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群文阅读训练之刘庆邦专题鞋有个姑娘叫守明,十八岁那年就定了亲。定亲的彩礼送来了,是几块做衣服的布料。媒人一走,母亲眼睛弯弯的,说:“给,你婆家给你的东西。”“谁要他的东西,我不要!”“不要好呀,我留着给你妹妹作嫁妆。”妹妹跟过来,要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坚决不让妹妹看,她把包被放进箱子,啪嗒就锁上了。家里只有自己时,守明才关了门,把彩礼包儿拿出来。她把那块石榴红的方巾顶在头上,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她的脸红通通的,很像刚下花轿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按当地的规矩,守明该给那个人做一双鞋了。她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她把那个人的鞋样子放在床上,张开指头拃了拃,心中不免吃惊,天哪,那个人人不算大,脚怎么这样大。脚大走四方,不知这个人能不能走四方。她想让他走四方,又不想让他走四方。要是他四处乱走,剩下她一个人在家可怎么办?她想有了,把鞋做得稍小些,给他一双小鞋穿,让他的脚疼,走不成四方。想到这里,她仿佛已看见那人穿上了她做的新鞋,由于用力提鞋,脸都憋得红了。“合适吗?”那个人说合适是合适,就是有点紧。“穿的次数多了就合适了。”那个人把新鞋穿了一遭,回来说脚疼。“你疼我也疼。”那个人问她哪里疼。“我心疼。”那个人就笑了,说:“那我给你揉揉吧!”她赶紧把胸口抱住了。她抱的动作大了些,把自己从幻想中抱了出来。摸摸脸,脸还火辣辣的。瞎想归瞎想,在动剪子剪袼褙时,她还是照原样儿一丝不差地剪下来了。第一次看见那个人是在社员大会上,那个人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她不记得稿子里说的是什么,旁边的人打听那个人是哪庄的,叫什么名字,她却记住了。她当时想,这个男孩子,年纪不大,胆子可够大的,敢在这么多人面前念那么长一大篇话。她这个年龄正是心里乱想的年龄,想着想着,就把自己和那个人联系到一块儿去了。不知道那人有没有对象,要是没对象的话,不知道喜欢什么样的……有一天家里来了个媒人,守明正要表示心烦,一听介绍的不是别人,正是让她做梦的那个人,一时浑身冰凉,小脸发白,泪珠子一串串往下掉,母亲以为她对这门亲事不乐意,守明说:“妈,我是舍不得离开您!”媒人递来消息,说那个人要外出当工人,守明一听有些犯愣,这真应了那句脚大走四方的话。此一去不知何时才能回还,她一定得送给那人一点东西,让那个人念着她,记住她,她没有别的可送,只有这一双鞋。那个人外出的日期定下来了,托媒人传话,向她约会。她正好亲手把鞋交给那个人。约会的地点是村边那座高桥,时间是吃过晚饭,母亲要送她到桥头去,她不让。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那个人若说正好,她就让他穿这双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还脱下来干什么。临出门,她又改了主意,觉得只让那个人把鞋穿上试试新就行了,还得让他脱下来,等他回来完婚那一天才能穿。守明的设想未能实现,她把鞋递给那个人时,让那个人穿上试试,那个人只笑了笑,说声谢谢,就把鞋竖着插进上衣口袋里去了。直到那个人说再见,鞋也没试一下。那个人说再见时,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这是守明没有料到的。他们虽然见过几次面,但从来没有碰过手。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低着头把手交出去了。那个人的手温热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层汗,接着她身上也出汗了。那个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松开了。守明下了桥往回走时,见夹道的高庄稼中间拦着一个黑人影,她大吃一惊,正要折回身去追那个人,扑进那个人怀里,让她的那个人救她,人影说话了,原来是她母亲。怎么会是母亲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没跟母亲说话。后记:我在农村老家时,人家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个姑娘很精心地给我做了一双鞋。 参加工作后,我把那双鞋带进了城里,先是舍不得穿,后来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亲,我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过鞋后,眼里一直泪汪汪的。后来我想到,我一定伤害了那位农村姑娘的心,我辜负了她,一辈子都对不起她。(有删改)4.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 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的心灵秘密,守明照镜子时,“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寥寥数语,初恋少女的微妙心理就显露出来了。B. 小说善于使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守明的美好形象,就是在与母亲收人家的彩礼、偷偷监视女儿约会等一系列言行的鲜明对比中,逐渐凸显出来的。C. 小说地方特色鲜明,尤其是“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等日常生活语言的大量使用,更增添了浓郁的乡土气息。D. 小说善于通过细节描写表现人物性格,未婚夫和守明约会时随意把鞋插进口袋,分手时又主动与守明握手,表明他虽是一个农村青年却有现代意识。5.小说以“鞋”为中心叙事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6分)6. 小说中守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她有什么样的心态,请简要分析。(6分)爱器(节选)刘本省头上戴的是高粱篾子编的帽壳,身上穿的是粗布衣,脚上穿的是尖口鞋,跟普通农民似乎没什么两样。值得注意的是他肩头扛着的一把铁锨。铁锨是用冰铁制成的,锨的正面和背面都闪着镜子一样的光亮。这样的铁锨,仿佛对树能照见鸟,对水能照见鱼;白天能照见太阳,夜间能照见月亮。别的下地干活儿的社员,肩上扛的也有铁锨,他们的铁锨上面不是沾了泥,就是沾了土,铁锨的正面和背面都灰秃秃的,一点儿光亮都没有。所谓爱器,并不是他喜欢什么器皿,他也不搞什么收藏,只是愿意打磨他日常用的劳动工具而已。那么他与众不同的特点呢,就是在干活儿之前保持他的工具一尘不染,一锈不生,闪闪发光。在干完活儿之后,仍要保持他的工具发光闪闪。我不止一次听这位堂叔以炫耀的口气夸耀他的铁锨:明晃晃,亮堂堂,一摇一摆像太阳。每当听见他以顺口溜的形式显摆自己的铁锨,把铁锨和太阳相提并论,我都禁不住想笑,不就是一把用来在土里刨食的铁锨嘛,又不是关云长手里的青龙偃月刀,有什么值得显摆的呢!黄黄的秋阳普照着秋天的田野,豆茬地里还弥漫着豆子和豆叶的香味,刘本省走进地里,开始撒粪。烂糟糟的粪肥是很脏的,里面还充满了微生物和毒素,刘本省手中的铁锨那么干净、亮堂,他怎么舍得把铁锨插进粪堆里去呢?这个不用替刘本省发愁,他懂得,磨刀是为了砍柴,把刀磨快,是为了砍更多的柴。他把铁锨整得如此光亮,当然也不是为了当摆设,而是为了撒粪撒得更快、更利索、更均匀。他把铁锨贴着地皮铲进粪堆里去了,一铲就是满满一锨。他像在场院里打豆子、扬豆子时做的那样,把粪扬到空中,哗地扬成一个扇面,让粪均匀地落在地上。他又像用撒网在鱼塘里撒鱼做的那样,铲在铁锨里的粪肥好比是缩在一起的渔网,长长的铁锨把好比是网纲,他把“网纲”一抡,纲举目张,“渔网”就张圆了,罩在地面上。在没有撒粪之前,土地是黄色的。撒过粪之后呢,地上就有了一朵一朵的黑色。这样一来,他撒粪又像是撒花,金色的土地上很快开满了黑色的花。这天发生的一件事情,让我进一步领略到刘本省对工具的爱护。一个拖拉机手,开着一辆手扶拖拉机,在塘边的地里犁地。他看见一棵老树的树洞旁拖着一条长长的蛇皮,断定蜕去皮的蛇就藏在树洞子里,想把蛇从树洞子里驱赶出来。当长长的枣花蛇脱洞而出的那一刹那,人们似乎有些害怕,不禁惊呼起来。蛇出了树洞,就蜿蜒着向塘底逃去。有人喊:打死它!有人喊:斩了它!刘本省也过来了,拳不离手地提着他的铁锨。拖拉机手把手向刘本省一伸说:把铁锨给我!刘本省拒绝了:不行!你用别人的铁锨吧!就用你的铁锨,因为你的铁锨最利。拖拉机手说着,抓住了刘本省手中的铁锨的锨把子,欲把铁锨从刘本省手中夺走。刘本省态度坚决,死死地抓住锨把子不放,声明他的铁锨不能沾血!沾血怎了,斩长虫又不是斩人。关老爷的大刀就是用来沾血的,沾血越多越有灵气。谁想沾血谁沾血,反正我的铁锨不能沾血,一沾血就再也洗不干净了!刘本省对自己工具的爱护近乎神圣,别说用他的铁锨斩蛇了,连一条泥鳅都不愿意斩。塘泥表面是硬的,中层是软的,下面是稀的。在稀的那一层里,藏有一些泥鳅。那些泥鳅暂时在泥巴窝里睡大觉,等雨水到来,坑塘里充满了水,它们会重新活跃起来。刘本省在刨塘泥时,难免会刨到泥鳅。每发现泥鳅时,他决不会用铁锨把泥鳅斩断,也不会连同塘泥把泥鳅甩到干岸上去,而是任凭泥鳅往稀泥的深处钻,继续存活。到了冬天,大雪封地,地里没啥活儿可干了,被称为挂锄的季节。锄头用不着了,好多农具也都被闲置起来。说是挂锄,其实好多人家并不是真的把农具挂起来,而是随便把农具往墙角里、屋檐下,或茅房里一扔,就拉倒了。一冬过去,潮袭水浸,农具往往锈得不成样子。刘本省的挂锄,是真正的挂锄。他在西间屋的山墙上钉了一排木头橛子,把十八般农具都并排挂在橛子上。他不是把农具高高挂起就完了,而是经常性地对他的农具进行检视,如果发现哪样农具有生锈的迹象,他会立即把那样农具取下来,进行擦拭,直到擦出亮光为止。给我的感觉,他好像在举办农具展览,把西间屋变成了农具展览馆。2018年秋后的一天上午,我从北京回到老家,在村口遇见了干活儿归来的刘本省。刘本省虽然已是年近八旬的人,但他腰板挺直,步履稳健,不显任何老态。我特别注意到他肩头所扛的一把铁锨,锨面还是锃亮锃亮,一尘不染。我热情地向本省叔问好,称赞他的铁锨还是那么明亮,并背出了他的顺口溜:明晃晃,亮堂堂,一摇一摆像太阳。本省叔一听就笑了,说:你这孩子就是记性好!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文的标题为“爱器”,作者把刘本省的铁锨称为“器”,庄重的称谓隐含了对主人公的尊重,能够引发读者的思考。B.文中细致而夸张地描绘了刘本省铁锨的光亮程度,并与别的社员的铁锨进行对比,表现了刘本省对劳动工具的爱惜。C.刘庆邦善于写农村生活,文中撒粪的劳动情景,与《边城》端午节捉鸭子比赛一样,都在具体场景描写中刻画人物。D.时隔多年,“我”对刘本省夸耀铁锨像太阳的顺口溜仍印象深刻,这一结尾通过情节突转表现了歌颂劳动者的主题。2、本文在刻画刘本省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3、本文是刘庆邦“叔辈的故事”系列纪实小说中的一篇。小说的“虚构”与“真实”的关系在文中如何体现?请简要分析。叶落桃园大叔第一次从台湾往家里写信是 1979年,从他1949年离开大陆,时间整整过去了三十年,如果他离开大陆时还是一个青年的话,三十年后他差不多已经变成了一个老人。后来大叔回忆说,为了写这第一封信,他不知流了多少眼泪,眼泪不知打湿了多少信纸。算起来,他的父亲母亲都七十多岁了,他不知父母还是不是在世。他担心这一辈子恐怕不一定能见到父母了。一想到这里,他就禁不住流下泪来。大叔把信寄给在香港九龙的朋友,由朋友转寄到大陆的河南省沈丘县刘庄店镇南面三里的刘楼村。在信封上,收信人大。叔没写三爷的名字,写的是自己的名字,他的名字叫刘本德,我们村还有一个叫刘本德的,他是刚刚摘帽的地主家的儿子。队长从大队里把信捎回后,就交给了村里的刘本德。村里的刘本德确有一个舅舅在香港居住,他以为是舅舅给他寄的信。他拆开信,找识字的人把信念来念去,信上的话跟他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于是,他把信退还给了队长。既然信已经拆开了,队长就把信交给一个在村里教小学的老师,让老师在吃饭场里把信念一念,看看这封信跟村里人到底有没有关系。老师念信时,三爷也在饭场里吃饭。三爷对这封信并没有很注意听,他不会想到会有人给他写信。但是,当他无意中听到写信人自我介绍说:我的大名叫刘本德,我的小名叫天增,天增?三爷听到“天增”二字,如在晴天里听到天边传过来的一声雷,他一下子愣住了,同时他的手不由得哆嗦了一下,手里的饭碗差点儿掉在地上。他对念信的老师说:你再念一遍,他是说他叫天增吗?老师把那段话又念了一遍,确认写信人的小名是叫天增,老师说,天是天地的天,增是增加的增。三爷的眼圈儿顿时有些发红,说话也有些喃喃,他说:天增是我的大儿子啊 !又说:天增你这孩子,你真的还活着吗?快,快把信念给他娘听听!三爷让老师拿着信跟他一块儿回家去了。三奶奶生了病,正在床上躺着。听老师念了信,特别是听大叔在信里写遭:娘啊,儿不能在娘跟前尽孝,都是儿的不孝啊!三奶奶一下子哭了起来。她还像儿子小时候叫儿子的小名一样,说:增儿啊,增儿啊,你真是小增儿吗?老师是本字辈,他劝三奶奶说:三大娘,大哥有信儿了,这是天大的喜事,你应该高兴才是啊!三奶奶不哭了,挣扎着从床上坐了起来,她说:我早就知道,俺大儿不会死。他娘还没死呢,他怎么能死!他不回来,我就不死!村里年轻人说,以前没听三爷三奶奶说过他们还有一个大儿子呀,两个老人的嘴可真够严的。村里人估计,名字叫刘本德的大叔既然还活着,一定是在台湾做了官,发了财,混出了人样儿。当时生产队还没有解散,土地还没有分田到户,打工的潮流还没有兴起,人们还都在村里待着。听到大叔来信的消息后,人们纷纷到三爷三奶奶家里去了,好像大叔已经从台湾回来了一样,他们要看看大叔长什么样。来到三爷三奶奶家里,他们要求看信,要求把信的内容听一听。看到了大叔的信,他们像是看到了大叔一样,喜事让三奶奶的精神好了不少,她不在床上躺着了,要求吃饭,要求吃药,说一定要等到她的大儿子回来,跟她的大儿子见上一面。接着,三爷三奶奶就把已经分开家的全家人召集在一起,开始商量给大叔写回信的事。商量的结果,一是告诉大叔,他的爹娘都还活着,全家人都很好,二是希望大叔能赶快回来与家人团聚。三爷的二儿子也是读过初中的人,这封回信本应由他来写,但他不敢写,他说他现在是提笔忘字,写不成句儿。他又说,台湾使用的是繁体字,他不会写繁体字。家书抵万金,给大叔回信事关重大,没办法,三爷只好请那位念信的老师来写。等大叔踏上大陆的土地时,时间又过去了九年,到了 1988年秋天,大叔在台湾住在桃园县,他从桃园机场坐飞机,绕道香港,飞到郑州。从郑州下飞机后,他打了一辆出租车,不惜长途奔跑几百里,不惜花费好几百元的打车费,直奔家乡而来。是年,大叔已六十多岁,两鬓已有了白发。“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大叔一见到三爷三奶奶,就按传统的礼仪,双膝跪地,给二老磕头,他说:爹呀,娘呀,都是儿子不孝啊!大叔喜极而泣,磕第三个头时,眼泪已经流得一塌糊涂。三爷和三奶奶也哭了。三奶奶说:我的儿,赶快起来吧!你回来了,啥都有了!三爷也说:你不能回来,这不能怨你,不能怨你。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大叔写信时“不知流了多少眼泪”,回大陆访亲时“眼泪已经流得一塌糊涂”,“眼泪”这一细节写出了两地亲人不得相守但终于相见的苦乐悲欢。B.三爷听到“天增”时,“愣住”了,手“哆嚓”,眼圈“发红”,说话“喃喃”……这些动作神情,反映了他由震惊、怀疑到确认的心理变化过程。C.“生产队”“分田到户”“打工”等词语,以及关于大叔从台湾绕道香港回乡的情节,交待了故事发生的背景,体现了这篇小说偏重纪实的特点。D.标题“叶落桃园”意蕴深远,既指大叔住在台湾桃园县,又暗示了大叔少小离家,死里逃生,流落异乡,有家难回的坎坷经历,可谓一语双关。2、小说第三自然段对情节发展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3、小说围绕“信”来叙事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3.(15分)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少男 春节刚刚过去,地上还到处能看到破碎的炮屑。人们见面互相说的是“年又跑远了”之类的话,散布的是失落的空气。 河生两只手往两只袄袖筒里互相一插,靠在院墙外的一棵苦楝树下。从远处很难分辨出他的实际年龄,只有走近了才会看清,他不过是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子。他鼻子饱饱的,脸蛋儿鼓鼓的,一切还没真正长开。只是他的眼神有些忧郁。 他刚刚听说了姐姐订亲的事。姐姐订亲,就意味着姐姐将变成别人家的人,这是河生不大容易接受的。河生是家里的长子,父亲去世后,在母亲的郑重提议下,户主换上了他的名字,从此他开始长心了,有事无事蹙着眉头。在弟弟妹妹眼中,他俨然一副小父亲的样子。 河生从刚会走路时,就由姐姐领着他玩。姐姐教他上树摘果,下河摸鱼。若是谁敢欺负他,姐姐跃起来就跟人家厮打。他到了上学年龄,母亲就不许姐姐再上学,姐姐很快就理解了。姐姐退学后,天天到地里薅草,并用卖干草的钱补贴家用,或留着给河生交学费。姐姐订亲的事让他情绪低落,沉闷,还有一些伤感。姐姐不订亲就不行吗?干吗非要订亲呢? 后来,河生偶尔听人说姐姐对象是河对岸那个村的,他还记住了他的名字。河生觉得那个人的名字生硬蹩脚得很,他在心里发誓,只承认姐姐,绝不承认姐夫。 夏天的一个午后,河生跟同村的一帮人去河里摸鱼。到了河边,河生犹犹豫豫,没有下水。不知为什么,他总是有些担心,担心那个人会突然从逮鱼的队伍里冒出来。真是怕鬼有鬼,他听到了有人喊那个人的名字。那个人果然出现了!不仅出现了,还捕到了一条很大的黑鱼。河生赶紧躲到一丛蓖麻下面的阴影里去了,他害怕有人看到他,对他说:“河生,你看,那个捉到黑鱼的人就是你姐夫。”那样他会无地自容的。嘈杂的人群渐渐远去,河生还呆呆地站在蓖麻下不动。他热得满脸通红,胸口出了不少汗。说实在话,那个人个头不低,身体结实,可是他就是接受不了。他没想过姐姐应该和什么样的人订亲,也许配得上姐姐的人还不存在,反正不是像捉黑鱼的人这样的。 回到家,姐姐问了一句:逮鱼的有没有外村的人。河生一下子就把姐姐的心思猜到了,他装作没有听见姐姐的话,装作被太阳晒得有些头蒙,躺在床上闭着眼,连嗯一声也没嗯。过了一会,河生悄悄起来,从窗户里侧往外一看,姐姐正独自坐在树荫下面的小凳子上出神,姐姐摘下一片石榴叶,手捏着含在嘴边,一副不辨榴叶是何叶的样子。河生想,他对姐姐做得是不是过分。他有些后悔,有心跟姐姐说一句话,又想不起说什么好,只好蔫蔫地回到床上,真的睡去了。 姐姐向母亲建议,给河生做一条洋布裤子。河生说不要,连姐姐还没舍得做一条洋布裤子,他怎么好意思花家里的钱呢?姐姐又说,学校里那么多女同学,别人家笑话呢。布买回来,姐姐比着河生的身体裁好,一针一线地缝制。河生看见姐姐缝裤子,想起姐姐说的关于女同学的话,心里悄悄泛起一种从未有过的东西,有些柔软,有些滋润,还有漫无边际的忧愁…… 到了秋后,原来跟姐姐订亲的那个小伙子,到外地参加工作了一段时间后,让家里人替他退亲。起初,河生并不知道退亲的事,只是发现姐姐做好了饭,却不吃,在母亲的再三劝说下,才端起饭碗,却在刚端起碗的时候,眼泪就涌出来。在听准了退亲的事之后,他就像被当头砸了一砖头,头发空,腿发软,小脸顿时变得苍白。河生觉得,这件事不仅对姐姐是一个侮辱,对母亲、对他、对他们全家都是一个严重的耍弄和侮辱。姐姐是天下最好的姐姐,他不明白竟有人这样无理地对待姐姐,实在让人愤恨。河生真想为姐姐出这口气,出气找不到对象,他就转向了委屈。他无端地想,父亲去世后,一切责任都是他这个长子担着,他这个长子当的是什么! 这回轮到河生不吃饭了。母亲问他心里到底有什么事,他只说不饿,不想吃。母亲气得要打他,没打成,自己先哭了。母亲哭的时候提到了父亲,对父亲有所埋怨,说他们父亲要是还活着她哪至于遭这么大的罪。 河生的委屈是一个大包,母亲的话把他的委屈捅破了,他虽然咬着牙对自己说,我是长子,我不哭,我不哭,可他到底没能咬住,嗷的一声就哭倒在地。 他哭了一会就不哭了,他心里突然升起一个庄严的念头:从今以后,我要好好读书……(选自《山花》1997年第1期,有删改)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第一段中“失落的空气”,既指人们对年节氛围渐淡的失落,同时也暗示了河生听说姐姐订亲之事后的失落心情。B.母亲在父亲去世后将户主名字换成了河生,这一情节说明母亲深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也表明她对河生寄予了厚望。C.在看到“那个人”逮到黑鱼后,河生躲了起来,这是因为河生不喜欢“那个人”,也因为自己没有逮到鱼而感到自卑。D.小说在刻画河生的形象时,着重描写了他丰富的内心世界,反映了他细腻的情感变化,展现了他的成长过程。2、请简要分析姐姐这一人物形象。3、请探究小说结尾画线句中作者的情感态度。西风芦花他说:你姐还给我做过一双鞋呢,不知你有没有印象?董守芳说:咋没有印象呢?我姐做那双鞋,一针一线都先从心里过,再从手上过。我姐把鞋看得比宝贝还宝贝,谁都不让摸,不让碰。我想看,她都不让看。他说:回想起来,是我做得不对。不该把那双鞋还给你姐。董守芳说:事情都过去了,不用再提了。是我姐配不上你。他说:不是这样。我那时年轻,做事欠考虑。本来给你姐写封信就是了,何必把那双鞋还给你姐呢?董守芳说:我姐出嫁时,把那双鞋放在箱里带走了。后来听说,被我姐夫看见了,姐夫就把鞋给扔了。他听了心里一沉,他的心像是被人用鞋底抽了一下。此时,他突然明白,三十多年来,他一直没把那双鞋放下来,一直关心着那双鞋的命运,现在他终于把那双鞋的命运打听出来了。他说:听你这么一说,我觉得我更对不起你姐了。说着,他的眼睛差点湿了。董守芳又说:哥这两天要是不走,我去跟我姐说一声,让我姐来跟哥说说话吧。他说:你千万不要让你姐来。你姐现在日子过得很平静,很幸福,我不能干扰她。董守芳问:你就不想见我姐吗?你把鞋还给我姐后,我姐回家还痛哭了一场!他说:不是我不想见你姐,我估计你姐不想见我呢!董守芳说:我跟她说一声,她愿来就来,不愿来,也别埋怨我没跟她说。他说:守芳,你要听话。我看见你,就算看见你姐了。有些事情只适合放在心里,不适合说出来,一说出来就不好了,对谁都不好。我的意思你明白吧?董守芳还没说明白不明白,他的大姐赶集回来了。董守芳和大姐唠嗑了几句就回家去了。大姐在灶屋里做午饭,他接着看书。他的精力像是不大能够集中,看第一行,字还是字,看第二行时,字就散了,散成了一片。董守芳有两句话让他吃到心里去了,那两句话如两列长长的海浪,正翻滚着,一浪接一浪向他涌来。一句是,他把鞋还给董守明时,董守明回到家里痛哭了一场;另一句是,董守明丈夫把那双鞋给扔掉了。这两句话同时又是两个细节,而每个细节都很具体,有时间,有地点,有氛围,有场景,动作性也很强,可供想象的余地很大,足够他想象一阵子的。想象的结果,他快被滚滚而来的“海浪”吞没了。在下一个集日,董守芳在镇上碰见了姐姐董守明。好几个月不见姐姐,看见姐姐,她有些欣喜,喊着:姐,你也来赶集了!董守明说:我来买点化肥。董守芳说:姐,你怎么老也不来看我!她的样子像是有点撒娇。董守明笑笑说:你也没去看我呀!董守芳说:你今天就到我家去,我给你做好吃的。董守明看着妹妹,说:你这闺女,不是遇到什么喜事儿了吧?董守芳说:我哪里会遇到什么喜事,就是有点想你,你要是不去,我该生气了。董守明说:我什么都没给你买,总不能空着手去吧。董守芳说:你什么都不要买,我邻居家的嫂子送给我的有炸好的鱼块儿,回家我给你熬鱼吃。董守明是骑自行车来的,半袋子化肥已买好,在自行车的后座上放着。她像是想了一下,坚持给妹妹买了十几枚红红的烘柿,才跟着妹妹,向妹妹所在的村庄走去。通往村庄的土路两边,一边是一条河,另一边是麦地。河坡里有野生芦苇,芦苇穗子在西风吹拂下闪着微光。他是在这个村庄长大的,董守明曾经和他在此相遇、相识……几只斑鸠从芦苇丛里起飞,集体飞到麦子地里去了。麦子地里的坟前还有人烧纸,零星的小炮向坟中人、也向坟外人报告着黄纸化钱的消息。一群大雁在空中呜叫着,向远方飞去。董守芳对董守明说:姐,你到我们家,我领你去一个嫂子家看一个人。董守明站下了,问:谁?她的样子顿时有些警觉。董守芳说:我先不告诉你是谁,等你一见就知道了。走嘛!董守明不走,说:不告诉我是谁,我就不去了。其实,董守明已猜出妹妹要带她见的人是谁,以前妹妹跟她说起过,那个人的大姐和她妹妹同在一个庄。世上的人千千万,一些人来了,一些人走了;一些人生了,一些人死了,每个人认识的人都很有限。而一个人一辈子所能记起的人能有几个呢!她脸色有些发黄,扶着自行车手把的手也微微有些抖。董守芳说:我跟你说了是谁,你一定跟我去吗?董守明说:那不一定。守芳,你跟我搞什么名堂哟!不行,我今天不能跟你去,我该回去了。说罢,不顾董守芳说着:姐,姐,你干嘛,人家还想着你呢!董守明只管把自行车调转车头,朝相反的方向骑去。回到省城,他给大姐打了电话,说他顺利到家了。大姐说:董守芳到她姐家去了,从她姐那里捎回了一双布鞋,送到我这里来了。鞋还是董守明原来给你做的那一双,黑春风呢的鞋帮,枣花针纳的千层底,鞋还是新的,用一块蓝格子手绢包得很精样。他沉默了一会儿,对大姐说:您把鞋先收起来吧,到明年清明节前,我回去把鞋取回来。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中的“他”通过与董守芳的交流,得知“鞋主人”董守明的现状,而“他”回老家,就是为了解决当初鞋子所留下的问题。B.董守明之所以不愿跟着董守芳去见当初的恋人“他”,就是因为董守明的心中一直还有对“他”当初退回布鞋的强烈怨恨和不满。C.小说文字简洁,注重细节描写。如“脸色有些发黄”“扶着自行车手把的手也微微有些抖”,暗示“他”在董守明心目中的重要性。D.小说结尾处“‘他’对大姐说:您把鞋先收起来吧,到明年清明节前,我回去把鞋取回来。”从此,“他”就能除去内心的愧疚了。E.小说情节并不复杂,主要叙述了“他”与旧日恋人董守明之间的一段感情纠葛,人物刻画生动传神,读来淡而有味,耐人咀嚼。2、小说中的董守明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说明。3、这篇小说题为“西风芦花”,然而小说始终围绕着“一双布鞋”展开。因此,有人认为这篇小说标题换成“一双布鞋”更好。请结合对小说文本内容的理解,谈谈你自己的看法。遍地白花收秋之后,村里来了一个女画家。村民觉得奇怪,这会儿场光地净的,要红没红,要绿没绿,要金黄没金黄,有什么可画的呢?可女画家每天这儿转转,那儿瞅瞅,画了张家古旧的门楼子,画了李家废弃的碾盘,画了石榴树、柴草垛、鸡窝……村民看着平常的东西,经她一看,就成了好看的东西;经她用笔一点,就成了一幅画。凡是被她画过的人家,神情都有些骄傲,还没被她画过的,都希望她能到家里画一回。小扣子也热切盼望女画家到他家作画。自从女画家到来,小扣子就天天跟着。女画家到这个村后所作的每一幅画,都是在小扣子的注视下完成的。这天早上,小扣子一爬起来,就和他的黄狗去找女画家。女画家住在村东头,那家闺女刚出嫁,正好空着一间房,女画家就租住在那里。住了几天,房东就把女画家当闺女看了,不让她交房租。太阳还没出来,村街上弥漫着浓浓的烟火味。有人家烧麦秸,有人家烧豆叶,有人家烧甜瓜秧,每样柴火散发一种香,就形成了醇厚绵长的人间烟火味。村里人原来并不觉得烟火味香,而女画家一进村就闻出来了,她说,哎呀,真香!大家用鼻子吸了吸,是香。这会儿,女画家正在给房东家的祖父画像。她身后站了不少人,他们静静地肃立着,连出气都尽量放轻。女画家目光只在老人和画之间牵来牵去。她下笔很果断,也很有力量,能听见画笔在画纸上划动的声音。老人在墙根儿蹲着晒太阳,脸上的皱纹很多,连耳朵的高处都爬满了,这些皱纹像沟壑,弯弯曲曲。小扣子一看画像,心就震了一下,以为自己的祖父复活了,正慈爱地看着他。他眼睛有些发湿,差点对着画像喊出一声爷爷。有了这张画像,人们对老人也多了几分羡慕,说他满脸的褶子变成了满脸的画意。女画家又给房东家的儿媳画了一朵硕大的红莲花,光彩烁烁,仿佛是开在一潭清水上。花样子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全村就开遍了红莲花。女画家开始到野地里作画去了,小扣子和黄狗在后面跟着。女画家这天画的是一片茅草,茅草的叶和茎都枯黄了,只有穗子是银白的,许多穗子连起来,就有了气势,白茫茫的,让人怀疑走进了月光一样的梦境。在小扣子眼里,这画是有声音的,是旷野里的长风吹在茅草穗子上发出来的呼呼声;这画是有温度的,让人感到一种萧萧的凉意;这画是有气味的,是土地的气味、茅草穗子的气味、风的气味。有了声音、温度和气味,这画就像是一个神话般的世界,让人一看就不知不觉走进去了。黄狗突然跑到茅草丛里去了,女画家把它也画进去了,画上的黄狗在张着耳朵听风。小扣子心里一喜,女画家总算画了他家的一样东西,他总算为女画家做出了一点贡献。当晚,小扣子让母亲去给女画家送鸡蛋。小扣子说,女画家把他们家的黄狗画在画上了。于是母亲用手巾包着新鲜的鸡蛋,带上小扣子和黄狗,给女画家送去。女画家说,画了人家的狗,不给人家钱,还白吃人家的鸡蛋,这样的便宜事上哪儿找去!她说,这些鸡蛋她先不吃,一个一个画在画上,这样小扣子家的人还会给她送鸡蛋,送到后来,她就不画画了,成贩鸡蛋的了。她的话把院子里的人都逗笑了。月光正好,大家说着闲话。女画家问这里种不种荞麦,又说小时候跟着下放的父母在农村住了一段时间,见过荞麦开花。在她印象里,荞麦花不是零零星星开的,似乎是一夜之间全都开了。花又多又密,白得成了阵势,成了海洋,看一眼就把人震住了。在此以前,她喜欢看一朵两朵的花,老是被那些孤独的花感动。看到了大面积白茫茫的荞麦花,她才打开了眼界,那潮水般涌来的看不见花朵的花朵,更让人激动不已和震撼。她晚间也去看过荞麦花,晚间很黑,没有月亮。不过,她一点也不害怕,因为满地的白花老远就看见了。她看着前面的光明,不知不觉就走进了花地里。说到这里,女画家轻轻地笑了。她说时间太久了,记不清了。反正那样的荞麦花如今是很难看到了。院子里的人一时都没有说话,只有如霜的月光静静地洒落。来年,在小扣子的一再要求下,母亲在一块地里种上了荞麦。荞麦出芽了,荞麦长叶了,荞麦抽茎了,荞麦结花骨朵了……荞麦终于开花了!荞麦花开得跟女画家的回忆一样,恍如仙境,把小扣子感动得都快要哭了。从荞麦开花那一刻起,小扣子天天在花地里,并不时地向远方张望。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文笔细腻,富有韵味,如写村街上弥漫的烟火味,写老人脸上的皱纹,写画上黄狗的神态等,都体现了这一特点。B.小说开头以收秋后色彩单调的农村为背景,写女画家的取材作画和村民的反应,显示了她与村民不一样的审美取向。C.小说写村民对女画家的热情友好,不仅突出了乡情的淳厚质朴,还着意引导读者了解乡村生活状况,关注农民的感情世界。D.小说没有曲折的情节,而注重场景描绘,意在引领人们去发现乡村之美,唤醒人们心中沉睡却不能忘却的乡村诗意。2、“小扣子”这一形象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3、探究标题“遍地白花”的丰富意蕴。麦子建敏是福来酒家的门迎。她上身穿的是掐腰中式褂子,下面是黑色长裙,加上门口有几级台阶,建敏的身材显得很高挑。可老板说,她的笑应该自然些。她对自己的笑没法作判断,哪样儿算自然,哪样儿算不自然呢?在洗手间里,她对着镜子笑了ー下,又笑了ー下,笑着笑着,眼泪就浸出来了。老板是建敏的姑姑。姑姑说,要是吃饭的客人太少,当老板的就赚不到钱给她们发工资。在福来酒家的错对过儿,开着另外一处酒家。建敏注意到了,人家的门迎是两个,人家穿的是粉红缎子的旗袍,上面花花朵朵,打眼得很。每到用餐时间,那间酒店的人总是比较多,这让建敏有些烦恼。她想,是不是自己当门迎当得不好。一天晚上,她把她的想法跟姑姑说了。姑姑说,好孩子,你当得很好。建敏的眼睛一下子就湿了。门前街道刚翻修过,酒家门前还砌了两个花池,建敏一抬眼就把花池里的新土看到了,黑油油的,绒乎乎的。也许秋天不是种花的时节,花池一直空着。花池空着,建敏心里也空着。建敏把池子里的细土用手攥过,一攥就春蚕一样在手心卧成一条。建敏闻了闻,苦盈盈,甜丝丝,还有那么一点腥,是熟悉的那种味道,一下子就吸进肺腑里去了。别人不种,她来种点什么不行吗?这个念头一撞,建敏心里就跳起来。她打算种的是小麦。别人家孩子到远方打工,父母都是为孩子包一把土,建敏的爹包的是小麦。爹说,麦子是你种出来的,想家了,你就闻闻。建敏点点头,没有说话。那天一大早,弟弟建根还没睡。她来到床前,叫着建根,我走了,你跟爹在家好好的。她叫得声音发颤,建根还是没醒。她把手伸进被窝里,弟弟的小身子瘦瘦的,脖子里涩拉拉的。她的眼泪再也包不住,呼地流了出来。娘死那年,弟弟オ一岁多,是她把弟弟拉扯大的。她代替娘的职责,把弟弟管得很严。有一次弟弟没完成作业,她抓过弟弟,打得很厉害。弟弟叫着,姐,姐,别打了!她说,你不好好学习,就得打!她后悔不该那样打弟弟,心疼得差点哭出声来。她对爹说,我走后,你别打我弟弟。爹说,我不打他。好了,走吧。建敏和酒家的姐妹们都住在酒家。酒店打烊时,建敏把带来的麦子分出一半,悄悄地往花池里撤。每撤下ー小撮,她就马上用脚趋趋,踩踩,把麦子埋住。她的样子很胆怯,生怕人家发现。一个姐妹问:建敏,你在干什么呢?建敏说,我看看月亮。姐妹们又笑话她了,你当在老家呢,城里这么多灯,早把月亮遮没了。第二天一早,她就禁不住往麦地里看。她站在左边,看右边的麦地;站在右边,看左边的麦地。看着看着,她的目光就有些走神儿。她走神儿到老家去了,似乎看到大片大片的麦子已经出齐,并由黄变成了葱绿。小麦没让建敏失望。一个早上,建敏开门一看,小麦发芽了。小麦像是听到了口令,说发芽,都发芽,说立正,都立正。而那些芽又是针形的,颇具锋芒的样子,像是不许人们碰,谁碰就扎谁一下子。建敏有些感动。一对老人在街边散步。老太太说,快看,麦苗儿!老太太高兴得像个孩子似的。老爷子低头一瞅,说不错,真是麦苗儿。老太太说,我看麦苗比花儿还好看呢!老爷子说,农民意识。建敏听见了,她禁不住想乐。一个像是当爸爸的、看见了,对女儿说,这是麦苗儿。女儿只看了一下。爸爸说,咱们吃的面包面条,还有馒头,都是麦子做的。女儿问,面条馒头都是白的,麦子怎么是绿的?爸爸笑了,说这是麦苗,麦苗还要抽穗,扬花儿,结籽儿,把籽儿磨成面,才能做成吃的。女儿长啊了一声。建敏再也绷不住嘴,粲然笑了出来。此后,建敏发现每天都有人注意她的麦子,有人对着麦苗能瞅好一会儿,还有人在麦苗前照相。建敏心说,这是我种的麦子,你们看吧。她对每一个人都很欢迎。姑姑说,建敏,你现在笑得比以前自然了。建敏说,是吗?我也不知道。过春节时,酒家照常营业。爹把电话打到酒家,建敏一听爹的声音,就哽咽得说不成话。爹问,建敏,你怎么了?建敏使劲笑着,眼角还是有眼泪流下来。我挺好,您身体好吗?爹说很好。我弟弟建根呢?学习用功吗?爹说,建根懂事了,知道用功了。建敏想跟爹说说麦子的事,爹说好了,就这吧。把电话挂了。麦苗还存在着。到了清明,麦子起身了,只是显得瘦一些。她在心里对麦子说,对不起,实在是委屈你们了。她梦见麦子长得很好,一片绿汪汪的。除了麦子,还有油菜。油菜已开花了,东黄一块,西黄一块。建敏不记得自己种了油菜,怎么会开出这么多油菜花儿呢?醒来后建敏觉得有些可笑,原来她把北京的麦地梦成老家的麦地了。 1、小说中“麦子”是写人叙事的关键,请结合全文分析其作用。2、导演贾樟柯说过:只有离开故乡、才能获得故乡。请联系这句话,探究小说中建敏“泪”与“笑”的深刻内涵。清汤面向秀玉是一位在装煤楼拣矸石的女工。她的目光是锐利的,对矸石零容忍,伪装再好的矸石都别想逃过她的目光。她对拣矸石在意,对吃饭不是很在意,有空就吃一口,没空就不吃。渴了,她拿起矿泉水瓶子,对着瓶口喝一气水。一瓶矿泉水两块钱,她可舍不得花那个钱。矿泉水瓶子是她拣来的,里边装的是她自己烧开后又放凉的白开水。有一天,向秀玉因上班走得匆忙,忘了给上小学三年级的女儿喜莲留饭。她愧疚坏了,也心疼坏了。第二天,向秀玉做出了一个决定,中午不再给女儿留饭,每天给女儿 3块钱,让女儿到矿街上的小饭店里买饭吃。向秀玉把3块钱装进女儿的口袋后,特别跟女儿交待,这个钱专款专用,不许省下钱不吃中午饭,更不许拿这个钱买别的东西。她问女儿:记住了?女儿点点头,说记住了。向秀玉向女儿建议,最好去杨旗阿姨的小饭店买一碗清汤面吃,听说杨阿姨做的清汤面味道很好,也热乎,一碗清汤面的价钱正好是3块钱。中午放学后,喜莲遵照妈妈的建议,到杨阿姨的清汤面馆去买清汤面。杨阿姨一见喜莲,样子有些欣喜,说:这不是喜莲嘛,我的孩子!你妈那个小抠儿,怎么舍得给你钱让你出来买饭吃呢!喜莲还没说话,杨阿姨就指了一个座位,让喜莲坐下,说阿姨马上给你下面吃。喜莲掏出 3块钱,递向阿姨,说:杨阿姨,给你钱。杨阿姨没有接钱,说:钱你先拿着,等吃了面再给钱。杨阿姨把做好的一碗面端到喜莲面前的小桌上,对喜莲说:汤热,慢慢吃,别烫着。喜莲先尝了一点汤。别看汤是清汤,味道却十分鲜美。一碗清汤面,把喜莲吃得汗津津的,小脸儿都红了。吃完了面,喜莲付给杨阿姨钱时,不料杨阿姨说:阿姨不收你的钱,钱你自己留着吧,可以买本买笔。喜莲说:那不行,我妈知道了会吵我的。杨阿姨说:你这孩子,回家别跟你妈说嘛。好了,吃饱了就回家吧,别耽误上学。喜莲一见到妈妈,就把杨阿姨不收她饭钱的事对妈妈说了,并把 3块钱掏了出来。向秀玉没有吵女儿,她心里一沉,马上就明白了怎么回事。自从孩子的爸爸在井下的瓦斯爆炸中遇难后,周围的人对她和她的孩子就不一样了。大家总是找各种理由想方设法给她家送东西。不用说,喜莲去杨旗的面馆吃面,杨旗不收喜莲的钱,也是同情孩子照顾孩子的意思。可是,下雨还水,播种还苗,哪有吃饭不花钱的道理呢!向秀玉又拿出3块钱,和上次给的钱加在一起是6块,口气严肃地对女儿说:你明天中午再去吃饭,一定要把这6块钱一块儿交给杨阿姨。每个人都要吃饭,但不能白吃饭。花自己家的钱买饭,饭吃起来才香。吃个饭连钱都交不出去,这怎么能行呢。第二天下午,向秀玉下班回到家,喜莲一见她就哭了,哭得很伤心的样子,一边哭,一边说:妈妈,妈妈,我明天不去外边买饭吃了,中午我不用吃饭了。向秀玉一听就知道,喜莲又没有把钱交出去,她说:好了,别哭了,小孩子总是拗不过大人,这事儿也不能全怪你。擦擦泪,写作业去吧,我去找你杨阿姨。来到杨旗的面馆,向秀玉见杨旗一个人忙上忙下,顾不上收拾放在餐桌上的饭碗,暂没提还钱的事,先替杨旗收拾碗筷,擦桌子。她把碗筷收拾到一个大盆子里,接着就用清水清洗。把一批碗筷洗干净,她才把 6块钱掏出来,说:这是我女儿这两天在这里吃饭的钱,请杨姐收下。杨旗一见向秀玉掏钱就急眼了,她一急眼,眼泪就在眼里打转转,她说:秀玉妹子,你不能这样,你要是跟姐分这么清,姐就不理你了。向秀玉说:杨姐你得理解我,我不能让孩子惯下毛病。杨旗说:咱两个,你是谁,我是谁?你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自家孩子在这里吃碗面条,我让孩子花钱,我还有一点人心吗!别的我不说,谁让咱姐妹是一样的命呢!当着饭馆那么多人,向秀玉没让杨姐说下去。杨姐的丈夫和向秀玉的丈夫是同一场事故遇难的,那场事故死了 80多人。提起那场突如其来的事故,向秀玉担心,她们都管不住自己的情绪。向秀玉硬起心肠,把钱放在杨姐面前的灶台上,说:杨姐,孩子的路还长,我不能跟她一辈子。我想让她从小就能够自强,能像别的孩子一样过正常的生活,不能让孩子成为例外,变成可怜虫。这6块钱,你一定得收下。你要是收下,我明天还让孩子来你这里吃饭,你要是不收,我再也不会让孩子到你这里吃饭了。杨旗只得妥协,说好好好,这个钱我收下。明天一定还让孩子过来吃饭啊。我这个妹子哟,真是个一根筋哪!晚上见到妈妈,喜莲对妈妈说:杨阿姨在面条碗里给我卧了一个荷包蛋我没吃。明天中午我不去杨姨的面馆吃饭了。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语言浅淡而淳朴,传达出的却是深沉而高雅的情怀,加之景物描写和心理道白,更让读者感到心灵震撼。B、丈夫遇难后,大家总是想方设法给她家送东西、帮助她们,但向秀玉一律委婉谢绝。由此说明向秀玉明是个明事理、不愿麻烦人的人。C、杨旗看见喜莲来面馆吃面很高兴,还不收她的钱。这说明她喜欢喜莲,还因为她丈夫和喜莲的爸爸是同一场事故遇难的。D、向秀玉给女儿买午饭的钱时,特别跟女儿交代,要专款专用。这主要是因为她家境贫寒,同时也不想让女儿养成不好的习惯。E、作者善于在平凡生活中捕捉闪光点,化平凡为不凡,表达了对矿难遗属的同情与关怀。作品还体现了一种互助友爱、积极向上的精神。2、作者为什么在文中与文末提及瓦斯事故?请简要分析。3、向秀玉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4、小说以“清汤面”为题,有主题思想、人物塑造、结构方式等多方面考虑。请任选两个方面,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花工刘庆邦盛夏。正午。阳光炽白,树影发黑。在原煤炭工业部大楼东侧的花园里,一位看上去五十来岁的中年男子正在花丛中锄草。他穿一件半袖汗衫,敞着怀,头上戴一顶已经发黄的草帽。他的裤腿向上绾着,绾得一只高一只低。他没穿袜子,赤脚穿一双塑料凉鞋。无风,天气很热,他锄一会儿,脑门儿上就出一层汗。好在他左肩上搭有一条毛巾,为避免汗水流进眼里模糊了视线,他不时地抽下毛巾擦一擦。擦完了汗,塌下腰接着锄草。他的穿戴和干活儿的样子引起了我的注意,我看着怎么觉得有点儿熟悉呢?每个地方的人都有自己习惯性的穿戴,我老家的父兄们夏天在地里干活时不就是这样的穿戴嘛!他手中使用的锄板让我进一步认定,这位养花人就是从我的家乡来的。我走过全国许多地方,知道只有我们家乡的农人使用的锄板才这样宽,这样长,而且有着独特的式样。于是我上前跟他打招呼:“师傅,忙着呢?”大概由于机关工作人员平时很少跟他说话,见我跟他打招呼,他有些出乎意料似的,对我笑了笑。我问:“看样子,您是河南人吧?”他说:“四哩四哩(是的是的)。您从哪儿看出来的?”我听他说话就乐了,说:“因为我老家也是河南的,只有咱们那地方的人才用这样的锄。”他把锄板看了看,停止了锄草,说:“那咱们是老乡。”我跟他交谈了一会儿,得知他所在的县和我的老家所在的县果然相距不远,都是在河南的南部;知道了他是临时受雇于煤炭部机关绿化队,在这里专事养花种草,每月的工资是六百多块钱;并知道了他使用的锄是特意从老家带来的。他姓宋,我叫他宋师傅。宋师傅养花很上心,一到初冬,他就及时把花的残枝剪去,从郊区拉来一些发酵过的农家肥,厚厚地封在花根上。到春天再来看,宋师傅养的月季花,花蕾格外多,每一枝都有十来头;花朵格外大,每一朵都有一大捧;花色格外艳,照得人两眼放光。宋师傅除了养月季花,还养有一串红、大丽花、菊花、美人蕉、兰花等多种花草。宋师傅像农民伺候庄稼一样,把花草调养得很有光彩。宋师傅跟我熟了,一看见我,就喊我老乡。我跟他开玩笑:“你不在家好好种庄稼,跑到这里养花种草干什么?”宋师傅笑得很开心,说:“城里人喜欢花嘛!”有一次,我指着他锄掉的野苋菜对他说:“这种菜挺好吃的。”他说他知道,问我:“你吃吗?”我说:“吃呀。”从此,宋师傅在花地里锄草时就锄下留情,留下了野苋菜。我呢,中午临下班时,便拐进花园里,掐一把野苋菜,回家下到面条锅里吃。有那么两三年,我夏天经常到宋师傅所负责的花地里掐野苋菜吃。宋师傅住在煤炭部家属区一间盛放工具的小屋里,我曾到他住的小屋看过他。其时他的妻子也从老家来了,妻子还带来了他的小孙子。看到他们祖孙其乐融融的样子,我说他的小日子过得挺不错的。他承认日子过得不错,笑着说:“人不管走到哪里,有活儿干,有饭吃,有衣穿,就中了。”这年冬天,下了一场雪,又下了一场雪,却不见宋师傅把花的残枝剪去,更不见宋师傅像往年那样早早地用农家肥把花根封起来。有的月季花不畏严寒,还在枝头顽强地开着。积累的白雪下面透出月季花的一点红,显得分外妖娆。一向勤劳的宋师傅到哪里去了呢?我碰到绿化队的人一问,才知道宋师傅去世了,秋天就去世了,是突发心脏病夺去了他五十多岁的生命。我马上赶到宋师傅住过的小屋,见小屋的门上果然挂着一把铁锁。宋师傅去世这么长时间了,我怎么一点儿都不知道呢!我呀,我呀,难道也变成一个冷漠的人了吗?我知道,这多年来,我有不少老乡来北京打工。全国各地来北京打工的农民更是数以百万计,他们在为北京的建设、发展和美化默默地做着贡献。他们有的在这里献出了青春和汗水,有的把生命永远留在了这座城市。宋师傅就是把生命留在这座城市的一位农民工。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他姓宋。后来煤炭工业部被取消了,那座“工”字形大楼经过重新装修后,大门口的牌子换成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局。大楼东侧的那个花园没有了,地面被硬化处理成水泥地之后,成了自行车棚和汽车通道。可我每次路过那里,都不由自主地往那里看一看。我老是产生幻觉,觉得那里仍是鲜花铺地,百花丛中仍活动着宋师傅忙碌的身影。(选自《北京观察》)1.下列对作品的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作品开篇以“我”的观察和感知,详细描写了花工的穿着打扮,以及在盛夏的正午辛勤劳动时的动作情态,交代了人物的身份。B.作品对花工所养的月季花进行描写,还介绍了他种养的其他花草,是为了表现人物栽花种草技艺的高超,并突出了他工作的用心认真。C.作品描写人物语言,既朴素风趣,富有地域特色,又体现了人物心理和性格,如宋师傅说自己日子过得不错,就反映了他安于现状的心态。D.作品通过典型的生活细节刻画人物,又从老宋延伸开去,联想到大量进京务工的农民工,由点及面,体现了作品的时代价值和意义。2.作品结尾叙写“我”的幻觉,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6分)3.作品叙述“我”和花工的故事,有人认为旨在表现像花工一样的劳动者的生活与心灵,有人则认为旨在表现像“我”一样的城里人的感受与态度,你更认同哪一种看法?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观点。(6分)【答案】1.C2.①“我”希望花园长在,与花园的消失相对比,突出了“我”对老宋的理解、怀念与感激;②与前文相呼应,虚实相映,丰富了作品内容;③以幻觉的形式呈现“我”的内心情感,增强了作品的抒彩,感染力强。3.示例一:认同前一种看法。①花工老宋的故事是作品叙述的主体,作品中的“我”只是花工生活的旁观者和记录者,只起陪衬花工的作用;②花工老宋身上所表现的人性美德,具有诗性的光辉,从审美价值而言,更具有激励人心的力量;③花工老宋的故事具有代表性,从社会价值而言,易于引起社会对农民工的关注和重视。示例二:认同后一种看法①花工老宋只是“我”观察和感知的对象,“我”对人物生活与心灵的认知是作品叙述的主体;②“我”理解老宋时也在理解自我,“我”的反思与愧疚感,因身份的特殊性更具有情感的冲击力;③“我”是离开乡土的城里人,又是老宋的同乡,但“我”对老宋的理解只浮于表面,从社会价值而言更有警示意义。【解析】1.本题属于综合考查题,考查的角度较多,有内容的理解、主旨的概括、表现手法的分析等。解答这类题目,首先要明确题干的选择要求,如本题“下列对作品的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要求选出“不正确的一项”,立足考查“内容和艺术特色”,然后浏览每个选项,再逐一进行分析。本题中,C项,“安于现状”错误,该信息曲解文意,“安于现状”意思是指对目前的情况习惯了,不愿改变,不求进取,此处主要突出花工的知足常乐。故选C项。2.本题考查尾段的作用,属于分析评价。解答本题时,需要分析尾段内容、情感、结构、手法、表达效果等。尾段“我老是产生幻觉,觉得那里仍是鲜花铺地,百花丛中仍活动着宋师傅忙碌的身影”中,表达了“我”希望花园长在,与现实“大楼东侧的那个花园没有了”形成对比,突出了“我”对老宋的怀念与感激;尾段与前文花工“在盛夏的正午辛勤劳动时的情景”相呼应,充实作品内容;以幻觉的形式来表现,表现自己内心的失落,感染力更强。3.本题考查学生对作品进行个性化阅读和有创意的解读的能力。解答此类题目,首先要明确题干的要求,如“本题作品叙述‘我’和花工的故事,有人认为旨在表现像花工一样的劳动者的生活与心灵,有人则认为旨在表现像‘我’一样的城里人的感受与态度,你更认同哪一种看法?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观点”,先说出自己的观点,然后结合文本的内容、主旨、效果进行阐述。以第一个为例,首先明确观点:认同前一种看法。内容上:花工老宋的故事,而“我”只是花工生活的旁观者和记录者,只起陪衬花工的作用;主旨上是为了表现花工老宋身上所表现的用心认真、知足常乐的人性美;社会效果上来说,更容易引起社会对农民工的关注和重视,体现人文关怀等。醉酒之后刘庆邦项云中喝得一塌糊涂,他不知道自己的酒量,一口气喝了小半瓶。酒下去了,心底的痛苦和委屈却翻了上来,肺腑里发出压抑很久的哭声。这天下午的第四节课是自习,初二班的同学听见了项老师的哭声,吃惊之余,难免从教室里溜出来,挤在老师门外。不料老师的门是虚掩的,同学们一挤一拥,竟把老师的门推开,蜂拥到屋里去了。项老师不只是哭,还在诉:太绝情了!说好的你等我三年,我调到市里,咱们就结婚。这才一年多,你咋就不理我了呢!当晚,校长专门安排食堂为项老师做了他最爱吃的酸汤面叶儿。校长说,我们学校地处偏远山区,师资力量薄弱,项老师是到我校来的第一位本科毕业生,我们指望项老师能挑起学校的大梁呢!项云中低着眉,懊悔地苦笑一下,摇了摇头。他想:不能再待下去了,该写一份请调报告了。次日上课,项老师发现同学们变了。以往每天第一节课,总有同学迟到,而今全班齐刷刷的。以前课间休息时,同学们把王大牛的光头打得啪啪响。王大牛学习不咋样,但他把自己当成同学们的开心果,一点儿都不介意同学们打他。可今天,同学们不再打了。还有,班长余红霞带着值日的同学,到项老师宿舍打扫卫生了。项老师整天忙于教学,对卫生不是很讲究。余红霞在扫床底时看到一双翻毛皮棉鞋。因地面有些潮湿,鞋底上还沾有黄泥巴,棉鞋已经发霉,翻毛上面像是又长了一层毛。一天晚上,一位家长给项老师打电话,一上来就给项老师道辛苦。家长说,这几天孩子回家挺晚,说是在学校上晚自习,谢谢项老师啊!项老师并没安排学生晚自习,他很警惕地说:您的孩子学习挺自觉的,表现挺好的,放心吧。第二天,项老师一走上讲台,就又发现了新情况:王大牛的脸是肿的,肿得像一只小面盆一样,肿得把眼珠子都包住了。他问:王大牛,你的脸怎么回事儿?王大牛站起来了,说没事儿。要不要去医院看一下?项老师走到王大牛课桌旁边,要看得更仔细些。见老师向他走来,王大牛赶紧低下头:老师,真没事儿,我就是不小心被马蜂蜇了一下。王大牛说被马蜂蜇了一下,若搁以前,不知同学们会笑成什么样呢!可眼下竟一个笑声都没有。一下课,项老师就对余红霞说:最近放学后,同学们都能按时回家吗?余红霞脸上红了一下,又白了一下,说:这几天放学后,有一些同学到山上采中草药去了。采到药材卖给收购点,攒点儿钱交下学期的学杂费。王大牛爬到山崖上摘一只马蜂窝,就被蜇到了。项老师对同学们的行为表示理解,但提了两条要求:一要注意安全,二要跟家长说实话。周一早上,余红霞和几个班干部提着一样用绿方巾包着的东西来到项老师办公室,对项老师说:我们代表全班同学送给您一样东西,请您一定收下。项老师说:我怎么能要同学们的东西呢!余红霞不容分说,解开方巾,打开纸盒,里面放的是一双皮鞋。皮鞋是黑色的,闪着亮光。当皮鞋呈现在老师面前时,同学们的眼睛无不亮闪闪的。他们想,项老师的女朋友之所以不理他了,是因为项老师没有城里人最爱穿的皮鞋。有了这双皮鞋,说不定他们就会重归于好。当晚,项云中把已经写好的请调报告撕掉了。(选自《人民日报》,有删节)4. 下列对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A. 小说描写学生符合其年龄特征,比如开篇写孩子们听项老师哭时,又“溜”又“挤”又“拥”,写出了孩子们喜新奇、爱热闹的特点。B. 校长让食堂做项老师喜欢吃的酸汤面叶儿,语重心长地劝导项老师要担当重任,说明校长是通情达理的,对项老师也充满了期望。C. 醉酒在某种程度上损害了项云中作为人民教师的形象,但也释放了项老师的精神压力,使他更加专注于自己的教书育人工作。D. 发生在项云中身上的故事,也揭示了山村教育的困境,促使人们思考山村教育的未来和出路,在温情的背后,人们也应有冷峻的理性反思。5. 小说开头写项云中醉酒,结尾写同学们将一双新皮鞋送给项老师,这两处情节各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 王大牛这一人物有什么特点?小说为什么要塑造王大牛这一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群文阅读训练之刘庆邦专题鞋有个姑娘叫守明,十八岁那年就定了亲。定亲的彩礼送来了,是几块做衣服的布料。媒人一走,母亲眼睛弯弯的,说:“给,你婆家给你的东西。”“谁要他的东西,我不要!”“不要好呀,我留着给你妹妹作嫁妆。”妹妹跟过来,要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坚决不让妹妹看,她把包被放进箱子,啪嗒就锁上了。家里只有自己时,守明才关了门,把彩礼包儿拿出来。她把那块石榴红的方巾顶在头上,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她的脸红通通的,很像刚下花轿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按当地的规矩,守明该给那个人做一双鞋了。她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她把那个人的鞋样子放在床上,张开指头拃了拃,心中不免吃惊,天哪,那个人人不算大,脚怎么这样大。脚大走四方,不知这个人能不能走四方。她想让他走四方,又不想让他走四方。要是他四处乱走,剩下她一个人在家可怎么办?她想有了,把鞋做得稍小些,给他一双小鞋穿,让他的脚疼,走不成四方。想到这里,她仿佛已看见那人穿上了她做的新鞋,由于用力提鞋,脸都憋得红了。“合适吗?”那个人说合适是合适,就是有点紧。“穿的次数多了就合适了。”那个人把新鞋穿了一遭,回来说脚疼。“你疼我也疼。”那个人问她哪里疼。“我心疼。”那个人就笑了,说:“那我给你揉揉吧!”她赶紧把胸口抱住了。她抱的动作大了些,把自己从幻想中抱了出来。摸摸脸,脸还火辣辣的。瞎想归瞎想,在动剪子剪袼褙时,她还是照原样儿一丝不差地剪下来了。第一次看见那个人是在社员大会上,那个人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她不记得稿子里说的是什么,旁边的人打听那个人是哪庄的,叫什么名字,她却记住了。她当时想,这个男孩子,年纪不大,胆子可够大的,敢在这么多人面前念那么长一大篇话。她这个年龄正是心里乱想的年龄,想着想着,就把自己和那个人联系到一块儿去了。不知道那人有没有对象,要是没对象的话,不知道喜欢什么样的……有一天家里来了个媒人,守明正要表示心烦,一听介绍的不是别人,正是让她做梦的那个人,一时浑身冰凉,小脸发白,泪珠子一串串往下掉,母亲以为她对这门亲事不乐意,守明说:“妈,我是舍不得离开您!”媒人递来消息,说那个人要外出当工人,守明一听有些犯愣,这真应了那句脚大走四方的话。此一去不知何时才能回还,她一定得送给那人一点东西,让那个人念着她,记住她,她没有别的可送,只有这一双鞋。那个人外出的日期定下来了,托媒人传话,向她约会。她正好亲手把鞋交给那个人。约会的地点是村边那座高桥,时间是吃过晚饭,母亲要送她到桥头去,她不让。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那个人若说正好,她就让他穿这双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还脱下来干什么。临出门,她又改了主意,觉得只让那个人把鞋穿上试试新就行了,还得让他脱下来,等他回来完婚那一天才能穿。守明的设想未能实现,她把鞋递给那个人时,让那个人穿上试试,那个人只笑了笑,说声谢谢,就把鞋竖着插进上衣口袋里去了。直到那个人说再见,鞋也没试一下。那个人说再见时,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这是守明没有料到的。他们虽然见过几次面,但从来没有碰过手。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低着头把手交出去了。那个人的手温热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层汗,接着她身上也出汗了。那个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松开了。守明下了桥往回走时,见夹道的高庄稼中间拦着一个黑人影,她大吃一惊,正要折回身去追那个人,扑进那个人怀里,让她的那个人救她,人影说话了,原来是她母亲。怎么会是母亲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没跟母亲说话。后记:我在农村老家时,人家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个姑娘很精心地给我做了一双鞋。 参加工作后,我把那双鞋带进了城里,先是舍不得穿,后来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亲,我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过鞋后,眼里一直泪汪汪的。后来我想到,我一定伤害了那位农村姑娘的心,我辜负了她,一辈子都对不起她。(有删改)4.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 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的心灵秘密,守明照镜子时,“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寥寥数语,初恋少女的微妙心理就显露出来了。B. 小说善于使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守明的美好形象,就是在与母亲收人家的彩礼、偷偷监视女儿约会等一系列言行的鲜明对比中,逐渐凸显出来的。C. 小说地方特色鲜明,尤其是“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等日常生活语言的大量使用,更增添了浓郁的乡土气息。D. 小说善于通过细节描写表现人物性格,未婚夫和守明约会时随意把鞋插进口袋,分手时又主动与守明握手,表明他虽是一个农村青年却有现代意识。5.小说以“鞋”为中心叙事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6分)6. 小说中守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她有什么样的心态,请简要分析。(6分)答案:4.A解析: B项,“小说善于使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无中生有,从文本中没有看出对比。C项,“日常生活语言的大量使用,更增添了浓郁的乡土气息”理解错误,“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不是日常生活语言,更没有大量使用,也就不会增添“浓郁的乡土气息。” D项,“表明他虽是一个农村青年却有现代意识”理解错误,小说对守明的未婚夫的细节描写虽然不多,都还是能让我们看出这个人比较大胆,主动,虽有些大大咧咧,但说他那个时候就有现代意识,则有拔高之嫌。故选A。5.①鞋是当时当地的规矩,这样写既有生活气息,又有时代特点;②以鞋为线索,可以使故事情节更集中,紧凑;③鞋是情感的寄托物。有助于主人公内在情感与深层心理的发掘与体现。解析:本题考查学生分析作品结构,探讨作者的创作背景和创作意图的能力。解答此类题目,首先要明确题干的要求,然后明确标题的内容,再看这一内容与小说情节、人物形象、小说主旨之间的关系。本题要求简要分析小说以“鞋”为中心叙事写人有什么好处。首先文中说“按当地的规矩,守明该给那个人做一双鞋了”,这表明给未婚夫做鞋是当地的规矩,这样写突出了地方风俗习惯,富有生活气息,又具有强烈的时代烙印;其次,以物象为题,物象为题一般是文章的线索,从文中来看,最初是守明做“鞋”,然后瞎想做小鞋,最后是送鞋给未婚夫,可见故事情节紧凑集中的围绕“鞋”展开, “鞋”贯穿小说的情节,是文章的线索;从人物形象角度看,小说很大部分情节写守明瞎想做“小鞋”的情形,守明的内在感情世界和深层心理都由鞋生发展现,鞋是主人公的情感寄托,有助于更好的展现人物形象。6. 人物形象:守明是一个朴实、善良,有柔顺品性和传统美德的农村青年女性形象。心态:①对美好爱情和幸福生活满怀憧憬。②对未来人生和未知命运强烈不安。解析:本题考查鉴赏人物形象的能力。此类题目在解答时,一般来说,要理清故事情节,抓住了故事情节就抓住了分析人物的突破点;要分析小说人物活动的环境,通过典型环境可以揭露人物的典型形象;要分析小说人物的言行举止及内心世界,小说人物的语言、动作和心理活动都是用来表现人物形象的主要手段;要分析小说中各类人物之间的联系,作者常常会刻画一些次要人物以突出人物的形象。此外,还要注意人物形象的衣着、外貌、神态等外在形象。本题要求简要分析小说中守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她有什么样的心态。首先从人物身份看,守明是一个农村青年女性;从她对待做鞋“按当地的规矩,守明该给那个人做一双鞋了。她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可见她朴实、具有传统美德,憧憬美好爱情;从她瞎想做小鞋给未婚夫后又“照原样儿一丝不差地剪下来了”,见出她善良温顺;从送鞋给未婚夫时未婚夫想要握手,“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低着头把手交出去了”,见出她柔顺温和的品性。她的心态可以从具体情节中把握,她给未婚夫做鞋这一举动,见出她忠于自己的爱情,对美好爱情和幸福生活满怀憧憬;当未婚夫要去外地当工人时,她觉得“此去不知何时才能回还,她一定得送给那人一点东西,让那个人念着地,记住她,她没有别的可送,只有这一双鞋”,见出她对未来人生和未知命运强烈不安。爱器(节选)刘本省头上戴的是高粱篾子编的帽壳,身上穿的是粗布衣,脚上穿的是尖口鞋,跟普通农民似乎没什么两样。值得注意的是他肩头扛着的一把铁锨。铁锨是用冰铁制成的,锨的正面和背面都闪着镜子一样的光亮。这样的铁锨,仿佛对树能照见鸟,对水能照见鱼;白天能照见太阳,夜间能照见月亮。别的下地干活儿的社员,肩上扛的也有铁锨,他们的铁锨上面不是沾了泥,就是沾了土,铁锨的正面和背面都灰秃秃的,一点儿光亮都没有。所谓爱器,并不是他喜欢什么器皿,他也不搞什么收藏,只是愿意打磨他日常用的劳动工具而已。那么他与众不同的特点呢,就是在干活儿之前保持他的工具一尘不染,一锈不生,闪闪发光。在干完活儿之后,仍要保持他的工具发光闪闪。我不止一次听这位堂叔以炫耀的口气夸耀他的铁锨:明晃晃,亮堂堂,一摇一摆像太阳。每当听见他以顺口溜的形式显摆自己的铁锨,把铁锨和太阳相提并论,我都禁不住想笑,不就是一把用来在土里刨食的铁锨嘛,又不是关云长手里的青龙偃月刀,有什么值得显摆的呢!黄黄的秋阳普照着秋天的田野,豆茬地里还弥漫着豆子和豆叶的香味,刘本省走进地里,开始撒粪。烂糟糟的粪肥是很脏的,里面还充满了微生物和毒素,刘本省手中的铁锨那么干净、亮堂,他怎么舍得把铁锨插进粪堆里去呢?这个不用替刘本省发愁,他懂得,磨刀是为了砍柴,把刀磨快,是为了砍更多的柴。他把铁锨整得如此光亮,当然也不是为了当摆设,而是为了撒粪撒得更快、更利索、更均匀。他把铁锨贴着地皮铲进粪堆里去了,一铲就是满满一锨。他像在场院里打豆子、扬豆子时做的那样,把粪扬到空中,哗地扬成一个扇面,让粪均匀地落在地上。他又像用撒网在鱼塘里撒鱼做的那样,铲在铁锨里的粪肥好比是缩在一起的渔网,长长的铁锨把好比是网纲,他把“网纲”一抡,纲举目张,“渔网”就张圆了,罩在地面上。在没有撒粪之前,土地是黄色的。撒过粪之后呢,地上就有了一朵一朵的黑色。这样一来,他撒粪又像是撒花,金色的土地上很快开满了黑色的花。这天发生的一件事情,让我进一步领略到刘本省对工具的爱护。一个拖拉机手,开着一辆手扶拖拉机,在塘边的地里犁地。他看见一棵老树的树洞旁拖着一条长长的蛇皮,断定蜕去皮的蛇就藏在树洞子里,想把蛇从树洞子里驱赶出来。当长长的枣花蛇脱洞而出的那一刹那,人们似乎有些害怕,不禁惊呼起来。蛇出了树洞,就蜿蜒着向塘底逃去。有人喊:打死它!有人喊:斩了它!刘本省也过来了,拳不离手地提着他的铁锨。拖拉机手把手向刘本省一伸说:把铁锨给我!刘本省拒绝了:不行!你用别人的铁锨吧!就用你的铁锨,因为你的铁锨最利。拖拉机手说着,抓住了刘本省手中的铁锨的锨把子,欲把铁锨从刘本省手中夺走。刘本省态度坚决,死死地抓住锨把子不放,声明他的铁锨不能沾血!沾血怎了,斩长虫又不是斩人。关老爷的大刀就是用来沾血的,沾血越多越有灵气。谁想沾血谁沾血,反正我的铁锨不能沾血,一沾血就再也洗不干净了!刘本省对自己工具的爱护近乎神圣,别说用他的铁锨斩蛇了,连一条泥鳅都不愿意斩。塘泥表面是硬的,中层是软的,下面是稀的。在稀的那一层里,藏有一些泥鳅。那些泥鳅暂时在泥巴窝里睡大觉,等雨水到来,坑塘里充满了水,它们会重新活跃起来。刘本省在刨塘泥时,难免会刨到泥鳅。每发现泥鳅时,他决不会用铁锨把泥鳅斩断,也不会连同塘泥把泥鳅甩到干岸上去,而是任凭泥鳅往稀泥的深处钻,继续存活。到了冬天,大雪封地,地里没啥活儿可干了,被称为挂锄的季节。锄头用不着了,好多农具也都被闲置起来。说是挂锄,其实好多人家并不是真的把农具挂起来,而是随便把农具往墙角里、屋檐下,或茅房里一扔,就拉倒了。一冬过去,潮袭水浸,农具往往锈得不成样子。刘本省的挂锄,是真正的挂锄。他在西间屋的山墙上钉了一排木头橛子,把十八般农具都并排挂在橛子上。他不是把农具高高挂起就完了,而是经常性地对他的农具进行检视,如果发现哪样农具有生锈的迹象,他会立即把那样农具取下来,进行擦拭,直到擦出亮光为止。给我的感觉,他好像在举办农具展览,把西间屋变成了农具展览馆。2018年秋后的一天上午,我从北京回到老家,在村口遇见了干活儿归来的刘本省。刘本省虽然已是年近八旬的人,但他腰板挺直,步履稳健,不显任何老态。我特别注意到他肩头所扛的一把铁锨,锨面还是锃亮锃亮,一尘不染。我热情地向本省叔问好,称赞他的铁锨还是那么明亮,并背出了他的顺口溜:明晃晃,亮堂堂,一摇一摆像太阳。本省叔一听就笑了,说:你这孩子就是记性好!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文的标题为“爱器”,作者把刘本省的铁锨称为“器”,庄重的称谓隐含了对主人公的尊重,能够引发读者的思考。B.文中细致而夸张地描绘了刘本省铁锨的光亮程度,并与别的社员的铁锨进行对比,表现了刘本省对劳动工具的爱惜。C.刘庆邦善于写农村生活,文中撒粪的劳动情景,与《边城》端午节捉鸭子比赛一样,都在具体场景描写中刻画人物。D.时隔多年,“我”对刘本省夸耀铁锨像太阳的顺口溜仍印象深刻,这一结尾通过情节突转表现了歌颂劳动者的主题。2、本文在刻画刘本省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3、本文是刘庆邦“叔辈的故事”系列纪实小说中的一篇。小说的“虚构”与“真实”的关系在文中如何体现?请简要分析。【答案】【小题1】D【小题2】【小题3】【解析】(1)D.“这一结尾通过情节突转表现了歌颂劳动者的主题”错误,拔高主题,主要是为了说明本省叔一辈子都爱护劳动工具。(2)“在干活儿之前保持他的工具一尘不染,一锈不生,闪闪发光。在干完活儿之后,仍要保持他的工具发光闪闪”“他在西间屋的山墙上钉了一排木头橛子,把十八般农具都并排挂在橛子上。他不是把农具高高挂起就完了,而是经常性地对他的农具进行检视,如果发现哪样农具有生锈的迹象,他会立即把那样农具取下来,进行擦拭,直到擦出亮光为止”,可知本省叔认真细致;“他把铁锨贴着地皮铲进粪堆里去了,一铲就是满满一锨。他像在场院里打豆子、扬豆子时做的那样,把粪扬到空中,哗地扬成一个扇面,让粪均匀地落在地上”“我从北京回到老家,在村口遇见了干活儿归来的刘本省”,可知本省叔热爱劳动;“谁想沾血谁沾血,反正我的铁锨不能沾血,一沾血就再也洗不干净了”,可知本省叔朴实善良。(3)小说是虚构的,可刘庆邦“叔辈的故事”系列中的人物却都是真实的。如何将真实的人和事经过艺术加工和艺术提炼变成小说。“刘本省头上戴的是高粱篾子编的帽壳,身上穿的是粗布衣,脚上穿的是尖口鞋……”,刘本省就是农村中一个真实的存在,写身边人更具真实性,表达作者对劳动者以及劳动的赞美。“在没有撒粪之前,土地是黄色的。撒过粪之后呢,地上就有了一朵一朵的黑色。这样一来,他撒粪又像是撒花,金色的土地上很快开满了黑色的花”,可知小说超越了真实的生活经验,把辛苦的农村生活和劳动场景写得富有诗情画意;“我热情地向本省叔问好,称赞他的铁锨还是那么明亮,并背出了他的顺口溜:明晃晃,亮堂堂,一摇一摆像太阳”,可知第一人称叙事,增强小说的真实感和抒情性。答案:(1)D。(2)①认真细致。他干活前后始终保持铁锨-尘不染,保养闲置农具也是如此。②热爱劳动。他是劳动能手把劳动变成艺术;年近八旬依然坚持劳作。③朴实善良。他始终保持着淳朴的农民作风;爱护自然界的生灵,坚持不让自己的铁锨沾血。(3)①小说对源于真实农村生活的人、事进行艺术加工,塑造了刘本省这个典型形象,表达了对劳动者以及劳动的赞美。②因为作者对农民和农村生活的深厚感情,小说超越了真实的生活经验,把辛苦的农村生活和劳动场景写得富有诗情画意。③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叙事,增强小说的真实感和抒情性,引发读者的共鸣,实现了小说真实和虚构的有机统一。(1)本题考查小说内容及艺术特色分析鉴赏。主要是文意、主旨、情感、人物的心理表述不当。赏析一般为手法和特色概括不当。错误选项一般都是不会引起争议的硬伤。(2)本题考查欣赏作品的形象的能力。把握小说人物形象特征要从两点入手:一是重视小说中人物的身份、地位、经历、教养和气质等,因为它们直接决定着人物的言行,影响着人物的性格。二是结合小说对人物语言、外貌、行动和心理的直接描写,以及对环境、与他人的关系等的间接描写来把握人物的思想感情和性格特征。(3)本题主要考查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发掘作品的意蕴及对作品进行个性化阅读和有创意的解读的能力。解答此类试题,既需要结合文本内容分析,也需要拓展延伸。人物形象分析类做法即通读全文,把握与人物相关的重要事实,了解人物的生活经历或人生轨迹;把握人物的性格特征或人生追求、思想个性;把握人物的历史地位和作用;把握作者对人物的态度与评价;把握人物的自我认识和评价等。筛选归纳人物的主要性格特征(特质、与众不同之处等)。要概括与主要情节和主旨相关的人物的主要性格特征,注意各点之间不要重合、不要相互包含,答题时要先概括然后结合文章,列举出能表现该种性格的事例。叶落桃园大叔第一次从台湾往家里写信是 1979年,从他1949年离开大陆,时间整整过去了三十年,如果他离开大陆时还是一个青年的话,三十年后他差不多已经变成了一个老人。后来大叔回忆说,为了写这第一封信,他不知流了多少眼泪,眼泪不知打湿了多少信纸。算起来,他的父亲母亲都七十多岁了,他不知父母还是不是在世。他担心这一辈子恐怕不一定能见到父母了。一想到这里,他就禁不住流下泪来。大叔把信寄给在香港九龙的朋友,由朋友转寄到大陆的河南省沈丘县刘庄店镇南面三里的刘楼村。在信封上,收信人大。叔没写三爷的名字,写的是自己的名字,他的名字叫刘本德,我们村还有一个叫刘本德的,他是刚刚摘帽的地主家的儿子。队长从大队里把信捎回后,就交给了村里的刘本德。村里的刘本德确有一个舅舅在香港居住,他以为是舅舅给他寄的信。他拆开信,找识字的人把信念来念去,信上的话跟他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于是,他把信退还给了队长。既然信已经拆开了,队长就把信交给一个在村里教小学的老师,让老师在吃饭场里把信念一念,看看这封信跟村里人到底有没有关系。老师念信时,三爷也在饭场里吃饭。三爷对这封信并没有很注意听,他不会想到会有人给他写信。但是,当他无意中听到写信人自我介绍说:我的大名叫刘本德,我的小名叫天增,天增?三爷听到“天增”二字,如在晴天里听到天边传过来的一声雷,他一下子愣住了,同时他的手不由得哆嗦了一下,手里的饭碗差点儿掉在地上。他对念信的老师说:你再念一遍,他是说他叫天增吗?老师把那段话又念了一遍,确认写信人的小名是叫天增,老师说,天是天地的天,增是增加的增。三爷的眼圈儿顿时有些发红,说话也有些喃喃,他说:天增是我的大儿子啊 !又说:天增你这孩子,你真的还活着吗?快,快把信念给他娘听听!三爷让老师拿着信跟他一块儿回家去了。三奶奶生了病,正在床上躺着。听老师念了信,特别是听大叔在信里写遭:娘啊,儿不能在娘跟前尽孝,都是儿的不孝啊!三奶奶一下子哭了起来。她还像儿子小时候叫儿子的小名一样,说:增儿啊,增儿啊,你真是小增儿吗?老师是本字辈,他劝三奶奶说:三大娘,大哥有信儿了,这是天大的喜事,你应该高兴才是啊!三奶奶不哭了,挣扎着从床上坐了起来,她说:我早就知道,俺大儿不会死。他娘还没死呢,他怎么能死!他不回来,我就不死!村里年轻人说,以前没听三爷三奶奶说过他们还有一个大儿子呀,两个老人的嘴可真够严的。村里人估计,名字叫刘本德的大叔既然还活着,一定是在台湾做了官,发了财,混出了人样儿。当时生产队还没有解散,土地还没有分田到户,打工的潮流还没有兴起,人们还都在村里待着。听到大叔来信的消息后,人们纷纷到三爷三奶奶家里去了,好像大叔已经从台湾回来了一样,他们要看看大叔长什么样。来到三爷三奶奶家里,他们要求看信,要求把信的内容听一听。看到了大叔的信,他们像是看到了大叔一样,喜事让三奶奶的精神好了不少,她不在床上躺着了,要求吃饭,要求吃药,说一定要等到她的大儿子回来,跟她的大儿子见上一面。接着,三爷三奶奶就把已经分开家的全家人召集在一起,开始商量给大叔写回信的事。商量的结果,一是告诉大叔,他的爹娘都还活着,全家人都很好,二是希望大叔能赶快回来与家人团聚。三爷的二儿子也是读过初中的人,这封回信本应由他来写,但他不敢写,他说他现在是提笔忘字,写不成句儿。他又说,台湾使用的是繁体字,他不会写繁体字。家书抵万金,给大叔回信事关重大,没办法,三爷只好请那位念信的老师来写。等大叔踏上大陆的土地时,时间又过去了九年,到了 1988年秋天,大叔在台湾住在桃园县,他从桃园机场坐飞机,绕道香港,飞到郑州。从郑州下飞机后,他打了一辆出租车,不惜长途奔跑几百里,不惜花费好几百元的打车费,直奔家乡而来。是年,大叔已六十多岁,两鬓已有了白发。“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大叔一见到三爷三奶奶,就按传统的礼仪,双膝跪地,给二老磕头,他说:爹呀,娘呀,都是儿子不孝啊!大叔喜极而泣,磕第三个头时,眼泪已经流得一塌糊涂。三爷和三奶奶也哭了。三奶奶说:我的儿,赶快起来吧!你回来了,啥都有了!三爷也说:你不能回来,这不能怨你,不能怨你。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大叔写信时“不知流了多少眼泪”,回大陆访亲时“眼泪已经流得一塌糊涂”,“眼泪”这一细节写出了两地亲人不得相守但终于相见的苦乐悲欢。B.三爷听到“天增”时,“愣住”了,手“哆嚓”,眼圈“发红”,说话“喃喃”……这些动作神情,反映了他由震惊、怀疑到确认的心理变化过程。C.“生产队”“分田到户”“打工”等词语,以及关于大叔从台湾绕道香港回乡的情节,交待了故事发生的背景,体现了这篇小说偏重纪实的特点。D.标题“叶落桃园”意蕴深远,既指大叔住在台湾桃园县,又暗示了大叔少小离家,死里逃生,流落异乡,有家难回的坎坷经历,可谓一语双关。2、小说第三自然段对情节发展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3、小说围绕“信”来叙事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答案】【小题1】D【小题2】【小题3】【解析】(1)D.“又暗示了大叔少小离家,死里逃生,流落异乡,有家难回的坎坷经历”错,“叶落桃园”的“桃园”既指大叔住在台湾桃园县,也指大叔在大陆的家,大叔最终回到了自己的祖籍。(2)第三段写“队长从大队里把信捎回后,就交给了村里的刘本德。村里的刘本德确有一个舅舅在香港居住,他以为是舅舅给他寄的信。他拆开信,找识字的人把信念来念去,信上的话跟他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于是,他把信退还给了队长。既然信已经拆开了,队长就把信交给一个在村里教小学的老师,让老师在吃饭场里把信念一念,看看这封信跟村里人到底有没有关系”,这个情节的设置推动了后面一系列情节的发展:大叔的信被拿错拆开,队长把信交给老师,老师念信等情节发展自然,在情理之中;第三段信被错拆,照应了上文大叔写名字的情节,“在信封上,收信人大叔没写三爷的名字,写的是自己的名字,他的名字叫刘本德,我们村还有一个叫刘本德的,他是刚刚摘帽的地主家的儿子”,由于同村有另一个人也叫这个名字,导致了后面一系列情节。这样写使情节前后照应,发展合理;好容易大叔写了这封信,结果由于名字相同,恰好那个人有个舅舅在香港,导致信被错拆,这封信还能不能交到三爷手里?幸好队长把信交给了老师,让老师当众读信,才有了三爷听到大叔的小名之后知道了儿子没死,才有了三爷三奶奶回信,大叔辗转回到祖籍一家人见面等情节。这样的情节设置有巧合有波澜,读来引人入胜。(3)本文围绕“信”来叙事,好处是:使得事件有一条集中的线索,全文情节围绕“信”展开,大叔写信,信被错拆,老师念信,三叔听信、认信,请老师代写回信,这样写使小说情节集中、紧凑,集中展现主人公的经历命运。“信”对写人的作用是,“信”是情感的载体,大叔和三爷一家的情感都在“信”中得到展现。比如大叔“为了写这第一封信,他不知流了多少眼泪,眼泪不知打湿了多少信纸”;三爷“三爷的眼圈儿顿时有些发红,说话也有些喃喃,他说:天增是我的大儿子啊!又说:天增你这孩子,你真的还活着吗?”;三奶奶“三奶奶一下子哭了起来。她还像儿子小时候叫儿子的小名一样,说:增儿啊,增儿啊,你真是小增儿吗?”。小小一封信,生动展现了人物复杂的情感。“信”对主题的揭示有着重要作用。“信”不仅能保平安,更是维系大叔一家情感的载体,富有时代特征。透过大叔一家的这一封封“信”,我们能够看到两岸的血脉亲情是割不断的,血浓于水,叶落归根,谁也阻挡不住两岸一家亲的事实。答案:(1)D。(2)①推动情节,自然合理。因姓名相同,大叔的信被拿错拆开,后面队长把信交给老师,老师念信等情节发展自然,在情理之中。②前后照应,情节紧凑。照应上文大叔写信的收信人是自己的名字,村里还有一人也叫刘本德,上下文呼应,结构紧密。③设置巧合,制造波澜。大叔把信寄给香港的朋友转寄,与他同名同姓的人碰巧有个舅舅在香港,队长和村民产生了误会,信拿错被拆开,情节起伏。(3)①“信”是行文线索使情节更集中紧凑。写信--念信--听信--回信,文章围绕信展开情节,集中展现主人公的经历命运。②“信”是情感寄托物,有助于表现人物情感。大叔写信时的悲苦,三爷夫妇听信时的激动,全家写回信时的慎重,都在“信”中体现。③“信”是交流的载体,有助于挖掘故事内涵。漂泊在外的大叔与家人相互来往的信,是维系家人情感的一种联系方式,既有时代特点,又有报平安的含义,还包含着浓浓的亲情,体现了两岸根脉相连,血浓于水的情愫。(1)本题考查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解答本题既要对文章进行整体的把握,又要对文章的局部进行恰当的分析。在理解每一个选项时,要仔细分析选项中赏析的每一个重点,对文章的内容、人物、语言、观点等进行分析概括,注意结合语境。(2)本题考查情节设置的作用。考生首先要概括故事情节,看看写了什么;然后思考这个情节有没有用到设置的技巧,有什么作用;再思考它与人物、主题的关系。(3)本题考查小说中“物”的作用。如果小说中引入特别重要的物象,其作用不外乎主要人物的性格特点、揭示主题等。有时物象反复出现,串起了相关情节,从而成为了文章的线索,兼有使结构更加严谨的作用。分析文段作用可从三个角度去思考:一从内容本身所写。就是看该句段写了什么内容,对表现主旨、抒发情感等有哪些作用。二从上下文关联。即这些句段与材料在上下文起到了什么样的关联作用。这是思考的主体部分。这时的答案应具体。如答“过渡”,必须写出由什么内容过渡到什么内容,“照应”是与哪些内容相照应。三从结合表现手法所起的作用考虑结构作用。3.(15分)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少男 春节刚刚过去,地上还到处能看到破碎的炮屑。人们见面互相说的是“年又跑远了”之类的话,散布的是失落的空气。 河生两只手往两只袄袖筒里互相一插,靠在院墙外的一棵苦楝树下。从远处很难分辨出他的实际年龄,只有走近了才会看清,他不过是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子。他鼻子饱饱的,脸蛋儿鼓鼓的,一切还没真正长开。只是他的眼神有些忧郁。 他刚刚听说了姐姐订亲的事。姐姐订亲,就意味着姐姐将变成别人家的人,这是河生不大容易接受的。河生是家里的长子,父亲去世后,在母亲的郑重提议下,户主换上了他的名字,从此他开始长心了,有事无事蹙着眉头。在弟弟妹妹眼中,他俨然一副小父亲的样子。 河生从刚会走路时,就由姐姐领着他玩。姐姐教他上树摘果,下河摸鱼。若是谁敢欺负他,姐姐跃起来就跟人家厮打。他到了上学年龄,母亲就不许姐姐再上学,姐姐很快就理解了。姐姐退学后,天天到地里薅草,并用卖干草的钱补贴家用,或留着给河生交学费。姐姐订亲的事让他情绪低落,沉闷,还有一些伤感。姐姐不订亲就不行吗?干吗非要订亲呢? 后来,河生偶尔听人说姐姐对象是河对岸那个村的,他还记住了他的名字。河生觉得那个人的名字生硬蹩脚得很,他在心里发誓,只承认姐姐,绝不承认姐夫。 夏天的一个午后,河生跟同村的一帮人去河里摸鱼。到了河边,河生犹犹豫豫,没有下水。不知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