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5.2薪火相传有继承 第2课时 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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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5.2薪火相传有继承 第2课时 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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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薪火相传有继承
学习目标
必备知识: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含义,遗嘱的形式与效力。
关键能力:
1.结合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例,理解继承权的取得、法定继承的顺序以及注意事项。
2.结合遗产纠纷问题的典型案例,区分几种遗嘱的具体形式。
3.明确继承要尊重死者生前意愿,又要体现公平,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份额的意义。
4.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正确处理家庭利益关系,实现家庭的安宁幸福。
5.遗嘱继承重意愿的必要性。
核心素养
1.政治认同:处理继承问题需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实现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
2.科学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继承制度作为财产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保障和实现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
3.法治意识:明确不同遗嘱形式有效性的条件。
4.公共参与:坚持情理法的统一,正确处理家庭财产关系。
基础梳理
1.继承
(1)含义: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2.继承关系
(1)被继承人与遗产
①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
②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2)继承人与继承权: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3.继承权
(1)贯彻平等原则: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2)债务清偿责任: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3)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①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含义 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特点 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
范围和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原则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4.遗嘱
(1)含义: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2)依据: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
(3)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4)效力
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5)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6)作用: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5.非继承遗产处理形式
(1)遗赠: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
(2)遗赠抚养协议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易错提示
1.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成为遗产。
答案:×
解析:公民死亡时,只有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2.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继承人。
答案:×
解析: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
3.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则按遗嘱继承遗产。
答案:×
解析:遗嘱继承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4.某人从建筑工地高价摔死,用工单位赔偿了60万,这是死者的遗产。
答案:×
解析:死亡赔偿金是因死者非正常死亡而对家庭未来收入的损失赔偿,属于财产损失的赔偿,并非精神损失费,也非死者的遗产,因此这部分财产不是遗产,可以由死者生前供养的人来分,而不是由法定继承人按遗产继承。
深化探究
1.张先生婚后多年无子,与配偶王某关系不睦。一次张先生偶遇马某,不久,两人便不顾道德非法同居。同居后马某生下儿子小强,张先生甚是欢喜,将自己婚前购买的一栋别墅赠与马某,并完成产权登记。不久,张先生因车祸去世,在遗产分割过程中,马某提出小强享有遗产继承权,王某表示反对。同时,王某得知别墅已被马某占有,便向法院起诉,认为丈夫与马某是非法两性关系,赠与无效,要求马某返还别墅。
小强是否有继承张先生遗产的权利 请说明理由。
2.胡某因病逝世,他生前积攒了人民币10万元,租用了两间门面房,有一辆运输车。其亲属有母亲、儿子、女儿、弟弟、妹妹。胡某没有留下遗嘱。
你认为按照法律应该采用何种继承方式 谁会继承遗产
随堂训练
1.独居老人老张,由保姆徐某照料生活起居多年。老张感激徐某多年细心照顾,与徐某达成遗赠抚养协议,由徐某照顾老张的生活起居并负担老张的后事,老张将自己的所有财产都赠与徐某。但之后,徐某对老张不理不睬,老张的基本生活难以保障。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①遗赠抚养协议无效
②遗赠抚养协议有效
③徐某能获得老张全部财产
④徐某不能获得老张全部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张某因病住院,子女们不但不照顾,反而为了父亲名下的财产如何分配一直争吵。张某见状立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全部捐献给慈善机构,并在出院后办理了公证。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张某行使对自己财产的使用权 B.张某所立遗嘱有效,属于遗赠的方式
C.张某的遗嘱因侵犯子女的继承权而无效 D.子女没有尽孝,依法剥夺其继承权
3.小军从小跟随爷爷奶奶生活,成年后一直照顾爷爷奶奶,二老立下遗嘱,去世后由给他们养老的小军继承他们的一套房产。去年二老过世后,小军的二爸提出要继承该套房产。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不应该由二爸继承,因为立下遗嘱后,二爸已无继承该套房产的权利
B.应该由小军的二爸继承,因为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C.应该由小军继承,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D.不应该由小军的二爸继承,因为小军的爷爷奶奶有权决定谁继承该套房产
4.2005年3月,陈某(男)与潘某(女)离婚后,潘某带着2岁的儿子陈煜改嫁包某。陈某离婚后,与洪某结婚,生女取名陈婴。2020年,陈某、包某相继因病去世。据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包某与陈煜之间是继父和继子的关系
②陈某与陈煜之间已无权利义务关系
③陈某的遗产由洪某与陈婴继承,陈煜不能继承
④陈煜可以继承陈某的遗产,也可以继承包某的遗产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
5.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参考答案
深化探究
1.答案:有。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小强作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因此小强能够继承父亲张先生的遗产。
解析:本题以遗产继承为情境,以配偶王某、同居女友马某、非婚生儿子小强关于遗产继承的案例为材料,从《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角度设置问题,考查对法律基本常识的掌握程度,考查运用所学法律常识简单分析案例的能力。要求分析小强是否有继承张先生遗产的权利并说明理由。实际上分为两步,第一步,判断小强能否继承遗产;第二步,说明判断的理由。结合案情与法律规定说出“理由”,指出相关法律规定并简要分析。判断:小强有继承张先生遗产的权利。理由:小强作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2.答案:法定继承。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胡某的母亲、儿子、女儿可继承遗产。
解析:我国继承方式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等,材料中胡某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所以应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第二小问,根据法定继承顺序,答出胡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可。
随堂训练
1.答案:D
解析:《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抚养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按照协议,抚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抚养协议依据《继承法》是有效的,①说法错误,②说法正确。签订协议后,徐某对老张不理不睬,老张的基本生活难以保障,说明徐某没有履行协议义务,因此不能获得老张全部财产,③说法错误,④说法正确。故选D。
2.答案:B
解析:题干中张某所立遗嘱有效,属于遗赠的方式。自然人将自己的财产待死后不留给亲属,而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是法律所允许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获得遗嘱中指定的遗产,不属于遗瞩继承,而属于受遗赠人依据遗赠人(立遗嘱人)的遗赠取得遗产。受遗赠人获得的遗赠的财产,受我国法律保护,B符合题意。
3.答案:B
解析:材料属于遗嘱继承,所以材料中爷爷奶奶的遗产应由小军继承,虽然二爸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遗瞩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二爸不享有继承权,A、C、D正确。B观点错误。此题属于反向选择题,选B。
4.答案:C
解析:陈煜是陈某的儿子,他们二人之间的关系不会因为陈某与潘某离婚而消除,同时,陈煜是包某有抚养关系的继子,故陈煜既可以继承陈某的遗产,也可以继承包某的遗产,故①④符合题意。陈某与陈煜之间的父子关系依然存在,陈煜可以继承陈某的遗产,②③说法错误。
5.答案:B
解析:①③正确,题中,钱某未立遗嘱,因此遗产按法定顺序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钱某的再婚妻子刘某和自己女儿小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②错误,钱某的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④错误,继子小刘已经成年,与钱某没有抚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遗产。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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