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同步学案 (有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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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同步学案 (有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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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上)
【课程标准】
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
知道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重点难点】
重点:认识罗马法是西方近代法律的渊源;了解西方近代法律的特征。
难点:认识基督教和新教在不同时期的教化作用
【自主学习】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1、渊源----罗马法: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是什么?
①罗马共和国颁布的《 法》;
②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纂的《查士丁尼民法大全》,被后人称为“ 法”,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2、发展----日耳曼法:中古时期,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是什么?11世纪以后,促进罗马法传播的事件是什么?
(1)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中古时期,日耳曼王国编纂了一批成文法,称为“ 法”,成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
(2)罗马法的传播:11世纪以后,欧洲国家出现了 和 罗马法的运动,促进了 法的传播。
3、普通法系的形成:普通法率先在哪里形成?普通法系是怎样形成的?
①12世纪前后,普通法在 国逐渐形成;②13世纪,英国通过《 》,开始限制王权;③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 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④ 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它们构成了普通法系,也称“ 法系”。
4、民法系的形成:民法系是怎样形成的?
1789年,法国开始制定一系列法律。1804年, 颁布了《法国民法典》。这部法典继承了 法传统,融入了 思想和法国 的成果,形成了 法系,又称“ 法系”。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异同
不同点:
英美法系:①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以遵循先例为基本原则;②法官的地位突出,当无先例可循时,法官可以创立先例,也可以对先例做出新的解释。因此,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也被称为“法官制定的法律”。③英美法系主要涵盖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等国家和地区。
大陆法系:①以成文法为主要法律渊源,法律体系比较完整,一般不承认判例的效力;②明确立法和司法的分工,法官的作用不太突出。③大陆法系国家的代表是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等。
相同点:
①本质:都是建立在近代资产阶级生产方式上的法律体系。
②法律指导思想:都受到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洛克、孟德斯鸠和卢梭等人学说的深刻影响。
③法律背景:以资产阶级商品经济、资产阶级民族统一国家、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为基础。
④传统:罗马法、教会法、日耳曼法,不同的只是谁为主体的问题。
二、近代西方法律的基本特征:近代西方法律的基本特征有哪些?又有何局限性?
(1)基本特征:
①国家权力结构层面,坚持 , 。立法和司法二者独立。
②法律内容上,注重保护 权利。
③司法实践过中,坚持 和 。
(2)局限性:过于强调保护 ,为 利益服务;对个人权利的认定存在 的过程。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1、宗教改革前,宗教伦理的教化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有何影响?
(1)体现:①5世纪,日耳曼人国家(法兰克王国)逐渐接受了 教;②教士们主要任务是宣讲 ;③教会还开办 ,主要讲授 内容;④节日大多与 教有关;⑤教会对人们进行日常 。
(2)作用:强化了教会对人们的控制,影响了人们的 和 。
2、宗教改革后,西欧的基督教分裂为那两大教派?新教提出了哪些新内容?有何影响?
(1)分裂:宗教改革后,西欧的基督教分裂为 教和 教。
(2)内容:反对 权威,主张信徒自己阅读《 》;提倡 和积极 的态度。
(3)影响:促进了 的普及,激发了人们追求 的热情;但对宗教的 束缚了人们的思想。
【合作探究】
探究一
法律始终将它的作者的世界图景包含在抽象的形式中,而任一历史的世界图景全都包含一种政治——经济的倾向,此种倾向依据的并非这个人或那个人所想的事物,而是实际上掌握政权并因此掌握立法权的阶级所实际打算造成的事物。任何一种法律都是由一个阶级用大多数的名义而建立起来的。
——[德]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著《西方的没落》
阅读材料,联系课本内容,谈谈你对法律的认识。
探究二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在神学统治的年代,盲目信仰、禁欲主义成为至上的美德和追求,人类失去了真实的自我和真实的生活。
──张成岗《从神本到人文:“文艺复兴”时期人文精神解读》
材料二:中世纪后期,神学在西欧学校教育中的统治地位发生动摇,一些新设学校特别注重对学生德智体美的教育,古典文学和自然科学课程的地位明显提高。
——据《外国教育史》
材料三:意大利人文主义者阿尔贝蒂认为,财富的日益增长是家庭幸福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家庭应当修建和装饰自己的房子,拥有珍贵的书籍和健壮的马匹。加尔文认为基督教学说必须适应经济生活的需要,每一个基督徒都可以通过自己在现世的勤奋劳作与成功来证明自己是上帝的“选民”。
——摘编自裔昭印主编《世界文化史》
材料四:在思想方面,基督教有一整套的教规来规范和约束教徒的言行举止,还有一系列的教义——“三位一体论”、信原罪、信救赎、因信称义说、信来世等来束缚人们的思想,以此来巩固基督教的不倒地位,为基督教的合理存在提供理论的支持,将与教人员置于高人一等的地位上,以一种神论来麻痹人们的思想,达到一种愚民的效果,并在此过程中,向人们搜刮钱财。在文化方面,基督教教士是西欧古典文化的唯一继承人,文化的传播和普及受到极大的破坏。基督教追求上帝之国,却在世俗界泥足深陷;它在理论上遵循唯灵主义,在实践上却采用感觉主义;它希望拯救世人,却一度沉沦为人间地狱……
——整编自熊泽雍《基督教对中世纪西方文化的影响》
⑴根据材料一,指出中世纪欧洲人的精神世界处于一种怎样的状态?
⑵概括材料三的基本观点。
⑶根据二、三并结合所学,分析中世纪后期基督教神学在西欧统治地位发生动摇的原因。
(4)根据材料四,概括中世纪西欧伦理与教化的特征。(6分)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自主学习: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1、渊源----罗马法: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是什么?
①罗马共和国颁布的《十二铜表法》;(罗马法的渊源) ②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纂的《查士丁尼民法大全》,被后人称为“罗马法”,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2、发展----日耳曼法:中古时期,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是什么?11世纪以后,促进罗马法传播的事件是什么?
(1)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中古时期,日耳曼王国编纂了一批成文法,称为“日耳曼法”,成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
(2)罗马法的传播:11世纪以后,欧洲国家出现了研究和宣传罗马法的运动,促进了罗马法的传播。
3、普通法系的形成:普通法率先在哪里形成?普通法系是怎样形成的?
①12世纪前后,普通法在英国逐渐形成;②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开始限制王权;③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④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它们构成了普通法系,也称“英美法系”。
4、民法系的形成:民法系是怎样形成的?
1789年,法国开始制定一系列法律。1804年,拿破仑颁布了《法国民法典》。这部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融入了启蒙思想和法国大革命的成果,形成了民法系,又称“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异同(注意区分和了解)
不同点:
英美法系:①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以遵循先例为基本原则;②法官的地位突出,当无先例可循时,法官可以创立先例,也可以对先例做出新的解释。因此,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也被称为“法官制定的法律”。③英美法系主要涵盖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等国家和地区。
大陆法系:①以成文法为主要法律渊源,法律体系比较完整,一般不承认判例的效力;②明确立法和司法的分工,法官的作用不太突出。③大陆法系国家的代表是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等。
相同点:
①本质:都是建立在近代资产阶级生产方式上的法律体系。
②法律指导思想:都受到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洛克、孟德斯鸠和卢梭等人学说的深刻影响。
③法律背景:以资产阶级商品经济、资产阶级民族统一国家、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为基础。
④传统:罗马法、教会法、日耳曼法,不同的只是谁为主体的问题。
(近代以来,西方各国在继承传统法律思想的基础上, 融合了启蒙思想家们提出的资产阶级思想,制定了各自的法律制度。这些法律制度从理论上看,包含着一些共同的 基本特征)
二、近代西方法律的基本特征:近代西方法律的基本特征有哪些?又有何局限性?
(1)基本特征:①国家权力结构层面,坚持权力制衡,三权分立。立法和司法二者独立。②法律内容上,注重保护个人权利。③司法实践过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为保证程序公开公正,建立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无罪推定原则指的是所有被审判者在判决之前都是无罪的)
(2)局限性:过于强调保护私有财产,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对个人权利的认定存在逐渐改进的过程。(直到20世纪,黑人、土著居民和妇女还在为完全的公民权积极斗争)
(中世纪的欧洲,基督教影响了人们的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1、宗教改革前,宗教伦理的教化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有何影响?
(1)体现:①5世纪,日耳曼人国家(法兰克王国)逐渐接受了基督教;②教士们主要任务是宣讲教义;③教会还开办学校,主要讲授宗教内容;④节日大多与基督教有关;⑤教会对人们进行日常告诫。
(2)作用:强化了教会对人们的控制,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意识和日常行为。
2、宗教改革后,西欧的基督教分裂为那两大教派?新教提出了哪些新内容?有何影响?
(1)分裂:宗教改革后,西欧的基督教分裂为天主教和新教。(新教仍然是基督教)
(2)内容:反对教皇权威,主张信徒自己阅读《圣经》;提倡节俭和积极入世的态度。
(3)影响:促进了文化的普及,激发了人们追求财富的热情;但对宗教的迷信束缚了人们的思想。
合作探究:
探究一:法律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属于阶级社会的产物,有立法机关制定,符合统治阶级利益;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是被国家赋予的强制性社会规范。(言之有理即可)
探究二 ⑴状态:中世纪神权统治下,人的精神(人性)和自我受禁锢和压抑。
⑵基本观点:鼓励追求财富;主张适应现世生活,提倡个人奋斗。
⑶原因:①资本主义萌芽及其成长;②资产阶级形成和壮大;③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的开展;④自然科学的发展;⑤专制王权的建立。
(4)特征:①教会(神学)控制着人们的言行举止;②在神权统治下,人的精神(人性)和自我受到禁锢和压抑;③文化被少数基督教士垄断,世人只能接受教士的说教;④教会利用宗教信仰向世人搜刮钱财。(任答3点2分)
限时训练:1-5CDDCA 6-10ADCAC
11.[答案] (1)意义:标志着罗马法中第一部成文法的诞生;限制了贵族任意解释法律的权力,平民利益得到了一定保障。
(2)形成:习惯法——成文法(《十二铜表法》)。
发展:公民法——万民法。
完善:《民法大全》使得罗马法得以系统化和法典化。
(3)重要影响:极大地影响了近代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司法制度;是近代资产阶级反封建的有力武器。
局限性:维护奴隶制度;帝国时代君权至上;男女不平等。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下)
【限时训练】
1.罗马共和国时期,平民和贵族展开了长达两个世纪的斗争,斗争的成就主要体现为其间所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恩格斯曾评论说:“氏族贵族和平民不久便完全溶化在国家中了。”这一长期斗争的结果是(  )
A.贵族的特权被取消 B.罗马法体系最终形成
C.公民与贵族法律上平等 D.自由民获得相同的权利
2.“罗马帝国到处都由罗马法官根据罗马法进行判决,从而使地方上的社会秩序都被宣布无效……”对这段话的准确理解是(  )
A.法官是罗马帝国的最高统治者
B.法官滥用权力,造成社会秩序混乱
C.罗马法官建立了罗马帝国
D.罗马法巩固了帝国的政治和经济基础
3.法学家勒内·达维德认为“在19世纪,民法典在法国一直被视为核心,是法律的真正心脏。”这是因为《拿破仑法典》()
摧毁了欧洲各国封建制度
确立了法国民主政治制度
巩固了拿破仑的军事独裁
维护了资产阶级革命成果
4.陈独秀说:“近代欧洲历史为’解放历史’——破坏君权,求政治之解放也;否认教权,求宗教之解放也;均产说兴,求经济之解放也;女子参政,求女权之解放也。”其中,“宗教之解放”体现在()
“人是万物的尺度”
B.“人生而平等”
C.“与上帝直接对话”
D.“主权在民”
5.德国文学家歌德说,罗马法“如同一直潜入水下的鸭子,虽然一次次将自己隐藏于波光水影之下但却从来没有消失,而且总是一次次抖擞精神重新出现。”对此的正确理解应是,罗马法()
是近代欧洲大陆国家法律的基础
为欧洲近代社会确立了行为规范
所维护的民主制度历史影响深远
不断地改变了欧洲历史发展方向
6.有史学家写道:在危机中,新教和其他力量站在法律和议会一边,而君主则把政治命运押在罗马天主教身上,最后制定法律的议会战胜了国王。他描述的是(  )
A.英国“光荣革命” B.美国独立战争
C.法国大革命 D.德意志王朝战争
7.早期罗马实行习惯法,贵族享有法律解释权,公元前5世纪中期,平民通过斗争迫使贵族同意成立由贵族和平民联合组成的“十人委员会”,制定了《十二铜表法》,该法的制定( )
体现了社会各阶级的利益与要求
标志着平民取得了立法主导权
表明贵族的法律解释权得到认可
奠定了罗马成文法传统的基础
8.英国天主教神甫威廉·廷得尔因希望英国教徒可以自由阅读《圣经》而将其翻译成英文,结果于1524年被控有异端嫌疑,被迫流亡。由此可知,他(  )
A.维护教皇权威 B.主张圣像崇拜 C.倡导信仰自由 D.支持宗教改革
9. 始于12世纪的罗马法复兴运动主要是私法研究的勃兴,在“复兴的罗马法”的结构中,它的法律制度不是基于形式法律的原则,就是基于物质的原则,这主要理解为经济方面和功利主义的考虑。 罗马法复兴是因为罗马法(  )
A.符合当时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 B.强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C.为资本主义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D.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
10.近代英国宪法包括为数众多的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以及宪法判例,没有统一的宪法法典。这些以普通法律、政治习惯等方式表达出来的宪法与普通的法律和政治习惯虽然在表现形式上并没有区别,但是在实际的政治生活中却具有宪法的效力。对此材料理解正确的是( )
A .英国宪法主要是不成文的习惯法 B .英国缺乏建立法治国家的意愿
C .尊重传统是英国政治的突出特点 D .英国人对宪法的理解存在差异
1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公元前452年到公元前450年间,罗马共和国先后铸造十二块铜牌,详细列出民法、刑法、诉讼程序等许多方面的内容,公布于罗马广场,史称《十二铜表法》。
——引自《西方文化史》
材料二 查士丁尼皇帝以集罗马法律之大成而著称于世,他所编纂的法典在他即位期间得到了实施。《查士丁尼法典》(即《民法大全》)保留了罗马在法学上天才性的创造成果,后来成为欧洲许多国家制定法律的蓝本。也许没有哪一部法典对世界有这么持久的影响。
——《历史上最有影响的100人》
材料三 罗马法具有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所需要的现成法律形式,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与罗马法的复兴密不可分。自19世纪以来,欧洲大多数国家皆以罗马法为法制基础,制定本国的法律制度,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等。现在许多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律师制度和某些诉讼原则均直接源于罗马法。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十二铜表法》制定的意义。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罗马法形成和发展的过程。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罗马法对欧美资本主义国家有何重要影响。除此之外,罗马法还有何局限性。
【知识拓展】
1.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日耳曼法系或成文法系。指19世纪初以罗马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它是西方国家中与英美法系并列的渊源久远和影响较大的法系。
2.英美法系:亦称“普通法系”、“判例法系”。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指英国从11世纪起主要以源于日耳曼习惯法的普通法为基础,逐渐形成的一种独特的法律制度以及仿效英国的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注重法典的延续性,以传统、判例和习惯为判案依据。
3.司法实践: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4.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特征
(1)强调依法统治,把法治作为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主要方法。
(2)强调法律自治,即法律与道德和宗教等相分离。
(3)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形式的平等,反对旨在追求结果平等或限制实际不平等的措施。
(4)坚持法律的一般性和普遍性,反对特别法律。认为无论是维护特权的立法,还是给予某些特殊社会群体如弱势群体的特别关照或救助,都是对法治的破坏。
(5)主张司法独立,强调形式公正或程序公正,反对掺入具有价值意向的道义原则等。
(6)维护个人自由,坚持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区分,维护作为私人的空间,以使个人不受政府、团体或他人的非法干预。
(7)主张法律的稳定性,反对朝令夕改。坚持法律的公开性和明确性,反对以秘密法律不教而诛,反对制定模棱两可的法律并随意解释。
【时空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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