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课件29张PPT。 一般违法与犯罪中考社会思品法律教育专题复习系列 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的含义违法行为的分类根据其违反的法律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根据社会危害性分一般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犯罪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按照民法体系划分: 民法总则编: 《民法通则》(1986)及后来的实施意见 物权编 《物权法》(2007)《担保法》(1995) 债权编 《合同法》(1999)及合同法解释1、2 知识产权编 《著作权法》(1991)《商标法》(1993修正)《专利法》(2008年修订) 家庭关系编 《继承法》(1985)《婚姻法》(2001修订)《收养法》(1998修订) 侵权责任编 《侵权责任法》(2010年实施) 人格权编 《人格权法》目前只有草案稿,待成熟后将提请审议 涉外民事关系编 《涉外民事关系律适用法》,目前只有草案,待成熟后将提请审议定义: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知识链接民 法民事违法行为应受什么处罚赔礼道歉,返还原物、消除危险、金钱赔偿、排除妨害。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主要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知识链接1、扰乱公共秩序2、妨害公共安全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4、侵犯公私财物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6、违反消防管理7、违反交通管理8、违反户口或者居民身份证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处罚种类: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行政违法行为应受什么处罚(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刑法是以国家的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分子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 作用:我国刑法是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惩治犯罪的有力武器。1、什么是刑法?刑法的作用是什么? 刑罚又叫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刑罚主刑附加刑2、什么是刑罚?刑罚有几种类型?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拘留和拘役一样吗? 拘役严重的多了,拘役的对象是已经经过人民法院判决的人,而刑事拘留的对象只是公安机关为了办案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或者不属实,是会解除这种限制的 。罚金和罚款一样吗?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罚金则属于刑事处罚。 2011年5月17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高晓松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人民币。图为庭审现场。 案例1: 案例2: 某私营企业老板刘某,因长期不缴纳税款,被公安机关拘留。1、甲、乙、丙三人被公安机关以扰乱公共秩序为 由各处以50元罚款。2、乙因逆向骑车被交警罚款50元。3、经保修部门检查,甲的手提电脑严重受损,价 值1万元。(乙负责全部维修费用)4、经鉴定,乙多处受伤,脾脏破裂,右眼视网膜 脱落。(丙被判有期徒刑2年)行政违法行政违法民事违法刑事违法1、在十字路口闯红灯。2、抢劫他人财物。3、欠钱不还。4、某人开玩笑说:“地震了。”引起恐慌,导致他人受重伤。5、打架斗殴。6、拾得别人的钱物不还。行政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犯罪行为。民事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犯罪行为。行政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属于什么 违法行为? 案例 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于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这是哪类型的违法行为?他又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思考 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2011年3月23日,该案件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2011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案例分析 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记者 田雨 崔清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9日上午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例中法院对被告人郑筱萸的处罚哪些是主刑、哪些是附加刑?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异同点:对社会危害不大对社会危害较大应承担民事责任或接受行政制裁应受到刑罚处罚由国家机政机关依法裁决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相同点:都是违法行为;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许多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从沾染不良习气开始的。作为一个合格现代公民,我们应自觉树立 法律意识,维护法律尊严,自觉遵守法律、 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 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防微杜渐,预防违法犯罪。学会依法自律当公民受到非法侵害时,既不能忍气吞声,也不能自行报复,而应该运用法律武器、依靠执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不容辞的责任法律赋予的权利公民青少年善于敢于见义勇为,积极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积极同违法犯罪做斗争,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侵害,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下列正确反映违法与犯罪关系的是( )A 违法B 违法犯罪犯罪CDD一、有人说:“我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气死公安,法院没法办。”这种说法对吗?为什么?答:1、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一般违法与犯罪都是违法行为,都具有社会危害性,只是在危害程度和处罚方法上有所不同。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如果不改正,发展下去就可能导致犯罪,它们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用这种观点指导自己的行为是极其危险。二、张某在马路边丢失了580元钱,后得知是李某拾得,便去找李某,但李某说拾钱归自己,拒不归还。请你帮张某出个主意,如何处理此事。答(1)用法律知识劝告李某,告知拾得他人钱物不还属违法行为。如果李某不听,可请居民委员会或派出所帮忙。 (2)直接上法院,依据《民法通则》告李某。 中学生张某原来表现较好,曾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后来,跟社会上有流氓行为的人往来,逐渐变得无心学习,不交作业,经常旷课,有时还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等。受到学校的批评教育。但他没有接受教训,又经常在社会上偷窃少量财物,还参加赌博等,曾被公安机关拘留。但他仍不悔改,一天晚上,他趁李大娘的儿子出差未归,持刀爬进李大娘家,企图盗窃财物,被发现,张某把李大娘打昏在地,偷走了现金一千元,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1)张某哪些行为属于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1)张某不交作业,经常旷课,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是违反校规校纪行为。(2)张某哪些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2) 在社会上偷窃少量财物、赌博等属于违法。属于一般违法行为。(3)张某哪些行为属于犯罪行为?依据是什么?张某持刀爬进李大娘家盗窃财物和打昏李大娘属于犯罪行为。依据张某的行为符合犯罪的三个特征:1、张某的行为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2、张某的行为是触犯刑法的行为3、张某的行为最后受到了刑罚处罚?(4)张某由好变坏,最后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说明了什么?(5)我们青少年应从中吸取什么教训??张某由好变坏,最后犯罪,说明了一个人如果不学法,不知法,就容易学坏、违纪、违法以至犯罪。违纪、违法和犯罪三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它们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一个人如果不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不注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就有可能从犯错误发展到违法、犯罪。我们青少年应从中吸取教训,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例】 (2011·安徽)九年级学生牛牛经常旷课,夜不归宿,到网吧玩游戏。后因缺钱上网,持刀抢劫,造成受害人重伤,受到刑罚处罚。同学们对此在QQ上展开了议论,其中正确的说法有 ①小兔子乖乖:乖点好耶,专心学习,遵纪守法,防微杜渐,否则害人害己。 ②笨笨鸟:牛牛受刑罚处罚,是因为他经常旷课、夜不归宿,笨笨鸟下次不再干了。 ③绿魁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一般都是从不良行为开始的,我们应避免沾染不良行为。 ④一剪梅: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会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危害,我们应引以为戒。 A. ①②④ B. ①②③ C. ②③④ D. ①③④答案:D 材料一:2010年4月29日,江苏泰兴发生了严重侵犯幼儿园师生生命安全的案件,社会影响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5月15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犯罪分子徐玉元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材料二:校园安全事件发生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教育部、公安部及学校紧急行动,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为孩子们的学习成长创造平安的环境。 (1)运用材料一具体分析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答案:①严重侵犯师生生命安全,社会影响恶劣,严重社会危害性;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刑事违法性; ③法院判处犯罪分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刑罚当罚性。 (材料分析与犯罪特征必须相对应) (2)材料二体现了对未成年人哪些方面的保护? 答案:社会保护,学校保护。 (3)除了“外界”保护外,我们还应怎样加强自我保护?答案:从树立自我保护意识、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等角度回答。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