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6张PPT)法治伴少年护航助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亮点解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亮点解读如何做一名遵纪守法的高中生123目录Contents《未成年人保护法》亮点解读第一部分原来四大保护新增两大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原来“四大保护”发展为“六大保护”亮点一关爱呵护“留守儿童” 细化监护人监护职责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四大亮点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列举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该履行的监护职责和不得实施的行为。此外,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监护缺失问题,完善了委托照护制度。亮点二筑牢网络安全“防火墙” 加强监管防止沉迷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四大亮点络游网络直播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针对网络不良信息传播、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各方面普遍关注的网络社会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了网络保护专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亮点三不做“沉默的羔羊” 强化各方报告义务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四大亮点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了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时强制报告制度,以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制度。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类型分布情况2020年,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人数居前六位的罪名、人数分别是强奸罪15365人、猥亵儿童罪5880人、寻衅滋事罪5098人、抢劫罪3474人、盗窃罪3033人、交通肇事罪2920人,其他21525人。前六类犯罪占提起公诉总人数的62.43%,与2019年基本持平。值得注意的是,与2019年相比,交通肇事取代故意伤害犯罪居第6位。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四大亮点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亮点四强化学校“防线” 向性侵和欺凌说不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首次对学生欺凌进行了定义,并明确规定了学校在学生欺凌及校园性侵的防控与处置机制。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四大亮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亮点解读第二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完善偏常行为的类型体系,坚持分级预防、提前干预,用合理的分级体系,对未成年人进行科学管理和教育,也强调家庭、学校和社会组织对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教育的责任,以专门矫治教育制度取代收容教养制度,注重教育和感化,更加关心未成年人的未来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完善偏常行为的类型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八条 本法所称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下列行为:(一)吸烟、饮酒;(二) 多次旷课、 逃学;(三) 无故夜不归宿、 离家出走;(四) 沉迷网络;(五) 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六)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七)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者 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八) 阅览、观看或者收听 宣扬淫秽、色情、 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 网络信息等;(九) 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及时制止并加以管教及时制止,并督促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针对不良行为的管理教育措施公安/村委会/居委会学 校六类管理教育措施:1、予以训导;2、要求遵守特定的行为规范;3、要求参加特定的专题教育;4、要求参加校内服务活动;5、要求接受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的心理辅导和行为干预;6、其他适当的管理教育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完善偏常行为的类型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八条 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的下列行为: (一)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 (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三)殴打、辱骂、恐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四)盗窃、哄抢、抢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五)传播淫秽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信息等; (六)卖淫、嫖娼,或者进行淫秽表演; (七)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向他人提供毒品; (八)参与赌博赌资较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矫治教育措施公安机关:予以训诫;责令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责令具结悔过;责令定期报告活动情况;责令遵守特定的行为规范,不得实施特定行为、接触特定人员或者进入特定场所;责令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责令参加社会服务活动;责令接受社会观护,由社会组织、有关机构在适当场所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监督和管束;其他适当的矫治教育措施。针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管理教育措施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决定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未成年人实施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如何做一名遵纪守法的高中生第三部分如何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知敬畏守规矩立大志慎交友如何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案例一:2019年10月,辽宁警方接到群众报案称发现一名女童被人杀害并抛尸在小区灌木丛内,经过警方侦查,最终锁定嫌疑人为13周岁的蔡某。王某的哥哥与蔡某在同一学校读书。一天,王某在美术班补课结束,在独自回家的路上,蔡某以需要帮忙为由,将路过其门口的王某骗回家中,强行搂抱王某并要求发生性关系,后遭到王某的拒绝,恼羞成怒的蔡某对着她的面部和头部进行暴力殴打,并将其摁倒在地,掐住其脖子,后又担心王某将此事说出去败露其劣迹,持刀对着王某连刺几刀致其死亡,在确定王某死亡后,将尸体拖走遗弃在住处对面的灌木丛中。如何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刑法修正案十一》2021.3.1施行 刑事责任年龄下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如何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案例二:2020年的一天,被告人吴某(17岁)与被告人张某(17岁)商量一起通过赌博作弊的方式诈骗王某的钱财。两人约定由吴某负责联系邀请王某,张某负责准备可透视的特制扑克牌和用于透视的配套隐形眼镜。当日19时许,张某、吴某带着王某等人来到酒店一房间,开始使用张某事先准备的特制扑克牌进行赌博(炸金花)。最后,王某输60000元人民币。张某要王某出钱偿还赌资,王某拿不出钱,张某要求王某暂时先出具了一张欠条。 因王某一直未“偿还赌债”,张某和吴某将王某骗到酒店,通过采用在房间内打牌、带着王某出去上网、安排人员轮流看守等方式,控制其人身自由迫使王某还钱。最终,被告人张某、吴某因犯诈骗罪,非法拘禁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何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案例三:2006年,安徽涡阳一居民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年仅13岁的女儿被一名男青年骗到外地强迫卖淫。公安机关将该女生解救后,顺藤摸瓜,将涉案犯罪团伙成员一一抓获。法院审理查明,从2004年夏至2006年夏,两年时间内,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无业人员郭某某、孙某某等人,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和“两劳”回归人员,长期混迹于涡阳县洗浴中心、溜冰场、歌舞厅、宾馆、网吧等娱乐场所,为非作歹、肆意妄为,疯狂作案56起。他们以请客吃饭、谈恋爱等为诱饵,采取在饮料、啤酒内下麻药致被害人昏迷、用酒灌醉被害人或直接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对女青年实施强奸、轮奸,受害妇女达40余人,且多为中学生和未成年妇女。该团伙还采取胁迫等手段,强迫部分受害人在涡阳当地和浙江等地卖淫,并多次进行抢劫、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犯罪手段触目惊心,令人发指。本案43名被告人中,除一名嫖宿幼女和一名容留卖淫的被告人外,其余41人均为青少年,犯罪时,年龄最大的有20岁,最小的仅有14岁,部分被告人为在校学生。法院以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容留卖淫罪、嫖宿幼女罪、强奸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等八项罪名数罪并罚,合并判处首犯郭某某死刑,孙某某等四名被告人被判处死缓,另有五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被告人被判处二十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感谢聆听愿你们在全社会的守护下茁壮成长!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