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课件(共34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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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课件(共34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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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了解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以及关税、个人所得税制度在中国的产生和实行。
赋税是喂养政府的娘奶。——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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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权
运行
古代中国:农业社会,围绕农业、农民征收:赋役制度
近现代
中国
被迫卷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现代关税
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贫富差距拉大:个人所得税
赋税制度:是中国历代王朝为巩固国家政权而向人民征课财物,调用劳动力的制度。赋税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宏观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是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而强制征收的。主要包括税和役。
学习活动一: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赋税
徭役
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而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田赋(租):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
丁税:以人丁为主的人头税
户税(调):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
其它杂税
历代统治者强迫人民(主要是成年男子)从事的无偿劳役
兵役
力役
杂役
本质:国家对劳动人民的人身奴役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一)先秦时期
1.西周时期:
分封制下贡赋制度,诸侯以上贡的形式缴税,为王室服役
2.春秋时期
(1)背景:
(2)表现:
(3)实质:
(4)影响:
①铁犁牛耕出现
②井田制逐渐瓦解,诸侯国财政收入减少
①齐国:相地而衰征
②鲁国:“初税亩”(BC594)
客观上承认土地私有制
①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
②推动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
③是中国古代土地税的开端。
劳役地租
役重于赋
缴纳田产三分之二;
口赋、户赋
更卒、正卒、戍卒
至于始皇,遂并天下,内兴功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赋(泰半:三分之二),发闾左之戍。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政,犹未足以赡其欲也。
——《汉书·食货志》
海内愁怨,遂用溃畔(叛)。
赋税极重
缴纳田产三分之二;
口赋、户赋
口赋(7—14)20钱
算赋(15—56、商人和奴婢加倍)120钱
更卒、正卒、戍卒
一年屯边
两年兵役
一个月繁重劳动
对车船征税,对商人和高利贷者征收算缗钱
百姓们,你们好,只要举报隐瞒财产的商人,就可以得到他的一半财产!
谢谢合作!
田租较轻而人头税较重
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间,国家亡(无)事,非遇水旱,则民人给家足,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
——《汉书·食货志》
妻子(52岁)
老王(58岁)
次孙(1岁)
长孙(8岁)
女儿(25岁)
儿子(30岁)
儿媳(28岁)
算一算:汉代(武帝时期)老王一家一年缴税多少?
田赋:土地产量1/30,种什么交什么
丁赋:7-14岁,每人每年23钱;
15-56岁,每人每年120钱;
其他:大龄剩女,每人每年五倍赋税;
献税,每人每年63钱,共441钱 ;
劳役:老王和小王还要各承担不同劳役
共计:1424钱
可买284石米(一年吃最多200石)
秦汉时期的赋役特点:田租较轻而人头税较重
以均田制为基础,隋唐实行了税制改革。
汉末魏晋时期,战乱频繁,百姓流离失所,土地兼并严重。
失去土地的农民无力缴纳赋税,社会危机严重。
北魏开始实行均田制,将无主土地收归国有,按人口分配土地,便利税收。




户调,是人头税,交纳定量的绢或布
纳绢代役。服徭役期间,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
21-59岁男子
田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
影响:
①保证了农民生产时间,促进了农业发展;
②税收从劳役地租转变为实物地租;
③保障了财政收入。
租调制、租庸调制
发展演变:北魏开始实行租调制;隋朝沿用并发展为租庸调制;唐朝前期租庸调制进一步发展。




21-59岁男子
安史之乱后,随着土地兼并的日益加剧,失地农民的逃亡日益严重,均田制难以维系,租庸调所入几无。于是,唐朝政府不得不加强对户税和地税的征收。
——黄师昭《杨炎“两税法”及其意义》






“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度所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申报出入如旧式。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垦田之数为准而均征之。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逾岁之后,有户增而税减轻,及人散而失均者,进退长吏,而以尚书度支总统焉。”
(1)背景:
(2)实施:
(3)内容:
唐朝中期,土地兼并导致均田制破坏。
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废除租庸调,改行两税法。
国家赋税总额
各地数额
①量出为入
②地税+户税
地税
户税
田亩
人丁、资产
③夏、秋两次纳税
思考:从租庸调制到两税法,赋税制度有什么变化?
按人户收税→按土地收税
消极
积极



两税法并未能遏制土地兼并,唐后期土地兼并越来越严重,大地主隐瞒财产转嫁赋税现象增多,政府为保证财政又增加捐税,农民负担更加沉重,社会矛盾加剧。
(1)简化税收名目,有利于减轻人民的负担,缓和社会矛盾。
(2)扩大收税对象,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3)“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有利于改变贫富不均的现象。
(4)由“舍地税人”到“舍人税地”方向发展,减轻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5)以货币为主要征税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租庸调→户税、地税
自耕农→贵族、官僚、商人
以人丁为主→人丁和财产并重
①税:宋承唐制,征收两税,但附加税繁杂多变,往往超过正税数倍。
②役:除了征收类似唐朝的庸一样的代役金外,还派发各种徭役,扰民严重。
宋代土地政策是“不抑兼并”,导致土地买卖频繁,不利税收。



附加税繁杂多变
代役金
各种徭役
扰民
募役法
又称免役法,于熙宁四年颁布实施。原本百姓按户等轮流到州县当差役的方法,改为由州、县官府出钱雇人应役。募役费用由当地主户按户等分担,称“免役钱”,原本免役的官户,僧道户等,也缴纳同样的钱,称“助役钱”。
方田均税法
「方田」是每年九月由县长举办土地丈量,按土壤肥瘠定为五等,「均税」是以「方田」丈量的结果为依据,制定税数。
王安石变法
有利于减轻农民的差役负担,保证生产时间,增加国家田赋收入。
宋代商业发达,商业税比重增大。
北方:丁税、地税
南方:夏税、秋粮
税粮之外有科差
亦称差科,相当于唐代的调,以户为课税对象,“各验其户上下而科焉”。科差在南北方实行方法有所不同。(北方科差主要用丝纳,不用谷物;江南纳户钞与包银。)
元朝基本上沿袭唐朝的租庸调与两税法,分别施行于北方和南方。
赋税分夏税、秋粮(米麦实物)
初期
江南部分税粮折银送北京(“金花银”)
后期
面对严重的政治、经济和财政危机,以及赋役制度败坏而带来的各种问题,明中期各地官员对赋税改革先后作了多次的尝试,……其改革趋势多为删繁就简,而一条鞭法正是这些改革的归纳和总结。
——黄天华《中国税收制度史》
张居正改革
实行赋役合并、一概折银,即不但赋税折银征收,而且役也改由丁、田共同承担,折成银两,统一征收。政府所需的役,由政府从税银中拿出一部分统一雇人。
赋役合一
一概折银




②赋役征银:使农民与市场的联系加强,推动着农产品商品化,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
①清查地丁:一条鞭法是在清查土地和丁产的基础上实行的,扩大了赋役的承担面,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均赋均役的作用,相对减轻农民负担,缓和阶级矛盾,同时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③取消了力役:保证农民生产时间,相对减轻农民负担,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农民获得了较大的自由,为工商业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劳动力资源。
④赋役合一:简化了税制,使收入更加稳定可靠。“官收官解”,原来征收赋税由地方乡长、里长征收,现在由政府官员征收,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贪污腐败,中饱私囊。
明清时期的赋役制度
明朝的一条鞭法:
后期
张居正改革
实行赋役合并、一概折银,即不但赋税折银征收,而且役也改由丁、田共同承担,折成银两,统一征收。政府所需的役,由政府从税银中拿出一部分统一雇人。
赋役合一
一概折银
简化征收手续,减轻农民负担,缓和社会矛盾;
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促进商品经济发展;
是古代赋役制度的重大变革,由实物税向货币税的转变。




意义
朝求升,暮求合,近来贫汉难存活。
早早开门拜闯王,管教大小都欢悦。
杀牛羊,备酒浆,开了城门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
吃他娘,着她娘,吃着不够有闯王。
不当差,不纳粮,大家快活过一场。
盛世滋丁,永不加赋
康熙帝
摊丁入亩制度的实行,直接废除了延续几千年的“人头税”,失地和无地农民及其他劳动者摆脱了千百年来的丁役负担。由于加重了有土地者的赋税负担,摊丁入亩制度一定程度上限制或缓和了当时愈发严重的土地兼并现象。由此,朝廷放松了对户籍的控制,农民和手工业者可以自由迁徙,出卖劳动力……废除人头税后,这种对“被征税”担心的消失……中国由此进入第一波“人口大爆炸”时代,据统计,康熙二十四年,全国人口为1亿,到嘉庆十七年已到3.6亿,这仅仅花了127年时间。
——摘编自《历史上影响中国人生活的四大改革》
康熙五十二年( 1712)三月,康熙下诏: “海内承平日久,户口日增,地未加广,应以现在丁册定为常额,自后所生人丁,不征收粮税,编审时,止将实数查明造报。”
——《清史稿·食货志》
雍正帝
摊丁入亩
摊丁入亩,又称作摊丁入地、地丁合一,是清朝政府(雍正)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标志着中国实行两千多年人头税(丁税)的废除。
摊丁入亩制度的实行,直接废除了延续几千年的“人头税”,失地和无地农民及其他劳动者摆脱了千百年来的丁役负担。由于加重了有土地者的赋税负担,摊丁入亩制度一定程度上限制或缓和了当时愈发严重的土地兼并现象。由此,朝廷放松了对户籍的控制,农民和手工业者可以自由迁徙,出卖劳动力……废除人头税后,这种对“被征税”担心的消失……中国由此进入第一波“人口大爆炸”时代,据统计,康熙二十四年,全国人口为1亿,到嘉庆十七年已到3.6亿,这仅仅花了127年时间。
——摘编自《历史上影响中国人生活的四大改革》
雍正帝
摊丁入亩
摊丁入亩,又称作摊丁入地、地丁合一,是清朝政府(雍正)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标志着中国实行两千多年人头税(丁税)的废除。
有利于商品经济及资本主义萌芽发展;
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促进人口增长;
重大变革:废除人头税,减轻国家对人民的人身控制。
意义
朝代 制度
秦 田赋、人头税、徭役
汉 编户制度田赋、人头税、徭役、财产税
隋 租调役
唐 初期 租庸调
晚期 两税法
宋 方田均税法、募役法
元 租庸调(北)、两税法(南)、科差
明 一条鞭法
清 摊丁入亩
任务一:根据所学知识,梳理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赋税
任务二:根据所学知识,探究中国古代赋役制度演变的特点(趋势)
人丁为主 土地(资产)为主
(以两税法为标志)
1.征收标准:
2.赋役形式:
实物为主 货币为主
(分别以两税法和一条鞭法为标志)
3.征收种类:
4.征收时间:
繁杂 简单
(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不定时 定时
(以两税法为标志)
5.人身依附关系:强 → 弱;必须役 纳物代役
(以“庸”为标志)
6.国家重农抑商,对商品征收重税
2005年12月29日,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经人大通过,向全国农民宣布,从2006年1月1日起依法彻底告别延续了两千六百年的田赋,并且还让国家反哺农业。
学习活动二:中国关税制度的发展

概念
海关代表国家,依据国家的关税政策、税法及进出口税则,对进出关境的物品征收的税,称为“关税”。
作用
1、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
2、保护生产,调节经济;
3、增加财政收入。
发展
任务一:梳理中国关税的发展历程。
《周礼 地官》:司关,掌国货之节,以联门市,司货贿之出入者,掌其治禁与其征厘”。
《辞源》释义:“关:关口、关门。古设关于界上,以稽查行旅”。
《现代汉语词典》释义“关:古代在交通险要或边境出入的地方设置的守卫处所”。
军事功能 财政功能


国内
关税
国境
关税
近代国家形成
国际贸易发展
废止国内关税
单一征收国境关税
(1937中国废除)
关税
主权
独立自主地制定本国关税制度的权力
管理海关行政的权力
独立处理关税收支的权力
:最早出现于西周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一)关税的起源与演变
1.起源
鄂君启铜节
(1)古代中国
(一)关税的起源与演变
2.发展历程
(2)近代中国(1840-1949):关税自主权的丧失与回收
①鸦片战争后:
中国开始丧失关税自主权
中国失去了自主调整税率的权力:
列强攫取协定关税权+片面最惠国待遇
中国国境关税的海关大权也长期把持在外国人手中
②国民革命时期(1924-1927)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都明确提出废除不平等条约、要求关税自主的主张
民国初年,坐落于上海就将路外滩海关大楼前的赫德铜像。
赫德,英国人,28岁担任大清海关总税务司,1861年起,代理总税务司职务。1863年11月任海关总税务司。1908年休假离职回国,仍挂总税务司的头衔。掌权长达45年。
经济:便利了列强向中国倾销商品,中国传统的经济遭到冲击;
政治:破坏了国家主权,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程度
有何消极影响?
(一)关税的起源与演变
2.发展历程
(2)近代中国(1840-1949):关税自主权的丧失与回收
③南京国民政府(1927年4月-1948年5月)
收回关税主权的努力
1927
1928
1930
宣布关税自主,公布国定《进口税暂行条例》
国民政府发表“改订新约”的对外宣言,关税自主为其两项主要内容之一
美国、意大利、英国、法国、西班牙等国
宋子文,宋家长子,哈佛大学经济学硕士,哥伦比亚大学博士。
1925年任国民政府财政部长,1928——1930年间通过谈判收回关税自主权,使中国有权确定关税税率和监督税收。
日本也终于同意了《中日关税协议》
评价:在关税自主权上取得了进展,但仍不能完全自主地制定税率
(一)关税的起源与演变
2.发展历程
(3)新中国的关税制度建设:中国真正收回关税主权
时期 建设成就 改革开放前 ①制度创立:《 》及其实施条例。 ②重要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独立的专门的海关税法,统一了全国关税制度 改革开放后 法制化建设 ①原因:新时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的需要。
②表现:1985年《 》和《 》,强化了……
进一步完善 1987年,通过《 》
进一步完善了关税的基本制度,对国民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
(纸质 1951年 中国海关博物馆藏)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学习活动三: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
起源
缴纳
作用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1、组织和增加财政收入;
2、调节收入分配,利于实现社会公平;
3、增强纳税意识;树立义务观念 。
1914
起步
北洋政府制定个人所得税征收条例,但未实施。
1936
开始征收
1936年相继公布了《所得税暂行条例》和《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实行分类个人所得税制。
新中国成立后
没有征收
第二次全国税务会议时,决定对薪给报酬所得税停止开征。(计划经济体制)
1980
正式确立
通过并公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制定的第一部个人所得税法。
不断完善和发展
2018
提高起征点
10月1日起,新个税法将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
活动三:梳理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
课堂小结
中国赋役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
的赋役制度
关税与个人
所得税制度
秦汉时期:田租、人头税、徭役
隋唐时期
宋元时期
明清时期
隋:租调役
唐:前期:租庸调制;后期:两税法
宋:两税法+附加税
元: 北方:丁税、地税;
南方:夏税、秋粮;
科差
明:金花银、一条鞭法
清:摊丁入亩
关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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