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高考作文素材时事热点:婴儿乘大巴需买票?立法执法要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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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届高考作文素材时事热点:婴儿乘大巴需买票?立法执法要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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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乘大巴需买票,10%免费配额合理吗? 1
婴儿坐大巴还要买票?儿童免票到底论个头还是人头 3
“不够十个座儿童不免票”是一种误读 4
不满一岁要补票,这是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刺客” 6
婴儿乘大巴车需购买车票,车站方尽责了吗? 7
婴儿乘大巴需买票,10%免费配额合理吗?
据极目新闻报道,8月29日,广东湛江市一位母亲抱着不足一岁的婴儿在南桥车站乘车时,被工作人员拦下要求给婴儿购买车票。对此,湛江市南桥车站解释称,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每十位乘客才能有一个免票儿童名额。
在多数人的生活经验里,婴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票已是常识。获知每辆车配比儿童免票额,引发舆论关切是再自然不过的反馈。然而,有媒体记者就此咨询多个城市的长途汽车站,工作人员均表示,乘坐长途大巴车时,仅有核定载客人数10%的儿童可以享受免票。
不过,2019年颁行的《交通运输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明确规定:每一成人旅客可携带1名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且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费乘车,需单独占用座位或者超过1名时,超过的人数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6~14周岁或者身高为1.2~1.5米的儿童乘车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
上述规定回应了近年来屡成舆论争议热点的儿童免票标准“身高说”和“年龄说”,并建立了兼顾年龄和身高标准的票价优待机制。规章文本中的“或”字,明确6周岁(含)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以下不单独占座的儿童,均可免费乘坐客运班车。
关于每辆车儿童免票额的配比问题,湛江某车站的依据,来自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客运车辆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同时每位乘客只限带一名免票儿童。
这一条款,当然并不是广东一地的特别要求。前述《交通运输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中也有相关规定。原文表述是:在客车满载情况下免费乘车儿童数量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舍去小数位取整)。
根据这一规定,如一辆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为30人,在载客人数已达满员(30人)的情况下,只有3名符合条件的儿童可享受免票。由此可见,每辆车儿童免票配比是个全国性问题。
规章有此要求,合理的解释是,因免票儿童不单独占座,从运输安全的角度考虑,一位成年人不宜带两名以上儿童出行(设想一位妈妈怀抱两个婴儿乘车的场景),同一辆车上在已经满员的情况下,也不宜有过多不占座的儿童。至于是控制在10%以内合理,还是20%或其他比例更合理,这就是安全标准、现实需求与利益博弈的平衡问题。
严格依法来说,的确可能出现这样的场景:某趟车并未满载,但配比的免费儿童票额度已经用完。这时,乘客有两个选择,一是放弃儿童免费,付款并上车,这样更节约时间;二是等下一趟享受免费儿童票,但要付出更多的时间成本。
另外,有业内人士表示,在交通运输管理层面,超载的界定是以座位数来计算,旅客携带的儿童多抱在身上,因此不构成超载;但在交警部门的执法层面,超载是以人头数来计算的。若按照上述规定,部分营运客车可能存在超载的情况。
笔者认为,从法律法规的表述来分析,交通运输管理的“超载”与交警执法层面的“超载”并不存在冲突。所谓“座位说”与“人头说”,只是一种假想的冲突,其更多来源于交通运营部门的利益驱动,而不是法律的内在精神。
超载的判断标准,是“核载××人”,而不是座位能容纳多少人。一辆核载满员5人的小客车,如果车上载有5位大人和1位婴儿,哪怕该婴儿抱在成年人身上并不占座,也同样属于超载。营运公交和长途客车等交通工具在超载标准上,并不脱离“人数”这一基本逻辑。
儿童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彰显的是对特殊旅客的权益保障,是国家对下一代的关怀,而不是单纯的成本和利益考量。随着社会的进步,“三孩”时代的到来,让更多妈妈不再因为儿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免费配额而焦虑,应是制度完善的方向。
婴儿坐大巴还要买票?儿童免票到底论个头还是人头
这两天,一则有关婴儿坐车买票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据极目新闻报道,8月29日,广东湛江市一名母亲抱着不足1岁的婴儿在南桥汽车站乘车,工作人员要求给婴儿买车票;在母亲拒绝后,双方发生口角。车站工作人员回应称,根据规定,每十位乘客才有一个免票儿童名额。这名母亲乘坐的车辆不满足免票规定,所以无法给予婴儿免票服务,如果乘坐需购买半价票。
儿童免票还有限制?对大多数人来说,1.2米以下儿童乘车免票已经是常识,更何况是不满1岁的婴儿。根据《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身高1.2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票;身高1.2-1.5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半价的儿童票。不满1岁的婴儿何来的半价票之说?然而按照工作人员提到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确有明确要求,严禁营运客车超载运行,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
对儿童是否免票,两则规定显然是有冲突的。在遇到湛江这名母亲的实际情况时,执行哪一种规定就成了工作人员的选择题。据报道,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的多个长途汽车站均执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即“每十位乘客才能有一个免票儿童名额”。不知道是以往执行过程中未遇到质疑,还是在执行中网开一面,总之,这一业内规则并未引发公共舆论的关注。
但从网友的反应可以看出,这一规定不在多数人的认知范围内。不少网友认为,婴儿坐大巴需要买票不合情理,况且当时大巴是否满员也没有交代清楚;此外,对核定外的儿童收取半价,也应提供座位,但购买半价票的婴儿显然难以享受相应的服务。满员情况下携带儿童是否属于超载也受到质疑,专业人士表示,在交通运输管理层面,超载的界定以座位数来计算,旅客携带的儿童多抱在身上,因此不构成超载;但在交警部门的执法层面,超载是以人头数来计算的。按照上述规定,部分营运客车可能存在超载情况。
一次购票冲突看起来是日常生活中的琐事,但与乘车人的利益息息相关。乘客与工作人员的争执,反映出的是不同部门之间执行标准的冲突。明明都是儿童,有的收费有的不收费;明明都是坐车,有的部门说超载有的部门说不超载。本来相关规定就不为人熟知,如果在执行层面也存在盲区,直接影响的是乘客和儿童的乘坐体验。儿童免票到底论个头还是论人头,应该有个权威说法。
“不够十个座儿童不免票”是一种误读
近日,广东湛江一位母亲抱着不足一岁的孩子在南桥车站乘车时被工作人员拦下要求给婴儿购买车票。南桥车站工作人员回应称,每十位乘客才能有一个免票儿童名额,或者是半价名额,“如果不够十个座位的话,就不能带,就算满月的小孩都要买半票才能坐,都有规定的”。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城市公共交通以及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客运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免费或者优惠票价。交通运输部《汽车运价规则》明确指出:身高1.2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票,身高1.2-1.5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因此,这则“女子未给婴儿买票乘车被拦”的新闻一经报道,立即引发热议,网友纷纷对于车站的做法提出质疑。
对此,湛江市南桥车站解释称,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每十位乘客才能有一个免票儿童名额,也就是仅有核定载客人数10%的儿童可以享受免票。当天,这位母亲乘坐的车辆不满足相关免票规定,因此无法给予婴儿免票服务。
查询《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条提到“严禁营运客车超载运行,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这就是南桥车站所说的规定出处。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条规定是针对客车超载而言的,意思是在客车座位坐满的情况下,免票儿童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不视为超载。换句话说,在客车未满员的情况下,免票儿童的数量可以不受10%比例的限制。对此,车站不能片面理解成“每十位乘客才能有一个免票儿童名额”,进而衍生出“不够十个座,儿童不免票”的误读。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是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事实上,早在此之前,2004年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就有同样的规定。一条实施十多年的规定,缘何仍存在误读,值得反思。究其原因,一些车站出于经济利益考虑,为了避免免票儿童过多影响售票收入,事先就按照10%的比例限定儿童免票名额。
2019年3月,曾有网友给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留言,询问“客车在载客人数未满的情况下,免票儿童名额是否有限制”。遗憾的是,有关部门在回复中只是援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对于网友关心的客车未满员时免票儿童数量问题,并未正面予以回应。鉴于这起新闻引发热议,有关部门应以此为契机,做好相关规定的解释说明,澄清广大公众的疑虑,纠正部分车站的错误做法。
日前,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等17部门发布指导意见,要求深入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在这一背景下,如何进一步落实好儿童乘车免票政策,也应提上议程。有关部门不妨明确实施细则,在客车载客人数未满的情况下,允许每位持有全价票的成人乘客免费携带一名1.2米以下儿童乘车;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免票儿童则不能超过10%,劝导其他家长改乘下个班次或购买儿童票。
不满一岁要补票,这是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刺客”
8月29日,广东湛江一位母亲抱着不足一岁的婴儿在南桥车站乘车时,被工作人员拦下要求给婴儿购买车票。这位母亲拒绝后,双方发生争执。据媒体报道,30日,南桥车站工作人员回应称,每十位乘客才能有一个免票儿童名额,或者是半价名额,这都是根据车站相关规定来的。
车站的回应顿时引发了热议。身高1.2米以下免票是常识,这也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的认可。2019年,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健全特殊旅客权益保障,每一成人旅客可携带1名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且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费乘车,需单独占用座位或者超过1名时超过的人数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6~14周岁或者身高为1.2~1.5米的儿童乘车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
但车站的回应也非凭空而来。就像网传的视频中工作人员所说,“我们也是按照法律来的”。有媒体注意到,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曾发布《关于客运汽车限定免票儿童比例问题》的文章提到,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规定,客运车辆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同时每位乘客只限带一名免票儿童。根据上述要求,如果一辆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为30人,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则可以享受免票的儿童人数只能是3人。因而,如果广东湛江的这位母亲面临的一辆已经坐有三位免票儿童的客运汽车,那么她确实无法带着孩子免费乘坐。
但这样的新闻出现,只是一次普法课么?笔者觉得,这个新闻要放在更大的背景中加以审视。近年来,我国的生育政策不断调整完善,逐步从“双独二孩”“单独二孩”“全面二孩”到现在的“三孩政策”。生育政策的调整,意味着与生育政策相衔接的经济、社会配套政策甚至公共服务领域的法律法规都要得到相应的调整。诸如一个家长只能带一个孩子免费乘车的过时规定,应当根据现实情况变化调整。目前,一些航空公司已经提出,每名成人可携带未满5周岁儿童及婴儿的总数量不超过3名。运客成本高昂的航空公司尚能做到及时调整,其他公共交通领域甚至公共服务领域也应与时俱进将“修规”纳入议事程序中。
以政策引领为指挥棒,打造出“生育友好型社会”,进而实现改善我国人口结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的战略目标,是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内我国在人口领域所要坚持的指导思想。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重点在于构建生育友好环境。这不仅包含对生育行为的友善,还包括对两性婚育、儿童成长和家庭建设全方位的友好支持。
“友好”不仅存在于政策法规中,存在于软硬件环境中,更存在于年轻父母的主观感受中。婴儿上车要补票,这类行为就是构建生育友好社会的“刺客”,刺伤的是年轻父母和有生育意愿的年轻夫妇的心。只有尊重年轻父母,关切他们的需求,才能真正塑造生育友好的氛围。
当然,我们也理解在政策变化中难免会损害到一些企事业单位的利益。找到个人、家庭、企业和国家的“最大公约数”,生育友好型社会才能真正落地。
婴儿乘大巴车需购买车票,车站方尽责了吗?
8月29日,广东湛江市一位母亲抱着不足一岁的婴儿在南桥车站乘车时,被工作人员拦下要求给婴儿购买车票。南桥车站工作人员回应称,每十位乘客才能有一个免票儿童名额,或者是半价名额,都是根据车站相关规定来的。
追根溯源,这个规定并不是该车站自创的,而是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每十位乘客才能有一个免票儿童名额,也就是仅有核定载客人数10%的儿童可以享受免票。
相关规定文件(截图来源:交通运输部)
对此,网友们大呼震惊:只知道1.2米以下的儿童免票,还真不知道抱在手上的婴儿有可能要购票,甚至还是合规的?
人们的震惊不无道理。这件事引发热议,就是因为大家都没有听说过相关规定,但车站工作人员却都知情。这条规定公众不知情,可能就是一般客车很少出现超过10%儿童的情况,或是车站方怕引起纠纷睁只眼闭只眼算了,没有严格执行,又或是乘客选择了下一班车。但这次,车站工作人员非要较真,市民也不服气,手里抱着的还是婴儿,便闹得满城风雨。
根据极目新闻报道,这条规定是为了治理客车超载而出台的。但是业内人士表示,在交通运输管理层面,超载的界定是以座位数来计算,旅客携带的儿童多抱在身上,因此不构成超载;但在交警部门的执法层面,超载是以人头数来计算的。因此,若按照上述规定,部分营运客车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来,还是可能存在超载的情况。
无论如何,既然国家有关部门有这样的规定,而车站又是执行规定,那还真不能简单说车站的做法是错的。
但是,车站方是不是做好了服务工作呢?在规定面前,控制超载是客运站的法定义务。如果免票的儿童已达到核定载客人数的10%,车站方在乘客购票时,不应该询问乘客是否有儿童同行吗?客运站不能只管售票,把矛盾往后推。纠纷出现了,也应与乘客进行友好协商,让乘客决定是否选择搭乘下一班车或退票,而不是要求乘客补票。
同样,如果该班客车儿童免票名额未满,而客运站强行要求乘客买儿童票,同样也属于违规行为,市民也可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处理。
专家认为,目前国务院等多部门均下发了三胎儿童基础保障建设的有关文件,未来的中国极可能出现多胎家庭的情况。因此,上述政策应当在适当的时候进行调整。
专家的建议非常有道理,如果相关政策不调整,还真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一台车有30个座位,还真容不下2个带娃的家庭。这不仅会引发更多矛盾,也会让市民感觉出行不便。
其实,针对儿童客运服务,也有网友认为购票并不是不可以,但是要提供相应的服务。比如有不少人在带孩童出行坐高铁时,为了乘坐更舒适,孩子没有到1.2米也会购买半票,这样孩子就有单独的座位。那么,客运车辆对儿童收费,是否提供座位和安全座椅等额外服务呢?这样,家长也有选择的余地,也能少些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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