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6.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学习目标必备知识:结婚的含义、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珍惜婚姻的原因、法定的结婚条件、离婚的方式关键能力:1.结合生活中的具体事例,把握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理解婚姻关系稳定的意义。2.结合具体事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结婚的法定条件。3.懂得结婚登记的意义和程序。核心素养1.政治认同:认同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认同通过法律手段维持家庭关系稳定与社会稳定的意义。2.科学精神:离婚自由和对离婚进行限制并无矛盾,这是公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表现。3.法治意识:用法治的方法和理念正确对待离婚问题。4.公共参与: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做到对自己负责、对配偶负责、对子女负责、对社会负责。基础梳理1.结婚(1)地位:是夫妻关系的起点。(2)内涵: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3)意义: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4)要求: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2.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1)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2)其他原则: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3.结婚条件(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符合一夫一妻制。(4)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4.结婚登记程序(1)原因①必要性: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②意义: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2)步骤①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②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③登记: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5.同居关系(1)两种情况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2)法律后果: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1.离婚要慎重的原因: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2.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1)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3.离婚的程序(1)离婚自由的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2)协议离婚①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②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3)裁判离婚(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③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易错提示1.领到了结婚证,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才算开始。答案:√解析:夫妻是男女合法婚姻关系,领到了结婚证,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才算开始。2.只要男女感情好,是否办理结婚登记并不重要。答案:×解析: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没有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的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律的保护。3.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前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答案:√解析: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前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是坚持诚信原则在结婚的条件的体现。4. 直系血亲和旁系三代不能结婚是基于社会伦理道德和优生学角度所作出的规定。答案:√解析:禁止男女双方在两种情况下结婚:一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是基于优生学规律和社会伦理道德的要求所作的规定;二是如果一方或双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也不能结婚。5.结婚登记可以由父母或他人代替。答案:×解析:结婚登记必须本人申请,男女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不可以由父母或他人代替。深化探究1.凤凰村的赵某与刘某在双方父母的操持下举办婚礼后开始同居。按当地人的观念,这就算是结婚了,因此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久,赵某外出打工挣钱,刘某则回娘家生活。赵某见到同单位打工的方某漂亮大方,于是一见钟情,两人由相恋到领取结婚证而后生子。三年后,刘某得知真相。于是以赵某犯重婚罪为由将其告到法院。赵某与刘某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赵某与方某的婚姻是不是合法婚姻?2.张楠与赵娜是中学同学,2019年10月两人订婚。订婚后,张楠外出打工。张楠外出打工期间,与赵娜的感情一直很好。2020年3月,赵娜的父亲因欠同村李明赌债,同意将女儿嫁给李明抵债。赵娜在父亲的哀求与威逼之下,不得已于同年4月与李明结婚,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张楠闻讯,于同年5月回村,陪同赵娜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宣布李明与赵娜的婚姻无效,并要求确认自己与赵娜的婚姻关系有效。(1)张楠与赵娜之间是否存在婚姻关系 (2)李明与赵娜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 随堂训练1.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下列情形中,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是( )①双方父母同意的姨兄妹登记结婚②女方与未婚生子的男方登记结婚③男20周岁,女22周岁登记结婚④女方因贪图财产与男方登记结婚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2.甲与乙登记结婚3年后,乙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婚姻无效。乙提出的理由可以成立的是( )A.甲脾气暴躁,经常打骂乙及他们的子女B.甲婚前谎称是海归博士且有车有房,乙婚后发现上当受骗C.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D.甲以揭发乙父受贿为由胁迫乙结婚3.张某(24岁)与赵某(18岁)自由恋爱,在老家与赵某未登记只办了婚礼,便到城里打工。张某在工作单位结识了同事杨某,张某隐瞒了自己与赵某之间的关系,同杨某谈恋爱并在城里登记结婚。张某与杨某的婚姻( )A.是违法的,违背了一夫一妻制原则B.是违法的,因为张某已经与赵某办理了婚礼C.是合法的,因为二人履行了结婚登记程序D.不违反法律,也不违反道德4.2020年5月20日,周某隐瞒自己患有重度精神疾病的情况,与陈某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周某发病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对着陈某大吼大骂、拳打脚踢,陈某身心受到巨大伤害。后来陈某才知道周某患有重度精神病,便离家出走,对患病的周某不管不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陈某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婚姻无效 B.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C.夫妻应该共患难,离婚是不道德的 D.周某与陈某的婚姻违背婚姻自由原则5.小张与小丁恋爱后于2018年举办婚礼,未经结婚登记开始同居生活,并育有一子。后双方父亲大张与大丁因孩子姓氏产生矛盾。张家认为孩子必须随父姓,丁家不同意。小张与小丁双方争执不下,向法院起诉离婚。本案中( )①小张与小丁应当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②大张与大丁侵犯了孩子的姓名权③小张与小丁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④小张与小丁的婚姻是可撤销婚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参考答案深化探究1.答案:赵某与刘某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他们的所谓“婚姻”不受法律保护。赵某与方某履行了结婚登记程序,他们的婚姻是合法婚姻,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当然,从道德方面来讲,赵某的行为是极不道德的,理应通过社会舆论给以强烈的谴责。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结婚的条件和合法婚姻的意义。要从结婚的条件进行分析,办理结婚登记是婚姻合法和受法律保护的重要依据,据此判断赵某与刘某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而赵某与方某的婚姻是合法婚姻;2.答案:(1)张楠与赵娜不存在婚姻关系。因为两人并未按民法典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虽订立了婚约,但婚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且订婚不等于结婚。(2)李明与赵娜的婚姻关系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本案中,赵娜与李明结婚并非出于自愿,不符合结婚条件,因此两人的婚姻关系无效,应按相关程序予以撤销。解析:第(1)问,材料中张楠与赵娜只是订立了婚约,但没有登记,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第(2)问,根据材料中“赵娜在父亲的哀求与威逼之下”,可知赵娜与李明结婚并非出于自愿,两人的婚姻关系无效。随堂训练1.答案:C解析:法律中常见的婚姻无效的原因主要有:欠缺当事人的结婚合意,违反禁止近亲结婚的规定,不具备结婚的法定方式,未达法定婚龄,重婚等。①:双方父母同意的姨兄妹登记结婚,违反禁止近亲结婚的规定,属于无效婚姻,①不符合题意。②:女方与未婚生子的男方登记结婚,说明满足结婚的要件,属于有效婚姻,②符合题意。③: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男20周岁,女22周岁登记结婚,属于无效婚姻,未达法定婚龄,③不符合题意。④:女方因贪图财产与男方登记结婚,法律并未规定,因此属于有效婚姻,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2.答案:C解析:ABD不符合题意,C符合题意,结婚必须具备定的条件,其中一条是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不符合条件的婚姻关系自始无效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二人的婚姻关系无效。故选:C。3.答案:C解析:AB错误,C正确,民法典规定一夫一妻制原则,张某虽然与赵某举办了婚礼,但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属于无效婚姻;张某与杨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D错误,张某隐瞒了自己与赵某恋爱并订婚的事实,是不道德的。故选:C。4.答案:A解析:周某与陈某登记时,隐瞒自己患有重度精神疾病的情况,且婚后对陈某实施家暴,导致陈某身心受到巨大伤害,故陈某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婚姻无效,A正确;根据民法典内容,明确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B、C不选;周某与陈某的婚姻是在双方自愿情况下进行的,不违背婚姻自由原则,D错误。5.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无效婚姻。父母对子女 有抚养教育的义务,①正确;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 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孩子刚出生尚未取名,不存在是否侵犯姓 名权的问题,②错误;我国法律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婚姻关系,小 张与小丁未经结婚登记,其婚姻无效,而不是可撤销,无效婚姻 不受法律保护,③正确,④错误。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