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课 北洋政府的黑暗统治 导学案(表格式无答案)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第11课 北洋政府的黑暗统治 导学案(表格式无答案)

资源简介

班级 姓名 学号
课题:第11课 北洋政府的黑暗统治 使用时间:2022年10月14日 导案编号:11号
一、 预习要求 1.阅读课文第50页到第51页第1段,了解宋教仁案和二次革命的原因、概况,划出二次革命的主要领导者及结果; 2.阅读课文第51页第2段到第52页第1段,了解袁世凯复辟的过程; 3.阅读课文第52页第2段到第53页第1段,了解护国战争的概况,划出护国战争的主要领导者、起止时间及结果; 4.阅读课文第53页第2段,了解军阀割据的情况。 5.思考:袁世凯复辟帝制仅83天就失败了1917年,清朝末代皇帝溥仪复辟帝制仅12天就失败了,这说明了辛亥革命的哪一点影响?
二、 预习检测 用5分钟时间完成练习册第51页的填空题。
三、 合作探究 【情景再现】1912年在袁世凯的逼迫下清帝退位,袁世凯被人们称赞为“中国的华盛顿”,但转瞬之间他又被骂作“窃国大盗”。北洋军阀是我国近代史上出现的反动卖国的军阀,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是我国近代史上最黑暗最反动的时期。 【历史解释·找凶手】 材料一 1913年3月20日,宋教仁被刺于上海沪宁火车站,全国震惊。时为临时大总统的袁世凯说:“何物狂徒,胆敢毁我共和元勋 ”下令通缉凶手。后来,参与行刺的应桂馨到北京,要求幕后指使者兑现“毁宋酬勋”,后者拒不接见,应桂馨离京去津,途中被刺身亡。 材料一中的“幕后指使者”究竟是谁 为什么他拒不接见应桂馨 【史料实证·话斗争】 材料二 1915年日本向袁世凯政府提供“二十一条”摘录内容: “一、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利,并增加通商的权利……二、日本在南满和内蒙东部享有各种经济、军事特权……三、……四、……五、中国警队及工厂由中日合办……六、中国政府聘日本人担任政治、财政、军事顾问。” (2)阅读材料二联系所学知识回答,针对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条”,袁世凯政府的态度怎样 为什么说“二十一条”是灭亡中国的条约 材料三 万户涕泪,一人冠冕,其心尚有“共和”二字存耶 既忘共和,即称民贼。……誓死戮此民贼,以拯吾民。 ——孙中山《讨袁檄文》 (3)材料三中的“民贼”是谁 随后爆发的护国战争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家国情怀·析影响】 材料四 如右图 (4)军阀割据对中国社会产生了哪些影响 【感悟提升】 孙中山等民主革命者屡败屡战,一方面反映了中华民族对独立、民主、富强的不懈追求,另一方面体现了孙中山等人坚定的革命信仰、无私忘我的革命胸怀及愈挫愈勇的革命精神。
四、 我的疑问
五、 课堂检测 要求:1、不看课本和资料;2、划出关键词;3、把选项写在题号前。 1.1913年2月,一位国民党领导人在国民党湖北支部举行的欢迎会上说:“我们此时要致力于选举运动……要在国会里头,获得过半数以上的议席,进而在朝,就可以组成一党的责任内阁。”这位领导人是 A.孙中山 B.蔡锷 C.宋教仁 D.黄兴 2.右图是中华民国初期创作的讽刺漫画《政府人物之真相》:表示政府虽有“共和”之名,实际是猿(袁)家天下。这幅漫画反映了 A.北洋军阀政府名存实亡 B.君主立宪得到广泛支持 C.袁世凯实行独裁统治 D.中华民国政府政治开明 3.它的签订是袁世凯为了实现自己的皇帝梦而以国家利益为代价争取日本支持的结果,条约使我国丧失了大量权益,同时也为袁世凯的倒台埋下了伏笔。“它”是 A.《马关条约》 B.《辛丑条约》 C.《中华民国约法》 D.“二十一条” 4.(2019·惠州质检)“万户涕泪,一人冠冕,其心尚有‘共和’二字存耶 既忘共和,即称民贼。……誓死戮此民贼,以拯吾民。”孙中山发表《讨袁檄文》是因为袁世凯 ①破坏民主共和制度 ②出卖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 ③复辟帝制 ④在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5.袁世凯只当了83天皇帝就宣布取消帝制,袁世凯复辟帝制失败的根本原因是 A.护国战争的爆发 B.帝国主义不再支持 C.北洋军阀内部分化 D.独裁和复辟不得人心 6.(2019·西安交大二附中质检)“这十三年来,政治上、社会上种种黑暗腐败,比前清更甚,人民困苦,日甚一日。”造成辛亥革命后“十三年”中国政治、社会黑暗腐败的主要原因是 A.北洋军阀的割据混战 B.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 C.袁世凯的独裁统治 D.孙中山继续革命 7.下列各派军阀及头目对应不正确的是 A.直系军阀——段祺瑞 B.奉系军阀——张作霖 C.桂系军阀——陆荣廷 D.滇系军阀——唐继尧
六、 知识链接 (一) “二十一条”是日本帝国主义妄图灭亡中国的秘密条款。日本帝国主义趁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欧美各国无暇东顾的时机,1915年1月18日,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觐见中华民国的大总统袁世凯,递交了二十一条要求的文件,并要求政府“绝对保密,尽速答复”。日本企图把中国的领土、政治、军事及财政等都置于日本的控制之下!袁世凯政府通过以下策略与日本展开谈判:更换外交总长并饬令谈判人员采取拖延战术,利用日本元老院与外交部的矛盾游说日本放弃部分条款,不顾日本的保密警告将“二十一条”公诸于众,营造反日舆论;寻求美、英、俄等国的支持与干涉以牵制日本。最终,日本放弃了部分条款,但仍然迫使袁世凯政府与日本签订不平等条约“《中日民四条约》。但须注意的是,“二十一条”不能等同于《中日民四条约》。1922年的华盛顿会议上被废除部分条款。随后条约内容不断被改写,直至1945年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失败后彻底废除。 《民四条约》由《关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之条约》、《关于山东之条约》及另附的十三件换文组成。这些条约及换文的内容主要有:1.在山东,日本不仅得以继承德国的一切利权,还得到中国政府关于山东内地或其沿海岛屿一概不租让于外国的许诺。2.在南满,日本得到延长租借地及铁路期限、其臣民得任便居住、往来并经营农工商业及租用土地等权利。 3.在东蒙,日本得到其臣民与中国人合办农业和附属工业等权利。4.汉冶萍公司可与日本资本家商定合办,中国不将该公司充公、收归国有或使其借日本以外的外资。 5.在福建,中国政府答应不允许外国在沿岸地方设造船所、军用贮煤所及海军根据地,也不借外资自办。《民四条约》的签订,使日本侵略势力在满蒙、山东得到巩固和扩展,在华中华南也有所增进。 蔡锷(1882年12月18日-1916年11月8日),原名艮寅,字松坡,汉族,湖南邵阳人,近代伟大的爱国者,著名政治家、军事家、民主革命家,中华民国初年的杰出军事领袖。蔡锷一生中,做了两件大事:一件是辛亥革命时期在云南领导了推翻清朝统治的新军起义;另一件是四年后积极参加了反对袁世凯称帝、维护民主共和国政体的护国军起义。在护国战争中,他抱病参战,指挥劣势军队顶住了优势敌人的进攻,逼迫敌军停战议和,表现了他坚定不移、临危不惧的精神和为国为民战斗到底的英雄气概。其遗著被编为《蔡松坡先生遗集》 。 1913年10月,袁世凯将蔡锷调到北京,实际上剥夺了他的军权,并进行严密的监视。针对袁世凯企图恢复帝制的阴谋,蔡锷与梁启超等人秘密商讨"倒袁"计划。为避免引起袁世凯的猜疑,蔡锷在公开场合批驳反对帝制的梁启超,并积极表态"赞成帝制"。同时,他佯装胸无大志,经常在八大胡同"鬼混",与名妓小凤仙打得火热。然而,袁世凯对蔡锷仍不放心,曾派人扮成盗匪闯入蔡锷家中,翻箱倒柜,以探虚实,结果一无所获。在蔡锷的严词责问下,袁世凯只得从监狱里提出几名犯人当替罪羊而枪决,才搪塞过去。自此,他认为蔡锷真的沉湎于酒色之中,从而放松了监视。蔡锷因受到监视,乃采取深居简出、吃花酒做出一副醉生梦死之态,乃至与家人反目而走,减轻了袁世凯的疑虑,然后突然从北京潜回云南,并发动护国战争。 蔡锷与小凤仙结识于青云阁的普珍园,并多次在普珍园小酌,从而演绎一段名流千古的爱情故事。此事曾被编成电影《知音》。 当时,蔡锷被诱进京师,软禁跟班,终日内心烦闷,便到八大胡同走走,想不到第一次就碰到小凤仙。小凤仙识英雄、重英雄,两人心生爱意,后来小凤仙帮助蔡锷逃离北京。护国战争后,蔡锷已病情沉重,来不及也无法偕同小凤仙了,急忙沿江东下,经上海到日本就医,终因病入膏肓而在福冈医院逝世,享年三十四岁。小凤仙得到蔡锷的死讯后,悲痛欲绝。后来小凤仙因无法忘怀,又来到青云阁找寻将军的记忆,在此遇一个长相很像蔡锷的人,之后她便嫁与此人,从此隐姓埋名,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 (三)君主专制政体又称君主专制或君主专政,是一种政治体制和政府形式,统治者君主(常称国王或皇帝)拥有统治国家和公民自由的所有权力而没有法律或法定的程序告诉君主如何行使权力,虽然有的宗教权威可能有能力阻止君主的某些行为。君位采用世袭方式产生。如中国的秦朝、汉朝、唐朝、宋朝、元朝、明朝、清朝等。 (四)君主立宪制(英语:Constitutional monarchy),亦即“有限君主制”,是相对于君主专制的一种国家体制。君主立宪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过立宪,树立人民主权、限制君主权力、实现事务上的共和主义理想但不采共和政体。 (五)民主共和制:在民主共和制下,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的任期。因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关系的不同,又可分为议会共和制和总统共和制。 1、在议会共和制的国家,议会是国民的代议机关,拥有立法、组织和监督政府等权力,议会制共和制的总统没有实权,其职责是礼仪性和象征性的;行政权归政府,政府以总理为首脑并对议会负责。如意大利、德国、芬兰、奥地利、印度、新加坡等。 2、在总统共和制的国家: (1)总统独立于议会之外,定期由公民直接或间接选举;总统只向选民负责,不对议会负责。 (2)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揽行政权力(发布命令不需副署。除了个别重要任命需要通过议会外,政府官员由总统任命,向总统负责),统率三军,总统集外交、内政大权于一身。 (3)总统的选举与国会的选举分别进行;政府部长由总统任命。总统要向议会报告工作,但无权解散议会,对议会通过的法案总统可行使否决权。 (4)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相互独立:作为立法机关的议会,其议员不能兼任行政职务;而作为行政机关的政府官员,也不能兼任议员。 (5)总统无权解散议会,国会议员不能对总统投不信任票,但是总统违宪或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话,议会可以对总统提出弹劾案,并交由最高法院审理。 实行总统制共和制国家有:美国、墨西哥、巴西、阿根廷、埃及、印度尼西亚等。 3、半总统制:法国第五共和国(1959年至今)被视为典型的半总统制,总统负责国防、外交、宪政政策,国务总理负责其他政策,国务总理由总统任命,宪法虽未规定须由国会同意,目前则由国会行使同意权,总统则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总统有权解散国会,将法案交付公民投票,行使部分权力时不必总理副署。法国半总统制,被部分学者视为一种在总统制与内阁制之间摇摆的体制,必须视国会政党分配而定。 4、内阁制又称议会制,是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并对议会负责的政体形式,与总统制相对。由于内阁制政府具有对议会全权负责的特征,故又称责任内阁制。 如现在的英国。 (六)明朝内阁:内阁由皇帝任命亲信大臣组成,不是法定政府机构,没有正式的办公衙署,只是皇帝处理政务的辅助机构。起初,内阁大学士只具有顾问身份,很少有参决的机会,皇帝掌握最终决定权。到明仁宗、明宣宗时期,内阁的权力日益增大,到明世宗中叶,夏言、严嵩等人执掌内阁,俨然成为真正的宰相!然而,虽然首席内阁大学士(或称内阁首辅)有票拟的权力,但却不得不依赖于内部太监送达批红。首辅大学士的职权如同以往的丞相,但必须与宦官合作,才能执掌大政,如张居正结合冯保。 明朝内阁制强化了君主专制制度。内阁制度随着皇权的高度强化而建立,权利的来源,由君主所授予,对君权的制约作用有限。事无大小,内阁都要秉承君主的旨意行事,遂成为君主加强专制的工具,因此明代的君主专制比前代尤甚,助长了君主专制。 票拟:也叫做票旨、条旨,也就是说对于来自全国各方面的奏章,在送呈皇帝批示以前,由内阁学士“用小票墨书”,即把批阅建议写在纸上并贴在各奏疏的对面上以进呈。 “批红”,亦称“批朱”,指明朝内阁大臣的建议是写在一张纸上,贴在奏章上面,这叫做“票拟”,而皇帝用红字做批示。明代往往由宦官代行。清代,内阁进本拟签,经皇帝定后,学士照签以朱笔批于本面。
八年级历史上册第11课导案 第1 页 共 2 页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