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与婚姻 讲义2023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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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与婚姻 讲义2023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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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与婚姻
【学科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加强对民法典的政治认同,在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继承关系时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民法典认同我国的法律制度
科学精神:了解有关父母与子女、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等知识,掌握继承的相关知识,掌握有关婚姻的一系列知识,正确认识夫妻关系
法治意识:增强责任感、维权意识,继承遗产时要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遵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增强夫妻权利、义务意识。
【题型预测】
选择题和非选择题均有考查,以选择题为主。
【考点梳理】
考点一:育小职责大
1.亲属关系
(1)内容:体现着浓浓的亲情与爱情,但亲情与爱情的背后,还存在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2)处理: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1)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①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②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3.父母的权利
(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 也是父母的权利。
(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例题:刘某自幼丧母,与继母共同生活。去年2月,刘某与程某登记结婚后住进程家,11月程某辞职并生下女儿程小。今年1月刘某携妻女住进继母的老房子,刘某提出将女儿改姓刘。不久,程某回娘家治病,治疗期间的生活和医疗费刘某未予支付。3月继母去世,继母之弟要求刘某一家搬出老房子。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女儿可以随刘某的姓
②刘某对继母的老房子无继承权
③刘某应支付程某生活费和医疗费
④刘某侵犯了程某的生命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也可以由父母决定另随他姓,①正 确。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适用于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刘某有权继承继母的老房子,②错误。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 义务,刘某应支付程某的生活费和医疗费,③正确。刘某对程某不支 付生活费和医疗费的行为,不构成对程某生命健康权的侵犯,④错误。故选B。
考点二:敬老是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1)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2)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例题:张某和李某与子女达成《老人分包赡养协议》:长子赡养张某,次子赡养李某,互不干涉。几年后张某得重病住院治疗,花去数万元,长子以经济困难、次子以赡养协议为由均拒绝支付。张某诉至法院,要求两个儿子共同分担医疗费。法院最终判决《老人分包赡养协议》无效,张某的诉讼主张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依据是( )
A.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B.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C.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 D.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答案:B
解析:材料与继承遗产无关,A项不选;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而两个儿子应该共同分担父亲的医疗费,B项正确;材料没有体现实施家庭暴力,C项不选;材料与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无关,D项不选。故本题答案应为B。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1)含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2)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3)必要性:随着年龄增长,活动能力减弱,老年人容易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判断力下降。
(4)意义: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1)表现: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
(2)处理: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例题: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让很多人联想到多年前的一部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剧中女主人公因与陌生人说话而遭到丈夫殴打,身心受到巨创。剧中涉及的家暴行为( )
①违背了结婚的条件和原则
②违背了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的法律规定
③如果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 将要承担刑事责任
④人民法院可作出支付抚养费的判决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答案:C
解析:民法典规定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 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还规定了结婚的 实质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同时规定 了结婚的程序条件,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剧中涉及的家暴行为 没有违背结婚的条件和原则,①错误。剧中丈夫因女主人公与陌生人说话对其进行殴打,其行为违背了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的法律规定,②正确。家庭暴力情 节严重的将承担刑事责任,③正确。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而 非抚养,④错误。故选C。
考点三: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
(1)含义: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2.继承关系
(1)被继承人与遗产
①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
②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2)继承人与继承权: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例题:蔡永父母在共同遗嘱中表示,二人共有的某处房产由蔡永继承。蔡永父母去世前,该房由蔡永之姐蔡花借用,借用期未明确。2020年3月和6月,蔡永父母先后去世,蔡永一直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也未要求蔡花腾退。2022年4月,蔡永因结婚要求蔡花腾退,蔡花拒绝搬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未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蔡永无法继承父母的遗产
B.因蔡花实际占有父母房产,蔡永的请求暂不受法律保护
C.蔡花可以共同继承房产为条件自行搬出该房屋
D.蔡永有权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支持其对房屋的所有权
答案:D
解析:蔡永继承房屋是基于其父母的共同遗嘱,与产权是否变更无关,A错误。蔡永基于遗嘱继承房产,蔡花无权占有,B错误。遗嘱采用意思自治原则,他人不得篡改遗嘱,C错误。蔡永可以对该房屋行使物权请求权,D符合题意。
3.继承权
(1)贯彻平等原则: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2)债务清偿责任: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3)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①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含义 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特点 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
范围和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原则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例题:张先生与王女士为重组家庭,两人于2020年6月登记结婚,张先生10岁的女儿张红跟随父亲和王女士一起生活在张先生婚前购买的房屋中,王女士的儿子李强2018年大学毕业后在外地工作。2022年,张先生与王女士外出旅游时不幸遇到车祸双双遇难,两人的父母也都早已过世。张红与李强就遗产继承问题产生了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若打官司,法院应判决该房屋由张红一人继承
②张红和李强可以协商一致后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③张红和李强都是张先生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④张红和李强都是王女士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②③
答案:C
解析:该房屋是张先生婚前购买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房屋属于张先生的个人财产,只能由和他有血缘关系的女儿张红继承,因此,若打官司,法院应判决该房屋由张红一人继承,①正确;继承纠纷不属于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②错误;张先生和李强不具有抚养关系,李强不是张先生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③错误;张红是未成年人,王女士和张红具有抚养关系,而李强又是张红的亲生儿子,所以,张红和李强都是王女士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④正确。故选C。
考点四: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
(1)含义: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2)依据: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
(3)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4)效力
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5)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6)作用: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例题:原告周某诉称其奶奶马某生前留有一份遗嘱,将自己的一套住房由周某继承,并且对这份遗嘱进行了公证。马某去世后,房子一直由周某的二叔居住,直到2022年3月其二叔去世,此后,房屋由被告刘某(周某的二婶)居住。同月,周某到房产管理机构变更了房屋所有人。周某多次表示收回房子未果,于是诉至法院,诉请收回自己的房子。被告刘某辩称该遗嘱是马某病危时写的,公证程序违法;周某在马某生前并未尽赡养义务,房子不应该由周某继承,因此拒绝返还。对此案理解正确的是( )
A.原告有无证据并不重要,关键看其是否尽了赡养义务
B.原告提供公证遗嘱,证明房屋由自己继承,那么,房子应该归原告所有
C.被告有没有支持其主张和反驳原告的证据不重要,关键看其是否尽了赡养义务
D.按照继承的顺序,长辈应该先继承
答案:B
解析:本案中周某的奶奶马某生前立有遗嘱,指定周某继承该房产,周某基于遗嘱继承取得该房产所有权,这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是重要证据,A错误,B正确。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C、D说法均错误。
2.非继承遗产处理形式
(1)遗赠: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
(2)遗赠抚养协议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考点五:珍惜婚姻
1.结婚
(1)地位:是夫妻关系的起点。
(2)内涵: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
(3)意义: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4)要求: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2.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
(1)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2)其他原则: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
例题:甲男与乙女准备结婚,乙女妈妈不同意,要求甲男出彩礼30万元,房产证上加乙女名字,婚房贷款由甲男的父母还, 甲男及其父母都答应了。可是这个时候乙女妈妈又坚决不同意二人的婚事,理由是算命先生说,女儿要嫁给有钱有势的人才会幸福。为此,乙女的妈妈把乙女关在家里, 除了上班不准她出去,也不准她上网,不准她和外界联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乙女妈妈干涉了女儿的婚姻自由
②乙女可请求法院判决不再对母亲履行赡养的义务
③乙女可不经过母亲同意与甲男登记结婚
④乙女只要征得甲男父母同意就能结婚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乙女被母亲关在家里,除了上班不准她出去,也不准她上网,不准她和外界联系,乙女妈妈的行为属于干涉女儿的婚姻自由,由于婚姻自由,乙女可不经过母亲同意与甲男登记结婚,①③正确;乙女对母亲要履行赡养的义务,甲男父母是否同意不是二人能否结婚的条件,②④错误。故本题答案为C。
3.结婚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
(4)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例题:张某在16周岁时,受父母强迫与比她大6岁的李某举行了婚礼,并于婚礼举行三日后通过谎报年龄的方式与李某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张某产下一男孩小明。根据我国民法典,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因张某和李某已办理婚姻登记,该婚姻是合法婚姻
②因张某结婚时不到法定婚龄,该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③小明不是李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该婚姻因没有出于张某自愿,不符合结婚条件
A.①④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张某不符合法定的结婚年龄条件,在16周岁时以谎报年龄的方式与李某领取了结婚证,故该婚姻属于无效婚姻,②当选;张某受父母强迫与比她大6岁的李某举行了婚礼并办理了结婚登记,说明该婚姻并不是出于张某自愿,不符合结婚的条件,④正确。张某和李某虽然办理了婚姻登记,但女方既不是出于自愿,又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因此,该婚姻不属于合法婚姻,①表述错误;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③错误。
4.结婚登记程序
(1)原因
①必要性: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
②意义: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2)步骤
①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②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③登记: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5.同居关系
(1)两种情况
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2)法律后果: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考点六:离婚要慎重
1.离婚要慎重的原因: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
2.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1)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离婚的程序
(1)离婚自由的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2)协议离婚
①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②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3)裁判离婚(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
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③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例题:赵某离婚后,带着与前夫所生的2岁女儿小玲与张某再婚。张某将小玲视如己出。婚后双方未生小孩。10年后,因同张某感情不和,赵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庭审中,张某同意离婚,但要求赵某将这些年支付给小玲的抚养费返还给他。本案中,法院应( )
①不支持离婚,因为双方未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
②支持离婚,因为双方在离婚问题上没有异议
③支持离婚,也支持张某提出的返还抚养费的诉求
④支持离婚,但不支持张某提出的返还抚养费的诉求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在我国,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本案中,赵某与张某在离婚问题上没有异议,因此,法院应支持双方的离婚诉求;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于民法典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因此法院不会支持张某提出的返还抚养费的诉求。故②④正确,①③错误。
考点七:平等的人身关系
1.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1)地位: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2)实质: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3)要求: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
(1)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
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2)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
①表现: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②意义: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例题: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两人常因琐事争吵。李某疑心较重,每次在王某出差时都要用手机定位王某的个人行踪,王某对此深觉厌烦;王某以工作忙为由,拒绝承担家务。某次,两人争吵时,王某殴打了李某。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李某侵犯了王某参加工作的权利
②王某因工作忙可以拒绝承担家务
③李某定位王某个人行踪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
④王某殴打李某的行为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家庭关系
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①③
答案:B
解析:王某和李某在婚姻关系中均存在过错:王某殴打李某的行为属于家庭暴力,极大地破坏了家庭关系;李某定位王某个人行踪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故③④入选。李某没有侵犯王某参加工作的权利,①错误。男女双方结为夫妻后,都要履行家庭义务,如果一方工作较忙,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妥善安排家务的分配,而不应以工作忙等为借口拒绝承担家务,②不选。
考点八:平等的财产关系
1.特点: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
2.内容
(1)夫妻共有财产
①范围:工资、 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②原则: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2)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
(1)关键:相互坦荡,遇事商量。
(2)方式
①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②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 法律后果: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例题:甲(男)乙(女)两人婚后共同经营一家饭馆,住在婚前甲出资购买并登记在甲名下的房子中,后两人因关系不和而离婚,离婚时两人的儿子已经成年,研究生在读。后经人介绍,甲与同样离异的丙(女)再婚,丙的10岁女儿随甲丙共同生活。甲、丙住在上述房子中,并继续经营饭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甲儿子跟甲要不到学费则可以跟丙要
②甲对丙的女儿和自.己的儿子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③乙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饭馆的收益有平等处置权
④丙不可能获得对这套住房的处置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甲与丙再婚时,甲的儿子已经成年,则丙与甲的儿子不构成抚养和被抚养的关系,所以甲的儿子若跟甲要不到学费,也不能跟丙要,①说法错误。丙的女儿属于未成年人,甲与丙再婚后,甲与丙的女儿已经形成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故甲对丙的女儿和自己的儿子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②说法正确。甲乙两人婚后共同经营一家饭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饭馆的收益属于甲和乙的共同财产,所以乙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饭馆的收益有平等处置权,③说法正确。甲和丙如果约定该房子属于共同财产,丙则获得对这套住房的部分处置权利,④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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