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教案-2022-2023学年高二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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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教案-2022-2023学年高二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资源简介

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教学目标】
1.了解人身权利的主要内容,懂得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民法为我们的一生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2、学会用法律思维观察和分析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各类纠纷,提高实践能力。
【核心素养】
1、政治认同: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是民法的重要内容。
2、科学精神:人们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3、法治意识: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公共参与:在社会生活中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互联网活动中善于依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
【教学重点】
人身权利的主要内容。
【教学难点】
如何区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
【教学方法】
讲授法、小组合作、情境探究法。
【教学过程】
一、课堂导入
播放视频《最高法发布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
二、新课讲授
议题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议学材料:
原告为银川市某中学一名学生,2019年6月被同校4名学生掌掴,被用手机拍照并受威胁不得告诉老师。事后原告未敢向家长和老师告知此事,2020年9月,原告因情绪异常来到宁夏宁安医院治疗,医生考虑其为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建议药物治疗,随后自11月起一直在宁夏某咨询中心进行心理咨询。
随后受害学生与家长向法院提请人身损害赔偿,根据原告提交的分析报告、病历记录、临床调查问卷、心理咨询记录、证明等,法官认定能够证实原告出现的退缩行为及社交障碍与欺凌行为与同校4名学生欺凌存在因果关系,4人应当对原告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4名学生系限制行为能力人,故4人的监护人应与4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遂判决4人及其监护人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58万元。一审宣判后,4人均未提出上诉。
议学任务:案例中的4名学生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请说说理由。
学生讨论交流:
教师总结:
1.人身权的重要性和类别:
重要性: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身份权是法律保护权利主体因地位、关系/行为(或公民因特定身份)所发生的权利。包括亲权(家庭关系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所行使的权利—如保护教养)、监护权、配偶权(指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期间,夫妻双方基于夫妻身份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如陪伴、钟爱、帮助)、亲属权、著作人身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1)重要性: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2)维权原则及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议题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议学材料:
2022年12月4日,易烊千玺方起诉了厦门市一家汉堡店“霹雳堡”和厦门原动力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据了解,该案件于2022年5月10日在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开庭,起因是“霹雳堡”使用易烊千玺的肖像权,已属于侵权行为。经判决,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判决该小吃店向易烊千玺道歉,厦门原动力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应对赔偿金额中的3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这一案件看似圆满解决,但是案件双方对于此事都要喊一声:“我好冤!”
议学任务:结合材料,谈谈易烊千玺为什么要起诉该公司侵犯了其个人肖像权和姓名权。
学生讨论交流:
教师总结:
1.姓名权。
(1)含义: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2)特点: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相关链接: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3)姓名权在生活中的体现(要求)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①决定权: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
②变更权: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③使用权: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普通人可以重名)
④许可:经本人同意,许可他人使用自己姓名。
补充: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知识拓展:
(4)侵权责任:
①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权利侵害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②除上述责任外,如果存在获利行为,侵权人则应适当赔偿他人损失;如果构成精神伤害,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议学情境:(展示表情包图片)
用电影明星的照片做QQ头像,是否侵犯他们的肖像权?
学生讨论交流:
教师总结:
2、肖像权
(1)肖像的含义: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肖像权的行使与保护:
①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3)侵权表现
①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制作和使用他人肖像。如擅自拥有他人照片,利用肖像做广告、商标和装饰橱窗等;利用他人肖像制作“表情包”或者用手机任意抓拍人像上传网络。
②民法典的新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是确定侵权责任大小的情节,而非决定性条件。
③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的,或者或者利用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并且往往同时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同时侵犯两项权利】
(4)侵权责任
①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②除上述责任外,如果存在获利行为,侵权人则应适当赔偿他人损失;如果构成精神伤害,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知识拓展:下列情况属于合理使用他人肖像,不构成侵权
①新闻报道拍摄照片和影像。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使观众了解真相。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曝光者肖像权(如报道政治活动时使用了某政治家的肖像)
②通缉逃犯和罪犯而使用他人肖像。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或为国家利益举办特定活动使用公民的肖像。
③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与者的肖像。因为公民参与此类活动中,就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处分了自己的肖像权,对其肖像在此活动中加以使用,不构成侵权。
④基于科研和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使用。如为医学试验、法医学教学在课堂上向学员展示病人或者接受法医鉴定的受害人的肖像。
⑤为肖像权人自身的利益使用其肖像。如为肖像权人具备某种特殊技能所做的广告中使用其肖像;在寻人启事中使用失踪人的肖像等。
议题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议学材料:
2021年7月15日,被告人李奇贤在烈士陵园内,先是踩踏刻有烈士陵园名称的石碑底座,斜倚碑身摆拍后,又到陈祥榕烈士墓前,满脸嬉笑脚踩墓碑底座,用手比作“手枪”状对着烈士墓碑再次摆拍。同日12时许,李奇贤将上述照片在微信朋友圈公开发布,经多名微信好友指出照片内容对英雄烈士不尊重后,遂删除该内容。为获取流量关注,14时许,李奇贤再次将照片发布至今日头条,上述照片在网络上迅速传播扩散,引发社会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影响。
议学任务:结合材料,说一说保护英烈名誉的意义。
学生讨论交流:
教师总结:
1、名誉权和荣誉权。
(1)含义: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2)法律规定:①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相关链接】:“英烈条款”
《民法典》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侵权表现。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4)侵权责任。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易混区分】:名誉权与荣誉权
(1)名誉权:名誉权属于人格权,无法被剥夺或限制。 是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的保有和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名誉是指社会对公民个人的品德、情操、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及法人信誉、形象等各方面形成的综合评价。
(2)荣誉权:荣誉权属于身份权,可基于法定事由予以剥夺。
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被授予荣誉称号。
荣誉与名誉是有联系的:如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
议学情境:
议学任务:
观察生活中人们对“一米线”的实际遵守状况,谈谈你对“一米线”的看法。
未成年人是否有隐私 父母与子女、老师与学生之间如何正确处理相关问题
学生讨论交流。
教师总结:
2、隐私权。
(1)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侵权表现:①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②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
(3)保护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要求:
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
③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分处理。
(4)保护隐私权的意义:
①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③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5)侵权责任:
①公民的隐私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②公民的个人信息受到侵害的,情节较轻的,适用民法;情节严重的,适用刑法。
(6)依法保护个人信息:
①必要性: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
②处理个人信息的原则: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
③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的意义:
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课堂小结】
【实战演练】
一、易混易错
1.生命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民法将其置于人身权的前列。
矫正: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2.自然人有权变更自己的姓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矫正:自然人有权变更自己的姓名,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3.未经他人许可,只有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他人肖像,才构成肖像侵权。
矫正: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名誉是对于人格的正面的评价。
矫正:名誉是对于人格的正面的社会评价。
5.任何组织、个人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公平、公序良俗等原则。
矫正:任何组织、个人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
二、选择题
例1. (2022·浙江·高考真题)陈某在H市白沙区某超市挑选了些糖果准备付款,由于找不到收银台,想找超市员工询问,不知不觉间走到了超市门口。保安却以为他偷窃,把他抓了起来,并挂上“小偷”的牌子当街示众。关于本事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陈某已获得糖果所有权,带到超市门口不构成偷窃
B.超市侵犯了陈某的隐私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C.陈某以名誉权受到侵害提起诉讼,须承担对其主张的举证责任
D.陈某既可以在白沙区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H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
例2.杨某是某中学初二的学生,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两天前,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殴,导致脾脏严重出血,入院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本案中(  )
①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对杨某的身体健康承担法律责任
②杨某的生命权受到了侵害 
③杨某的身体权受到了侵害 
④夏某、林某和张某的监护人承担法律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例3.鲁迅本名周树人,据考证,鲁迅使用过的笔名有一百多个,不过,在正式文件上,他还是使用“周树人”这个名字。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①由于“鲁迅”有一定社会知名度,他人不得冒用
②周树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或者变更自己的姓名
③周树人使用“鲁迅”这一笔名,违背了公序良俗
④“鲁迅”符合民法典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的情形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例4.2022年5月10日,南京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仇某批准逮捕,同时决定开展公益诉讼调查工作,以法之名为英雄烈士正名。维护英烈名誉权(  )
①只能由英烈近亲属提起诉讼
②既是对英烈人身权的维护,也是对公共利益的维护
③需要国家机关履行职责,维护和彰显法律尊严
④说明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等的社会评价
A.①② B.①④ C.③④ D.②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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