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3.1《公民基本权利》教案1.【教材分析】本节课是教材第二单元第三课的第一框,本单元逻辑架构十分明显,先讲权利后讲义务,有助于帮助学生形成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概念。本框内容详细介绍了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及涵义,以及行使公民基本权利的个人价值与社会意义。本框内容教学安排一课时,主要目标是帮助学生知晓权利的内容,理解其内涵及其价值,增强权利意识。2.【学情分析】在初中这一阶段,学生参与社会生活的领域不断扩展,往往会面临如何处理与他人、与国家及国家机关、与社会组织关系的情况。学生不仅需要知晓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和义务,从而对自身所拥有的权利有明确的认识与理解,知道怎样保护自己的权利,而且需要尊重他人的权利,按照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则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教材第三课设计了“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其目的就在于全面、系统、完整地介绍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帮助学生了解自己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同时体味其对于自己、社会和国家的价值,从而养成和增强权利意识,懂得珍视公民权利;帮助学生加强对法律规则的理解和领悟,不断构建自己的价值观,逐步树立法治理念;引导学生依法参与社会生活,成长为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3.【教学目标】法治观念:了解宪法的主要内容,明确宪法的地位与作用,认识国家基本制度和国家机构,知道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法治教育:懂得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4.【教学重点难点】教学重点:知道宪法赋予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教学难点:逐步增强权利意识,进一步感受宪法和每个人的关系。5.【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小组讨论合作探究法;讲授法6.【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1.复习旧知,导入新课:展示宪法目录,着重强调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这一章。教师讲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确认并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实现,是宪法的核心价值。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3.1公民基本权利》二、新课讲授多媒体展示小云的一家,根据情境,描述它们都有什么权利?教师过渡:公民的基本权利范围广泛,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目标导学一:政治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多媒体展示新闻——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进行换届选举教师提问:那么什么人可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呢?教师总结: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①条件: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②重要性: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1.多媒体展示新闻——台民众游行教师提问:这是他们在行使什么权利?(学生回答)教师总结: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①内容: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②重要性:公民享有这些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三)监督权1.多媒体展示新闻:劳荣枝家属实名举报公诉人和法院院长教师提问:且不论举报材料是否属实,这是宪法赋予劳荣枝家属的什么权利?家属在举报时应注意什么问题?教师总结:监督权。①内容: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②重要性:有助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拓展】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四)公民行使政治权利的意义?1.多媒体展示政治权利教师提问:公民行使政治权利有什么意义?(学生回答)教师总结: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参与国家政治生活,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体现。目标导学二:人身自由(一)人身自由的含义、内容、重要性?1.多媒体展示新闻——少年刺伤霸凌者被羁押336天,获无罪后申请国家赔偿近330万元教师提问:无罪却被羁押,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学生提问)教师总结:①含义: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②内容: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③重要性: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二)人身自由不受侵犯1.多媒体展示活三个情境——“不给钱不让走”、“举报却被带走”、“去超市被搜身”教师提问:这些情况有没有侵犯人身自由?提示:有教师总结: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1.多媒体五个案例。教师提问:分别侵犯了他们的什么权利?提示: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 隐私权教师总结:①原因:公民都有自我尊重和受人尊重的需要,都应当享有受他人和社会尊重的权利。②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③内容: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 隐私权等。(四)住宅不受侵犯1.多媒体展示新闻——“嫌楼上太吵,男子非法入侵,殴打对方”教师提问:侵犯了他人的什么权利?教师总结:①原因:住宅是公民享有安宁生活和安全感的私人空间。②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五)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1.多媒体展示新闻——丈夫使用黑客技术查阅妻子的通信记录。教师提问:丈夫的做法正确吗?侵犯了妻子的什么权利?教师总结: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目标导学三: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权利(一)财产权1.多媒体展示新闻——男子因债务关系心生不满,使用弹弓打坏债主两辆车。教师提问:侵犯了债主什么权利?教师总结:财产权。①重要性:我们的生存和发展及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满足,都离不开财产。②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③内容: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二)劳动权1.多媒体展示新闻——女子因单身未育超过27岁未被用人单位录用。教师提问:侵犯了女子什么权利?教师总结:劳动权。①含义: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劳动就业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②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③重要性:这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人们通过劳动,参与社会生产与服务活动,获得劳动报酬和其他收益,既可以保障合理的生活水平,实现自身价值,也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三)物质帮助权1.多媒体展示图片——关于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教师提问:这说明公民享有什么权利?教师总结:物质帮助权。①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②保障措施:为了保障公民享受这些权利,国家发展相关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四)受教育权1.多媒体展示三个同学的对话。——关于国家的教育保障措施。教师提问:国家为什么要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教师总结:受教育权。①含义: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②重要性: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③保障措施: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国家制定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文化权利1.多媒体图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山海清影视剧、人世间影视剧、活着小说。教师提问:这说明公民享有什么权利?教师总结:文化权利。①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②保障措施: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三、课堂总结通过这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了公民基本权利包括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宪法用威严为公民的基本权利筑起保障,它就像一只无形的温暖的手,呵护我们从小树苗长成参天大树。人生之路,宪法守护!让我们一起增强公民意识、权利意识,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我们一起向未来!四、板书设计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