
  学生回答后,教师总结:
  平等是人类的崇高理想,是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法律意义上的平等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比如男女同工同酬、一次选举一人一票等;二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比如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该获得优先权和得到特殊关照。
  我国的民族政策彰显了平等理念。我国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依法保障各民族群众平等享有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我国通过民族区域自治法、选举法、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享有各项权利。
  (二)圆桌会议的启示
  活动情境:
  学生阅读教材第101页“相关链接”。
  教师提问:
  圆桌会议的形式一般是怎样的,蕴含着怎样的理念?(提示:教师可以向学生简要介绍圆桌会议的产生发展过程。)
  学生回答后,教师总结:
  “相关链接”中展示的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是典型的圆桌会议。圆桌会议在席位上不分尊卑主次,与会者围圆桌而坐,以平等身份参加会议,体现了平等原则和协商精神。
  (三)法律保障平等
  活动情境:
  学生阅读教材第102页“探究与分享”。
  教师提问:
  1.查阅资料,了解今年出席全国两会的女代表和女委员的数量与比例。
  2.请你列举运用法律保障男女平等的事例。
  学生回答后,教师总结:
  2018 年2 月23 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共2 980 名,其中妇女代表742 名,占代表总数的24.9%,与十二届相比提高了1.5 个百分点。
  中国始终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建立了包括100 多部法律法规在内的全面保障妇女权益法律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促进男女平等、保障妇女权益的基本法,具体规定了妇女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和婚姻家庭权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广泛践行性别平等和性别公正理念。逐步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2018 年获得法律援助的妇女达36.1 万人次。
  (四)探讨法律意义上平等的两层含义
  活动情境:
  学生阅读教材第103页“拓展空间”。
  教师提问:“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与“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是不是相互矛盾呢?
  学生回答后,教师总结:
  法律意义上的平等,承认合理的差别存在。“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与“不同情况差别对待” 不矛盾,都是平等的体现。在不同情况下,法律承认并规定了合理的差别,这并不违反平等原则。对于不同情况,合理的差别对待,注重的是结果上、实质上的平等。
  (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活动情境:
  学生阅读教材第102页“相关链接”中宪法、民法典、刑法、教育法关于平等的规定,以及第103页“阅读感悟”中杨某受贿的案例。
  教师提问:
  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说说你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认识。
  学生回答后,教师总结:
  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或犯罪行为一律平等地依法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利于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有利于反对特权,使任何人都不得拥有不受法律约束的法外特权;有利于反对歧视,使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依法得到保护;有利于规范、约束和监督公权力,防止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是建设法治政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除了教材中列举的我国法律对于平等的规定,我国的许多重要文件也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例如,《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指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确保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歧视。
【课堂总结】
  自由平等是法治的基本精神和价值追求。法治是实现自由平等的保证。当人类依据法治自觉止步于自由的边界,彰显的是理性的力量;当人类通过法治把“同等对待”与“差别对待”统一起来,闪耀的是文明的光辉。
【板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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