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18张PPT)我做非遗小传人第一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相对,合称“文化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达、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众提供持续的认同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归属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志关于“非遗”,人们往往侧重于对于个别少数民族的,特别是濒临消亡的、人口基数小的民族文化的抢救。这是“非遗”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同时也提出了一个问题:如何突破个别民族、局部区域、特定时间、某个行业的“非遗”,在中华民族的宏大叙事中,去发掘对56个民族的大家庭成员有普遍影响,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普遍覆盖,不分男女、贫富、行业、信仰等差别在全社会广泛适应的“非遗”。“非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特点是活态流变,突出非物质的属性,更多强调不依赖于物质形态而存在的品质。但在当今物欲横流、精神空间被严重挤压的社会,“非遗”同样不可避免地在申报过程中被不同程度地物化。如何避免非物质文化遗产过度物化包装的态势、突破物质形态的藩篱和局限、保持“非遗”的非物质特征,是尊重本民族祖先留下的遗产的必要态度。第二部分自贡灯会自贡灯会 ,四川省自贡市地方传统民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据史籍记载,唐宋时自贡地区已逐步形成新年燃灯、元宵前后张灯结彩的习俗。自贡地区灯会的成型是在明清时期,逐渐衍展为具有相对固定的内涵、并在特定的时段进行的并有一定传承线路的大型民俗文化活动。侗族大歌《侗族大歌》,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如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是在中国侗族地区一种多声部、无指挥、无伴奏、自然合声的民间合唱形式。1986年,在法国巴黎金秋艺术节上,贵州黎平侗族大歌一经亮相,技惊四座,被认为是“清泉般闪光的音乐,掠过古梦边缘的旋律”。凤阳花鼓凤阳花鼓又称“花鼓”、“打花鼓”、“花鼓小锣”、“双条鼓”等,是一种集曲艺和歌舞为一体的民间表演艺术,但以曲艺形态的说唱表演最为重要和著名,一般认为形成于明代。 凤阳花鼓主要分布于凤阳县燃灯、小溪河等乡镇一带。其曲艺形态的表演形式是由一人或二人自击小鼓和小锣伴奏,边舞边歌。历史上艺人多以此为出门乞讨的手段,凤阳花鼓因此而传遍大江南北。清康熙、乾隆年间,许多文人的诗文记录了凤阳花鼓表演时载歌载舞的热闹场面。清中期以后,舞蹈因素逐渐从民间的凤阳花鼓中淡出,仅剩下唱曲部分,分为“坐唱”和“唱门头”两种形式。嘉善田歌嘉善田歌是吴歌的一个品种。 嘉善田歌是浙江一种独特的歌谣形式,是过去劳动者寻求慰藉、抒发思想感情的歌声。田歌有独唱、对唱和以三人、五人、七人、九人组成的歌班形式演唱,最常见的是把当地悲欢离合的爱情故事编成长篇,到处演唱。田歌的曲调有“滴落声”、“大头歌”、“羊早头”、“落秧歌”、“平调”、“急急歌”、“小快板”等。田歌有悠久的历史,早在宋代,郭茂清编的《乐府诗选》 “吴声歌曲”中就收有嘉善田歌。十二月花名体的《五姑娘》是嘉善田歌的代表作,这是一首以发生在清朝咸丰年间嘉善洪溪乡塘东村的一个真实爱情故事的叙事田歌。1955年初,以沈少泉等7人组成的一个田歌班曾演唱《五姑娘》参加浙江省第一届民间间音乐舞蹈会演,获得演出奖。“嘉善田歌”是江南地方文化中的极具个性色彩的优秀民歌品种,清亮优美,富昆曲昆曲是现存的中国最古老的剧种之一,起源于明代(公元14—17世纪)。昆曲的唱腔具有很强的艺术性,对中国近代的所有戏剧剧种,如川剧、京剧都有着巨大的影响。昆曲表演包括唱、念、做、打、舞等,这些内容亦是培训京剧演员的基本科目。昆腔及其戏剧结构(旦、丑、生等角色)亦被其他剧种所借鉴。《牡丹亭》、《长生殿》成为传统的保留剧目。昆曲表演用锣鼓、弦索及笛、箫、笙、琵琶等管弦和打击乐器伴奏。昆曲的舞蹈动作主要分作两类,具有丰富的表现力。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是中国海南省黎族人民创造的一种纺织技艺,它集纺、染、织、绣于一体,用棉线、麻线和其他纤维等材料做衣服和其他日常用品。黎族人民从小就学习扎染经纱布、双面绣、单面提花织等纺织技艺。人们通过口传心授,传授技能。黎族人民仅凭自己的丰富想象力和对传统样式的了解来设计纺织图案。在没有书面语言的情况下,这些图案便成为黎族历史、文化传奇、宗教仪式、禁忌、信仰、传统和民俗的记录者。这些图案还对海南岛的五大方言进行了区分。黎锦是黎族重要的社交、文化场合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一些宗教仪式和各种节日,特别是婚嫁场合。每逢这些重要日子,黎族人民都会为自己设计服装。作为黎族文化的载体,黎锦的传统纺织技艺是黎族文化遗产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然而,近年来,掌握织、绣技艺的人数急剧减少,黎锦的传统纺织技艺正濒临灭绝,亟需给予保护。第三部分一、深入挖掘文化底蕴是保护与传承的前提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有千姿百态的民间艺术、手手相递的技艺绝招,而且有林林总总的民间仪式、节庆活动等,可以说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来自民间,且历史悠久,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环境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一些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濒危、灭亡,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的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为此,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进行必要的挖掘、整理和保护。一是要组织人员对当地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普查,全面了解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生存状况、分布区域、传承人、相关场所、实物资料、相关民俗活动、保护情况; 二是要组织熟悉乡土文化的本土作家、艺术家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只有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保护和传承才有根基。二、认真开展遗产研究是保护与传承的关键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研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对进一步传承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相对还不成熟,还未建立一个比较科学的研究体系。要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学科、跨领域、跨文化这一实际,研究中应该打破学科壁垒,加强不同学科之间的交流和对话,多元并重,相互融合,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更多、更科学的方法。要通过成立国家和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积极吸纳社会各界、各方面的专家参与研究工作,也可以建立研究基地,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艺人深入开展研究,提高研究质量。对于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政府应给予研究必要的扶持、奖励,授予荣誉称号,以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取得更大成果,为科学开展保护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三、积极普及遗产知识是保护与传承的基础宣传是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引起社会各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注意及增强重视程度。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彩,许多种类或世界独有,只有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才能普及公众的遗产知识。要通过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可通过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论坛、讲座等活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扩大社会影响,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博物馆、文化馆站等展示平台的作用,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的实物展示、现场制作、表演,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的人生经历及传承工作经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历史渊源、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等展览展示与互动体验,更好地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感谢聆听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