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预防犯罪课件(共34张PPT)+视频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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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预防犯罪课件(共34张PPT)+视频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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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4张PPT)
这个宣传片的主题是什么?
第二单元 遵守社会规则
第五课 做守法的公民
预防犯罪
YCF
01
了解罪与罚
02
加强自我防范
03
课堂小结
目录
CATALOG
04
课堂练习
01
了解罪与罚
下列漫画中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为什么?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非法拘禁罪
盗窃罪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盗窃罪
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非法拘禁罪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作用: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
内容:它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处什么样的刑罚。(定罪量刑)
1.刑法的作用和内容
社会危害性 违反法律 法律责任
一般违法行为
犯罪
案例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局行政拘留,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案例二:殴打他人,导致对方重伤不治死亡,触犯了刑法,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属于犯罪行为。
请从社会危害性、违反法律、法律责任三个方面对比分析上述两种行为。
造成轻微伤害
重伤不治死亡
治安管理处罚法
刑法
行政拘留
有期徒刑
你还能举出类似的例子吗?
关于“酒后驾车”的判定: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mg/100ml的驾驶行为,称为醉驾,触犯《刑法》,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20mg/100ml、但<80mg/100mL的驾驶行为,称为酒驾,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酒驾违法,醉驾入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关于“高空抛物”的判定:
如果高空抛物造成了财产损害或人身损害,但其情节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或第43条规定,最高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高空抛物如果导致他人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即:“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该条款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也就是说,高空抛物的行为除了可能构成高空抛物罪,根据其情节轻重,还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
2.犯罪的含义和基本特征
含义:根据刑法规定,犯罪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严重社会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
犯罪的
基本特征
应受刑罚处罚性
最本质特征

法律标志


必然法律后果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
含义:刑罚又称为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
种类: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注意区分:“刑法”VS“刑罚”
3.刑罚的含义和种类
 
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一个犯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刑。
附加刑既能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附加刑适用时,对一个犯罪可以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主刑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附加刑
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
驱逐出境
没收财产
vs
行政拘留
vs
罚款
vs
没收违法所得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有期徒刑: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死刑:是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
 主刑:
罚金: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包括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接受采访或参加演讲的权利。
没收财产:在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
驱逐出境: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驱逐出境作为一种刑罚方法,只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而不适用于犯罪的本国人,不具有普遍适用的性质。
 附加刑:
02
加强自我防范
观看视频《莫富贵闯荡新世界》
有的同学认为:“成年人犯罪应该受法律制裁,我现在年龄小,即使犯罪了,也不受处罚。”这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指认犯罪现场
初中生抢劫被抓获
审讯中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完善了有关未成年人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及相关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十二周岁!
①犯罪是我们成长道路上最凶险的陷阱。
②尽管法律规定人到了一定年龄实行危害社会行为才可能构成犯罪,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年龄小就可以任意实行犯罪行为。
4.为何要加强自我防范,远离犯罪?
①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5.如何加强自我防范,远离犯罪?
莫富贵原本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可是15岁那年,还是中学生的他结识了社会上一群游手好闲的“朋友”,他逐渐无心学习,经常旷课。他开始还有些自责,觉得对不起父母和老师,后来便放纵自己,并因偷东西、打骂同学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他非但没有接受教训,反而经常偷窃财物等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但他仍不悔改。为了搞到钱去网吧玩游戏,他和另外两个“朋友”竟拦路抢劫,在短短几天内多次作案,最终因犯抢劫罪被判刑。
莫富贵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收听、观看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本法所称为“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6.多次偷窃;
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8.吸食毒品、注射毒品;
9.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给我们划清了是非的界限,标示了生活中的“雷区”。
交损友
旷课
偷东西、打骂同学
偷窃财物
拦路抢劫
被判刑
一般违法行为
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
犯罪
①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②杜绝不良行为。
③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④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5.如何加强自我防范,远离犯罪?
03
课堂小结
了解
罪与罚
加强
自我防范
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预防
犯罪
主刑
附加刑
严重社会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
应受刑罚处罚性
刑法
犯罪
刑罚
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
作用
内容
含义
特征
04
课堂练习
1.下列选项中,对我国刑法认识正确的有(  )
①刑法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 ②我国刑法是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惩治犯罪的有力武器 ③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 ④刑法就是刑罚
A.①②③ 
B.①②
C.②④
D.②③④
B
2.李某因贩毒、抢劫,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6万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万元。分析案例,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死刑、剥夺政治权利属于主刑
B.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
C.剥夺政治权利、罚金、赔偿经济损失属于附加刑
D.应受刑罚处罚性是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必然法律后果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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