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15张PPT)课前回顾基督教的兴起和法兰克王国法兰克王国基督教兴起兴起:1世纪 巴勒斯坦 耶稣发展:4世纪,被罗马皇帝确定为国教兴起:克洛维发展:封君封臣制强盛:查理曼帝国分裂:843年,一分为三,互不统属皈依基督教无条件赏赐土地不断对外扩张封建制度鼓励基督教发展西欧庄园第八课学习目标1.了解西欧庄园的含义,理解庄园的领主与佃户的关系。2.掌握庄园土地的组成,理解庄园是西欧中世纪社会的基础。3.了解庄园法庭的基本情况,掌握庄园法庭的运行特点和作用。庄园的领主与佃户一何谓庄园庄园,指乡村的田园房舍;大面积的田庄。根据庄园主的地位,庄园有不同的类型。庄园制,欧洲中世纪的封建领主以庄园为财产制度的单位。庄园内部的关系是领主压迫、剥削依附农民或农奴的关系。此时期的欧洲处于封建割据的状态,生产发展停滞,人民生活在黑暗之中。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领主对货币需求的增加,农奴制、庄园制逐渐瓦解。庄园的领主与佃户一1.西欧庄园的概况:基础村庄(乡村的典型组织形式)主要行业农业(农业经济组织形式)封君封臣制西欧封建等级制度封建社会的政治表现庄园经济西欧封建经济基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一1.西欧庄园的概况:特点和性质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地位大的庄园往往成为地方经济的中心发展历程(1)开始流行:9世纪,庄园开始流行;(2)鼎盛:11世纪,庄园遍布欧洲各地;(3)衰落:14、15世纪庄园的领主与佃户一1.西欧庄园——农业经济组织:庄园人员构成领主庄园的所有者,是庄园经济生产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居民(均为领主的佃户)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生产工具、财产和份地保有权,土地权受法庭保护,领主不能随意没收他们的土地;农奴农民农奴依附于领主,没有人身自由,可以随土地一起出售。庄园的领主与佃户一1.西欧庄园——农业经济组织:领主和佃户的权利和义务领主给佃户提供份地和保护;佃户为领主提供劳役,缴纳捐税;场地、工具使用费 什一税 婚姻捐 继承捐领主与佃户的关系:①契约关系;②统治与被统治;③剥削与被剥削。庄园的领主与佃户一1.西欧庄园——农业经济组织:群体 使用耕地类型 共用土地类型领主 由领主自己保留的土地,直接经营,称为“自营地”,通常由庄园全部可耕地的1/3,收入归领主所有。 大多是林地、荒地等,被称为“共用地”,全体佃户都可以放牧,共同使用。佃户 分类包括自由的农民和少量的农奴。 佃户的“份地”,为其生活来源。 义务耕种领主的“自营地”,一般每周要在自营地上劳动3天,剩下的时间才属于自己。 城堡教堂份地磨坊农民茅屋林地庄园土地拓展提升比较西欧庄园中的农民与中国古代社会农民的异同中世纪西欧农民 中国古代农民不同点 剥削方式 劳役地租为主 实物地租为主阶级关系 契约关系 人身依附性极强相同点 (1)都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生产工具和财产;(2)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3)都受到封建主的剥削。庄园法庭二1.庄园法庭的权力:司法权2.主持者:领主或他的管家3.时间、地点:时间地点不固定4.受理范围:①领主与佃户之间:佃户在劳役中怠工、不能完成劳役或未按规定缴纳足额的租税等侵犯领主利益的行为;②佃户与佃户之间:佃户之间关于土地、借贷和婚姻的纠纷,违反庄园公共规则的行为等。庄园法庭即“领主法院”,西欧封建割据时期设立于领地内的法院,审理陪臣之间及依附农民的案件。本质:维护封建领主的利益。非常设机构只涉及庄园内部事务庄园法庭二休的牲畜在庄园主的园林里被抓住,因此接受罚款;罗格辩解自己和家人没有杀死过尼古拉斯的孔雀;7人没有前来洗庄园主的羊,要被罚款;吉尔伯特的儿子为获得娶妻资格而付费;威廉因未能很好地为庄园主耕地要被罚款;马丁伤害了佩肯,要被罚款;莱根希尔德没有获得许可而结婚要被罚款……——摘编自黄洋、赵立行、金寿福《世界古代中世纪史》5.惩罚手段:处以罚金6.审判依据:习惯法或村法庄园法庭二7.作用:维护庄园公共秩序;佃户可以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领主的特权。积极领主可以凭借法庭奴役佃户,维护领主的利益。消极课堂小结西欧庄园农业经济组织概况基础、行业:乡村 农业特点和性质: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地位:大的庄园往往成为地方经济的中心发展历程:9世纪开始流行人员构成:领主和佃户(农民、农奴)领主与佃户的关系:契约关系庄园土地:自营地、份地、公用地政治组织--庄园法庭特点:非常设机构;只涉及庄园内部事务作用:维护庄园公共秩序;维护佃户权益;维护领主的利益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 中世纪的乡村生活.mp4 第8课 西欧庄园.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