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薪火相传有继承 学案(表格式) -2022-2023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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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薪火相传有继承 学案(表格式) -2022-2023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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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高二 学科 政治 课型 课时 1
主备人 审核人
课题 5.2薪火相传有继承一、
学习目标 【基础性目标】 研读课本明确: 1.继承制度 2.继承权的取得和丧失 3.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4.继承份额的匹配 5.处理好法定继承问题 6.遗嘱和遗赠 7.遗嘱继承 【拓展性目标】 1.结合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例,理解继承权的取得、法定继承的顺序以及注意事项。 2.结合遗产纠纷问题的典型案例,区分几种遗嘱的具体形式。 3.明确继承要尊重死者生前意愿,又要体现公平,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份额的意义。 4.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正确处理家庭利益关系,实现家庭的安宁幸福。 5.遗嘱继承重意愿的必要性。 【挑战性目标】 1.理解处理继承问题需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实现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 2.体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继承制度作为财产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保障和实现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 3.明确不同遗嘱形式有效性的条件 4.坚持情理法的统一,正确处理家庭财产关系
重难点 教学重点: 1.继承和继承权 2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及其相互关系 3.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教学难点: 1.遗嘱的有效性 2确立继承顺序的原则 3继承权的丧失
导学过程
环节 问题导学 学法指导
自主学习 【聚焦基础性目标】 1.继承 (1)含义: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 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 的重要保障。 [判断]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后遗留的各种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 ( ) 2.继承关系 (1)被继承人与遗产 ①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 财产是遗产。 ②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 或者夫妻 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2)继承人与继承权: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 权利称为继承权。 3.继承权 (1)贯彻平等原则:民法典强调继承权 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 。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2)债务清偿责任: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 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 自愿偿还的除外。 (3)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①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含义基于 __关系、 关系、 关系获得继承权特点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 关系的 确定范围和顺序(第一顺序: ),(第二顺序 :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 () 继承人原则继承人应当本着 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 ;对被继承人尽了 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 。
[判断]  根据法律规定,丧偶的儿媳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 ( ) 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1.法定继承 (1)内涵: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 、继承顺序 、遗产分配的原则 的一种继承形式。 (2)特点 ①法定继承以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即依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 关系而确定。 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份额,都是 规范,除由死者生前依法以遗嘱方式加以改变外,其他任何人都 。 (3)原则:继承权男女 。 (4)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 继承;没有 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精神的具体体现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 。如果不均等则必须经 才可。民法典尊重继承人的意愿,鼓励继承人间的 、 。 (2)对继承人以外的,在适合的条件下也可以分给他们 的遗产。如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而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抚养被继承人较多的人。 上述内容使该原则的适用范围更广,也使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中华传统美德进一步发扬光大。 (3)在遗产的实际分割上,应当以有利于 需要,不 前提,各继承人要按照民法典的要求,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确定遗产分割的 、 。 人民法院在分割遗产中的房屋、生产资料和特定职业所需要的财产时,应以有利于发挥其 和体现继承人的 为依据,兼顾 进行处理。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 、 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4)在继承权的保护上,如继承人的行为违反了该原则,将会 。 如果继承人故意 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被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将会丧失继承权。 (5)在对民族传统上,如父母一方健在,即不分割财产的支持,按此原则,遗产可以, 待尚存父或母死亡后,各继承人再通过共同协商一并分割。 这种做法符合我国的民族传统和家庭伦理,有利于维护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家庭氛围,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 仔细阅读课本知识,填空。 特别提醒: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的是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称代位继承权。当今世界各国继承法中一般都有代位继承的规定,但具体规定却有所不同
合作探究 【聚焦拓展性目标】 探究一:湖南郴州陈女士的父母公证了一份遗嘱,陈女士作为他们的独生女,自然获得了房屋的继承权。但是随着母亲的离世,陈女士却鲜少再探望自己的父亲。即便是在公证遗嘱仅3年后,父亲被确诊肝硬化,也都是陈老先生的侄子细心照料的。和此前的水果店老板一样,侄儿这位相较于亲女儿而言更像外人的亲属,反而分得了这间唯一的房屋。老先生去世后,陈女士想要拿着公证过的遗嘱去继承时,却被告知自己已经不再是继承人。原来陈老父亲在去世前,再次立了一份录音录像遗嘱,将房子给了侄儿。 陈女士为何丧失了继承权? 探究二:于某死后,遗留有房屋八间,欠医疗费1 000元。继承人有子女甲、乙、丙共三人。在处理遗产时,丙出示了一份遗嘱。该遗嘱中指明房屋八间由丙继承六间,甲、乙各继承一间,该遗嘱由丙妻代书,有于某的手印,并有丙及护士李某在遗嘱上作证。甲、乙认为该遗嘱是伪造的,应为无效。经法院查明遗嘱上的手印确系于某的。 (1)(通过判定遗嘱的有效性,培养自觉的法治意识和严谨的科学精神)该份遗嘱是否有效? (2)(通过角色扮演的方式,培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灵活处理问题的能力)如果你是法官,于某遗留的房屋及欠下的医疗费应如何处理? 特别提醒:遗嘱继承是否有效要从两个方面判断,一是在内容上看四点:立遗嘱人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形式合法;遵循养老育幼的原则。二是在形式上看两点:时间上最后一份有效,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均需有见证人
展示提升 【聚焦挑战性目标】 案例分析:2019年3月8日,辽宁锦州的王某和女方张某登记结婚,3月23日婚礼当天,王某在女方家顶楼坠亡,未留下任何遗嘱。女方在王某去世第三天提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继承王某183万元银行存款和名下其他财产(包括一台车和70多平方米的一套房子)。王父称:183万存款系二老以儿子名义存入,儿子配合他办了存款手续。原因是考虑老两口体弱多病,若有意外来不及处理遗产。“儿子没有经济能力攒到183万,存单原件和密码都在我手里。”女方则表示:该说法不符合常理,若二老发生意外,遗产将完全留给王某,将存款存在王某名下是多此一举。法院一二审均认定:王父供证不足,不能证明存款系其名下所有,张某胜诉,新娘有资格继承遗产。 法院认定新娘有继承权的依据是什么?你认为法院会如何分割王某的遗产?
达标检测 1.余岚和辛杰领取结婚证后,在回家的途中发生车祸,辛杰死亡。可以参加其遗产继承的法定继承人有(  ) ①辛杰父母 ②辛杰兄弟姐妹 ③余岚 ④余岚与前夫的儿子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2.有一对姐弟,其父母去世后,弟弟以“家产传男不传女”为由想要继承全部遗产。于是,姐姐诉诸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姐弟俩共同继承父母的遗产。法院的判决说明(  ) ①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②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同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起继承遗产 ③只要有法定继承人存在,其他人就不能获得遗产 ④在遗产分配时,继承权男女平等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3.李某未婚,其父母均已去世多年。李某意外去世后,李某的弟弟甲和李某依法收养的养子乙对属于李某的6间房屋提出了继承的要求。按照法律规定,这6间房屋应(  ) A.全部由甲继承 B.全部由乙继承 C.甲乙各继承3间 D.甲继承1间半,乙继承4间半 4.李某为退休干部,其妻早逝。独生子李小明于2012年结婚,与父亲同住。2015年1月,李某经人介绍与丧偶的刘某登记结婚,婚后即搬去刘某处共同生活。刘某无子女,只有一妹妹刘娜(离婚)与其二人共住。2017年2月刘娜回家时发现李某夫妇煤气中毒,送往医院途中,李某死亡,刘某也终因抢救无效死于翌日凌晨。整理遗物时发现李某夫妇留有存款30 000元。对这笔遗产(  ) A.李小明有权继承全部30 000元 B.李小明继承7 500元,刘娜继承22 500元 C.刘娜和李小明各继承15 000元 D.李小明继承5 000元,刘娜继承25 000元 5.梁某已八十多岁,老伴和子女都已过世,年老体弱,生活拮据,欲立一份遗赠扶养协议,死后将三间房屋送给在生活和经济上照顾自己的人。梁某的外孙子女、侄子、侄女及干儿子等都争着要做扶养人。这些人中不应作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的是(  ) A.外孙子女 B.侄子 C.侄女 D.干儿子 6.民法典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口头遗嘱六种。其中,不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遗嘱形式有(  ) A.自书遗嘱 B.代书遗嘱 C.口头遗嘱 D.录音遗嘱 7.2019年3月,陈某(男)与潘某(女)离婚后,潘某带着2岁的儿子陈煜改嫁包某。陈某离婚后,与洪某结婚,生女取名陈婴。2020年,陈某、包某相继因病去世。据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包某与陈煜之间是继父和继子的关系 ②陈某与陈煜之间已无权利义务关系 ③陈某的遗产由洪某与陈婴继承,陈煜不能继承 ④陈煜可以继承陈某的遗产,也可以继承包某的遗产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 8 谢某收养了一儿一女。2018年,儿子、女儿都参加了工作,儿子结了婚。2019年谢某妻子病逝。谢某感到自己来日无多,于是自书遗嘱,指定全部财产平均分成两份,由儿子和女儿分别继承。立遗嘱前,儿子还寄赡养费给谢某,并常去看他。立遗嘱后,儿子便不再寄赡养费了,谢某对此十分不满。2020年谢某病危住院,女儿日夜照顾,儿子却从未到医院看望,谢某病情日益加重,于是在医生和护士在场的情况下,口头立下遗嘱,声称其全部遗产由女儿继承。谢某死后,他的儿子不承认此口头遗嘱有效,并诉至法院。 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说明法院应该如何处理两份遗嘱的矛盾关系。 [解析] 解答本题的关键在于弄清数份相互矛盾的遗嘱的优先法定效力。数份遗嘱的关系,既要考虑时间先后,也要考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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