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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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学案

资源简介

初 二 年级 政治 学科导学案(个案)


主备人所在单位

主备人
课型
新授课 
备课时间
2013.03.05
课时
1 

课 题
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生命和健康的权利
修改栏


教 学 目 标
知识
能力
通过教学,帮助学生认识人格权的内涵和特性;引导学生明白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不容侵犯,受法律保护;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 
这部分内容分析的不错


















 

过程
方法
通过教学,使学生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生命和健康的权利,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并提高学生搜集信息、处理信息的能力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情感
态度
价值观
通过教学,让学生感受生命和健康对于每个人的重要意义,体会人格权利在社会交往中的重要作用,自觉尊重生命与健康的权利,增强维护人格权的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加强社会责任感。 

学 习 重 点
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学 习 难 点
人格权的涵义及特点;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特殊保护。 

教学、教具 (课件) 准 备
①搜集生活中与学生相关的侵犯人格权、生命健康权的典型案例,并整理归类,根据教学需要,请学生帮助绘成漫画并制成课件。②认真学习有关人格权、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条文和法律依据。 

教法、学法
本课的教学拟采用活动式教学、可运用:情景创设、案例分析、主题探究等教学方法。

自主学习
 预习填空
1、生命健康权是______的人身权利. 2、人身权利是公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 3、人格权是人们与生俱来的做人的基本权利,包括_________权、_________、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它与生命相伴。(固有性)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专属性) 4、公民的__________不受侵犯。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_________、非法___________、非法___________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5、________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_______。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是_________的人身权利。 6、未成年人是祖国的_______和_______,由于____、_______和______,生命健康较容易受到_____。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会的______。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了_____的保护。

自我评价:我得了( )颗★
小组长评价:你得了( )颗★

合作探究
 导入新课:给学生展示一系列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图片,引起学生的思考:在生活中我们的生命健康权是否也受到过侵害?那此时我们该怎么办?从而强调: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珍惜生命,维护健康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对社会的义务。(增强教学针对性,激发学生兴趣。)
新课讲授:
一、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
(一)看图例案例回答问题:
1、请同学根据书上的图片编写情景剧本表演。(可以任意选择一个情景分组表演,把学生活动作为评价学生的一个方面)
2、学生展示课前收集的案例,并且作出自己的点评。(对于学生的评价,教师要适时适度地给予点评)最后,教师引导学生得出:“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结论。
(二)人格权的含义、构成、特征、重要性:人格权的含义:就是做人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人格权的构成:包括物质性人格权(生命健康权)和精神性人格权(自由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特性: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继承, 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人格权的重要性:人格权是人把自己与社会联结在一起并与他人发生各种联系与交往的前提。如果不享有人格权,人就不可能具有独立的人格,人的尊严和价值也就不复存在,现代社会生活也就无法正常进行。
(三)教师解释人权知识。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的身份享有的权利。
(四)把新中国建立前的人权状况和新中国对于人格权的维护情况作一个对比,让学生感受到我们社会对于保护人权的重视。
(五)用富有哲理性的故事解释“生命健康权的地位——首要地位”
拥有健康才可能拥有一切。若将健康与其他利益相比,健康是“1”,名誉、金钱、友情、爱情、地位等都是“0”。有了“1”,这个数可以是十、百、千、万乃至无穷大;若没有“1”,即失去了健康,后面的名誉、金钱等再多也是“0”。
(六)通过对书本三个情景问题分析,引出人身自由权
1、分析三个情景,提问上述行为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
2、了解人身自由的作用、具体内容、侵权行为
二、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一)分析雇佣童工的案例
1、阅读案例
2、提问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意义?
(二) 未成年人的生命受法律的特殊保护的具体法律条文(引导学生寻找现实生活中有哪些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违法行为,并共同讨论作为未成年人受害者应如何依法维权。)
(三)相关链接 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规定以及雇佣童工的危害
(四)国家法律(提问哪些法律?)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小结:通过这节课的学习,大家有什么收获和体会?(初步了解人格权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了解行使生命健康权的方式;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逐步形成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能力;提高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的能力,如果受到伤害能运用法律武器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形成 结论
 
人格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它是指做人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
我们每个人要想真正作为一个人存在,并同他人协调地共存,就必须具有人格权。人格权作为人权的一部分,他与生命相伴,由每个人单独享有,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
 






小组长评价:你得了( )颗★

精讲点拨
人格权的含义、构成、特征、重要性:人格权的含义:就是做人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人格权的构成:包括物质性人格权(生命健康权)和精神性人格权(自由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特性: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继承, 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人格权的重要性:人格权是人把自己与社会联结在一起并与他人发生各种联系与交往的前提。如果不享有人格权,人就不可能具有独立的人格,人的尊严和价值也就不复存在,现代社会生活也就无法正常进行。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的身份享有的权利。
 

课堂小结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你收获了什么?

达标检测
单选 1.以下关于人格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 ) A.人格权是生命健康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B.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C.如果不享有人格权,人的尊严和价值也就不复存在
D.人格权是与生俱来的 2.有些工矿企业实行所谓“严格管理”,工人下班出门时要被搜查身体,这种违法行为侵犯了公民的 ( )
A.生命健康权 B.人身自由权
C.隐私权 D.名誉权 3.人格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 ( ) ①生命健康权 ②选举权③名誉权 ④隐私权 ⑤自由权 ⑥肖像权⑦姓名权⑧劳动权 A.①②③⑤⑦⑧ B.①②④⑤⑥⑦⑧
C.①②③④⑥⑦ D.①③④⑤⑥⑦ 4.非法搜身、非法封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限制了公民的 ( ) A.名誉权 B.隐私权
C.人身自由权 D.生命健康权 5.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说明( )。 ①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②任何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③未成年人的生命和健康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 ④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A.①② B.①②③
C.①②③④ D.①②④ 材料分析6.据报载,山西洪洞县黑砖窑惊现未成年“包身工”,他们被迫做苦力,拉不动砖车时,监工就在后面用鞭子抽打他们。虐待未成年人、使用童工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经法院审理,29名“黑砖窑”犯罪嫌疑人分别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1)这些“黑砖窑”的行为侵犯了未成年人的什么权利?你知道我国有哪些法律对未成年人的这一权利进行特殊保护的?(4分)
(2)假如在日常生活中你的这一权利遭到了非法侵害,你会怎样做?



教师评价:你得了( )颗★

板书设计
生命和健康的权利
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
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一、人格权的含义与内容
二、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 (1)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
(2)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3)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初 二 年级 政治学科导学案(个案)

主备人所在单位
寿阳三中

主备人
周利芬 
课型
新授课 
备课时间
2013.03.05 
课时
1 

课 题
同样的权利 同样的爱护
修改栏


教 学 目 标
知识
能力
了解行使生命健康权的主要方式;了解非法损害生命与健康的危害;明确每个公民都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生命与健康;懂得关爱生命与健康就要学会自我保护,远离暴力。 
这个小节不错 

过程
方法
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逐步形成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能力;提高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的能力,如果受到伤害能运用法律武器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情感
态度
价值观
热爱法律,遵守法律;增强义务观念,避免损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学 习 重 点
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 

学 习 难 点
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教学、教具 (课件) 准 备
教师:收集相关案例素材,为学生提供相关法律书籍和资料。
学生:通读教材,查阅相关法律书籍和资料。

教法、学法
本课的教学拟采用活动式教学、可运用:情景创设、案例分析、主题探究等教学方法。

自主学习
 预习填空 1、我们有权珍爱______,维护_____,积极锻炼___ __,提高______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________和焕发向上的_______;有权在患病时及时______,恢复______,增强______;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_______时,有权依法______和请求_________保护。 2、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因为人具有_ __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___________。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属朋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___________。若公民伤害自己的身体,如乞丐为博取他人的同情而自残,必然造成更大的社会_______。因此,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______,与法________。

自我评价:我得了( )颗★
小组长评价:你得了( )颗★

合作探究
 课堂问卷调查
调查项目
A
B
C 1.你学习经常熬夜吗? 经常
偶尔
从不 2.你每天都吃早餐吗? 很少吃
有时吃
是的 3.你喜欢吃肯德基或麦当劳吗? 喜欢
感觉一般(或没吃过)
不喜欢 4.你喜欢喝茶还是喝饮料? 饮料
都喜欢
茶 5.你认可青少年喝酒吗? 认可
基本认可,但自己不会喝
不认可 6.你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吗? 基本不参加
有时参加
经常 7.你生病后告诉家长或老师,并立即就医吗? 没什么大不了的,自己先扛着
如果很不舒服就会
会的 8.长时间上网对身体健康有影响吗? 基本没有
有一些,但影响不大
影响较大 9.青少年需要特别注意自己的身体健康吗? 不需要
比较需要
非常需要 每位同学按照自己的真是情况进行选择,选择后计算分数。选一个A计5分,选一个B计3分,选一个C计2分。
34-35分,你的生活习惯很不好,要密切关注自己的健康;
35-25分,你的生活习惯有问题,需要改善一下;
25-18分,你的生活习惯比较好,需要坚持哟。
(调查结果)师:大家对自己的调查结果满意吗?从调查的结果大家也可以看出自己对健康问题的重视程度。其实,我们的生命健康不仅需要法律的保护,更需要我们自己的悉心呵护。因此,我们首先要珍惜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做到……
板书:(一)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
师:我们现在正处于长身体的关键时期,更要注意锻炼身体,有病及时治疗。只有拥有健康的体质,才能好好学习,保证学习效率。大家尤其要注意,千万不可仰仗自己年轻而漠视健康,挥霍身体。
1、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表现---锻炼身体,增强体质;患病就医,珍视健康
师:请大家再想想,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除了不良的生活习惯,还会有什么事情容易对我们的生命健康造成侵害呢?谁能举例给大家说说?(学生回答)
师:那么,如果这些侵害不幸发生到了你身上,你会怎么办呢?(学生回答)
师:看来,大家都能想到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那么,可以依照哪些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呢?(学生回答)
师:大家把上节课的知识都运用上了,真不错。所以我们在受到非法侵害时,首先想到的应该是——
2: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应请求法律保护
师:但如果我们总是想着有法律的保护,就不去积极制止非法侵害的发生。这种思想对吗?(学生回答)
师:请求法律保护仅仅是一种事后的补救措施,要保护生命健康,我们还要学会正确的防卫,学会保护自己。怎么样才算正确的防卫呢?我们通过下面两个例子来分析一下。(多媒体显示)
1. 张某手持铁棍入室抢劫,小王和家人奋起反抗,打伤张某的张某的手臂后制服张某。
2. 大学生陈力在下晚自西回家途中,遭到王某的抢劫。陈力身强体壮,几下就打的王某抱头逃跑,但陈力仍很气愤,追上去将王某打伤,并警告王某今后别再让他撞见,否则见一回打一回。
师:上述两个案例中,你觉得小王和陈力的行为哪个更恰当、更合法?(学生回答)
师:究竟谁的判断对呢?同学们请看。(多媒体显示)
我国刑法地20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学生回答)
师:当我们的生命健康受到非法侵害是,我们有权依法自卫,但要注意-----
A遭遇非法侵害,应依法正当防卫,防止防卫过当
师:可就在我们努力防止不法侵害时,身边却有些人主动放弃了自己的生命和健康。让我们来评判一下他们的行为。
(多媒体显示)
1.2005年2月7日下午,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客运有限公司司机邓俊成架车从九江开往广州,途中发现有小偷偷窃一名乘客的物品,并准备下车逃跑。邓俊成在与3名歹徒搏斗时,被歹徒用刀在头,胸等多个部位刺了数刀,因伤势过重,失血过多在送往医院后死亡。
2.东东期中考试成绩不理想,遭到了老师和家长的严厉批评,自己觉得很委屈,于是到药房买了一瓶安眠药,准备一死了之,幸亏给妈妈及时发现才未酿成悲剧。
3.李某年轻力壮但好逸恶劳,以乞讨度日。为博得更多同情,以得到更多财物,他不惜将自己的左臂烫成重伤,造成残废。
师:以上案例中,你认为哪些人的行为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为什么?(学生回答)
师:大家分析得很好。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除了为正义献身外,生命健康权不能让于或抛弃。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轻生,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巨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诸如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如果公民损害自己的身体,如乞丐为博取他人同情而自残,必然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因此,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B珍爱生命,不得轻生或自残
师:通过第一节课的学习,我们明白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就好比一个硬币的正反两面或者一块磁铁的正负极,拥有一定的权利就要负有相应的义务,行使权利的过程同时也是履行义务的过程。那么,我们现在提倡积极行使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同时我们又要履行
哪些义务呢?下面我们阅读教材第30页的小栏目,然后思考并回答提出的问题:
(多媒体显示书上P30的图片)
1. 假如你是小君,你会在争吵中动手吗?
2. 假如你是小哲,你会如何处理挨打这件事?
3.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应吸取哪些教训?你认为同学之间、人与人之间应如何相处?
师:首先回答第一个问题?(学生回答)师:第二个问题?(学生回答)
师:第三个问题?(学生回答)
师:同学们说的真好,我也很受启发。在大家的分析中,大多数人还是倾向于“和为贵、法为上”。生命健康是我们每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我们自己生命健康权的维护不能以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为代价,任何人都没有权利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伤害他人就是伤害自己,尊重他人就是保护自己。所以,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是我们行使生命健康权时不可逾越的界限。小哲正是因为逾越了这条线才造成终生遗憾,他的教训我们要引以为戒。
板书:(二)关爱他人的生命健康
1. 尊重他人生命健康权时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定的义务
师:根据以上所学知识,我们再来分析下面这则事例。
(多媒体显示)2004年11月14日,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父亲李普能因儿子吸毒、盗窃,恨铁不成钢,情急之下竟将其活活打死,结果一审被判刑5年。李普能是官渡区某村村民,其子李彪于2000年染上毒瘾,当时年仅14岁。从那时起,家里不管把钱放在哪里,都难逃李彪的魔掌。2004年7月6日,没钱的李彪又偷了本村村民的拖拉机后斗板。李普能找到一个月未回家的李彪后,将其弄回家中进行毒打,致使李彪死亡。
师:有人说这是一种大义灭亲的行为。我想知道大家怎么看这件事?(学生回答)
师:大家的看法很有代表性,的确反映了大多数人的观点。但现代法律强调“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立法观念和法治精神。个人不论出于什么动机,都无权不经法律允许剥夺他人的生命和健康,这是对人的生命和健康的无条件尊重。
板书:2.大义灭亲侵害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是违法的
师:为什么小哲那么冲动?为什么李彪会染上毒瘾和偷窃的恶习呢?这些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很多都是因为暴力文化的原因。大家不妨先看下面这个事例。
(多媒体显示)最近,广州警方抓获了一名光天化日下拦路抢劫的少年。据这位少年讲,他在网吧里整整打了一天一夜游戏,出来后浑浑噩噩,脑子里想的还是游戏里的砍砍杀杀。这时正好遇见一位衣着入时的妇女走过,就动了抢劫的念头,于是遏制不住,操起路旁水果摊上的西瓜刀就朝那个妇女的手提包砍了过去……这位少年就因一念之差,造成受害人右小臂严重受伤,他自己也被依法刑事拘留。 师:这个少年为什么会有这一念之差?(学生回答)
对,认清这一点非常重要。
板书:3。关爱生命,远离暴力
师:其实在我们身边,更多的是一些关爱他人、互帮互助的情景。但是关爱他人也是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的,同学们想知道吗?下面请同学们阅读教材第32页的材料,然后谈一下自己对材料中人物行为的看法。(学生回答)
师:同学们分析得都很好。救人的前提是要学会自救。我们要做一个既遵守法律又热于助人的人,就要先学会保护自己,学会“见义智为”。
板书:4。乐于助人,见义智为
[课堂小结]
师:让友善走来,让伤害走开;与法律为伴,与暴力绝缘;为健康喝彩,为生命礼赞!




形成 结论
 



小组长评价:你得了( )颗★

精讲点拨
利人就是利己,亏人就是亏己,让人就是让己,害人就是害己,君子以让人为荣。

课堂小结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你收获了什么?

达标检测
单选1.唐某家阳台的花盆被风刮倒掉下楼,正好把路过的邻居张某砸伤,唐某当时不在家。对此,唐某是否应负法律责任 ( ) A、不负,因为他当时不在家
B、不负,因为这并非他故意所为 C、要负,因这侵犯了张某的生命健康权
D、不负,因为王某没有作案动机 2.小王因自己的手表丢失,怀疑是同桌的小曾所为,便要搜查小曾的衣服口袋, 小王的这一行为被老师发现后及时制止。小王的行为( )。 A.是非法的,因为这是侵犯小曾人身自由权的行为 B.是合法的,因为这是维护自己财产权的行为 C.是非法的,因为这是侵犯小曾名誉权的行为 D.是合法的,因为这是小王找回手表的有效方式 3.作为中学生,我们应该提倡以下做法( )。 ①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②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③远离暴力,尊重生命 ④在危急情况出现时,不顾个人安危,见义勇为
A.①②③④ B.①②③ C.①②④ D.②③④ 4.以下行为属于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的是 ( ) ①积极锻炼身体②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过马路③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④主动学习自救自护的基本常识⑤在患病时及时医治 A.①③⑤ B.①②③④
C.①③④⑤ D.①②④ 材料分析5.某中学八年级三班的男生在课间何处时,经常在过道上打闹、推搡。这天小黄在追打小康时,无间中将小康推下了楼梯,造成小康手臂骨折,两颗门牙掉落。为此,小康的父母起诉小黄,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6.58万元。法院调查取证后作出判决:小黄赔偿小康7257.77元,由其监护人支付。 从此案例中,我们可吸取什么教训? 


教师评价:你得了( )颗★

板书设计
同样的权利 同样的爱护
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
关爱他人的生命健康
关爱生命,远离暴力
乐于助人,见义智为
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护
(1)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
A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表现。
B放弃生命健康权的恶果。
(2)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A关爱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定义务。
B远离暴力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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