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法不可违 课件(29 张ppt+ 1个视频 ) + 教案 (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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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法不可违 课件(29 张ppt+ 1个视频 ) + 教案 (表格式)

资源简介

(共29张PPT)
第一框 法不可违
第五课 做守法的公民
第二单元 遵守社会规则
目标题 教学目标 教学重难点
违法无小事 成长中的我 (心中有法) 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 知道什么是违法,了解违法行为的类别、犯罪的基本特征及刑罚的种类 重点
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 逐步形成自我控制、约束自己不良行为的能力 难点
逐步形成自觉按照社会要求规范自己活动的能力 重点、难点
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法治观念,防微杜渐
我与国家和社会 (积极适应社会的发展) 感受法律的尊严,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人 重点、难点
新课导入
探究新知
随堂练习
课堂小结
布置作业
醉酒挪车
布置作业
新课导入
探究新知
随堂练习
课堂小结
2021年1月6日22时,小陈在一家酒楼与朋友喝了3瓶啤酒。7日凌晨,他打的回家。到了自家楼下时,他看到轿车停放在别人家店门口,怕影响到对方开店,就心存侥幸地把轿车移放到别处。谁知刚开出10多米,就遇上民警设卡盘查。
如果你是交警,你会怎么处理呢?
醉酒挪车——事件结果
布置作业
新课导入
探究新知
随堂练习
课堂小结
小陈被查获时,经现场呼气测试,酒精浓度11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当晚,小陈就被送往泉州医院醒酒。随后,小陈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值与检验国家标准》规定:
酒后驾车:20mg/100ml≤酒精含量< 80mg/100ml 醉酒驾车: 80mg/100ml≤酒精含量
挪车让位情有可原
醉驾被拘法不可违
交警温馨提示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关于酒驾的法律规定
一、违法无小事
1.法律的作用
布置作业
新课导入
探究新知
随堂练习
课堂小结
交警温馨提示
法律明确告知人们
可以做什么
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
必须做什么
应当做什么
不应当做什么
指引作用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关于酒驾的法律规定
一、违法无小事
1.法律的作用
布置作业
新课导入
探究新知
随堂练习
课堂小结
交警温馨提示
法律还告知人们
哪些行为是合法的
它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
哪些行为是非法的
评价作用
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布置作业
新课导入
探究新知
随堂练习
课堂小结
一、违法无小事
2.违法行为的含义
指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危害社会的行为。
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
布置作业
新课导入
探究新知
随堂练习
课堂小结
(1)你认为案例中的行为违法吗?
一、违法无小事
3.违法行为的类型
以下有三个案例,请同学们分析这三个案例,思考如下问题:
(2)会对社会有哪些危害和影响呢?
(3)触犯了何种法律
(4)怎样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呢?
网上诽谤他人店铺造成店主重度抑郁
案例一
高空抛掷含有石块的垃圾
造成楼下车辆挡风玻璃毁损
案例三
两姐妹在逛街时联手偷价值八九百的衣服
案例二
布置作业
新课导入
探究新知
随堂练习
课堂小结
“他家的奶茶很难吃”“就是个垃圾”……男子马某与经营一家奶茶店的网络博主邹某产生纠葛,在点评网评论区对奶茶店进行恶意点评,并将邹某本人真实姓名、照片发布至网站,致使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对邹某进行人身攻击。邹某经医院诊断为:焦虑状态、睡眠障碍、重度抑郁、重度躯体化、精神异常。
案例一
一、违法无小事
3.违法行为的类型
侵犯名誉权(民事权利)
法院判决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违反民事法律
网上诽谤他人店铺
布置作业
新课导入
探究新知
随堂练习
课堂小结
一、违法无小事
3.违法行为的类型
案例一:审判结果
侵犯名誉权(民事权利)
违反民事法律
法院判决:最终判决马某需立即停止侵害邹某的隐私权、名誉权的行为,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邹某赔礼道歉,并为期一个月在微信朋友圈、微博发布致歉声明,为邹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承担赔偿相关损失的民事法律后果。
承担民事责任
布置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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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新知
随堂练习
课堂小结
两名女子去一家服装店买衣服,一名女子在门口不断地挑选,一名女子在里边吸引注意。店主怎么也没有想到,在里边的女子试衣服期间,另一名女子和一些衣服(价值八九百)竟然不翼而飞。女子离开,店主查看监控后,才发现衣服原来是被另一名女子顺走。
一、违法无小事
3.违法行为的类型
案例二
两女子行为是盗窃行为
两姐妹在逛街时联手偷衣服
依据: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行政法律
但如果数额达到一千元以上,或者是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就构成《刑法》规定的盗窃罪。
布置作业
新课导入
探究新知
随堂练习
课堂小结
一、违法无小事
3.违法行为的类型
案例二:后续
两名女子这样的表现,店主一时之间很难释怀,一怒之下就将两人偷衣服的事情发到了网上。
2名女子或许是看到了店主发布在网上的视频,为了消除影响,竟然再次主动上门,只不过出场方式,有些“特别”。
冒充警察:付钱并要求店主删除视频
被店主识破,进入了警察局
你们怎么看待两位女子的行为呢?
行骗当日被抓,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
布置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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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新知
随堂练习
课堂小结
一、违法无小事
3.违法行为的类型
案例二:处理结果
违反行政法律
行政制裁: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
警方通报:偷衣服的二人为两姐妹,涉案金额在八九百元左右,2021年7月4日,二人因涉嫌盗窃、招摇撞骗被行政拘留,一人拘留18天,一人拘留 20天。
数额未达到一千元以上
行骗当日被抓
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
行政制裁: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
布置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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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新知
随堂练习
课堂小结
2021年3月13日10时,大连的孙某,嫌下楼倒垃圾麻烦,便将掺有石块的垃圾从天台抛掷楼下,致使停放在楼下的张某轿车后挡风玻璃毁损。
一、违法无小事
3.违法行为的类型
案例三
严重社会危害
法院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高空抛物罪为: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反刑事法律
高空抛掷含有石块的垃圾
被告人孙某高空抛物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布置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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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新知
随堂练习
课堂小结
一、违法无小事
3.违法行为的类型
案例三:审判结果
严重社会危害
受到刑罚处罚
补充:被告人孙某具有如下量刑情节: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且得到谅解,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孙某犯罪情节较轻,已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可对被告人孙某宣告缓刑。
违反刑事法律
布置作业
新课导入
探究新知
随堂练习
课堂小结
一、违法无小事
3.违法行为的类型
为什么说高空抛物是严重社会危害行为呢?
(2021年3月1日起高空抛物罪作为刑事犯罪罪名予以确定)
短视频:高空抛物的危害
高空抛物的危害图示
布置作业
新课导入
探究新知
随堂练习
课堂小结
违法行为类型 社会危害程度 违反的法律 承担的责任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
相对轻微
民事责任
相对轻微
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
严重
刑罚处罚
民事法律规范
行政法律规范
刑事法律规范
一、违法无小事
3.违法行为的类型
请同学们根据所讲和书本填写此表
布置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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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新知
随堂练习
课堂小结
请同学们结合所学知识判断下列行为是什么违法行为?会造成什么危害呢?
镜头一
镜头二
镜头三
镜头四
镜头五
破坏铁路封闭网
谎报险情
阻挡消防车通行
在未经他人许可的情况下,将其他人做成表情包
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之后,卖方收款却只发放一半货物
镜头一
镜头二
镜头三
破坏铁路封闭网
谎报险情
阻挡消防车通行
布置作业
新课导入
探究新知
随堂练习
课堂小结
二、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
1.警惕“行政违法行为”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违法行为
最常见的行政违法行为
布置作业
新课导入
探究新知
随堂练习
课堂小结
二、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
2.警惕“民事违法行为”
镜头四
镜头五
在未经他人许可的情况下,将其他人做成表情包
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之后,卖方收款却只发放一半货物
较为典型的民事违法行为
侵犯他人民事权利
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随着我国《民法典》的正式颁布,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经常从事的购置财产、签订合同、结婚等这些民事活动都由民法来规范。民法用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来规范平等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
布置作业
新课导入
探究新知
随堂练习
课堂小结
民事权利是公民享有的重要权利
财产权
人身权
物权
债权
继承权
生命权
健康权
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
隐私权
婚姻自主权
……
……
二、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
2.警惕“民事违法行为”
布置作业
新课导入
探究新知
随堂练习
课堂小结
请你结合本节课所学,从“警惕身边违法行为”角度,简单写一段倡议书。
二、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
布置作业
新课导入
探究新知
随堂练习
课堂小结
二、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
3.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①我们要认识一般违法行为的危害,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②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要分清是非,增强守法观念,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法律规定。
③在社会交往中,我们要依法从事民事活动,积极防范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既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遵章守法是社会和谐的保证
1.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对这一观点理解错误的是 ( )
A.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
B.法律能够解决社会生活中的一切矛盾
C.法律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
D.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
布置作业
新课导入
探究新知
随堂练习
课堂小结
2.某高校航天领域研究生常某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接受境外人员提供的“经费”20多万元,向境外人员发送情报资料60多份,泄露了国家秘密,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常某的行为属于 ( )
A.一般违法行为
B.刑事违法行为
C.民事违法行为
D.行政违法行为
布置作业
新课导入
探究新知
随堂练习
课堂小结
3.下列对民事违法行为认识正确的是 ( )
A.民事违法行为都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B.民事违法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C.民事违法行为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D.侵犯他人民事权利的行为是一种典型的民事违法行为
布置作业
新课导入
探究新知
随堂练习
课堂小结
法不可违
违法无小事
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的含义
警惕“行政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的分类
警惕“民事违法行为”
布置作业
新课导入
探究新知
随堂练习
课堂小结
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危害社会的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侵犯他人民事权利
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民事违法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
犯罪
最常见的
行政违法行为
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较为典型的
民事违法行为
遵章守法,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布置作业
新课导入
探究新知
随堂练习
课堂小结
请同学们课下浏览中国法院网,查看网站中的各类型案件的审判,进一步了解我国法律的执行及审判。
中国法院网-审判页网址: 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index/id/MzAwNDAwMiAOAAA=.shtml
再见5.1《法不可违》教案
一、教材分析
1.课程标准依据
本节内容选自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第五课第一框。本课所依据的课程标准的相应部分是“成长中的我”中的“心中有法”。具体对应的内容标准是:“学习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他人、国家和社会的合法权益”“知道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理解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一定的法律制裁”。
除此之外,还依据《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相应部分是“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具体对应的内容是:“养成守法意识,使青少年了解、掌握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制度、明晰行为规则,自觉尊法、守法;规范行为习惯,培育法治观念,增强青少年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分辨是非、运用法律方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了解民事法律活动的基本原则。了解合同和违约责任,树立诚信意识和契约精神”;“了解有关民事侵权行为的法律规范和基本原则,认识与学生生活实践相关的民事侵权行为”;“加深对社会生活中常见违法行为的认知,强化法律责任意识,巩固守法观念”。
2.内容解析
本框共安排两目的内容。
第一目“违法无小事”。本目首先说明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是怎样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通过介绍法律规范的社会作用,得出“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的结论;接着介绍违法行为的含义,举例说明违法行为的分类;最后介绍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本目主要分为三层意思。其一,违法行为的含义。其二,违法行为的分类。其三,违法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目“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本目重点介绍了一般违法行为中的治安管理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聚焦身边的一般违法行为,主要是选取身边常见的一般违法行为案例,分析其含义、特点和危害性,提出行为要求,对学生进行守法教育。本目主要表达了三层意思。其一,行政违法行为。其二,典型的民事违法行为。其三,认识一般违法行为的危害,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二、教学目标
1.感受法律的尊严,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人。
2.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法治观念,防微杜渐。
3.逐步形成自觉按照社会要求规范自己活动的能力。
4.逐步形成自我控制、约束自己不良行为的能力。
5.知道什么是违法,了解违法行为的类别、犯罪的基本特征及刑罚的种类。
三、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违法无小事
教学难点: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
四、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环节一 展示学习目标 展示学习目标 展示学习目标 整体了解所学内容 通过展示,让学生明确本节课内容所需要掌握的内容点在哪里。
环节二 引入新课——情与法 生活探索——醉酒挪车怎么办? 教师展示案例: 展示小陈挪车酒驾案例 教师提问: 如果你是交警,你会怎么处理呢? 事件结果: 小陈被查获时,经现场呼气测试,酒精浓度11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当晚,小陈就被送往泉州医院醒酒。目前,小陈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教师总结: 挪车让位情有可原 醉驾被拘法不可违 学生回答问题。 通过一段醉酒挪车情与法的典型案例,引发学生思考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从而理解: “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概括明确: 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各种行为规范。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法律明确告知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指引作用 法律还告知人们,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它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评价作用 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过渡:不违法,我们就要了解什么是违法行为。
环节三 情境探究——违法无小事 1.教师讲解——违法行为的含义 教师指出:违法行为的含义 学生听讲 通过讲解,点出知识点。
概括明确: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危害社会的行为。 过渡:下面我们一起来析案明法,具体了解违法行为。
2.分析讨论案例——违法行为的分类 教师提出问题: 以下有三个案例,请同学们分析这三个案例,思考如下四个问题: (1)你认为案例中的行为违法吗? (2)会对社会有哪些危害和影响呢? (3)触犯了何种法律 (4)怎样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呢? 学生针对三个情境进行讨论分析 通过三个真实的事件设置情境,让学生进行独立思考,启发学生进行换位思考。 通过对比分析三种行为的不同表现、危害及所受惩罚,培养学生的比较、分析和归纳的能力。 同时,通过教师的解读和法律条文的展示,让学生进一步了解违法行为,违反的法律、需承担的责任。 同时对于较为难理解的地方,进行常识性的解读,培养学生科学认知的思维,增强学生自我探究、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能力。 最后通过表格,对比展示三种违法行为的异同,掌握知识点。
教师总结分析 案例一:网上诽谤他人店铺 -民事违法行为、违反的法律及承担责任 案例二:四川两姐妹在逛街的时候联手偷了价值七八百的衣服及其后续发展 -行政违法行为、违反的法律及承担责任 (此处教师注意点出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 案例三:高空抛掷含有石块的垃圾 播放高空抛物的实验视频——高空抛物是危险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违反的法律及承担责任 教师播放拓展视频:说明高空抛物的严重危害。
教师展示违法行为分类表(空白) 请同学们根据所讲和书本填写此表 培养学生总结归纳的能力,进一步巩固重点。
概括明确:根据违反法律的类别,违法行为分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 ①民事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如欠债不还的行为。 ②行政违法行为是指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应当受到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行为,如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③刑事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刑事法律规范,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如故意杀人的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相对轻微,称为一般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是违法行为中最严重的一种,就是我们常说的犯罪。无论是一般违法还是犯罪,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过渡:可见,我们不仅需要自己遵守法律,还需要提高辨别能力,尤其对于身边中的违法行为,我们要提高警惕。下面请同学们结合所学知识判断下面的行为是什么违法行为?
环节四 教师讲解与练一练——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 1.练一练——警惕“行政违法行为” 镜头一:破坏铁路封闭网 镜头二:谎报险情 镜头三:阻挡消防车通行 镜头四:在未经他人许可的情况下,将其他人做成表情包 镜头五: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之后,卖方收款却只发放一半货物。 教师提问: 你认为这些行为是什么违法行为呢?会造成什么危害呢? 教师总结: 镜头一、二、三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违法行为 学生听取讲解 通过练习,让学生巩固知识点,同时聚焦到身边的违法行为。 再通过教师的讲解,了解常见的行政违法行为及其危害。
概括明确: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而制定的。(简单介绍) 生活中,最常见的行政违法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指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展示相应图片)
2.教师解读——警惕“民事违法行为” 教师解读两个镜头: 镜头四侵犯他人民事权利(展示公民的民事权利图组)。 镜头五违反了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镜头四、五都是较为典型的民事违法行为。 学生认真阅读材料,思考问题,展开讨论。 通过教师的讲解,利用学生生活中的案例,让学生初步明确我国进入民法典时代,民事权利受到民法典的保护。
概括明确: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或者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义务,都是较为典型的民事违法行为。 随着我国《民法典》的正式颁布,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经常从事的购置财产、签订合同、结婚等这些民事活动都由民法来规范。民法用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来规范平等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 过渡:所以,作为青少年的我们,在社会生活中应该怎么做呢?
环节五 学生倡议——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书写倡议书——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教师展示任务: 请你结合本节课所学,从“警惕身边违法行为”角度,简单写一段倡议书。 (如讲解不完,可作为作业) 学生书写(可以进行小组讨论)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由学生自主书写倡议书,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树立遵守法律的意识,
概括明确:遵章守法是社会和谐的保证。 ①我们要认识一般违法行为的危害,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②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要分清是非,增强守法观念,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法律规定。 ③在社会交往中,我们要依法从事民事活动,积极防范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既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五、课堂练习
1.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对这一观点理解错误的是 ( B )
A.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
B.法律能够解决社会生活中的一切矛盾
C.法律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
D.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
2.某高校航天领域研究生常某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接受境外人员提供的“经费”20多万元,向境外人员发送情报资料60多份,泄露了国家秘密,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常某的行为属于 ( B )
A.一般违法行为 B.刑事违法行为 C.民事违法行为 D.行政违法行为
3.下列对民事违法行为认识正确的是 ( D )
A.民事违法行为都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B.民事违法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C.民事违法行为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D.侵犯他人民事权利的行为是一种典型的民事违法行为
六、课堂小结
七、布置作业
请同学们课下浏览中国法院网,查看网站中的各类型案件的审判,进一步了解我国法律的执行及审判。
中国法院网-审判页网址: 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index/id/MzAwNDAwMiAOAA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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