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8张PPT)概念梳理【法律】统治阶级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着眼于防范和惩处。【教化】教育感化,指儒家所提倡的以教导者为核心,以自己的行动感化别人。教化的目的是形成好的社会民风。教化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着眼于教育和引导。【法治】先秦时期法家的政治思想,主张以法治国。中国古代法治有着“法自君出”的特点,突出君主的无上权威,帝王的言行就是法律,所以法家的“法治”是“君权至上”“国权至上”的法治。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强调“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治国方式、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和“法律至上”“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不同时期的法治,内涵有所不同)【德治】儒家学说倡导的一种道德规范,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思想。德治要求统治以身作则,注意修身和勤政,充分发挥道德感化作用;重视对民众的道德教化,“为政以德,德主刑辅。(不同时期的德治,内涵有所不同)獬豸獬豸——中国古代裁决法律的神兽。相传黄帝曾用这一能明辨是非曲直的神兽来决断疑狱。古代法庭上用它来辨别罪犯,它会攻击无理者使其离去。一、礼法相争——先秦时期德治与法治1.夏商西周时期夏朝商朝西周《禹刑》《汤刑》《九刑》左传材料:夏商周时期颁行的刑书上只有刑名、刑种的规定,而无确切的罪名,人民对罪与非罪的区别只能依据传统的观念及社会道德、风俗习惯去加以甄别。——武树臣:《中国成文法的起源》西周统治者建立了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材料: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行修言道,礼之质也。——《礼记·曲礼上》2.春秋战国时期叔向反对刊布法律,理由是刑罚适用于乱世,公布刑书会使老百姓更注重争端,而不顾道德礼义。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德治叔向子产法治材料:(子产临终对后继者的遗言)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 ——《左传·昭公二十年》★思考:子产的主张发生何种转变?结合所学分析原因。史料:公元前536年郑国子产“铸刑书”。晋国叔向曾写信反对:“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制为禄位,以劝其从,严断刑罚,以威其淫……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谓也。……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子产:“若吾子之言,侨不才,不能及自损,吾以救世也。”——摘编自徐喜良《中国通史》★问题探究: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思考叔向为何反对子产“铸刑书”? “铸刑书”的历史影响?儒家与法家之争代表人物1治国3儒家孔子 孟子人性2人性本善为政以德、节用爱人实行仁政、轻徭薄赋VS法家代表人物1人性2治国3实行法治、赏罚分明以法为师、以吏为师商鞅、韩非人性本恶实行法治、赏罚分明以法为师、以吏为师儒 家法 家儒家思想并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在重视富国强兵的君主看来,儒家的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法家思想更适合战国时期各国富国强兵、政令统一的需要。历史镜头:相同时代不同道路 的选择结合所学,思考:谁的主张会被接纳?为什么?VS 例1.有先秦思想家认为,“君上之于民也,有难则用其死,安平则尽其力”。据此可知这位思想家强调( ) A.君主无为而治B.强化血缘等级 C.推行礼乐仁政D.实行严刑峻法二、礼法融合——封建王朝的法律与教化1.秦汉时期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沿袭秦律,制《九章律》秦 朝汉 朝◎ 把工作带进坟墓的秦简主人喜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思考:汉律承袭秦律,汉律的基本精神与秦律是否一贯?材料一(案情回放)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击丙,误伤乙,甲当何论 或曰“殴父也,当枭首。”——(宋)李昉编纂:《太平御览》第六卷材料二:董仲舒《决狱》曰:“臣愚以父子至亲也,闻其斗,莫不有怵怅之心,扶杖而救之,非所以欲诟父也。《春秋》之义,许止父病,进药于其父而卒。君子原心,赦而不诛。甲非律所谓殴父,不当坐。” ——(宋)李昉编纂:《太平御览》第六卷根据材料二,指出董仲舒判案的依据。这表明汉代法律实践有何特点? 例2.“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东汉时的这一说法反映出当时( ) A.礼制观念淡化B.儒法两家结合加深 C.崇尚法家思想D.儒学独尊地位动摇 材料:《晋律》首先确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定罪量刑原则,把“五服”制度与法律相结合,凡亲属之间犯罪,在刑法方面的适用原则是:亲属相犯(如杀、伤等),以卑犯尊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则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在民事方面,如财产转让时违反法律,则关系越亲,处罚越轻。——曾宪义《中国法制史》思考:“准五服以制罪”的量刑原则是什么?目的是什么?试分析原因?2.魏晋时期律令儒家化(以经入律) 例3.秦朝法律规定,私拿养子财物以偷盗罪论处,私拿亲子财物无罪;西晋时规定,私拿养子财物同样无罪。这一变化表明,西晋时( ) A.养子亲子权利相同B.血缘亲情逐渐淡化 C.宗族利益受到保护D.儒家伦理得到强化 3.唐朝(1)法律:法律儒家化的完善《贞观律》《永徽律》《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唐律疏议》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中华法系是指以中国古代伦理法为基础,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中国法律和仿照这种法律而制定的东亚、东南亚等封建国家法律的总称。 中华法系是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并列的五大法系之一。——《选择性必修1》教师教学用书礼法结合的典范为什么说《唐律疏议》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材料一:在唐律律文及疏议中涉及的与不孝相关的条款有107条,占全部条款的21%左右。 ——卢楠:《(唐律疏议)之“不孝”一准乎礼》材料二:《唐律疏议》在内容的技术性排序上,是先总则后分则,先原则性制度后具体条文,先实体法后程序法;而在内容的精神性排序上,是先皇室后国家,先中央后地方,先政治后经济,先重罪后轻罪。这与当时的中国社会和国家体制温和,反映出法典与社会同构的立法原理。因此,从立法技术上说,这不仅达到而且代表了那个时代的最高水准。——张中秋:《为什么说(唐律疏议)是一部优秀的法典》材料三:自辽宋金元迄于明清,刑法律条基本上都以唐律为蓝本。古代朝鲜、日本、越南等国的立法,多半从模仿唐朝法制而来。——据袁行霈等主编《中华文明史》整理秦以来判案和量刑标准的变化:朝代 判案依据 判案和量刑的标准秦朝 至于秦始皇,兼吞战国,遂毁先王之法,灭礼仪之官,专任刑罚……汉朝 《春秋》之义,原心定罪。原况以父见谤发忿怒,无它大恶。圣王不以怒增刑。唐朝 案礼……祖孙亲重而兄弟属轻,应重反流,合轻翻死,据礼论情,深为未惬。客观归罪,以事实为依据以真实动机和目的定罪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作为量刑的重要原则之一唐朝时,儒家经义完成了对成文法的彻底改造。例4 材料:北周武帝时期制定的《大律》“凡二十五篇”,制罪“二十五等”,定罪1537条,“条流苛密,比于齐(北齐)法,烦而不要”、宣帝“更峻其法”,导致“上下愁怨”、“内外离心”。隋文帝取代北周建立隋朝,开皇初年两次“更定新律”,史谓《开皇律》。 隋朝统治者鉴于《北齐律》“法令明审,科条简要”,将其作为制定《开皇律》的主要参考,并“采魏、晋刑典,下至齐、粱,沿革轻重,取其折衷”,成文“十二卷”。新律制罪二十等,废除“前代鞭刑及枭首”等“苛惨之法”,“以轻代重,化死为生”;定罪500条,删繁就简,比旧律减少死刑81条、流放刑154条、劳役刑等一千余条。唐朝官修史书评价《开皇律》“刑网简要,疏而不失”。 ——据《隋书》(1)根据材料,概括隋代法律制度改革的特点。(7分)(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隋代《开皇律》制定的意义。(8分)(2)教化:唐朝的礼乐制度主要体现在开元礼中,……其中吉礼的内容主要是祭祀,宾礼的主要内容是接待周边国家的君主和使节,军礼的主要内容是军事活动中的仪式,嘉礼主要包括成人、婚嫁、朝议、养老等嘉庆仪式,凶礼主要内容则是有关丧、葬及凶年赈抚、劳问疾苦等。——赵毅、赵轶峰《中国古代史》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集大成《大唐开元礼》注重推广魏晋之际的家训经验,强化基层教化提倡礼治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颜之推 《颜氏家训》能君之德,靖人于教化,教化之兴,起于家庭,延于邦国,事之体大。——唐朝宰相崔祐甫4.宋元明清(1)法律:多以《唐律》为蓝本,开创了律例合编的新体例;礼法进一步结合(2)教化:理学逐步控制教育与科举。《宋刑统》《天圣令》元朝放弃唐宋法律但实践中援引唐律律为正文 例为附注律378:凡赌博财务者皆杖八十。例378.02:偶然会聚,开场赌窝、及存留之人,抽头无多者,各枷号三个月、杖一百。例378.07:凡民人造卖纸牌骰子,为首者发边充远军。思考:宋朝以后的法律制定有什么特点?《大明律》《大清律例》教 化宋朝 ⑴ 程朱理学,逐步控制教育与科举;⑵ 宋朝以后,_________ 投身__________,以______教化乡里明朝 乡约改为宣讲________________的“六谕”。六谕主劝谕,但也有禁约成分,使乡约逐渐带有_________;清朝 ⑴乡约宣讲内容变成了________“圣谕十六条”和 _______《圣谕广训》⑵原本由儒学士人发起的教化百姓的乡约,经_____ 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_____ 合流宋朝以后:理学以乡约形式深入社会基层儒学士人基层教化乡约明太祖朱元璋强制力康熙帝雍正帝法律政府思考:那些力量推动儒学向基层渗透? 例5.朱元璋认为,“礼乐者,治平之膏粱;刑政者,救弊之药石”,“刑政二者,不过辅礼乐为治耳”。这表明他( ) A.强调严刑峻法的统治方式 B.重视礼乐制度的教化作用 C.宣扬休养生息的政治主张 D.兼采儒法二家为统治思想 礼法儒学法典化法律儒家化汉以后:礼法结合秦以前:礼法分离总结中国古代法律的变化特点中国古代法律的变化趋势日益完善从习惯法到成文法形式多样(律、令、例)法律、礼教并用思考:为什么法律与儒学的结合会越来越紧密? 材料1: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事难尽从,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史记·太史公自序》材料2:儒家学说有多面性,如儒家也并不完全排斥法律与刑罚,儒家提倡的“礼”本身也有一定的约束力,孔子本人还做过鲁国的最高司法长官司寇。像法家一样,儒家思想也有中央集权统一思想的萌芽,只不过希望这种统一是由周天子或仁君来完成。正是这种多面性,可以说明儒家学说为什么总能发展出适合封建时代统治阶层需求的统治学说。 ——《教师教学用书》选必1第113页 材料3: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 ——《汉书·董仲舒传》周春秋战国唐宋以后敬天保民建立礼制儒学成为显学颁行《大唐开元礼》推广家训理学向基层渗透约律结合通过教化的方式宣扬儒家礼义,乡民们在日常生活中按照礼的要求来行为,也就不知不觉地遵行了法的规范。——汪雄涛∶《法律文化视野下的教化——大小传统之间的沟通桥梁》中国古代教化的发展概况汉魏晋三纲五常重视家训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成文法德治与法治之争秦朝秦律引经决狱汉朝以经入律魏晋礼法结合唐约律合流宋 元 明 清法律儒家化礼法之争礼法结合时空坐标 构建知识体系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