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二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第1课时 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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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二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第1课时 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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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姓名: 小组: 评价: 课题选修二 4.1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教学目标【教学目标】 1.理解侵权责任,在行使权利时,主动尊重他人的权利,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2.了解诉讼时效的相关知识,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理解承担侵权责任的一般情形和过错推定与无过错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 【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认同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性。 科学精神:结合具体案例理解侵权责任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情形,明确民事权利的界限。 法治意识:正确处理情、理、法的关系,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法治观念。 公共参与:在生活中正确处理复杂的利益关系,用法律的手段处理各种纠纷。 【教学难点】 1.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2.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和特殊侵权行为 【教学方法】 合作探究与讲授分析法相结合课型新授课时1
学法与教法:自主——合作——探究,启发与点拨 【教学过程】 [情景导学] 议题一|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2020年5月23日,商人李某到素以安全著称的“大富豪”酒店住宿。当晚,李某客房里遭仇人甲毒打致成重伤,警方事后从酒店的安全监视系统记录资料中发现,凶手甲在入室作案前曾尾随李某在短时间内多次上下电梯,但酒店保安人员无一人上前对形迹可疑的嫌疑人进行盘查,李某也曾接到甲的电话,但认为酒店安全,甲不敢找到这里,就没有告诉酒店保安。事后犯罪嫌疑人甲被抓获,但只有财产5 000元可供赔偿。李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酒店赔偿全部医疗费、伤残补助等30万元,遭到酒店拒绝。 探究1 从民事责任的角度考虑,甲需要承担的是一种什么责任,依据是什么? 探究2酒店对李某担负责任的性质和范围是什么?为什么? 【重点知识1】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行为适用范围停止侵害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进行中或延续)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财务收到侵害排除妨碍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财物受侵害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收到侵害的场合。消除危险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财物收到侵害。例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阳台上的花盆等。返还财产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财物收到侵害。一般适用于所有权。恢复原状侵权行为指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赔偿损失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收到损害的。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可能另外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②回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注:①以上侵权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②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③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重点知识2】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原因行为人侵害他人的 ,应依法承担 责任。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 应当承担 责任。特点侵权行为致使他人 、 权益受到损害。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 举证责任侵权行为人通常不负举证责任,受害人必须就其主张举证受害人不负举证责任,而违约方必须证明违约是由法定事由引起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前提条件: 免责条件或原因只有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合同当事人 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承担责任的法律后果及方式①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②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法定惩罚性赔偿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提醒: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当堂练】1.姚某旅游途中,前往某玉石市场参观,在唐某经营的摊位上拿起一只翡翠手镯,经唐某同意后试戴,并问价。唐某报价18万元(实际进货价8万元,市价9万元),姚某感觉价格太高,急忙取下,不慎将手镯摔断。关于姚某的赔偿责任,唐某的下列诉求合理的是(  ) A.要求姚某承担违约责任 B.要求姚某恢复原状 C.要求姚某赔偿唐某9万元损失 D.要求姚某赔偿唐某18万元损失 2.下列属于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是(  ) ①排除妨碍 ②继续履行 ③赔礼道歉 ④支付违约金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重点知识3】诉讼时效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 提出相关请求。 [想一想] 2016年5月1日,甲借给乙10 000元钱,约定1年后还款,后因乙失业,生活拮据,甲并没有向乙提出还款的要求。2020年6月,甲结婚需要用钱,便向乙索要欠款,乙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还款。甲还能要回钱吗? 议题二|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安徽某公司营销部经理杨某分三次将102.44吨废碱液,以每吨1 300元的价格交给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李某等人处置,李某等人又以每吨500元、600元不等的价格转交给无资质的孙某、丁某等人。上述废碱液未经处置,排入长江水系,严重污染环境。其中,排入长江的20吨废碱液,导致江苏省靖江市城区集中式引用水源中断取水40多个小时;排入新通扬运河的53.34吨废碱液,导致江苏省兴化市城区集中式饮水源中断取水超过14个小时。靖江市、兴化市有关部门分别采取了应急处置措施。杨某、李某等人均构成污染环境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评估,三次水污染事件共造成环境损害1 731.26万元。 探究1 (描述与分类·科学精神)杨某、李某等人污染环境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什么原则? 探究2 (解析与论证·科学精神)分析杨某、李某等人污染环境行为的构成要件。 探究3 (解析与论证·科学精神)杨某、李某等人认为自己主观上不是故意污染环境,请求免除责任。如果你是法官,怎么认识杨某、李某免除责任的请求? 【重点知识4】全面理解侵权责任 一般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侵权责任侵权责任侵权责任判断方法侵害了别人的权益,需承担责任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无论有误过错均需承担责任构成条件①民事主体的 收到损害; ②行为人 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 )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 关系依照法律规定 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行为人只要损害他人的 ,不论其承担方式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如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等。承担方式主要为赔偿损失适用范围没有范围限制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举例只要是行为人因自身行为造成了他人人身、财产收到伤害的行为均是。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树木折断致人损害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当堂练】 1.王女士乘坐公交车去上班,车价2元,车至半路,该司机突然紧急刹车,导致王女士失去平衡摔倒,腿骨骨折,花去治疗费用2万元。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司机不是故意刹车,在主观上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  ②公交公司认可侵权,但拒绝王女士同时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要求  ③紧急刹车与王女士的损害有因果关系,公交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④公交公司没有全面履行合同,王女士可以选择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2.刘某大学毕业后要去外地工作,将自己的日记本、私密照片及照相机等装箱交给某快递公司运送。刘某在箱外贴了“私人物品,严禁打开”的字条。刘某到外地收到快递后察觉有异,经查实,该公司工作人员叶某曾翻看箱内物品,并损坏了照相机。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侵犯了刘某的隐私权 ②刘某可请求该公司停止侵权并赔礼道歉 ③该公司侵犯了刘某的名誉权 ④刘某可以请求该公司赔偿照相机的损失 A.②③   B.①②   C.③④   D.①④ 3.甲路过乙家时,看见乙家门口拴着一条狗,甲用石头砸去,狗挣断绳子,将路过的丙咬伤。侵犯丙的健康权并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 A.丙 B.甲与乙 C.乙 D.甲 【课后练习】 1.医患纠纷指医方与患方之间产生的纠纷,包括基于医疗过错争议产生的医疗纠纷,也包括与医疗过错无关的其他医患纠纷(如欠付医疗费的纠纷、对疗效不满等等)。下面关于漫画中情景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患者要求索赔是权利意识高的表现  ②患者不能举证一定会让医疗机构逃避责任 ③医疗机构与医护人员责任的确定要坚持情理法的结合 ④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时,则医务人员承担赔偿责任 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2.出生才40多天的小欣怡由奶奶抱着在小区11号楼下晒太阳,突然被高空抛掷的水泥块砸伤。经紧急送医救治,小欣怡虽然保住了性命,但经法医鉴定已经构成七级残疾。由于未能找到肇事者,小欣怡父母就将该栋楼二层及以上共计128户业主全部起诉至法院。业主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责任,请求法院对涉案石块的抛物责任楼层进行科学检测。法院审理后认为:因案发现场其他目击证人,公安机关通过现场勘查、提取DNA等手段也未能确定实际侵权人,所以无法通过现有的科学技术手段完全再现或还原客观事实;小区11号楼二层及以上的业主均有致害的可能和部分控制风险的能力,故判令这些业主共同补偿小欣怡36余万元。 法院如此判决合理合法吗?请谈谈你的看法。 【课堂小结】 反思 纠错
[课后作业] 1.整理笔记 2.校本本框选择题
参考答案
探究1 (描述与分类·法治意识)从民事责任的角度考虑,甲需要承担的是一种什么责任,依据是什么?
提示:甲承担侵权责任,甲是一种故意伤害行为,与李某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需要赔偿李某的医疗费、伤残补助费。
探究2 (预测与选择·公共参与)酒店对李某担负责任的性质和范围是什么?为什么?
提示:酒店需要承担的责任有两种可能,一是违约责任,没有提供高质量的安保服务致人伤害,二是无过错侵权责任(保安的不作为引起)。鉴于甲财产只有5 000元,酒店需要承担余下的部分(295 000元),在条件允许时可以向甲追偿。
[想一想] 2016年5月1日,甲借给乙10 000元钱,约定1年后还款,后因乙失业,生活拮据,甲并没有向乙提出还款的要求。2020年6月,甲结婚需要用钱,便向乙索要欠款,乙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还款。
甲还能要回钱吗?
提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乙拒绝偿还10 000元欠款,甲将不能要回原本属于他的钱。
【当堂练】1.C
审设问 1.赔偿责任可能是违约责任,也可能是侵权责任。 2.唐某的诉求是否合理,既要看是否合乎法律,又要看是否符合客观实际。
审材料 1.“经唐某同意后试戴,并问价”说明唐某自身也有告知消费者防止损坏风险的义务。 2.“感觉价格太高,急忙取下”表明了姚某的真实意思在不同意这项交易。 3.“不慎将手镯摔断”,表明姚某侵犯了唐某的财产权。
析选项 A混淆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B恢复原状要注意被损害的物是否有恢复到原状的可能性。C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害为限。D实际进货价8万元,市价9万元,要求姚某赔偿唐某18万元损失违背了民法公平原则。
定答案 C
2.C [根据教材知识可知,①③为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探究1 (描述与分类·科学精神)杨某、李某等人污染环境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什么原则?
提示:绿色原则。
探究2 (解析与论证·科学精神)分析杨某、李某等人污染环境行为的构成要件。
提示:损害的事实(严重污染环境,江苏省靖江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中断取水、江苏省兴化市城区集中式饮水源中断取水),主观过错(以低价把危险废物交给无资质人员),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
探究3 (解析与论证·科学精神)杨某、李某等人认为自己主观上不是故意污染环境,请求免除责任。如果你是法官,怎么认识杨某、李某免除责任的请求?
提示:环境污染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有无过错不影响其是否承担责任。
审设问 1.本题为认识评价类选择题。 2.“此”指代的是司机突然紧急刹车与王女士受伤之间的民事责任认定。
审材料 1.“车至半路,该司机突然紧急刹车”说明司机有职务行为的过失,存在主观过错。 2.“王女士乘坐公交车去上班”说明王女士与公交公司之间形成服务合同。 3.“王女士失去平衡摔倒,腿骨骨折”说明公交公司未能全面履行服务合同。
析选项 故意与过失都是主观过错的表现,司机存在过错,排除①。侵权责任可以合并使用,排除②。侵权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是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③入选。合同履行要坚持全面诚信原则,④入选。
定答案 D
2.D [“该公司工作人员叶某曾翻看箱内物品”,因而侵犯了刘某的隐私权,故选①;“该公司工作人员叶某损坏了照相机”,侵犯了刘某的财产权,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故选④;②中“停止侵权”不符合题意;③中强调的“名誉权”材料没有体现。]
3.D [据材料信息丙受到的损害(生命健康权受损害)与甲的行为过错(用石头砸狗)之间存在因果联系,因而甲负侵权责任。乙的狗在门口拴着,并无过错,不负侵权责任。]
【课后练习】
1.C [医疗事故纠纷举证责任的主体是医疗机构、不是患者,②不选;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时,则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④不选。]
2.[答案] 合理合法。实际生活中,受害人往往囿于各种条件,在证明行为主体以及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上面临困难。为此,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对于行为人适用无过错责任或者过错推定责任。本案中,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特殊侵权责任
(1)八种过错推定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提醒: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九种无过错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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