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9.1科学立法一、教学目标科学立法的重要性和含义科学立法的原则及具体要求推进科学立法的要求二、核心素养1.政治认同:理解、支持科学立法过程。2.科学精神:明确科学立法的内涵、标准与要求。3.公共参与:积极为相关部门科学、民主立法建言献策。三、教学重难点1.教学重点:科学立法的内涵;推进科学立法的要求2.教学难点:科学立法的内涵;推进科学立法的要求四、课前准备教具:黑板、粉笔、多媒体五、教学过程1、导入新课 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是访地气、察民情的契机,也是聚民智、惠民生的平台。不久前,人民网第21次全国两会调查结果出炉,“依法治国”当选十大热词之首。对法治的呼唤,折射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期待,指明了代表委员履职尽责的努力方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完善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制度,基本形成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那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什么?今天我们学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科学立法。2、新课讲授(一)科学立法的内涵探究一:2022年3月4日,一场由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牵头,省人大代表、相关单位代表、居民代表及专家学者等共同参加的立法调研座谈会在辽宁沈阳召开。在座谈会上,与会者针对如何修订《辽宁省消防条例》各抒己见,讨论热烈,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针对《辽宁省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的起草召开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立法专家论证会,通过当地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制定《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过程中,多次邀请专家团队召开立法评估会……“近年来,根据立法实际,综合运用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将评估工作贯穿于立法全过程,不断提高地方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仅2021年,辽宁省就实现‘立改废’本级地方性法规13件,集中清理法规7件。”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孙映雪介绍。思考:什么是科学立法?科学立法的原则及具体要求是什么?1.内涵:尊重和体现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不断提高法律的质量。2.科学立法的原则及具体要求①立法的方向:a原则:科学立法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障人民各项权利。b具体要求:立法要符合中国的政治制度和历史传统,要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进程相适应,制定出适合中国的良法。②立法的时效:a原则:符合国情和实际。b具体要求:要立良善之法,立管用之法,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使每项立法都能科学合理地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使法律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③立法的方法:a原则:立法必须遵循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和立法工作规律,遵循立法程序,注重立法技术,努力实现立法过程的科学化。b具体要求:要明确划分不同法律关系的调整对象和界限,形成符合国家发展目标的法律体系。探究二:同当今世界普遍存在的单一的立法体制、复合的立法体制、制衡的立法体制相比,中国现行立法体制独具特色。其一,在中国,立法权不是由一个政权机关甚至一个人行使的,因而不属于单一的立法体制。其二,在中国,立法权由两个以上的政权机关行使,是指中国存在多种立法权,如国家立法权、行政法规立法权、地方性法规立法权,它们分别由不同的政权机关行使,而不简单是同一个立法权由几个政权机关行使,因而也不属于复合的立法体制。其三,中国立法体制也不是制衡的立法体制,不是建立在立法、行政、司法三权既相互分立又相互制约的原则基础上的,国家主席和政府总理都产生于全国人大,国家主席是根据人大的决定公布法律,总理不存在批准或否决人大立法的权力,行政法规不得与人大法律相抵触,地方性法规不得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人大有权撤销与其所制定的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这些只表明中国立法体制内部的从属关系、统一关系、监督关系,不表明制衡关系。思考:我国的立法体制?(1)法律。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其他法律。(2)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部门规章。(3)地方性法规、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政府规章。(4)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二)推进科学立法的要求过渡:“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立法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首要环节,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起点。经过长期努力,我国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同时也要看到,实践发展永无止境,立法工作也永无止境,我国立法已经开启了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重大转变。与新时代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需要和良法善治要求相比,当前立法领域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比如,有的法律法规准确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不够,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性不足,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不强;有的法律法规没有根据形势变化及时修改,一些新兴领域、新兴业态的法律制度还难以跟上实践发展的需要;立法工作中还存在争权诿责的现象;一些地方立法特色不够鲜明,针对性不强,有的甚至与上位法抵触等。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坚持推进科学立法。探究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推进科学立法,既要有正确的立法理念,也要有立法体制机制上的保障。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把党集中了人民意愿的主张转变为国家意志,准确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实施。立法中的重大体制问题、重大政策调整要由党中央决策,重大问题报党中央讨论决定。要不断完善立法体制。进一步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完善立法中分歧意见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立法中的重大分歧,避免久拖不决。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和途径,广泛听取各利益群体的意见,建立起事先和事后的立法评估机制。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及时反映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人民群众关切期待,对涉及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完善社会治理、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抓紧制订、及时修改。做好创新驱动、区域协同、数字经济等重大国家战略的法治保障,促进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要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地方立法要从本地实际出发,着眼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立法的精细化水平,能具体的尽量具体,能明确的尽量明确,重在务实管用,真正可执行、可操作,避免“上下一般粗”,坚决杜绝与上位法抵触甚至“立法放水”等问题。要加强立法能力建设。根据立法工作特点和实际,完善立法工作队伍培养机制,拓宽立法人才培养渠道,不断提升立法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完善专门化、系统化的立法工作智力支撑机制,进一步提升立法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思考:如何推进科学立法?1.要依法立法(1)内涵:在法治的轨道上制定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依据:在我国,宪法和立法法是国家机关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3)要求:所有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都应当按照法定职权、依据法定程序开展立法工作。2.要充分发扬民主(1)必须坚持民主立法,广开言路,集思广益。(2)要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3.要合理设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1)应在立法中客观地认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利益,并加以合理的确认和保护,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相对应。(2)立法还要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与责任,根据国家治理需求,授予国家机关必要的权力,并对其加以制约,明确权力行使不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结束新课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要充分认识立法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发展进步、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要求,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立法是为国家定规矩、为社会定方圆的神圣工作,立法活动是国家重要政治活动,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要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立足点,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立法过程中体现和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课堂小结通过本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了科学立法的重要性和含义,科学立法的原则及具体要求,推进科学立法的要求。六、板书设计9.1科学立法(一)科学立法的内涵1.内涵2.科学立法的原则及具体要求①立法的方向:②立法的时效:c立法的方法:(二)推进科学立法的要求1.要依法立法2.要充分发扬民主3.要合理设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七、课后作业完成本课时学案及同步课时作业。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