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附件 1广州市中小学思政课新结构教学设计模板基本信息姓名 张道风 联系电话 13751748769学段 高二 展示单元 第四单元单元教学设计单元名称 社会争议解决1.单元教学设计说明课程标准:4.1 识别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不同的调解方式,明确调解制度的特点和程序。4.2 列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经济仲裁等仲裁形式,明确仲裁制度的特点和程序。4.3 解析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和程序,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4.4 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本单元对学生核心素养发展的价值:《法律与生活》教材前三单元在向学生具体阐释民事权利与义务,为其提供婚姻家庭、创业就业等领域的法律常识后,专门设置了“社会争议解决”单元。第四单元不仅从微观层面为权利遭受损害的主体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为遭到破坏的法律关系提供了通过法定程序重回正常轨道的机会,成为确保前三单元所涉内容顺利实现的重要保障。教材第四单元紧密衔接思想政治学科四大核心素养要求。例如,向学生介绍“和为贵”的传统文化和人民调解等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帮助学生在看待、应对矛盾纠纷时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旨在培养其政治认同;让学生了解诉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促使其自主、理性思考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收集、保存哪些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有助于科学精神的养成;让学生扮演诉讼中的法官、律师、证人等角色,可增强其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维护公共利益的意愿,与公共参与的要求相一致;让学生掌握不同纠纷解决方式的主要程序规则以及当事人在解决纠纷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应履行的义务,则是帮助其树立规则意识、程序意识、权利与义务意识的必要手段,与法治意识培育密不可分。贯彻八个“相统一”的教学要求:“坚持政治性和学理性相统一”,在教学中以透彻的学理分析回应学生,以彻底的思想理论说服学生,用真理的强大力量引导学生,使学生坚信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 1 -治国家,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能够避免矛盾累积与利益纷争;“坚持价值性和知识性相统一”,在教学中注意把价值观引导寓于知识传授之中。价值性讲的是人们的利益关系是否有积极意义,知识性讲的是知识事实是否科学。教师应辨析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特点及其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地位和作用,使学生清楚不同方式的主要优势和适用对象,并能在纠纷发生后根据具体情况和个人需求适当选择运用。“坚持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统一”。重视思政课的实践性,使学生在成为纠纷当事人后,能够自觉采取积极的主观心态、务实的客观行动,努力推动纠纷获得及时、有效的解决。培养学生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意识、规则与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并将它们外化为相应的行为习惯。教学设计理论基础:新结构教学评框架理论。以2020年修订版课程标准为引领,坚持以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为本位,依据学业质量标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新结构教学评框架”作为理论分析和实践工具,从“教(教学活动)”“学(表现标准/学习目标或学习活动)”“评(测验或评价活动)”三个层面设计整体性的教学方案。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学习是个体在原有知识经验基础上,积极主动地进行意义建构的过程,即根据自己的经验背景,对外部信息进行主动地选择、加工和处理,从而获得自己的意义。学习应该与情境化的实践活动相结合,通过对某种社会实践的参与而逐渐掌握有关的社会规则、活动程序等,形成相应的知识。1.单元目标与重点难点单元学习目标:理性看待社会生活中的矛盾和纠纷,了解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多元纠纷解决方式及其作用,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坚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认同;正确认识正当程序原则,掌握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实现公平正义的基本方法和步骤,树立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利的意识,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自身权利、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进而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强化守法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程序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重点和难点及其原因分析:1.正确理解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的特点及其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地位和作用(重点,理由是选择适当纠纷解决方式的前提是明确不同纠纷解决方式的特点和作用。)2.正确理解不同调解类型的主要差异(重点,理由是为了运用不同的调解方式解决日常生活中的纠纷,有必要对不同调解类型的主要差异进行掌握。)3.正确理解商事仲裁的基本制度(重点,理由是商事仲裁是常见且重要的经济纠纷解决方式。)4.正确理解诉讼的显着特点与不同诉讼类型的主要差异(重点和难点,理由是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占据主导地位,深度解析诉讼的内涵、特点、类型等问题是理解诉讼制度的突破口。)- 2 -5.正确理解当事人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重点,理由是诉讼权利不仅是当事人运用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而且是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推进诉讼过程的重要手段,既是诉讼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诉讼法规范的重要内容。)6.正确理解起诉的法定条件及法律效果(重点和难点,理由是我国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原则。仅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诉讼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7.正确理解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第一审普通程序的主要流程(重点,理由是第一审普通程序是具有基础性,完整性的审判程序及广泛适用于各级人民法院,又能为缺乏法律明确规定的其他程序提供参考,是常见且常用的审判程序。)8.正确理解第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的联系与区别(难点,理由是第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的相关理论与程序要求均较为复杂、抽象,且二者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与交叉性,对高中生而言,理解和区分起来有难度。)9.正确理解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的关系(难点,理由是理解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的关系有利于我们防范于未然,收集和保存好与法律事实有关的证据。)重点和难点的突破策略:结合日常生活和司法案例创设真实情景,设计有针对性的议题,开展活动型课堂;精心设计案例,开展辨析式教学,引导学生列表进行汇总对比。3.单元整体教学思路教与学活动规划: 单元内的课时安排及课时之间的关联第四单元紧紧围绕妥善化解纠纷这一主题,设计了两课和一个综合探究,先明确指出可以通过多元方式解决纠纷,后着重介绍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具体方法,再通过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亲身体验诉讼解决纠纷的过程。计划用6节课进行教学,包含综合探究1节课。- 3 -- 4 -课时教学设计课题 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1.教学内容分析本框题内容是对上一框体第九课第二框《解析三大诉讼》内容基础上的进一步延伸,帮助学生在掌握三大诉讼权利的基础上进一步明晰公民如何正确的行使诉讼权利,帮助学生在懂法的基础上更好的用好法律。本课主要讲述公民享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以及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对“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需要从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含义、职责、必要性等角度认识诉讼代理人与辩护人的异同。对“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需要从回避制度的含义、意义、诉讼中哪些人员适用回避等三个方面理解。对“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需要从上诉权的含义、上诉权的期限两方面把握。对“寻求法律援助”需要从法律援助制度的内容、原因,法律援助的目的和要求等方面把握。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创设情境启发学生讨论、探究、总结,激发学生兴趣并能初步形成一定的法律意识,提升其实践运用的能力。也通过本框体的内容介绍,激发学生对我国法治社会公平正义的认同。2.学情分析教师首先要分析学生的起点知识能力,如果目标定得过高或过低,脱离学生的实际水平,就会影响教学效果。 高二学生在高一必修三《政治与法治》学习时对法治有一定的知识储备,但归纳与概括、辨析与论证等能力还欠缺,针对学生现状,我们在设计“诉讼权利和法律援助”的学习目标时,应该运用学业水平质量2和3中“面对一般情境问题”“复杂良构学科内综合应用”,作为确定学习目标的一个重要标准。 根据学情确定的课堂目标,如果更接近学生“最近发展区”,就更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使每位学生都能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尝到学习进步的快乐,从而对学习树立起足够的信心,为学习添加动力。3.目标确定(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指向学科核心内容、学科核心素养,描述学生经历学习过程后,包括融入党史学习教育应达成的具体学习目标)目标1.结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重要宪法原则,明确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享有的诉讼权利,理解司法机关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重要意义。目标2.结合具体案例,知道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享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理解该权利的设置目的、主要作用。目标3.结合“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这一法律谚语,理解当事人享有申请回避权的法律基础、重要意义,了解回避制度的主要内容和作用。目标4.结合司法案例,了解上诉权的内容,掌握行使上诉权的方式和条件。目标5.结合日常生活实例,了解法律援助的基本含义,理解国家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意义。目标6.结合法律规定,明确法律援助的获得方式、适用范围与申请程序,知道未成年人获得法律援助的特别规定。- 5 -4.学习重点难点(确定重点和难点的原因分析、突破策略)重点:了解公民享有哪些基本诉讼权利。难点: 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内容、要求,法律援助的目的、范围。突破策略基于教材等资源。教材是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编写的教学用书,它既是教师开展教学活动的基本素材,又是学生学习的主要材料,地位在各种教学资源中无疑是非常重要的。除了教材,课程资源也是影响课程目标能否有效达成的重要因素,学校资源、社区资源、家庭资源、媒体资源等都是课程实施过程中可以利用的各种课程资源。因此,在目标确立时,也需要充分考虑挖掘利用现有的各种课程资源,实现目标达成度的提高。 在对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第四单元内容要求“社会争议解决”进行设计目标时,我们根据学校的实际,采用了 案例分析法、情境探究法、讨论教学法、启发式教学法等方式和活动,通过这些活动设计具体的情境,让学生在具体的情境中探究问题,在真实问题中解疑释惑,在社会实践中历练践行。5.学习活动设计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评价活动(教学环节中呈现的包括党 (学生在包括党史学习教 (从知识获得、能力提升、史学习教育在内的学习情境、育在内真实问题情境中开 学习态度、学习方法、价值提出驱动性问题、学习任务类 展学习活动,与教的环节对 观念培育等方面设计过程性型等) 应) 评价的内容、程序与工具等;基于学生行为表现证据判断学习目标的达成度)议题1:诉讼权利面面观:公民享有哪些基本的诉讼权利?1. 当身陷诉讼活动之中时,总会遇到说说你知道的诉讼权利有教师根据学生的讨论、委托代理人、辩护人,庭审中要不要申哪些? 发言和回答,对学生的请回避,没钱打官司怎么办等问题。 课堂表现进行肯定性表【教师总结】 扬,激发学生对课程学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习的兴趣。1.法律赋予公民广泛的诉讼权利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相关链接】: 在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办理任何案件均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响。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重要宪法原则在诉讼领域的体现。- 6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公民享有哪些基本诉讼权利?(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议题一:诉讼权利面面观案例1:老王有3个子女,但是他们都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赡养的义务。无奈之下老王决定诉至法院。但由于住院无暇参与诉讼,老王可以...........(启发学生回答) 结合上述案例,谈谈你对案例2:在某盗窃案件的侦查中,王某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确定为犯罪嫌 或辩护人的权利的理解。疑人。王某聘请的律师张某称,王并不具备作案时间,将为其做无罪辩护。(提问学生律师张某的身份、称呼叫什么)(一)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①原因: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②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相关链接】: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特别提醒:在刑事诉讼中,如果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公检法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7 -活动:【判断】以下观点对吗? 根据所学知识进行判断及(1)律师在参与诉讼时称谓是一样的。其理解(2)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律师不必为其辩护。(3)接受法人聘请,担任法律顾问,是律师的诉讼业务。(4)在刑事诉讼中,控、审双方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案例3 做教师的孙某与赵某发生借贷纠纷,赵某起诉到法院。在开庭准备阶段,赵某申请一名王姓法官回避,理由是做教师的孙某曾经是王法官高中时的老师,会影响审判的公正。经调查,法院作出决定,支持赵某的申请。“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结合上述案例,谈谈你对这则法律谚 结合案例以及相关诉讼知语的理解,以及它对于保护诉讼过程 识进行分析理解中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意义。(二):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①回避制度含义②意义问:诉讼中哪些人员适用回避?【法律知识速递】:《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案例探究4:诉讼权利面面观2020年2月25日,全国法院第十二期“现在开庭”全媒体直播活动聚焦一起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上诉案。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利用互联网远程庭审系统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宣判,依法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犯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部分,撤销一审判决中犯非法狩猎罪部分,以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上诉人方某平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 思考: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1)如何理解公民所享有之前,武宁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 的上诉权 人方某平犯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 (2)如果当事人对中院判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 决仍不满意,还能继续上民币五千元;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 诉吗 - 8 -五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方某平以量刑过重为由,向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三)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①含义②意义想一想:公民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任何 根据所学知识、小组之间、时期都可以提起上诉吗? 同桌之间进行分析谈论注意: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即必须提交书面上诉状,口头上诉无效。【观点辨析】判断1:小张16周岁,涉嫌偷盗、抢劫,根据所学知识进行判断辨被提起公诉。小张父母可以委托诉讼 析代理人帮其诉讼。判断2:小强在幼儿园将小朋友晨晨打伤,晨晨的家长将小强告上法院,进行上诉。设计意图(简要说明教学环节、学习活动等,组织与实施意图,说明活动对目标达成和学生发展的意义,说明如何在活动中达成目标,关注课堂互动的层次与深度)这个知识点是这节课的教学重点,通过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案例作为切入点,可以让学生从生活感受到法律对我们生活的重要作用,帮助学生了解公民基本的诉讼权利,有助于学生在懂法的基础上更好的用好法律。同时通过相关法律案例的分析和学习,有助于学生将所学知识运用于实际当中,加深学生其知识的理解。议题2:寻求法律援助:了解法律援助制度,以及如何寻求法律援助?议题二:寻求法律援助案例探究5:2020年12月10日,凤县法 结合案例材料和所学知 教师评价以及小组的院举行由凤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指 识谈谈我国为什么要实 间互相评价,教师要关派凤县148法律服务所承办的一起农 施法律援助制度? 注学生是否积极完成民工讨薪案件收尾程序即“农民工工 活动任务,是否理解和资执行案款集中发放仪式”,发放仪 掌握知识,是否能够将式共为64名农民工发放被拖欠薪资71 所学知识运用于实际。706元。本案是近年来凤县境内涉及人数最多的农民工讨薪案。- 9 -结合上述案例,谈谈我国为什么要实施法律援助制度?二:寻求法律援助1、法律援助制度设立的必要性: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相关链接】:法律援助【合作探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援助法作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89万余件,惠及受援人1376万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6540万人次。(1)什么是法律援助制度,包含哪些内容 (2)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及程序是什么 2、法律援助制度的含义和内容:【提示】法律援助的形式包括: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和刑 根据所学知识和案例材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 料谈谈对法律援助制度讼法律事务代理。 相关内容的了解。3、法律援助的申请(适应情形):(1)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 10 -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2)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3)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法律知识速递】:国家赔偿、张玉环案件想一想:14周岁的小叶在刘某的教唆下,涉嫌抢劫,被提起公诉。小叶没有委托辩护人。其父母恨自己儿子不成器,也未为其聘请。据此,小叶可以如根据诉讼的相关知识思何寻求法律援助 考,小叶可以如何寻求法法院应当为小叶指定辩护人。 律援助?【相关链接】刑事诉讼法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这体现了刑事诉讼过程中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知识整合】:全面了解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对象4、法律援助的审查与办理(1)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2)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 11 -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观点辨析】1、法律援助是法院的责任,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法治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 根据所学知识进行判断辨律服务制度。( ) 析2、国家设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任何公民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3、在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熟悉法律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有权获得法律援助机构的法律援助。( )4、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少收或者不收取当事人财物。( )5、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 )6、法律援助的主体仅是律师。( )设计意图:围绕法律援助的真实案例创设情境,以问题“谈谈我国为什么要实施法律援助制度”让学生从现实生活真切感受到法律援助制度设立的必要性。此外,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通过的相关材料让学生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具体含义和内容,帮助学生了解如何寻求法律的帮助……通过这一系列相关案例的分析和知识的学习,让学生明晰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相关知识,了解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途径、方式及意义,- 12 -增强学生对我们法律制度的了解,增强对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的认同。6.板书设计(板书完整呈现教与学活动的过程,最好能呈现建构知识结构与思维发展的路径与关键点)7.作业与拓展学习设计1.某造纸厂未正常启用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水排入李某承包的鱼塘,致使大量鱼虾死亡,给李某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可以( )①直接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②独自选择仲裁机构请求裁决造纸厂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③委托代理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④委托辩护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B【解析】李某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或委托代理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①③符合法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仲裁应该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李某不能独自选择仲裁机构请求裁决造纸厂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②说法错误。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上述案例属于民事诉讼,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④说法不符合题意。2.张某与何某是邻居,2018 年 8 月两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某把自己的一套 100 平方米的楼房以 40 万元的价格卖给何某,房款分两次付清。在何某交了第一次房款后不久,张某提出房价过低,要求解除合同,但遭到了何某的拒绝,双方最终走上了法庭。案件经过审理,最终裁定张某要履行合同- 13 -的约定。张某对此表示不服,但这时正好张某有一桩生意要做就匆忙到外地去了。两个月以后,他想再请求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时,才发现判决已生效。在本案中,张某失去了( )A.上诉的权利 B.申诉权C.申请回避的权利 D.委托代理人的权利2.A【解析】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本案中张某请求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时,判决已经生效,因此失去了上诉权。故答案选 A。3.小孙到某商场购买商品,因超市地面太滑而摔倒,导致右脚骨折,因此花费了大量的医药费。小孙提起诉讼,要求超市赔偿损失。那么小孙依法可享有的诉讼权利有( )①申请回避的权利 ②上诉的权利③充当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④赔偿损失的权利A.①③ B.①② C.②③ D.②④3.B【解析】公民依法享有的基本诉讼权利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上诉的权利等,①②符合题意;公民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在此案中,小孙是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而不是充当诉讼代理人的权利,③错误;④不是诉讼权利且与题意不符。故答案选 B。4.李强在校因琐事把同学王刚打成重伤,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父母为下岗职工,经济十分困难。王律师听说此事后,主动提出给李强担任辩护人,提供法律援助。王律师提供的法律援助的形式是( )A.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B.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C.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D.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4.B【解析】李强打伤同学的行为属于故意伤人,要承担刑事责任。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B。5.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有( )①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②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③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④本人不熟悉法律又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14 -A.①②③④ B.①②③ C.①②④ D.②③④5.B【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对法律援助条件的规定可知,①②③符合题意,④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故选 B。8.特色学习资源分析、技术手段应用说明使用平板教学智慧课堂,当堂释疑、当堂训练的基本教学模式;上课利用多媒体技术,采用案例、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让学生直观了解公民享有哪些基本诉讼权利和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内容、要求,法律援助的目的、范围。图片资料:来源于央视网;学习强国;央广网等。9.教学反思(从学习、教学、评价和一致性四个基本问题的角度,进行教与学的经验性总结,如基于学情分析和目标达成度的对比反思、教学自我评估等)10.使用与改进建议(给使用本课教学设计的同行们提出的建议, 包括本课教学评应该注意的问题,本课教学实施可以进一步优化教学设计、改进教学的设想等)- 15 -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