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预防犯罪 课件(39张幻灯片)+内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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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预防犯罪 课件(39张幻灯片)+内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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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9张PPT)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的法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已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5.2 预防犯罪
第五课 做守法的公民
01
02
03
04
刑法的作用和内容是什么
什么是犯罪 有哪些基本特征
刑罚的含义及种类有哪些
如何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
自主学习
重点
难点

了解罪与罚
思考:试从违反的法律、危害程度、行为后果等方面对唐山烧烤店打人者的行为进行分析。
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92,234,289条),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法律链接-----故意伤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法律链接-----寻衅滋事罪
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
以及对犯罪应当处什么样的刑罚


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
它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
以及对犯罪应当处什么样的刑罚。


1.刑法的作用和内容
作用
内容
课堂笔记
(定罪、量刑)
中国妇女报10日晚对唐山多名男子殴打女性事件发布评论文章:唐山烧烤店打人狂徒激起全网公愤,他们的恶行触碰法治社会底线,挑战保障妇女权益的国家意志,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不严惩不足以抚伤痕,不严惩不足以护尊严,不严惩不足以儆效尤,不严惩不足以树法威。对于此类严重侵犯妇女权益的恶性案件,只能而且必须零容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安全感是基础,是底线。我们期待执法机关继续以雷霆之势,尽快将这帮无法无天的狂徒缉拿归案,依法受到严惩。
中国妇女报评论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2022年9月13日,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唐山烧烤店打人案”案件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陈继志犯寻衅滋事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等犯罪活动,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2万元;对其余27名被告人依法判处11至6个月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另对其中19名被告人并处人民币13万5千元至3千元不等的罚金。
“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一审公开宣判
任何人的犯罪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犯罪的法律后果是刑罚。
课堂笔记
2.犯罪的含义和特征?
含义:犯罪是具有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并依法应该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最本质特征;
——法律标志;
——必然法律后果。
C.应受刑罚处罚
B.触犯刑法
A.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犯罪三大特征
课堂笔记
3.什么是刑罚?包括哪些类别?
①含义:刑罚又称为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
②类型: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
拘役
管制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附加刑
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驱逐出境
2022年9月13日,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唐山烧烤店打人案”案件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陈继志犯寻衅滋事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等犯罪活动,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2万元;对其余27名被告人依法判处11至6个月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另对其中19名被告人并处人民币13万5千元至3千元不等的罚金。
主刑
附加刑
分析“唐山烧烤店打人案”哪些是主刑?哪些是附加刑?
知识拓展:刑罚的内容 – 主刑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有期徒刑: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死刑:是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
(只能独立使用,不能并用)
主刑
知识拓展:刑罚的内容 – 附加刑
罚金: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包括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不得接受采访或参加演讲的权利。
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
驱逐出境: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驱逐出境作为一种刑罚方法,只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而不适用于犯罪的本国人,不具有普遍适用的性质。
(与主刑同时使用、独立使用)
附加刑
课堂拓展
“罚金”与“罚款”相同吗?
“拘役”与“拘留”相同吗?
“刑罚”与“刑法”相同吗?
罚款、拘留------行政处罚------行政违法(一般违法)
罚金、拘役------刑罚----犯罪(刑事违法/严重违法)
刑法------法律名称
刑罚------是对违法刑法的处罚
刑法
规定
犯罪
结果
刑罚
请你判断
01
任何违法行为都要受到刑罚处罚
02
刑罚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
03
不良行为必然会发展为违法犯罪
04
犯罪不一定违法,违法一定犯罪
05
有期徒刑属于附加刑
混淆概念,以大代小
偷换概念,刑法≠刑罚
绝对化
以大代小
归属不清
快问快答
X
X
X
X
X
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不受处罚?
中国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反弹,呈现低龄化趋势
2022年6月1日,最高检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2017年至2021年,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出现反弹。具体来看,盗窃罪、聚众斗殴罪、强奸罪等五类主要犯罪占比超过三分之二。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数量继续下降,未成年人涉嫌严重暴力犯罪占比稳中有降。不过,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趋势,涉电信网络犯罪上升较快。
他还只是个孩子
他不再是个孩子
“年龄小的人一般不会犯罪,即使犯了罪也不会受到刑罚处罚”,这句话是否正确?
辨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十一)》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修正案对“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做了调整,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曾经的未成年免责将不复存在。
犯罪是我们成长道路上最凶险的陷阱,作为青少年的我们应如何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

加强自我防范
15岁的中学生陈某原本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自从结识了社会上一群游手好闲的“朋友”,他逐渐无心学习,经常旷课。他开始还有些自责,觉得对不起父母和老师,后来便放纵自己,并因偷东西、打骂同学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他非但没有接受教训,反而经常偷窃财物等,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但他仍不悔改。为了搞到钱去网吧玩游戏,他和另外两个“朋友”竟拦路抢劫,在短短几天内多次作案,最终因犯抢劫罪被判刑。
探究与分享P55
1、陈某的哪些行为属于违纪行为,哪些行为属于严重不良行为,哪些行为属于刑事违法行为?
2、陈某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3、陈某的经历给我们什么启示?
15岁的中学生陈某原本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自从结识了社会上一群游手好闲的“朋友”,他逐渐无心学习,经常旷课。他开始还有些自责,觉得对不起父母和老师,后来便放纵自己,并因偷东西、打骂同学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他非但没有接受教训,反而经常偷窃财物等,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但他仍不悔改。为了搞到钱去网吧玩游戏,他和另外两个“朋友”竟拦路抢劫,在短短几天内多次作案,最终因犯抢劫罪被判刑。
探究与分享P55
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
法制在线: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
法律知识小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
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响制品、
读物等
8、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等
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
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等
6、多次偷窃;
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8、吸食、注射毒品等
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
探究与分享P55
15岁的中学生陈某原本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自从结识了社会上一群游手好闲的“朋友”,他逐渐无心学习,经常旷课。他开始还有些自责,觉得对不起父母和老师,后来便放纵自己,并因偷东西、打骂同学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他非但没有接受教训,反而经常偷窃财物等,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但他仍不悔改。为了搞到钱去网吧玩游戏,他和另外两个“朋友”竟拦路抢劫,在短短几天内多次作案,最终因犯抢劫罪被判刑。
陈某走向犯罪道路的原因:
a、结识了一群“游手好闲”的朋友
b、犯了错误,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不及时改正
c、缺乏规则意识,法律观念不强
旷课
偷东西、打骂同学
经常偷窃财物
抢劫
交损友
3、陈某的经历给我们什么启示?
一般违法和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若不及时改正,任其发展下去,就可能导致犯罪。
监狱
犯罪
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
课堂笔记
4.青少年应如何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
③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P56
④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P56
②杜绝不良行为。P55
①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P55
课堂小结
预防犯罪
刑法的含义和作用
犯罪的含义和特征
刑罚的含义和类型(主刑、附加刑)
了解罪与罚
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
加强自我防范
刑法知识增加了!
从小事做起,自觉遵纪守法
防微杜渐,预防犯罪
课堂练习
1.(2022·黑龙江大庆)孙某潜入某商场盗窃被抓,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孙某的行为( )
①触犯了刑法
②受到了刑罚处罚
③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④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①③④ D. ②③④
B
课堂练习
2.(2022·广西玉林)2022年1月17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贵州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干富玉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富玉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王富玉这一违法行为的最本质特征是( )
A.行政违法性 B.应受刑罚处罚性
C.民事违法性 D.严重社会危害性
D
课堂练习
3.(2022·湖北武汉)某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齐某犯非法采矿罪,依据刑法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这告诉我们( )
A.刑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B.应受刑罚处罚性是犯罪的必然法律后果
C.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
D.一切违法行为都要追究刑事责任
B
宪法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只有犯罪才追究刑事责任
课堂练习
4. (2022·贵州铜仁)12岁的学生肖某原本是一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结识了社会上一群游手好闲的“朋友”后,他无心学习,经常旷课、打骂同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甚至因偷窃财物被公安机关拘留。但他没有接受教训仍不思悔改,为了搞到钱去网吧玩游戏,伙同两个“朋友”拦路抢劫,最终因抢劫罪被判刑。从肖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案例中警示我们( )
①因为年龄小,违法犯罪不要紧
②凡是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③预防违法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④增强法治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依法自律,防患于未然
A. ①② B. ②③ C.③④ D. ①④
C
C
5、“小时偷针,长大偷金。”这句俗语告诉我们 (  )
A.不良行为就是违法,违法就是犯罪
B. “偷针”与“偷金”都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C.勿以恶小而为之,远离不良行为,塑造良好品行
D.小错必然铸成大错,违法必然走向犯罪
6.犯罪历来是国家法律打击的重点,犯罪分子终究要受到严厉的刑罚处罚。犯罪的基本特征有( )
①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②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
③犯罪是一种触犯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
④犯罪是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A.①②④ B.②③④ C.①②③ D.①③④
A
7、四川省自贡市的黄某曾在某涉密科研单位工作,他将自己在工作中复制下来的涉密内容,出卖给境外间谍机关。事后,黄某因犯间谍罪被法院判处死刑。这说明( )
A.不履行义务要承担法律责任
B.任何人的犯罪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C.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利
D.公民行使权利时有尊重他人的义务
B
8.周某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罪并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上述判决中属于附加刑的是( )
A.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有期徒刑
B. 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C. 剥夺政治权利、罚金
D. 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B
9.李某因倒卖个人信息30余万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李某这一行为( )
①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②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③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④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A.②④ B.①④ C.②③ D.①③
达标检测
A
10.《刑法》明确规定,转发诽谤信息达500次将被视为犯罪行为。之所以判定该行为是犯罪,是因为( )
①该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
②该行为仅仅违背了社会公德
③该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④该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
A.①②③ B.②④ C.③④ D.②③④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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