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可违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法不可违

资源简介

七年级下册思想品德导学案 主备人:孙建丽 审核人:
第七课 感受法律的尊严 法不可违
班级________ 组名________ 姓名________
【学习目标】
1.知识目标:违法行为的含义及类别、刑法的含义、犯罪的特征、我国刑罚的种类。
2.能力目标:能结合违法犯罪的有关案例,正确判断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
3.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感受法律的尊严,做知法守法爱法的人。
【教学重点】能够认清合法与非法行为,初步具有守法观念。
【教学难点】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三者的区别。
【学习导航】
一、新知初探
1.阅读课本P91事例,思考:一个要强的学生为什么会丢了大面子?这样的事可以避免吗?
2.阅读教材91页至92页的三个情境,分别说说主人公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了什么危害,其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行为人自己落得了什么结果?
3.填写P93表格,明确三种违法行为的区别。
4.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有何区别?你怎样理解犯罪的三个特征?
5.刑罚与刑法是一样的么,如何区分?刑罚的种类有哪些?你能举例说明吗?
二、探究提升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7月12日对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许迈永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1995年5月至2009年4月间,许迈永利用担任萧山市(即现在杭州萧山区)副市长,杭州市西湖区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杭州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受让项目股权、承建工程、结算工程款、解决亲属就业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5亿余元。许迈永还利用担任国有公司杭州金港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侵吞国有资产共计人民币5300万余元。此外,许迈永在任杭州市西湖区区长、区委书记期间,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退还有关公司土地出让金7100万余元,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
思考:(1)许迈永的行为给社会带来了什么危害?
(2)他的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及所属违法行为的类别?
(3)许迈永的行为受到了怎样的处罚?其中主刑和附加刑分别是什么?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