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期)【打包20份】2013年高中政治 7月时事评论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第2期)【打包20份】2013年高中政治 7月时事评论

资源简介

如何看待“公共交通”问题?
时事评论背景:
???????
?????? 全程两元的地铁、四角的公交——北京的票价一直让沪深等地市民羡慕。不过,北京地铁、公交可能也要按里程计价了。据媒体7月16日报道,一项由北京市交通委开展的“北京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专项调查”正在进行,据悉,这项年底出结果的调查将成为北京地铁公交涨价的依据。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公共交通”问题?
?????? 北京地铁公交线路的票价政策已实行六年有余,六年间,深沪等地地铁票价多次随市场浮动,最高价格已超过10元。一直保持两元标准为北京交通带来了“惠民”“公益”的名头,也带来了每年十几亿元的亏损、170亿元财政补贴的沉重包袱。   在深沪地铁票价讨论的高潮阶段,曾有很多评论者援引北京地铁的例子,力证即便交通运营考虑市场损益,仍应充分体现交通资源“公共性”的运营模式。顶着普惠全民的帽子,北京交通每次微有涨价动向都会受到一种“道义”式的掣肘,这使得地铁价格脱离了市场,进入了一种事实上的计划控制。   一般说来,任何脱离市场定价机制的价格都是不可持续的,也是危险的,其所带来的惠民感也有很大的幻象成分。简单说,财政补贴是一块蛋糕,“行”上用得多,“衣”“食”“住”就会用得少;交通占得多,菜篮子、药罐子就分得少。   对比来看,普惠全体民众的交通补贴其实是“性价比”最低的。这是因为,类似的“惠民”将所有人等量齐观,弱势群体固然受益,富人也可以跟着搭便车。最好的方式是将定价权还给市场,同时直接针对弱势群体给予交通补贴。成熟市场存在的地方,一定会形成高中低多层级的消费模式,政府要做的事情就是为弱势群体兜底,维护社会公平底线。   不止地铁公交涨价,水价、电价莫不如此。笼统的“保”和一刀切的“涨”,都没有区分涨价的敏感人群和非敏感人群,很容易产生普遍获益或普遍受损的幻象,使市场化改革异化为剥夺公共利益的行为。在这个语境之下,逢“涨”必有舆论反感和民意宣泄,导致长远看来有益的改革常常遭遇阻力。   北京地铁公交涨价受到围观,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件事背后隐藏着如何处理市场规则和社会福利关系的问题。在改革进行时的状态下,与计划模式相对应的、整齐划一的全民福利概念肯定会被解构,与市场规则相匹配的福利意识将取而代之。这个转变过程中会有长时间的徘徊,但公司靠政府补贴维持以普惠所有阶层的方式肯定长久不了。
如何看待“公款消费”问题?

时事评论背景:
?
??? ?新一轮中央部门决算公开全面启动,一并亮相的还有去年的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决算。著名反腐研究专家、中央党校教授林喆在接受采访时称,“三公经费”仅公开还不够,应在预算时就形成由班子集体讨论的“会审”制,以及事后责任追究制;在审计中,公款使用者的姓名、消费理由、消费内容(食谱)到消费地点、消费时间,都要公示,让民众监督。 ?
??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公款消费”问题?
??
?“三公经费”年年晒,公众却年年都觉得不过瘾,原因何在? ??一是有关部委晒出的账单及项目过于粗疏,只报总数而无明细,公众犹如雾里看花,看不明白;二是“三公经费”界定模糊,导致统计口径和统计标准难以统一,影响了各部门公布数据的真实性和可对比性;三是公款消费基本上是“见物不见人”“见钱不见人”,事中监督及事后追责很难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头上。 ??阳光才是最好的防腐剂,阳光照不到的地方才有阴影。纵观全球廉洁度排名靠前的国家或地区,他们对公款消费的精细化管理,筑起了一道强大的清廉防线。有的国家高官因公务接待时点了一盘价格昂贵的鹅肝而被迫辞职,有的国家政要因擅自搭车报销家人的一张飞机票而受到反腐调查,正是因为他们的每一笔公务支出都有详细记录——从购买大宗办公物品到接待宴会上的菜单食谱,“实名制”和“公示制”交替发力,筑密筑牢了制度篱笆墙。 ??模糊管理学最易产生腐败。不少单位的“三公经费”清单上,总是笼而统之写着会议费、办公费之类名目,而很多巨额会议费背后却埋着惊人的奢华挥霍权钱腐败。最为典型的是,在中央反对吃喝浪费之风的强大压力下,很多单位支出账单上并无“招待费”一项,这并不等于就没有了公款吃喝现象。“零吃喝费”“零招待费”的奥秘在于,这些费用全被会议费冲洗。 ? 仅有粗线条、概念化的公开是远远不够的,只有配套以公款消费“实名制”,把每一分钱的支出都说明白,将每笔公款的使用人、消费的理由及内容、消费的地点及时间等具体信息都予以公开,公众轻而易举地就能透过“玻璃箱”看到公款流向,公款才不会被通过暗渠暗道引入暧昧角落,官员们才会在制度和监督重压下,老老实实地花明白钱、做明白人、办明白事,使权力运行及自身作为干干净净清清白白
如何看待“公车私用问题”?
?
时事评论背景:
???
???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省部级官员提升职务后,也不能换车,“车随人走”,省部级以下单位车辆不固定到人。配合这个《办法》,财政部近日出台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从预算决算关口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3月5日公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强调,2011年(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等支出原则上零增长,切实降低行政成本。这一系列信号,印证了党和政府进行公车改革的巨大决心,显示了公车改革将逐步深入推进的大势。
?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公车私用问题”????
?
??? 公车私用是一种典型的以公谋私的一种现象,它侵害了国家、集齐和人民的利益,是一种机关的不正之风,必须坚决予以反对和加以纠正。 ??? 其产生的原因包括:(1)少数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公仆意识、宗旨意识不强;(2)机关单位的有关公车使用的管理还存在一些漏洞;(3)公车改革滞后,公车使用的制度还不完善。没有形成一套配套的机制。(4)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监督机制等。  ?针对以上的原因,我以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公车使用的改革:(1)增强干部,国家工作人员的为民服务意识教育。(2)完善公车使用制度,要从严要求,对于公车的使用时间、用途等等的审批手续,要更加完善,并对使用的历程、油表等做详尽的记录,做到有迹可查,最大程度上防止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举例广东的一些做法。(3)公车改革也是对公车私用现象一种改善举措,这包括很多途径,例如实施科学的车费补贴,公车外包服务等等,既节约了政府行政开支,在很大程度上又可以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4)实施公开、有效的监督机制。例如,在公车商标明单位标记让群众易于对公车的辨别与监督;设立公车私用投诉系统,方便群众的监督等等,都可以打击公车私用的气焰。 ?? “中国式车改”不缺路径缺决心。让用车的人革掉自己的车,拿掉自己的既得利益,那无异于革自己的命。现在,中央正在进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也许,这能给公车改革带来新思路。只有群众路线才能理清公车改革的正当性与合法性。从正当性来说,公车改革的目的绝不是简单地追求减少财政开支,而是怎样支持公务员当好“公仆”;从合法性来说,公车改革不能仅仅停留在政策文件的层面,而是需要严肃的法律来规范。公车改革必须尊重公民的表达权、话语权和辩论权,尊重民间提出的公车改革方案,依据民意来选择车改方案和监督方案的执行。最重要的是国家工作人员从理念上认识到公为私用的错误性、严重性。行政就是服务,公务员就是服务员。公车私用,和打造服务性政府的理念是背道而驰的。只有从源头到认识到以权谋私的性质,公车私用的现象才能真正杜绝。 ?
如何看待“加固的盘江大桥被冲垮”问题?
时事评论背景:
?
????7月9日,江油市青莲镇盘江大桥被冲垮。据称,此次垮塌的青莲镇盘江大桥建成于1969年,全长160余米,宽8米,为空腹式混凝土双曲拱桥,双向车道。上个月,该桥刚刚进行了维修加固。
?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加固的盘江大桥被冲垮”问题?
?
??? 这是一个让人吃惊的消息,上个月刚刚完成加固的盘江大桥,怎么就被冲垮了?按照当地的说法,盘江形成50年一遇特大洪峰,最高流量达到6600立方米/秒,超过“5·12”唐家山堰塞湖最大泄洪量,此次洪水泥沙含量高、冲刷力量大、破坏性特别强,致使青莲镇盘江大桥发生垮塌。由此看来,这次盘江大桥垮塌,又是老天爷惹的祸。
??? 相关方面用上了“50年一遇”这样的词。有心人不难发现,这些年来,当大的灾难事故发生后,经常见到“50年一遇”“100年一遇”这样的词。相关方面用这个词,常常是形容风大雨急,以此来证明,出现灾难事故不是我的责任。只是当我们搜罗一下,真正对比一下50年、100年数据时,却发现并不存在““50年一遇”“100年一遇”一说。更何况,即使“50年一遇”“100年一遇”,难道就应该冲垮吗?拿赵州桥来说,距今已1400余年,以隋人当时的水平,历经多次水灾、地震、战乱,都能够屹立不倒,又该作如何解释?
??? 或许这一次盘江确实形成了特大洪峰,但要看到,盘江大桥毕竟是刚刚加固的。既然是加固,总要有标准的,那加固的盘江大桥坚持的是几十年一遇的标准?根据绵阳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消息,6月19日,绵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段扬等人“来到刚加固完成的盘江大桥,检查加固工程质量”,段扬指出,盘江大桥“经江油交通部门的加固维修,具备了更加安全的通行条件”。“更加安全”能够对应几十年一遇?刚刚加固完毕,就被一场洪峰冲垮,能不能算“具备了更加安全的通行条件”?
??? 面对刚加固即被冲垮的事实,恐怕也没有谁敢拍胸口说一定没有问题,更何况从过去的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的可能性还很大。因此,相关方面应该启动调查,明确地告知公众,刚刚加固的盘江大桥存不存在质量问题?在建设过程中,存不存在猫腻?
??? “大胆的怀疑,小心的求证”,这应该是一个常识,也是事故发生后的一个基本反应。可是我们看到,相关方面却在很短的时间内抛出了答案,把盘江大桥垮塌归咎为“50年一遇特大洪峰”,而并没有追查刚刚加固的盘江大桥本身有没有问题。刚加固就弱不经雨,公众需要一个明白。
如何看待“合理区间论”问题?
时事评论背景:
????????
??? 李克强总理指出,宏观调控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使经济运行处于合理区间,经济增长率、就业水平等不滑出“下限”,物价涨幅等不超出“上限”。在这样一个合理区间内,要着力调结构、促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之后他指出,从国内外实践看,经济运行出现一定波动,有客观必然性。宏观调控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避免经济大起大落,使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其“下限”就是稳增长、保就业,“上限”就是防范通货膨胀。上限与下限形成的“合理区间论”成为市场理解和预判宏观政策带来了新视角。
?
?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合理区间论”问题?
???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总体上保持平稳,主要指标仍处于年度预期的合理区间(国内生产总值符合今年政府工作报告7.5%左右的目标;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4%,也控制在年初预判的3.5%以内),经济结构调整稳中有进,转型升级稳中提质。对于我国这辆经济列车来讲,未来经济环境更加错综复杂,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并存,经济既有增长动力,又有下行压力。
??? 稳增长是经济运行的“下限”,即经济增长率、就业水平等不滑出“下限”。领导层把今年的经济运行“下限”定在GDP增长7.5%左右,是近年来我国经济的较低增速。相比之前动辄两位数的增速,确实差距甚大。但考虑到我国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与五年前、十年前相比,现在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的数量都大不一样。当前,我国经济的潜在增长率下降已是客观规律,目前增速放缓也是我国政府“有意的”政策选择。不能片面追求GDP,也不可能不讲GDP,只有摆脱“唯GDP论”的心理枷锁,着力调结构、促改革,才能推动我国经济走上转型升级之路。
????防通胀是经济运行的“上限”,物价涨幅等不超出“上限”。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始终是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按照今年初设定的目标,今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要控制在3.5%左右。目前外部经济形势趋于稳定,全球性宽松货币政策正走向尾声,国内政策信号明确为“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监管层加强了对流动性的管理,下半年国内货币供给以及社会融资规模将放缓,央行公布的二季度未来物价预期指数显示企业和居民通胀预计进一步减弱。另外,今年上半年我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4%,远低于年初制定的目标。因此,在不出现大的意外波动情况下,防范通货膨胀的“上限”目标是完全可以预见的。
??? 当然,经济速度不是一下子降下来的,要避免大的波动,也是客观规律的需要。经济合理增长的“下限”不是“底线”,“底线”是经济增长7%。“下限论”实际上是一种“底线思维”——决策层对经济下行容忍度提高,但不能低于潜在增长率,主动调结构但不能危及经济稳定。如果突破底线,决策层不会坐视不理;没有突破底线,就要抓紧调结构、促改革。在这种判断的背后,是一种既利当前又利长远的经济逻辑,市场不应再因短线视角陷入底线思维的误区。
如何看待“回家看看入法”?
?
时事评论背景:
???
??? 社会加速流动的大背景下,“常回家看看”式的精神尽孝能否得到严格保证,入法硬性约束之余,还要仰仗社会体系的减压。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于7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家庭成员若与老年人分开居住,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藉此,“常回家看看”的精神赡养方式,从道德义务上升为了法律义务。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回家看看入法
??????? 在家庭小型化、子女独立化的今天,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容易被子女忽视,也容易被空间遥远阻断,甚至容易被乘虚而入的黑婚介、“养生大师”、“神医后人”欺骗和利用。立法即导向,用法律来确立子女在精神方面赡养老人的义务,正是应时需、解时难的产物,显现出法律与道德的良好结合。 ?????? 但是,看老人入法,就能解决问题吗? ?????? 笔者认为,精神赡养的现实困境、养老问题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光靠一部法律,恐怕悬。 ?????? 一方面,探亲入法尚处于原则阶段,法律强制力和惩罚性还未有规定。怎样频次和时间的“回家看看”,才能实现让老年人“精神上慰藉”?子女在情感上冷漠和忽视老人,又应怎样诉诸法律?相较于刑法中的遗弃罪和虐待罪,精神赡养问题缺乏实际操作性,还需继续细化。此外,在落实带薪休假等方面,也需要劳动法规的进一步支撑,进行配套。 ??????? 另一方面,子女作为养老的第一责任方,许多时候的情形往往是,有孝心难表达,有意愿没时间。既有探亲休假权利难获落实的苦衷,又有工作忙碌分身乏术的无奈,还有打拼糊口压力山大的窘迫。现实中,老年人失护问题频频,很难说全都是道德滑坡所致,反过来,仅靠道德和法律约束来推动敬老孝老,恐怕也会遇到这种现实困境的阻击。 ??????? 今年,我国老年人口将突破2亿大关,空巢老年人也将超过1亿人。来势汹汹的老龄化社会,遭遇一对夫妻一个孩的独生子女时代,碰撞出了“倒金字塔形”的养老困境,激荡起了直线上升的山大压力。养老既是个人责任,也是社会问题,“常回家看看”式的精神尽孝能否得到严格保证,入法硬性约束之余,还要仰仗社会体系的分担效应实现减压,使个人有心亦有力。
如何看待“坚决维护新疆社会稳定”?
?
时事评论背景:
???
??? 新疆近期发生的暴力恐怖事件,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伤害。新疆各族群众从亲身经历中更加深切体会到,稳定是安居乐业的根基,没有稳定,一切幸福都无从谈起。
?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
??? “要稳定,不要动乱。”新疆近期发生的暴力恐怖事件,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伤害。新疆各族群众从亲身经历中更加深切体会到,稳定是安居乐业的根基,没有稳定,一切幸福都无从谈起。
??? 连日来,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广大武警官兵整体防控、全天巡逻,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迅速行动起来……一张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安全网,正在天山南北铺展开来。雷霆万钧的行动,回应着新疆各族群众的普遍呼声,也彰显着党和政府的坚定决心:坚决打击暴力恐怖主义,坚决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坚决维护新疆各族群众根本利益。
??? 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回顾新疆60多年的发展历程,什么时候社会稳定,经济就健康发展,各族人民的生活就安定祥和;什么时候社会稳定受到破坏,经济就停滞倒退,各族人民的安全、幸福就会失去保障。稳定是发展的前提,稳定是繁荣的基础,稳定是最大的民生,这是历史实践所证明的颠扑不破的真理。
??? 这些年来,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总体向好,经济不断发展、民生持续改善,新疆正处于大建设、大发展、大繁荣的关键阶段。GDP连续越过5000亿元、6000亿元、7000亿元台阶;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3年增速位居全国前列;高速公路总里程由原来的842公里增长到2277公里;乌鲁木齐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增速在全国21个大型机场中排名第一……新疆步入了历史上经济发展最好最快、人民生活改善最大最多的时期。越是在这样的发展关键期,越需要稳定的社会环境,这样才能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反之,如果社会动乱动荡,不仅发展无从谈起,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去。
??? 分裂祖国不得人心、制造动乱不得人心、破坏稳定不得人心。今天的新疆,人心思稳、人心思安、人心思发展,这是大势所趋、民意所向。也要看到,尽管当前新疆社会大局稳定,但近期发生的暴力恐怖袭击案件再次表明,新疆的反分裂、反恐怖斗争仍然是长期的、复杂的,有时还是比较激烈的。对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能掉以轻心、不能丝毫懈怠;必须紧紧依靠群众,打一场反恐怖反暴力的人民战争,铸就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之盾,切实维护新疆团结稳定的大局。
??? “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谋富裕、求发展、思稳定、盼和谐,这是新疆2200万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全国13亿人民的共同意志所在。坚决打掉“三股势力”的嚣张气焰,筑牢新疆社会团结稳定的根基,我们就能把新疆来之不易的改革发展成果维护好,就能把新疆各族群众的切身利益保护好。
如何看待“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问题?
时事评论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建设和政法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突出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面。为此,要在思想上明确以下几点:
?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问题?
一、要明确确保办案质量、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是每一个执法办案人员的终生追求和重大责任。   冤假错案不仅对当事人是一场灾难,而且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影响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影响国家长治久安。最近披露的几起冤假错案虽然都是若干年前办理的,发生冤假错案的也仅是极少数地方,但“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目前没有发现不等于客观上肯定没有,现在没有发现不等于今后不会发生。因此,确保办案质量,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是每一个执法办案人员终生的追求和重大的责任。任何执法办案人员都没有丝毫理由对此自我感觉良好,而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临渊履薄的心境和一丝不苟的态度来对待,直至退出执法办案岗位。同时还要明确,“坚守”就要坚决守住自己把守的关口,不能自己不守而寄希望于后面的环节去守;“坚守”就要着力发现并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以防冤假错案被非法证据的表象所遮蔽;“坚守”就要严防死守,敢于依法发表并坚持正确意见,发现领导的决定可能产生冤假错案的,要向上级甚至越级报告,以防悲剧的酿成。 二、要明确案件质量的内涵。   有的同志认为,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就要宁漏勿错。我不同意这种认识。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会受到制裁和惩罚。也就是说,公正司法包括防漏。案件质量的内涵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这就必须做到不错不漏。因为如果错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感受不到公平正义;如果漏了,案件的被害人就感受不到公平正义。当然,根据疑罪从无原则,对疑罪作无罪处理有可能造成“漏”,但这种依法不得已的“漏”,与指导思想上防止“漏”,二者并不矛盾。因此,我们既要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又要坚持“两个基本”,防止纠缠细枝末节,宽纵犯罪。 三、要明确“冤假错案”的标准。   “不把人搞错”,这在公众看来似乎很简单的事,为什么到了司法机关就这么难,需要我们去苦苦追求?一是因为刑事诉讼的证明是回溯性的证明,它通过收集到的证据去“回复”和“再现”以往的犯罪事实,而这种“回复”、“再现”的过程非常复杂,受很多因素的制约,真相容易被掩盖和歪曲。二是因为人有没有搞错,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不是真犯罪,只有他自己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是真正的犯罪人,那犯罪人也知道),而司法人员并不知道。司法人员看到的只有在案的事实和证据。由此在诉讼证明理论上,就有了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区别。客观事实司法人员没有看到过,司法人员只能凭在案证据所“再现”的法律事实来认定案件,而这种法律事实只有与犯罪人知道的客观事实相符,人才不会搞错;如果不相符,就会出现冤假错案。因此,在司法证明上,要以客观真实为目标,以法律真实为标准。 四、要明确检察机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的具体工作标准。   对检察机关的批捕、起诉工作应该提出什么标准,才能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比如,能不能要求凡是批捕、起诉的案件都要做到100%判决有罪?我认为有罪判决率低肯定不好,但也不能提100%判决有罪的要求。   先讲起诉。检察机关作为控方,在追诉犯罪上应该保持一定的张力,有的还将起诉标准规定为低于审判标准。为了保持这种张力,一些国家对诉后有罪判决率根本不作统计,以防止检察官为追求有罪判决率而该诉不诉。我国检察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定起诉条件即“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来决定起诉或不起诉。因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就能排除合理怀疑,从而就能防止冤假错案。对于诉后判无罪的案件,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如果认为判决确有错误,应当依法提出抗诉;如果认为判决正确,就要认真总结教训,办案人员存在过错的,还应追究其责任;如果认为判决有道理,而检察院的起诉也有道理,则应加强研究,并与法院沟通,以便统一宽严尺度和证据标准。   对于批捕,基于以上相同的道理,应根据审查批捕当时在案的事实和证据,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来决定捕或不捕。凡是符合逮捕条件而批捕的,即使后来被判无罪或者徒刑以下刑罚,也不属于错捕;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予以逮捕或对符合逮捕条件的不予逮捕,就是错捕或错不捕。
如何看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问题?
?
时事评论背景:
????????
??? 日前,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规定今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25元提高至30元,同时进一步扩大受益人群范围,强化基础性服务项目,服务项目也由最初的九大类21项扩展到十一大类42项。 ?
?
?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问题?
??? 受看病难、看病贵煎熬的城市居民,对长期难以享受优质公共卫生服务的广大农民,对步入“最美桑榆景,人间重晚晴”的白发老人,对朝气蓬勃、天真烂漫的可爱儿童,这无疑都是一个让人心花怒放的好消息。无论是扩大健康档案覆盖面,还是提高对疾病患者的卫生服务,都可以感受到国家对公民健康的悉心呵护,都可以看出国家在公共卫生服务上的巨大进步。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也是实现医疗资源最大化利用的明智之举。所谓保基本、强基层,究竟应该在何处着力?所谓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应该以何者为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无疑是不二法门、最优选择,既能尽可能覆盖目标群体,体现出天无不覆、地无不载的普惠性,也能够发挥防患于未然、治病于未萌的作用,提前发现居民健康影响大的卫生问题,以“治未病”的无形之功,避免小病拖大、大病致贫的有形之祸。
??? 有人仍觉不足,也许有人感到差距犹在,也许有人认为点滴改进犹如杯水车薪,但是从逐步推进新农保,到编制世界上最大的社保网络,再到3元营养餐悄然上路,民生惠政无不是循序渐进,在表面的波澜不惊中暗藏前进的波涛澎湃,在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中让群众感受到民生的福祉和实惠,在走小步、走快步、不停步中把民生惠政做深、做细、做实。
??? 量力而行,也要尽力而为,这就是中国民生的前进步伐,不求朝发夕至、一鸣惊人,但求日有进益、不舍昼夜,摒弃一步登天的贪功冒进,追求积跬步而致千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进步只是不懈努力中的一步,我们期待下一步,以及更多民生福祉。
如何看待“好干部的标准”?
时事评论背景:
???
?? 重视人才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好干部”始终是克敌制胜的重要保证。在改革进入深水区的今天,什么样的干部才是“好干部”?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好干部的标准”????
?? ?习近平总书记用20个字描摹出好干部的“时代肖像”: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对照这20字要求,当前,我们的干部队伍在两个方面问题比较突出、亟须引起关注:一是信念,二是担当。
??? 古人说,“志之所趋,无远弗届,穷山距海,不能限也。志之所向,无坚不入,锐兵精甲,不能御也。”理想信念是人的志向。志存高远的人,再遥远的地方也能到达,再坚固的障碍也能突破,再迷人的诱惑也能抵制,再艰难的挑战也能应对。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无数共产党员为党和人民利益做出英勇的牺牲,支撑他们的就是“革命理想高于天”的精神力量。
??? 今天,理想信念坚定,依然是好干部的第一位标准。是不是好干部,首先要看这一条。如果信念不坚定,政治不合格,经不起风浪,扛不住考验,这样的干部能耐再大也不是我们需要的好干部。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精神上“缺钙”,看起来再美,也会得“软骨病”。用理想信念铸就金刚不坏之身,干部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
??? 没有远大理想,不可能成为“好干部”;离开责任担当而空谈远大理想,也不是时代需要的“好干部”。有多大担当就能干多大事业。社会转型期,机遇稍纵即逝,解决问题的窗口时间越来越短;挑战越积越多,问题出现的速度越来越快。执政党的“好干部”理应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在难题面前敢于开拓,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在风险面前敢担责任,才能在机遇初现时推动改革,在问题露头处化解矛盾,为改革发展赢得战略空间,把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熔铸到执政兴国的实践中。
???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干部中好人主义盛行,不敢批评、不愿批评、不想负责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怕得罪人、丢选票,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信奉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满足于做得过且过的太平官;有的身居其位不谋其政,遇到困难绕着走,碰到问题躲着行,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有的为人圆滑世故,处事精明透顶,干事拈轻怕重,遇事明哲保身,有功劳抢得快,出问题推得急;有的庸懒散软,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朝看水东流、暮看日西坠……这种不敢担当、不愿担当、不会担当的“圆滑官”、“老好人”、“墙头草”多了,党和人民的事业,还怎么向前推进?发展的关键期,又如何攻坚克难?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敢于担当,是今天我们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衡量“好干部”的重要标准。
??? “一心向着自己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会给他让路。”方此之时,中国号巨轮劈波斩浪、向梦想进发,既有春和景明的机遇,也有暗流汹涌的挑战。只有信念坚定、敢于担当的好干部越来越多,我们才会有轻舟必过万重山的坚强自信,才会有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动力源泉,才会离那个激动人心的梦想越来越近。
如何看待“官员污名化”问题?
?
时事评论背景:
??????? 4月7日,河南陕县6名干部在外考察途中因车祸伤亡。消息曝光后,网上一片欢呼,很少同情的帖子。尽管当地政府解释这批官员外出是公干而非公费旅游,但网民仍半信半疑。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官员污名化”问题?
??????? 在全民焦虑的今天,污名化官员以及名人、富人成了普通民众绶解精神压力的一种有效方式。在作为弱者一方的民众看来,官员乃强势群体,不需要对他们理解、同情和关怀。某些遭遇污名化的官员,会立即被网友套上一大堆你值得拥有、但他却并不想要的道德缺陷,使其感到百口莫辩式的委屈和烦恼。 ??????? 官员被污名化的根本原因在于民众热切的期待他们是一类人,实际上他们却成了另外一类,套用一句广告词来形容是沒有期侍,就沒有伤害。民众对贪腐、靡费公帑、与民争利、作威作福等行为感到痛心、无奈、无从制约,反过来刺激了他们污名化官员的心理。表面上看,遭遇污名的是某位具体官员,实则是民众向他所属的群体表达不满和抗议。 ??????? 民间舆论对官员污名化的一个重要方法,是将个別官员暴露出来的荒唐,丑陋行为放大为整体官员群体的共同特征,甚至进行大胆的推测,想象,如上述6名因车祸伤亡的陕县干部,就被讥为清明节假日还忙公干?鬼才信呢!湖南双峰县农民合成艳照敲诈官员竟能形成一个地下产业,这也是在官员群体普遍遭遇污名化的大势下,才会形成如此气候的。 ??????? 中国官场有一种向梅聚合的特征,除了必须与民众大量接触的基层干部以外,官员日常活动是在与普通民众隔离的情况下进行的。官员的职位越高,越是主要与官员打交道,而与普通民众接触甚少。他们在官场浸淫日久,得心应手都而一旦来到普通民众面前就会不自然,不自在,不知所措。官员职业面目的单一性与真实自我的多重性,也会撩起普通民众对其一探究竟的兴致。民众自然而然地认为,官员是最会装的一群人,而戳穿他们装的任何内幕新闻,都会令民众兴奋莫名。民众眼里,官员甚至是一个弱势群体,因为他们总是做出种种有悖常识的决策,犯些皇帝的新装式的错误。有些官员穴是刻意表现自己的低调,亲民,实干作风,越是刻意展现自己普通人的一面,反而越容易被指为作秀,而遭致污名化。 ??????? 民间舆论对官员的污名化是一股不容小觑的社会势能,它伤害的不仅是具体的涉事官员群体,对整个社会的伤害也是非常大的。它带来了民众对官员对立,强化了社会紧张并可能导致整个社会信用崩溃。摆脱污名化困境的关键还在于官员自身因为正是这个队伍中有些官员的自身不足,以及他们对公众生活过多的,不加克制的干预和控制欲望,才引起了民间舆论对官员污名化的反弹。但另外的例子也是存在的。4月23日,四川芦山县一名副县长因救灾时候擅自离岗被免职,时值全国舆论焦点救灾,官员稍有不慎便会获至恶宁但这位官员反而赢得网友力挺,因为他平时工作认真广受好评,且当时正在发放物资。所以民众并不是不讲理。
如何看待“官商勾结、权钱交易问题”?
?
时事评论背景:
???
??? 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死缓。在刘志军涉嫌多项违纪违法事实中,包括其长期与北京博宥投资管理集团公司董事长丁羽心沆瀣一气,帮助丁获取数十亿元非法利益,丁则以金钱开路,处心积虑满足刘的权欲、贪欲、色欲,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刘志军案是一起典型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腐败案。刘志军被查处再次给领导干部敲响警钟,作为领导干部,与商人“勾肩搭背”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 ?
?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官商勾结、权钱交易问题”????
?
习近平总书记曾一针见血地指出,现在的社会,诱惑太多,围绕权力的陷阱太多。面对纷繁的物质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要守住底线。
从近年查处的腐败案件看,一些领导干部的腐败除了自身思想堕落的原因以外,往往与工作中结识不法商人并与其“勾肩搭背”有关。一些领导干部虽手握重权,却痴迷于商人纸醉金迷的生活;一些商人虽家有万金,却依然想搭乘“权力”快车,谋求更多非法财富。彼此如果臭味相投,就难免会以“友情”外衣为掩护,进行肮脏的权钱交易。领导干部一旦与商人“勾肩搭背”,就必然被商人“套牢”,滑向腐化堕落的深渊,落个身败名裂的悲惨结局。
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党中央反腐态度坚决,措施严厉。刘志军案再次说明,如果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无异于玩火自焚、自掘坟墓。领导干部一定要切实引以为戒,把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作为终身课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始终坚守党纪国法的基本底线,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杜绝与商人“勾肩搭背”,多与普通百姓交朋友、拉家常,才能避免重蹈刘志军之流的覆辙,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
如何看待“官气”问题?
时事评论背景:
???????
??? 毛泽东曾说:“官气是一种低级趣味,摆架子、摆资格、不平等待人、看不起人,这是最低级的趣味。”反对官僚主义,就要克服这种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官气。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官气”问题?
??? 官气历来为群众所鄙视,却又为不少为官者所热衷。“乌纱略戴心情变,黄阁旋登面目新。”古代不乏装腔作势的官老爷形象,今天亦不鲜见招摇过市的为官者。说官话,摆官谱,官威显尽,风头出足,自己感觉甚是惬意,群众心里却极为反感。早在延安整风时期,毛泽东就形象地把官僚主义者比喻为“泥塑的神像”。
??? “失天下者,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一身官气者,市侩气必多,质朴气必少;铜臭气必多,清新气必少;邪气必多,正气必少。那些一心只想品官味、过官瘾、长官气的干部,与群众距离只会越来越远,隔阂只会越来越深,最终成孤家寡人,被群众唾弃。列宁说:“我们所有经济机关的一切工作中最大的毛病就是官僚主义。共产党员成了官僚主义者。如果说有什么东西把我们毁掉的话,那就是这个。”
??? 战争年代,我们曾用“延安作风”打败了“南京作风”,一个重要原因是党的干部同人民群众一块苦、一块干、一块过。今天,各种条件改善了,生活待遇提高了,但党员干部不能忘记“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这个根本问题。古人说:“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把自己真正当成公仆而不是主人、当成学生而不是先生,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就不会染上官气。
??? 对于一支军队来说,官僚主义不仅意味着离心离德,脱离群众,而且会直接损害凝聚力、战斗力。领导和机关干部如果置身高处而不接“地气”,眼睛只向上而不向下看,对官兵的疾苦就不可能感同身受,对基层的情况就不可能真知深知,提建议、作决策、定措施就有可能脱离实际,违背规律。
??? 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官兵中蕴含着无穷的智慧。党员干部应远离官气这一低级趣味,永葆普通一兵本色,不受虚言,不听浮术,不采华名,不兴伪事,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官兵。
如何看待“广东江门鹤山核燃料项目取消”问题?
时事评论背景:
???
??共识是建立在常识基础上的,缺了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基础,共识不可能凭空长出来。广东江门鹤山核燃料项目,自7月4日公示后,经过延长公示时间、与市民网民沟通对话、与投资者协商交流,终于在13日正式宣布取消立项。“在社会未达成广泛共识之前,绝不办理立项手续,绝不开工建设”,当地政府的表态,显示对民意的尊重,也点出了这一项目之所以遭遇尴尬的原因:在环境问题上,社会还缺少一些共识。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广东江门鹤山核燃料项目取消”问题????
?
??? 的确,要保护环境,不要“被污染的发展”,这早已是当前中国上上下下的环境共识。但在这样的共识之下,要解决发展与环保之间的两难,要达成项目污染风险与群众环境敏感之间的平衡,尤其是在一些具体项目上,还需要更多、更深层次的共识。 ??? 平心而论,核燃料加工技术,是非常成熟安全的技术,市民对它的忧惧,很大程度上缘于对这一技术的不了解。应该说,在立项预研过程中,鹤山市方面的工作做得还是比较认真仔细的,曾先后三次赴四川宜宾的核燃料工厂考察,考察团成员包括了镇、村干部和民众代表。而且,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也按规定进行了公示。从长远来看,项目的流产,无论对当地居民和产业发展,还是对此前已有不少投入的核电企业来说,都是一个不小的损失。 ??? 纵观项目论证的过程,“共识缺乏”的症结,有居民过度的焦虑心理,也源于缺乏前期沟通:公示时间偏短,有时太过突然。不管是核燃料项目还是PX项目,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如果没有经过听证程序就签订协议决定上马,如果向社会的公示姗姗来迟,就很难增进了解、促成理解、达到共识,甚至有可能激化“异见”。 ??? 很多现成的环境事件案例表明,对于环境问题,目前最缺乏的是常识。环境问题有一定的专业门槛,需要认知常识;环境问题牵涉公共利益,需要治理常识。共识只能建立在常识的基础上,环保意识有了、环境理念也有了,但如果常识欠缺,只能是众说纷纭而“谣言”生、民意沸腾而“散步”起。说到底,缺了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基础,共识不可能凭空长出来。 ??? 比如,无论是对核燃料项目还是PX项目,公众都需要有更多了解,不能因为有人反对就“我也反对”,也不能因为极端事件而夸大风险。再比如,政府部门要对舆情反应有预料、对社会风险有预期,不能总是抱着大事化小的心态,希望“生米做成熟饭”后悄然过关。而媒体也需要更为耐心细致地引导舆论、传播常识,不能被无原则的偏激言论裹挟而行。 ??? 去年出台的《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已经规定在上项目之前,必须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析和论证。这是制度完善的重要一步,但如何进一步细化,还有不少工作要做。处身“环境敏感期”,要在更大范围内达成共识,粗放的管理思维早已过时,而有赖于严格的程序保证和严肃的事后究责。 ??? 如果对公示发布的时间节点及公示范围作出强制要求,如果由第三方专业权威机构而非利益相关方作安全性评估,如果依照详细条款自动启动听证程序而不是靠“获得项目选址居民支持”等变通方法,很多环境事件,可能都会在凝聚起社会共识的基础上达成政府、投资方和公众的多赢,走向更合理的结局。
如何看待“户籍制度改革”?
?
时事评论背景:
???
??? 据报道,从今年7月1日起,上海将实行居住证积分制度。目前,上海、深圳、杭州、广州等城市都相继出台了居住证制度。今年5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了“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其核心目标就是让非户籍人口的权益得到保障和重视,使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等方面享有应有的待遇。
?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户籍制度改革
?
??? 新型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而“人的城镇化”关键在于户籍改革。户籍改革已被中央列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它关系无数人的切身利益,为社会所广泛关注。人们明白,户籍改革是大势所趋;人们也担忧,户籍改革会不会带来种种难题和风险?
?
一、“带地进城”会不会增加土地撂荒?
??????? 在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农民转户进城主要以征地“农转非”、“土地换社保”方式获得市民身份和待遇。但随着农村土地附着权益增加和农民将土地作为保障的需要,很多农民转户进城不愿放弃农地,甚至出现激烈的“土地维权”。
??? 为保障转户农民土地权益,国务院办公厅在2011年第9号文件中,要求“现阶段,农民工落户城镇,是否放弃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必须完全尊重农民个人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作为统筹城乡综合改革实验区,重庆在户籍制度改革中,也规定“户籍不用土地换”,农民转户进城后,仍可保留农村土地权益。
??? 农民进城不用放弃农村土地,是平稳推进城镇化的一种尝试。“土地与户籍脱钩”能保障转户农民土地权益,但也有人担忧如此一来农业生产会出现两个风险:一是农民进城后,其农村土地被撂荒;二是农地细碎化,不利于规模经营。
?
二、放开户籍会不会“一窝蜂”进大城市?
??????? 我国在推动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转户农民到底主要应该进入小城镇还是大中城市历来是争论的焦点问题。一些专家认为,城镇化发展,应重点引导农民进入大中城市,这对拉动GDP和财政收入作用明显,效率也比较高。而很多农民却说,进入大城市,如果没有稳定的就业渠道,可观的收入,将难以立足。
??? 城镇化不是农民“一窝蜂”地进城,而是农民理性地有选择进城的过程。在重庆,有近6成农民选择转户进入小城镇,很多人表示,大中城市的居住环境固然比小城镇整洁、方便,但居住成本也比小城镇高很多。在城里吃饭贵、看病贵、住房贵,连喝口水都要花钱,如果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没有足够的钱买房,肯定不愿搬到主城或区县城。????????
??? 农民自主转户进城的分布格局,给政府城镇化政策以启示:以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作为优先选择,使中小城市、小城镇成为吸纳农民的主要载体,在财政投入、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方面给予倾斜。
???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要让转户农民在城镇“留得住,容得下、过得好”,就必须不断加快小城镇、中小城市产业发展,提高吸纳就业能力;同时完善其交通、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增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服务能力,使人们能过得方便、舒服。
?
三、巨大成本会不会带来改革风险?
??????? 钱从哪里来?这是困扰诸多民生改革的难题。在户籍改革中,每年大量农民转户进城,要使他们享受城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也需要巨大投入。而解决户改成本难题,关键要巧妙设计,政策引导,让政府、企业、“新市民”等社会各方共同分担,让巨额改革成本“化整为零”。
??? 对转户“新市民”而言,核心要义是让“农民带着财产进城”,使土地增值收益侧重于解决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一方面通过改革征地制度,调整现有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结构,大幅提高农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另一方面是完善农民土地财产权,在农民自愿前提下,探索制度创新,使农民耕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实现市场化变现。
??? 对企业而言,应强化其依法承担转户居民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成本的意识。按照规定,在农民工转户后,养老、医疗保险企业缴费比例将提高,这些成本花费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
??? 而政府则应承担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投入成本。农民工早已作为常住人口居住在城市,其转户后,并不会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带来大的冲击,农民工转户后社会保障待遇的提高,由政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就业培训、保障性住房建设、学校配套等方面加大投入,这也是城市发展的应有之义。
??? 同时,作为一种制度探索,政府也可以调整目前土地出让金用途分配,将一定比例土地出让收益专项用于农村转移人口的保障性支出,以弥补“新市民”公共支出的短板。
??? 专家认为,户籍改革的成本投入,从时间上看,并非一次性投入,而是有着10年至20年的分摊期,相当部分成本不需要即期支付。例如,在城市养老、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养老和医疗是支出大头,但从目前来看,主要转户对象是新生代农民工,大规模资金需求会在20年以后发生,不会形成当期的资金压力。如果制度设计完善,农民转户规模平稳,不会产生大的改革风险。
?
如何看待“机场爆炸案”问题?
?
时事评论背景:
???
7月20日晚,残疾男子冀中星在北京首都机场T3航站楼B出口外引爆自制炸药,北京警方已对其正式刑拘。随后,广东东莞方面及冀中星原籍山东鄄城方面分别对外通报,确认2005年6月冀中星在东莞打工期间受伤致残并因此多年上访一事。然而就冀中星受伤原因及东莞方面曾向冀中星支付的10万元钱的属性,两方通报有出入。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机场爆炸案”问题?
?
??? 首都机场的爆炸声,让多年前的一桩旧案成为时下热闻,也让“冀中星的个人悲伤”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如果当初冀中星的案子及时受到外界关注,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机场爆炸事件。当然,历史不可能有假如。
  在我们的社会,公众向来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生活经验。无钱医治、负债累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冀中星显然想到了这句话。在首都机场制造爆炸事件,就是他想到的“大闹”方式。在引爆自制炸弹前高喊“躲远点”,加上未造成任何伤亡,这些都充分说明他不是要“报复社会”,而只是想要“借”用首都机场作为“大闹”的地点。
  正因为如此,冀中星的行为赢得了不少人同情,这与那些到校园中砍杀无辜儿童、在公交车上实施纵火的犯罪分子,有着本质不同。但必须强调,这仍是一个很恶劣的示范。一方面已涉嫌触犯刑法,冀中星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另一方面,如果今后有更多“冤屈者”效仿,那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很多评论者都注意到了这点,所以强调“实现正义不能靠盲目声援”,强调“谴责T3爆炸犯罪应高于同情其遭遇”。
  这些当然是很理性的观点,但我们也应体恤一个困苦无助的人,他用以自救的方法有时候可能难免失当。其背后的悖论就在于,如果他不采用这样的“大闹”方式,以其自身资源很难吸引到足够眼球,而没有足够关注,他的困境就无法摆脱。“开胸验肺”的张海超,不也是一种自残吗?那些用肉体抵抗强拆的悲剧,就更让人痛心了。如果弱者维权很多时候只能拿自己的身体去做赌注,这是法治社会难以承受之重。
  在我看来,冀中星的行为本质上就是一种升级版的“跳楼秀”,只不过无论对他人对社会的危害都要更大一些。过去很多年,我们常能看到农民工为讨薪而进行种种“另类创新”:从最初的跳楼秀到后来的讨薪新闻发布会、拜河神讨薪等等。当然,也有人真的从楼上跳下去了,有人拿刀捅了无辜的路人,有人劫持了偶遇的女孩,还有的去集体堵路讨薪……与之相比,冀中星的维权举动,不算最好的,也不算最坏的。
  所以,犯罪的归犯罪,维权的归维权。冀中星固然需要反思自己的行为,但更多人也需为冀中星的遭遇反思。在多次上访之后,冀中星是否被治安员打残,这依然是个谜,而这本不该是难以侦破的悬案。唯有相关部门认真核查案件,给公众一个值得信服的说法,同时也认真对待每一次上访、每一起申诉,让更多身处“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困境的人,重新看到法律维权的希望,机场爆炸案才不会被“复制”或“更新”。
如何看待“瓜农之死”问题?
?
时事评论背景:
???
???? 湖南省临武县有关方面日前证实,对在与城管人员冲突中身亡的瓜农邓正加家属,给予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89.7万元。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瓜农之死”问题?
?
??? 从7月17日邓正加暴死街头,到19日大额赔付金到位,临武县的善后“理赔”堪称神速。不过,让人疑惑的是,既然事件还没有结论,死因也没有最终确定,就急匆匆支付一大笔钱给家属,是否符合程序正义?这些钱又是什么钱?
  这89.7万元具体明细为何,临武县没做进一步说明,其随意性显而易见。据家属披露,临武县政府先是答应赔偿10万元,因家属不满意,才提出了89.7万元的数字。而且,附加条件是19日必须下葬,晚一天减少10万。
  赔偿数额的随意性如此之大,且有附加条件,不免让人怀疑,临武县确定数额多少、支付快慢的依据,只是取决于尽快平息事端的考量而非事件本身的是非。
  以程序的合法性而言,这笔赔偿金的支付也并不严谨。这一案件目前似乎还没有进入“审理”程序。即便依据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走完相应的程序也需要一段时间。
  这种“花钱消灾”的思路,在很多基层政府处置突发事件中多有体现。在缺乏真相、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的赔偿,给外界的印象是出于稳定需要的息事宁人,而体现不出社会的公平正义。
  而这向社会传递的不良信息则是,如果民众求不到正义和真相,那么只好求更多的赔偿,而求赔偿最方便的办法就是把事情闹大,越大越好。花钱能买来一时安定,却为新的甚至更大的不安定埋下了祸根。(胡印斌)
如何看待“葛兰素史克案”问题?
?
时事评论背景:
???
??公安部门针对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调查尚未结束,就在外资制药业界引发了震动。从相关权威部门公布的情况看,葛兰素史克通过一家旅行社,利用会议招待的机会,虚增参会人数甚至虚构会议,从“正常”的招待费用中扣出钱来,一部分用于葛兰素史克高层的回扣款,另一部分则向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提供商业贿赂。 ?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葛兰素史克案”问题????
?
???
??? 业界常戏谑地称,现在的药品价格是“含贿价”。此话虽难听,但多年市场操作中,确实有不少药品在药价中分摊了这部分违规成本。此次出事的葛兰素史克高管就承认,用于推广和回扣的成本占了总药价的20%—30%。而据业内人士判断,葛兰素史克的这一比例并不算高。此前有调查发现,各个环节“明扣暗扣”后的最高比例,甚至占到总药价的50%左右。在这一业内“潜规则”影响下,许多药企为了争夺市场,往往无所不用其极,进而形成恶性循环,使得药价出现严重虚高。
 药品销售乱象丛生的背后,暴露了中国医药市场中的一些软肋。比如,一些医务工作人员“向钱看”的倾向严重,而医院的薪酬体系不够灵活,一有企业投其所好、以利益引诱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不正当竞争甚至是违法行为时,有些医护人员就可能铤而走险,“利益联手”之下,直接间接地推高了药价。从这个角度上说,去除“以药养医”的顽疾,不仅必然,而且还应提速发力。
 客观说,跨国药企的研发实力普遍高于国内企业,一些创新药品正是治病救人所急需的,价高也符合市场规律。不过,葛兰素史克案件再次提醒我们,价高背后,还包含着不当的,甚至是违法的成本。必须举起利剑刺破虚高。
 现在整治外资药价高企更适逢两大机遇。一是国内企业研发能力逐步增强,经过多年混战,国内涌现出一批接近世界水平的企业,国产新药已经能在一定程度上与外资品种相抗衡。二是随着医改的深入,以往难啃的公立医院改革逐渐推进,阻碍改革的症结逐步暴露并消除,对医药商业贿赂动刀正当其时。
 就在上个月,国家发改委组织对制药企业成本调查,其中涉及大量外资企业。发改委相关负责人透露,将对比这些药品和国外同款药品的价格,指导其在中国的销售价格。成本调查和价格比较的开展,或许会在不久的将来转化为实际的政策。中国不会纵容靠非法手段做生意的企业,无论内资还是外资。因为,一个竞争的市场,也必定要成为一个公平的市场。
如何看待“记者实名举报”问题?
时事评论背景:
??? 7月17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报道,新华社经济参考报记者王文志通过微博,实名举报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等高管在收购山西金业资产的百亿并购案中故意放水,致使数十亿元国资流失,宋林等已构成渎职,并有巨额贪腐之嫌。这是继去年12月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实名举报副部级官员刘铁男之后,媒体记者再次通过微博形式实名举报官员。作为国资委旗下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华润集团的董事长,宋林同时也是一名副部级的国家公职人员,如果举报属实,那么从级别而论算得上一只“老虎”。
???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记者实名举报”问题????
?
??? 从以往经验看,实名举报人往往承担着巨大风险,一方面可能因为举报失实,误伤被举报人而被追责,另一方面,也可能面临来自被举报人的打击报复,甚至遭遇生命安全的威胁,而且,高调的举报还可能造成证据隐匿灭失,并不利于案件的查办。无论是罗昌平还是王文志,相信都深知这些巨大风险,但他们为什么仍然选择通过公开实名举报来“高调反腐”?
 媒体乃社会公器,负有舆论监督的职责,监督是记者坚信正义、守护正义的表现。但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每个职业都应该有自己的边界。一般而言,记者应该是新闻的报道者,通过扎实专业的采访调查,形成客观的新闻报道。报道出来后,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作出结论,进而起到舆论监督的作用,这应是法治社会的正常状态。事实上,记者在媒体刊发新闻报道,行使舆论监督权,比自己单独出来举报要安全得多,毕竟组织承担风险的能力,要比个体承担风险的能力大得多。但现实情况是,目前的新闻舆论监督往往并不顺畅。当拿到大量的调查材料而不能顺利刊发时,记者似乎只剩下两个选择:其一,无奈之下,弃之不管;其二,铤而走险,以公民的身份行使监督权。在网络时代和博客、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崛起后,选择后者似乎成为一种趋势,并在成功者示范效应下得到强化。
 坦率而言,目前我国对于举报人的保护尚不够完善。宪法第41条明确规定公民有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国务院《信访条例》、《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等也对举报人保护作了明确规定,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这些规定有时并没有得到很好落实。无论是罗昌平还是王文志,之所以选择公开实名举报,也是寻求借助舆论力量来降低风险,以达到自我保护的目的。
 希望这些层出不穷的网络反腐给我们以警示,不断畅通反腐路径,推进制度反腐,大力改善舆论监督环境,切实落实举报人的宪法权利。
如何看待“金融改革”问题?
时事评论背景:
?
??? 金融价格双轨制的存在,让资金“空转”获得了套利空间,滋生了影子银行的兴起;金融产权的国有垄断,让无效率的地方平台和国企获得大量资源,对民营和小企业贷款产生严重挤出效应;金融体系的相对封闭,让国内的金融机构处于政府的襁褓中,缺乏在全球市场的疾风暴雨中摸爬滚打的经验和能力……总之,金融制度的缺陷已不能适应实体经济的发展,金融改革的迫切性在当前显得尤为突出。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金融改革”问题?
???
??? 我们发现,新一届政府把未来五年中国经济的增长目标定在了7%,提高了对经济适当减速的容忍度,这预示着持续多年的以投资拉动的外延式增长将告一段落,也将为经济的结构调整腾出空间。而在日前处理银行间流动性问题上,央行并没有像以往那样“放水”,而是采取市场化手段,倒逼金融机构正视流动性管理,解决期限错配问题。
??? 从一系列的简政放权、夯实市场基础的措施来看,“看得见的手”渐次淡出、“看不见的手”发挥更大作用,市场化脉络日益清晰。我们认为,深化金融改革开放,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是解决金融滞后的唯一出路,也是实现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帮助实体经济走出下滑“困境”的必然选择。
??? 六年前的陆家嘴论坛诞生于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际。而今天,在美联储酝酿退出QE,新兴市场受到资金回流冲击,市场普遍担心中国经济“硬着陆”的时候,本届论坛被赋予了非同一般的意义。陆家嘴的上空正飘过暴雨前的乌云,在风雨中翱翔的鸟儿姿态优美而坚定!推开窗户,期待市场化的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