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第9篇 《无讼》课件(共16张PPT) 2022-2023学年统编版高中语文必修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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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第9篇 《无讼》课件(共16张PPT) 2022-2023学年统编版高中语文必修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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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6张PPT)
《荀子·礼论》载:“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
清代崔述在《无闻集·讼论》中亦指出:“自有生民以来莫不有讼。讼也者,事势之所必趋,人情之所断不能免者也,故传曰饮食必有讼。”
虽然诉讼无可避免,但孔子提出“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审理诉讼案件,我同别人差不多,目的在于使诉讼不再发生)。
人与人之间的欲望冲突导致诉讼不可避免
“无讼”是乡土社会的常态
情境导入
第9篇:无讼
统编版高中语文必修上册第五单元
《乡土中国》
整体感知
本章在阐述乡土社会“无讼”特点基础上,讨论如何推进现代司法的问题。
上一章中,费孝通认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人依礼而治。礼治的前提是人们懂礼,如果发生不懂礼的情况,就需要父母官实行教化。理想的礼治是每个人都自动地遵守规矩,不必有外在的监督,但这是不常有的。当有人越出规矩时,就需要调解(旧称评理)。调解的过程常常就是教化的过程,由乡里长老负责实施。人们做了坏事情,会被认为教化不够,其父亲甚至老师都有可能受罚。教化的目的在于把外在的规则化为内在的习惯,使之不再越过规矩,进而消除诉讼,这也就是孔子所说的“无讼”。
乡土社会这种“无讼”的特点与法治社会有明显区别。法治社会的法官并不考虑道德问题、伦理观念,刑罚的用意并不在教化人,而是在保护个人的权利和社会的安全。因为要保护个人的权利,人们制定了法律。法律也是一种规则,只是这种规则不同于乡土社会的礼。
中国正处在从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进程中,人们对诉讼的传统观念使现代司法不能彻底推行。这是一种传统与现代的冲突。面对这样的冲突,费孝通得出结论:先要进行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的改革,才能在推动法律、法庭下乡过程中减少其副作用。
自读探究
1、“无讼”反映出乡土社会怎样的特点?请结合文章进行概括。
思考会答:(通过阅读并分析讨论,整理答案并抄在笔记本上)
提示:强调礼治,漠视法治;注重礼的自觉,反感法的干预;主张教化。
2.在作者看来,在乡间推进司法制度的意义和方法是什么
意义:破坏原有的乡土社会传统,使中国走上现代化的道路。
方法:①改革社会结构,建立公平有效的现代管理体系
②帮助村民树立平等思想、权利意识,改变诉讼观念;
③制定切合实际的法律条文、设立乡村法庭。
3.从文中看,“无讼”这一概念包含哪些内涵 在现代社会,“无讼”的观念有无价值
“无讼”包括两方面的内涵:
①每个人自觉守规矩,从根本上避免发生纠纷;
②发生纠纷时利用传统伦理道德进行调解,而不用法律诉讼解决。
“无讼”是在古代中国很有影响的法律诉讼观念,甚至时至今日还在广大的乡村社会普遍存在着。它倡导道德,发扬传统,要求人们自我克制,相互礼让,是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途径,所以“无讼”在任何时候都是有价值的。
合作探讨
1.为什么在乡土社会里,人们会认为讼师是挑拨是非的恶人
乡土社会维系礼治的手段是教化而非打官司,讼师帮助人(包括好人和坏人)打官司,并从中捞钱,所以人们对讼师无好感。
讼师是帮人办理诉讼事务的人,在古代社会中扮演着准律师的职能。讼师的主要业务是代写书状,这些书状包括遗嘱、各种契约、呈状以及工商行政方面的申请,更多的是谋写诉状。他们多出身于运途不畅的士人、具有一定社会关系的吏人、衙役宗室的子弟,以及胆大横行的豪民。
“在传统的社会里面,讼师素来受人轻贱,他们的形象……是贪婪、冷酷、狡黠、奸诈的,最善于播弄是非,颠倒黑白,捏词辨饰,渔人之利。”
——梁治平《法意与人情》
在传统与都市中,讼师名声迥异。
必备知识
讼师与律师的区别
讼师:地位较低下,为人鄙夷,身处礼治社会。
律师:社会地位高、受人尊重,现身法治社会。
礼治社会:重教化调解,轻折狱审判。
法治社会:重权利和安全。
对待讼事的差异
司法与礼治的矛盾
司法:依照统一规则和个人平等。
礼治:遵循差序格局和礼仪传统
必备知识
讼师案例
《清稗类钞》中记有一个案子:某人素以不孝著称,一日殴打其父,致牙齿脱落,父亲便向官陈诉。为了逃脱刑罚,这个人就请讼师出谋划策,讼师在他晚上来取呈词时,趁机咬掉了他的一根手指,让某人说“是出于自卫要拿出手指时才不慎打落父亲的牙齿”,果然县官就不再追求其责任。
心术不正的讼师,常钻法律漏洞,施奸耍诈,颠倒是非,因而被蔑称为“讼棍”。
2、请根据后文概括乡土社会对讼事的看法的具体内容
参考:
①每个人自动守规矩,不必有外在的监督
②打官司是一种可羞之事;
③纠纷由长老调解。
3、现代都市社会中诉讼的价值体现在哪里
参考:厘定每个人的权利,保护社会安全,获得以后可以遵守的规则。
乡土社会 现代社会
社会性质 法治社会(变动的社会)
程序名称 打官司
职业名称 律师
评判依据 伦理原则、礼俗秩序
评判手段 判决
理讼目的 厘定权利,保护个人权利和社会安全
总结:
社会类别
表现特征
1、不同的社会类别,理讼情形大相径庭,请相根据原文完成下面表格。
课堂小结
礼治社会(稳固的社会)
诉讼
讼师
以判例为基础的法律条款
教化、调解(评理)
分辨是非、维护乡土伦理
乡土社会处于蜕变变时期,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是人怎么么应用法律,而且在社会结构和思态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
2、为什么说“乡 间认为坏的行为却正可以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
这句话反映现代法治的原则和旧有的伦理观念相差很大,乡土社会缺乏明确的一以贯之的统一规则,而现代法治却采用个人平等主义原则,现代社会重视个人权利,个人的合法权利不容侵犯,国家为保护这些合法权利,因此制订了法律。“乡间认为坏的行为”有相当一部分是受现代法律保护的,其不符合“礼”的规范,但符合现代法律规范。所以说“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
以讼为耻,厌讼、贱讼等是中国古代社会普遍共有的心理。南宋诗人陆游说,“纷然争讼,实为门户之羞、门户之耻。”明人吕介儒指出:“两家词讼……是大损阴事。”因为诉讼不免要“仰人鼻息,看人面孔,候人词气,与穿窬(yú)之心何异?”明人王士晋更是直截了当地列出了不应诉讼原因:“讼事有害无利:要盘缠,要奔走;若造机关,又坏心术。”
深入解读差异的原因
乡土社会(礼治社会)中打官司影响:
①有损名誉:产生矛盾,处事不当,说明修养才学欠缺。
②关系破裂: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打官司意味着彻底撕破脸,矛盾不可调和。
③后患不断:一场官司,不仅影响此时此刻,而且会波及子孙后代。(世仇、家仇、死对头)
④成本高昂:费时费力费心费钱。(打不起官司)
第9章
人世纷争,本是常态。但是历朝历代,都推崇“无讼”之策,这当中的道理就在于,较之诉讼,无讼的成本小、收益大、效果久。
如果说,礼治能够维持乡土社会的日常秩序,那么,当乡土社会的局部出现裂缝甚至窟窿时,人们所推崇的无讼,实际上仍然是礼治的延续,因为无讼的思想根基、传统意识都是建立在遵奉礼治的基础之上的。
对于乡土中国来说,有力推行无讼的政策,能够有效化解日常生活中的大部分矛盾争执,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督促人民自觉守法向善。
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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