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8.5.2《预防犯罪》课件(共38张PPT)+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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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共38张PPT)
统编版 八年级上
第二节 预防犯罪
新知导入
教学目标
政治认同: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道德修养:
能够明辨是非,自我约束,远离不良行为,防微杜渐,树立法不可违意识。
法治观念:
(1)理解犯罪的特征及后果;
(2)主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3)认识犯罪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责任意识:
从小事做起,依法自律,加强自我防范。
教学重点:犯罪与刑罚、加强自我防范;
教学难点:犯罪的基本特征。
请同学们认真阅读课本P52-57内容,思考下列问题,并在课本上做标记。时间:5分钟
1、刑法的作用是什么
2、犯罪的含义是什么
3、犯罪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4、刑罚的含义是什么
5、刑罚可分为哪几类
6、我国刑法关于刑事责任的年龄规定。
7、如何预防犯罪
自学导航
新知讲解
一、了解罪与罚
盗窃罪
根据犯罪情节,处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分析图片中行为的性质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欠债还钱!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非法拘禁罪
根据犯罪情节,处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这是老板让加的。
这可是地沟油啊!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根据犯罪情节,处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运用经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
视频探究
(1)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2)从保障疫情防控、惩治高空抛物,到打击药品黑作坊、严惩金融犯罪,此次修改刑法的一大亮点就是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作为核心任务,解决实践中突出的低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未成年人被性侵害问题、安全生产问题、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公共卫生刑事保障等涉及公共、经济、民生领域的重大安全问题,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
(3)刑法对于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视频给我们什么启示?
(1)作用: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
(2)内容:它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
刑法的作用和内容?
问题探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材料告诉我们哪些信息?
(1)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了哪些行为是犯罪。刑法规定的犯罪定义,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
(2)刑法第十三条还规定了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例外情况,进一步划清了罪与非罪的界限。根据本条规定,即行为人的危害行为虽属于刑法规定禁止的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其社会危害尚未达到应当受刑罚处罚的程度,法律不认为是犯罪。
相关链接
刑法关于犯罪的定义
(1)危害国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
(3)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5)侵犯财产罪;
(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7)危害国防利益罪;
(8)贪污贿赂罪;
(9)渎职罪;
(10)军人违反职责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犯罪类型
知识拓展
行为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行为二:殴打他人,导致其重伤甚至死亡的,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
(1)试对比分析上述行为。
(2)你还能举出类似的例子吗?
如偷窃、打架斗殴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受到行政处罚。而抢劫、投毒等行为,违反了刑法,应受到刑罚处罚。
探究分享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区别
(1)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一般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情节轻微;而犯罪对社会危害性很大, 情节严重。
(2)触犯的法律法规不同。一般违法行为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规范,而犯罪违反了刑法。
(3)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一般违法行为不受刑罚处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
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区别
问题探究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
它们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的标准。
严重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首先看他的行为是否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如果社会危害性不大,就不能认为是犯罪。
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并不都是犯罪行为,因为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的程度有大有小,只有对社会的危害达到触犯刑法的严重程度时,这种行为才被认为是犯罪。
应受刑罚处罚性是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的必然法律后果。对不同的造法行为,分别采取不同的强制方法。如果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一般违法行为,要受到行政制裁,而犯罪应当受到刑罚处罚。
相关链接
犯罪的基本特征
根据刑法规定,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的基本特征
犯罪的含义
①严重社会危害性
②刑事 违法性
③应受刑罚处罚性
最本质特征
法律标志
必然法律后果
犯罪的特征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
问题探究
视频探究
袭警罪写入刑法,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
(1)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将“袭警罪”作为新增罪名纳入刑法,这是我国首次对袭警行为单独设置法定刑。
(2)对暴力袭警行为从重处罚,有助于减少暴力袭警案件的发生,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可以更好地起到震慑和预防犯罪的作用。
(3)对暴力袭警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既是切实保障公安民警执法权益的迫切需要,也是维护警察执法权威、法律秩序的客观要求。
为什么要对暴力袭击人民警察的行为从重处罚?
刑罚的含义:刑罚又称为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
刑罚的种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犯罪的法律后果是刑罚
问题探究
刑罚的含义?
刑罚的种类
附加刑
主刑
管制
拘役
死刑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驱逐出境
罚金
没收财产
剥夺政治权利
主刑只能单独使用
附加刑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使用,还可以同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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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自我防范
新知讲解
青少年犯罪警示录
视频探究
(1)青少年正处在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发育很快,但心理发展却比较慢,在思想上表现为不成熟性,容易走向歧途;
(2)一些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无事生非的不良嗜好和品行,自身性格的缺陷,幼稚的心理,加上法制观念的缺乏等等,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刺激,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
(3)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检察机关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救助,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21年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6万人。
视频给我们什么启示?
犯罪是我们成长道路上最凶险的陷阱
“中学生年龄还小,就算犯了罪也不受处罚。”这个观点对吗?为什么?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1)尽管法律规定人到了一定年龄实行严重危害社会行为才可能构成犯罪,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年龄小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要紧。
(2)我们作为社会成员,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问题探究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相关链接
陈某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
(1)陈某因为乱交朋友,违反学校纪律开始的,到后来偷窃财物,违反行政法规,最后拦路抢劫,构成了犯罪;
(2)陈某由于自制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差,有了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又没有及时改正,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
15岁的中学生陈某原本是个好学生,自从结识了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朋友”后,逐渐无心学习,经常旷课,放纵自己,曾因偷东西、打骂同学等受到学校纪律的处分。他非担没有接受教训,反而变本加厉,在社会上偷窃财产、参与赌博,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但他仍不悔改。为了搞钱到网吧玩游戏,他跟另外两个“朋友”竟拦路抢劫,在短短的几天内就作案三起,最终因抢劫罪被判刑。
探究分享
陈某滑向犯罪深渊的启示
故事给我们什么启示?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作了明确的规定,给我们划清了是非的界限,标示了生活中的“雷区”。
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1)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二者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2)如果经常犯小错,有不良行为又不及时改正,就极有可能一步步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问题探究
什么是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
视频探究
(1)很多犯罪往往不是一朝一夕铸成的,而是有一条从不良行为到违法行为、从违法行为到犯罪的轨迹。
(2)生活在法治社会,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3)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视频给我们什么启示?
如何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
(1)作为社会成员,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2)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3)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4)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问题探究
课堂总结
通过这节课,你学到了什么?
1、 2021年8月26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有( )
①吴谢宇的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②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都是附加刑
③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宣判的法律依据是刑法
④犯罪必然会受到刑罚处罚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C
课堂练习
2、近日,由河南省灵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卫建功冒充扶贫领导诈骗案公开宣判。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被告人卫建功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追缴违法所得123.26万元。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刑法》规定了所有的违法行为
②检察院通过刑事诉讼追究卫建功的法律责任
③刑罚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
④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D
课堂练习
3、郑州市民张某从外地返郑后,未按规定扫码登记,刻意隐瞒行程,逃避疫情防控检查,且多次外出购物,造成新冠肺炎病毒传播,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2022年4月13日,郑州市公安局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对张某进行立案侦查。对此,社会上有不同看法,你认同的是( )
A.刑法是惩治犯罪的有力武器,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B.张某的行为并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会受到刑罚处罚
C.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履行了惩办犯罪分子的职责
D.行为与后果具有一致性,张某应该为自己的过失承担刑事责任
D
课堂练习
4、正在读初中的于某曾被评为“三好学生”,但是自从结识了社会上游手好闲的“朋友”后,他开始小偷小摸,继而发展到偷盗同学家的财物,最后在行窃时被当场抓获。这启示我们( )
①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
②可以结交不良朋友,但不能触犯法律
③应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
④违法要受到刑罚处罚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④
A
课堂练习
预防犯罪
了解罪与罚
加强自我防范
刑法的作用与内容
犯罪的含义及其基本特征
刑罚的含义及种类
犯罪是我们成长道路上最凶险的陷阱
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板书设计
作业布置
中学生小鹏,因父亲常常在醉酒后对他拳脚相加,在默默忍受的无奈中逐渐扭曲了对世界的看法,自暴自弃,经常夜不归宿,去网吧玩游戏。老师虽多次批评教育小鹏,但收效甚微。小鹏后因寻求刺激沾染上了毒品,为筹集毒资铤而走险,抢劫他人财物。2021年10月,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小鹏有期徒刑3年。
(1)小鹏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的违法行为?请结合材料加以分析。
(2)从预防犯罪角度来看,小鹏的结局对我们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何警示作用?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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