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高考语文复习:小说专题训练——小说物象的作用(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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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届高考语文复习:小说专题训练——小说物象的作用(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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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专题训练-----小说物象的作用
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家书
谢志强
上海青年赵思风1964年之前,对房子的概念是:房子在地面上。不过,他响应“到边疆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号召,在上海的人民广场,听过王震将军的动员报告,看过《军垦战歌》的纪录片,还有父亲积极鼓励他报名,1964年6月,赵思风顺利地踏上西去列车,怀着满腔热情,一路高歌,以至到了农场的连队,他嗓子唱得有点沙哑了。
汽车送抵农场场部,然后是马车接他们到连队。有人说:到了。
赵思风疑惑,问:房子呢?
有位操着浓重的四川口音的汉子(随后知道他是连长)喊:大家注意,你们就站在房顶上。
赵思风吓了一跳,这房子跟沙丘差不多,这么多人站在上边,不会坍塌了?
连长喊:青年同志们,跟我来。
赵思风和同来的上海青年,顺着连长引领,走下平地隆起的房顶——土包下开着洞门,稍稍弯腰低头,屋里中间有一条三尺来宽的过道,过道两边是大通铺。
赵思风第一次见识地底下的房子,叫地窝子。他在上海,家里是棉褥子、棉枕头。一路不断换车,又说又唱,累了。他迫不及待地躺下,他的身下发出嘈杂的响声。他惊跳起来,一摸,褥子垫的、枕头塞的,净是麦秸秆。草褥子,草枕头。第二天醒来,鼻孔、嘴巴都钻进了沙子。
开始劳动——夏收割麦。赵思风第一次割麦子,镰刀不听他的使唤,小腿划了个伤口子,手心磨起了水泡,他浑身痒,说不清是蚊子叮,还是麦芒刺。
当夜,他打着手电筒,写了一封家书,表达了思念之情。他第一次离开父母,还这么遥远。一个月后,接到回信。家中的信,都由母亲执笔。
父亲是居委会主任,大小是个干部——喜欢打官腔。赵思风想象得出父亲口授的样子。母亲的信里传达了父亲的观点:建设边疆,好好锻炼。
于是,赵思风赌气了——他没回信,而且,他打定主意,不再给家里写信。他反感父亲讲“大道理”——那么远,够不着。
上海与新疆,一封信,在路上起码走十天半月。母亲来了三封信,他只拆阅,懒得回复。随后,母亲的来信频繁了,他一个礼拜收到一封信。母亲的信里,传达了父亲的“指示”,可能父亲觉得做思想政治工作要有针对性——期望赵思风汇报工作和思想情况。母亲在乎的是他的生活(吃、住,还有气候,甚至问:沙漠地带有没有水?)。
赵思风肩膀嫩、力气小,大田作业,劳动强度大,伙食条件差,一天三顿苞谷馍馍,少油的菜很单调。他发现,连长时常关心他的生活,而不讲什么“大道理”。他倒是觉得连长比父亲要亲切。他不忍把劳动和伙食的情况告诉父母,他能想象出父亲一定讲“锻炼”的道理,而母亲会担忧他的身体。母亲的担心会传染给父亲——他想象自己像一滴水落在无垠的沙漠里。
半年后的一天,赵思风收到一封母亲的信,几乎与上一封信,一个前脚,一个后脚,相差两天。信封出奇地饱满——八页。
母亲从其他家长那里打听了上海青年在新疆的情况。母亲当初反对他报名。这封信里,母亲替父亲解释:你爸在单位里大小也是个干部,动员青年支边,是单位里一项重要的任务,动员符合条件的子女去新疆,你爸不带头,工作难开展。
信中,母亲写了盼望他来信,每天都等待邮递员的车铃响。赵思风发现,航空信封背面有四个字:思风降雨。
母亲收不到他的信,心里像久旱的沙漠了。母亲生他的时候,是夏季,天气又闷又热,于是,母亲给他起了名字:思风。清凉的风驱散了暑热。
赵思风看到第六页,呆愣了。后三页几乎都是选择题(包括填空题)。母亲是小学语文教师——替儿子着想。而且,他感到,在母亲的眼里,他永远是孩子。
母亲表示:知道你很繁忙很辛苦,没有工夫写信,那么,不用花很多时间,只要把这三页“答卷”答完了寄回即可。
多年后,赵思风也有了儿子,他已记不全母亲出的三页题目——选择题、填充题。选择题只需打个钩,填充题只需画个圈。比如:工作忙吗?(忙)或(不忙);身体好吗?(好)或(不好);吃得饱吗?(饱)或(饿);睡得好吗?(能睡)或(失眠)。
赵思风第二天就托去团部开会的文教把“答卷”寄出(还附了一张劳动照片——微笑)。
一个月后,母亲回信。说你爸见了“答卷”就欣慰地笑了,而且,像阅读“中央红头文件”一样,反复阅读,领会精神。
这封信里,母亲没有传达父亲的“指示”,唯一的一次不再讲“大道理”。显然是背着父亲写信。同时,赵思风收到一个包裹:两袋麦乳糖。是父亲的意思——长身体,补营养,母亲如是说。赵思风认为父亲不可能考虑这么周全,不过是母亲尊重其是一家之长,也希望自己不要对父亲还有怨言。
结婚,搬进土坯屋后的第三年,母亲趁放暑假来探望儿子。
母亲望着离连队不远的沙漠,抱住儿子,说:这样的地方,你怎么活下来的呀?
赵思风说:妈,我这不是活得好好的吗?!果果,叫奶奶。
孙子果果像一个果实投入奶奶的怀抱。赵思风说:妈,你抱孙子,就像抱一个大西瓜。
晚饭由也是上海青年的儿媳烧。饭桌上,母亲提起家书——选择题。她说:我问你答,所有的选择题,问和答都没有反映出实际情况。
赵思风说:姆妈,那是你出题有问题,不了解实际情况,怎么能出好题?
母亲说:你从来都是报喜不报忧。
1.本文中“家书”有哪些作用?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拯救
(美国)兰斯顿·修斯
①当你得到拯救的时候,你会看到一道光,你心里也会有所感觉。
②在我快满13岁的时候,我从罪孽中得到拯救,但并未真正得救。
③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的姑母丽德所在教区的教堂组织了一个声势很大的福音布道会。一连几个星期,每天晚上都有讲道、唱诗、祈祷和赞美声。一些顽固不化的“罪人”①受到感召后,回到了基督身边,因此,教徒的人数迅猛增加。在布道会行将结束前,他们又专为孩子们开了一个会,为的是“把迷途的羔羊领回羊圈”。几天前,姑母就一直在念叨这件事。那天晚上,我被送到教堂,安顿在前排的忏悔席上,和那些还没有回到耶稣身边的“小罪人”们坐在一起。
④姑母说:当你得到拯救的时候,你会看到一道光,你的心里也会有所感觉。那是耶稣进入了你的生命,从此以后,上帝将永远和你在一起。她还说,你能在心灵里听见耶稣、看见耶稣,而且能够感觉到耶稣的存在。我相信她的话,因为我听过很多老人都这样说,我想,他们理应知道这些事。虽然教堂里又热又挤,我还是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等候耶稣临。
⑤传道士用生动的、富有节奏的语言讲道,他描绘着地狱里的可怕情景:到处是呻吟、哀号和凄凉的哭声。他唱了一首歌,歌中说:“九十九只羔羊安安乐乐在羊圈,只有一只流落在外受饥寒。”然后他说:“你们不来吗?你们不到耶稣这边来吗?年幼的羔羊们呵,你们难道不来吗?”他向我们坐在忏悔席上的“小罪人”们伸出双臂,小女孩们都哭了,有几个女孩跳起,立即向耶稣奔去。可是我们大多数人仍然坐在那里。
⑥许许多多老人围拢过——满脸乌黑发亮,头上梳着发辫的老太婆们和双手长满老茧和疖瘤的老头子们,他们跪在我们周围,嗡嗡地祈祷起。后教堂里唱起了《地狱之火在燃烧,可怜的罪人要得救》的歌。祈祷声和唱歌声震撼了大厅。
⑦我继续等待见到耶稣。
⑧最后,除了我和另一个男孩,所有的年轻人都奔向圣坛,得到了拯救。那男孩是个无赖的儿子,名叫韦斯特利。我们两人被念念有词的女教友和教堂执事们团团围住。教堂里热极了,天色也渐渐晚了。最后韦斯特利悄声对我说:“妈的,我在这儿坐腻了,咱们也站起来去得救吧。”于是他站起,得到了拯救。
⑨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忏悔席上。这时姑母走过,跪在我的膝下放声哭了,小教堂里的祈祷声和唱歌声像旋风一样在我周围打转。全体会众一齐哭号喊叫为我一个人祷告,而我呢,还是安静地在等待耶稣,我等呀,等呀,但他始终没有。我很想看见他,可连他的影子也没有,一点也没有!我很希望会发生点什么事,可什么也没有发生。
⑩我听见唱歌声,又听见牧师在说:“你为什么不?亲爱的孩子,你为什么不到耶稣这边来?耶稣正在等你。他欢迎你。你为什么不来呢?丽德教友呵,这孩子叫什么名字?”
“叫兰斯顿。”姑母抽泣着说。
“兰斯顿,你为什么不来?你为什么不来接受拯救?呵!耶稣!你为什么不来?”
现在天可真的越来越晚了。我一个人把会拖延这么长,感到很难为情,同时我也很纳闷,上帝究竟对韦斯特利怎么想呢?他根本没看见耶稣,可他却洋洋得意地坐在教坛上,摇晃着那穿着灯笼裤的两条腿,咧着嘴直冲我笑。周围还有执事们和老的女教友跪着祷告。上帝并没有因为韦斯特利亵渎他的圣名,因为他在教堂撒谎而将他击毙。我决定,为了不再麻烦,我最好也撒个谎,就说耶稣已经来临,然后站起来去接受拯救。
于是我站了起来。
当人们看见我站起来时,整个大厅变成了赞美的海洋,欢乐的声浪席卷了全教堂。妇女们蹦呀,跳呀,姑母伸出双手紧紧搂住了我,牧师抓住我的手,把我领到教坛上。
当一切安静下,只有人们欢喜若狂地祷念“阿门”的声音断断续续打破沉寂时,所有得到新生的羔羊们接受了上帝祝福。那时,欢乐的歌声充满了大厅的各个角落。
那天夜里,我哭了。那是我一生中倒数第二次哭——因为我已是个12岁的大孩子了。我一个人躺在床上哭呀,哭呀,怎么也止不住。我用被子蒙上头,可姑母还是听见了。她醒来对姑父说,我之所以哭是因为圣灵进入了我的生命,还因为我已经看见了耶稣。其实,我哭的真正原因是我不忍告诉她我说了谎,我欺骗了教堂所有的人;也不忍对她讲我并没有看见耶稣,因此,我不再相信世界上有什么耶稣,因为他从没有帮助我。
【注】①小罪人:语出《圣经》,基督教认为人类生来就带有洗脱不掉的罪行,称之为原罪,原罪是始祖犯罪所遗留的罪性与恶根。②基督教中把受到上帝庇佑的信徒称为“绵羊”,把“羔羊”。
2.“羔羊”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作简要分析。
三、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鸽白鸽红
酉蕾宁
这段时间,娟好的鸽子都要扑啦啦飞到对面阁楼上,那里有豆或饭粒供它们享用。一个年轻人嘬着嘴呼唤鸽子,有时还抚着最小最白的那只交谈几句。警报凄厉的年头,谁会有这般闲情?她悄无声息观察着,发现那人对小鸽子动人地一笑,腮边便露出两个深深的酒窝。许是第六感应吧,他突然抬起脸来朝这边望望,一闪身不见了。他也爱鸽子?娟好开始心神不定起来。飞回来的小白鸽乖巧地停在主人手掌上,亮亮的眼睛像在说话,她不由得低低问一句,他告诉你什么了?鸽子咕咕的倾诉叫人生出来满怀惆怅。
尽管他没露过几次面,那对酒窝却深深印在娟好的脑海里,睡神都赶不走。经过几夜的辗转反侧,她鼓足勇气写下一张纸条:我替鸽子谢谢你。躲在阳光的阴影中,她忐忑不安看小白鸽飞往阁楼,很快便目瞪口呆——鸽腿上的条子使他神情突变,嘭地关掉了小木窗。娟好委屈得眼圈发红,再没勇气去侍弄那些生灵。
直至第三天,哑巴女佣咿咿呀呀从楼上冲下来。鸽子怎么啦?娟好腾地站起身,似乎是等候已久!原来小白鸽受伤了,正在阁楼下的瓦梁间挣扎呢。娟好针扎似的心疼,情急之中找来根竹竿探身去搭救,差一点儿就摔出窗外!这时阁楼的窗帘唰地拉开,他向她使劲摇头摆手,然后慢慢将大半个身子伸出去,一点点接近那只鸽子……娟好便从空气里嗅出一股诱人的气息来,抬起头,1932年的大上海,依然天蓝云白。
哑巴女佣抱回鸽子时,它已经得到了专业水准的包扎。残存在屋里的酒精味儿令娟好神思悠悠,也叫踏进门来的一个人顿生狐疑:好,家里发生了什么?她闻声搭拉了眼皮,爸爸,你讲过半个月以后才回家的。自打父亲成为复兴社一员起,她横竖看他都不顺眼。
在上海滩舞刀弄枪的父亲比在老家开诊所时阴沉多了,他俯身托起小白鸽,仔仔细细察看它的伤口。清创、上药、规范包扎,我女儿肯定没这么能干,附近又没有诊所……他突然间压低了嗓门,谁这么大方,还给鸽子用全上海严加控制的消炎药?这话使娟好倒退了好几步。你一定得说,马上就说!上前摇着她的肩膀他急急道,女儿却把头转开了。在好多人眼中,父亲他们这种人是四处狂吠的犬呢,她可不想让阁楼里的年轻人受到伤害。困兽似的转几圈,他忽地和颜悦色起来,好,你倒是不知道,附近的几条街都被封锁了,要抓一个来上海买药的共产党呢。十七岁女儿脸上掠过的惊诧和慌乱,足以使父亲热血沸腾:这个弄堂里说不定真有一条大鱼!想了想他丢下一句话,听着,从现在起,你不准出门一步。父亲急匆匆离去了,娟好忽然打个冷噤,拔腿就往楼上跑。
鸽子们已开始在阁楼附近咕咕啄食,年轻人抬起头来时恰与窗边的娟好四目相对,稍顷他笑了笑,这恐怕是最舒心的笑了——一刻钟后他将跟人一起护送药品到苏区,那里有全中国最清新的空气。纸醉金迷的大上海,让人留念的只有这几只鸽子,它们往阁楼边一站就能给战友报平安呢。对面的女孩扬起手臂想跟自己说什么?他再次回她一个笑,便关上了阁楼窗。他真是那个身陷重围的共产党?娟好突地着急万分,捡起块石头刚要投向阁楼,有双强有力的手钳住了她,一团毛巾随即塞进她嘴里……抓住共产党就意味着赏金和升迁,父亲太明白不过,他来不及报告和搬兵,只得铤而走险了!
娟好的父亲把年轻人和他的同伴堵在了弄堂口,他背上的女儿满脸是血(那其实是鸽血)。先生,救救我的孩子,搭你们的车送她上医院吧。亲手击昏女儿的父亲,其声音居然充满悲情。看清伤者是鸽子的主人后,年轻人犹豫着拉开车的后门……
第二天,《申报》头版有条重磅新闻:昨日午后,一辆别克轿车冲入黄浦江,车上三男一女无一幸存。有迹象显示,这是一起走私违禁药品的重案……该记者全然不知车里曾有过一场惨烈搏斗,更不晓身负重伤的年轻人最后驾车跃进江水时,眼里满是些飞去来兮的鸽子。
3.文中的鸽子有何作用,请联系作品简要分析。
四、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信封上的大头菜
马犇
代写是个老行当,多在邮局附近出摊。少时,一两家;多时,十多家。
这个行当无需太多东西,一张桌,一沓纸,一支笔足矣。讲究的代写人,会使专用笺纸,且以毛笔书之。但多数代写者只用钢笔,纸也就地取材,机关、企业、学校的稿纸都有人用。
代写多是代人写信,偶尔也代写诉状、遗嘱、传记、家史。代人写信并不复杂,顾客口述大概内容,代写人书之。也有代写回信的,不识字的人拿来收到的信,请代写人读信,然后将回信的大致内容告知代写人。
代写冯不是最早的代写者,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才加入队伍。选择代写,并不是因为他已从工厂病退,而是另有他因。
代写冯秉持着自己的原则,每写完一封信,就忘掉内容,在写信的过程中尽可能准确地呈现出顾客的想法。加之其价格在同行中最低,所以找他代写的人特多。
与别人不同的是,当有人往台湾寄信时,代写冯写信封前,都会与顾客商议,“同志,请允许我在信封背面画一个代写摊的标志”,多数顾客不会拒绝,或者说并不在意,因为别说他画个标志,就是涂满信封,邮资也不变。
代写摊的标志是个大头菜,下面写有“大头菜·冯”。后来为提高效率,代写冯刻了枚章,上置大头菜图案,下刻文字,极易辨识。
解放前,淮城有不少人在南京加入国民党,蒋介石兵败台湾前,有很多淮城籍的国民党军官回乡将亲友带走。所以后来,淮城往台湾寄的信,往往比寄往周边的信还多。
代写冯清楚地记得,他六岁时,哥哥十岁,身为国民党军官的舅舅回乡省亲,在冯家小酌,自己和哥哥在院里玩耍,哥俩路过堂屋时,舅舅立即召唤哥哥。谁也没想到,饭毕,哥哥即被带走。
从此,一条海峡分隔开哥俩。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两岸掀起寻亲潮。由于老家所处的街巷已被更名数次,即便哥哥记得旧址,信也会被打回。而哥哥的地址,代写冯更是一无所知。
令哥俩终身难忘的或许只有大头菜,因为他们小时候,家里有个腌制老卤大头菜的作坊。当年,站在巷口,就能闻到大头菜那极为特殊的香气。
那些年,因为贫困,大头菜被广泛食用。虽然条件艰苦,但淮城人一直乐观,他们尝试着“细做”大头菜,且将腌制大头菜的卤留下来,像传家宝一样传下去,到了第二代甚至第三代,卤仍在缸里。用老卤腌制大头菜成了当地的习俗。
旧时岁月,老卤大头菜不仅让单调的饮食多了些滋味,还给困窘的生活提了鲜。后来,生活水平提高了,但老卤大头菜并没消失,它成了淮城人的情结。再后来,它在外地也红火起来。淮城有民谚:“大头菜不是菜,出门人往外带。”淮剧《补缸调》更为直白:“河北闻名大头菜,招来宁沪大客商。肩挑车运到码头,货到南边用船装。远销南京和上海,还有扬州和镇江。河北地方腌切户,家家都有腌菜缸。”
《补缸调》里的河北,即河下古镇北边的河北村。代写冯家正住在河北村,当年,哥俩餐餐都离不开自家的大头菜。
代写冯干了十多年,代写的寄往台湾的信有数百封。一个冬日,梁二拿来台湾亲戚的回信,代写冯照例读给梁二听,除了梁家的信,还有张宣纸,几列隽秀的毛笔字,上书——近日,几位淮城籍友人相聚,席间,谈及家乡的大头菜,梁君便拿出一封来自家乡的信,信封背面钤着大头菜的印。
梁君说淮城有个代写摊,所代写的来台的信皆有此印。“大头菜·冯”,代写摊莫非恰是吾弟所设吧,今借梁君的信,附上通联。含泪盼复。
代写冯热泪盈眶,他做梦也没想到,这个笨方法竟能找到哥哥。代写冯替梁二写完信,即给哥哥写信,一口气写了十多页。自此,哥俩频繁通信。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哥哥回乡,五十年了,哥俩终于重聚家乡。代写冯做了很多家乡菜,还特意放了碟老卤大头菜。令代写冯意想不到的是,哥哥从包里拿出一个从未开封的小坛。这是当年离淮时,母亲塞给他的。
哥俩夹起大头菜,老泪纵横。
4.“大头菜”在小说中有什么样的作用?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
五、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钢笔
邢庆杰
上世纪80年代,我中学毕业后,曾在一个村办小学当过几个月的代课老师。那是个比较偏僻的小村,校名来自村名,后屯小学。
那天刚上课,刘晓丽忽然带着哭腔站起来说,老师,我的钢笔不见了。
我见过刘晓丽的这支钢笔,全金属外壳,应该是全班最好的一支钢笔。据同学们说,这是刘晓丽上学期期末考了全班第一名,在供销社当主任的爸爸奖励给她的,价值十二元。这个价格,是我这个代课老师一周的薪水。我用的钢笔,才一元冒头。
我走上讲台,用黑板擦在桌子上重重地拍了一下,教室里顿时静了下来。我紧绷着脸皮,面无表情地说,同学们,谁拿了这支钢笔,我很快就能知道,主动坦白上交的,可以从轻处理!
几十双眼睛充满迷惑地望着我。
我目光威严地扫了大家一眼说,我数一二三,大家都闭上眼睛,拿了钢笔的同学,可以趁这个机会,将笔扔在地上。
我喊:一!二!三!
看到大家都紧紧闭上了眼睛,我也闭上了双眼,只是留了一条缝,悄悄观察着全班同学。同学们都闭着双眼,一动也不动,有的嘴角还挂着笑容。只有吴小天,他忽然将眼睛睁开,先看了看讲台上的我,又左右看了看,犹豫了一下,又把眼睛闭上了。
好了,大家睁开眼睛吧!
我叹了口气说,很遗憾,那位同学没有珍惜我给他创造的这次机会,那么,大家继续听我的口令。
起立!向右转!向左转!向后转……
同学们虽然不知道我整的哪一出,但都随着我的口令动了起来。我居高临下,看到绝大多数同学都像做游戏般,面带笑容,只有吴小天有些异常。第一次“向右转”时,他左顾右盼,看到同学们都转过去了,才匆忙转了过去。“向左转”时,他竟然转错了方向。
我让同学们都坐下。在教室外的一棵树下,约谈了十位同学,内容都是了解吴小天的家庭情况。
他的妈妈和爸爸离婚,改嫁到邻村,爸爸再婚时,后妈是带着两个孩子嫁过来的,对吴小天基本是不管不问。吴小天的亲妈有时会来看看他,但经常引起他后妈的不满,两个女人曾在村头对骂一场……
最后,我约谈了吴小天。
吴小天又矮又瘦,头发像鸟窝,裤子的膝盖处打着补丁。他站在我面前,低着头,不时偷眼看我一下,当与我的目光相遇时,又慌乱地躲开。
吴小天,你把刘晓丽的钢笔交出来吧?我已经稳操胜券。
他吃惊地抬头看了我一眼,坚决地摇了摇头,大声说,老师,俺没拿!
他的反应出乎我的预料,我不由得有些恼怒,叱道,你再说一遍!
俺没拿!
我没想到他的态度竟然这么强硬,真是低估了他。我放缓了口气,拍了拍他瘦瘦的肩膀说,吴小天,你的家庭情况我了解,我个人也非常同情你,但是,这不是你拿别人东西的理由……
老师!俺没拿!他打断了我。
我强忍涌上来的怒火,耐着性子继续开导他:我会对同学们说,钢笔是我在外面捡到的……
老师,俺没拿!他又来了一句,斩钉截铁。
我的忍耐达到了极限。好!既然你不听老师的话,那就别怪我不给你留面子了!
他抬起头来,愤怒而又恐惧地看着我说,反正俺没拿!
吴小天回教室后,我在外面转了几圈,极力让情绪稳定下来。
我回到教室,让学生们同桌之间互相翻看书包和铅笔盒,我站在讲台上监督。当然,我的目光主要盯在吴小天那儿。
吴小天双手死死地抱住书包,不让同桌尹大兴搜。尹大兴只好向我求救。
我冷笑了一声问,吴小天,你不是没拿吗?干吗还怕搜?
吴小天倔强地看了我一眼说,是俺自个儿买的!这种钢笔只许刘晓丽有,俺就不许有了?说着话,吴小天从书包内取出钢笔,举在手中。
全班同学都静了下来,目光都集中在他手中的钢笔上。那支钢笔通体金黄,散发着微弱的光芒……
事情尘埃落定了。
周一早上,我刚到学校,刘晓丽就把我拉到门外说,老师,我们冤枉吴小天了,那天是我把笔落在家里了。说着话,她递给我两支一模一样的金黄色钢笔。
我一下子懵了。
刘晓丽说,吴小天很喜欢这支钢笔,说过一定要买一支的,我以为他也就是说说……我爸爸猜想,这一定是他亲妈悄悄给他买的,他不想让别人知道。
一种深深的愧疚和心痛油然而生,我痛恨自己。我几步走进教室,我一定要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还吴小天一个清白,真诚地向他道歉。可是,教室里没有吴小天的影子。我派尹大兴去他家里找,才得到一个消息:吴小天走了,他被舅舅收养了。从此之后,将在那个生养了他母亲的村庄生活、学习。
几天后,以前休产假的老师回来了,我的代课老师生涯也结束了。据说,那支钢笔在讲台的桌子上放了好几个学期,吴小天一直没有来拿。
从那以后,我的生活起起落落,但内心始终有一块化不掉的块垒。
很多年后,我再次见到吴小天时,他已经是一家建筑公司的老板。我终于有了机会,和他谈起当年的“钢笔事件”,并送上迟来的道歉。
已经年近不惑的吴小天笑着说,老师,当年你并没有错,那支钢笔,确实是我拿刘晓丽的……那时,我特别犟。说着话,他竟然脸红了。
我吃惊地睁大了眼睛问,不对吧?后来不是刘晓丽找到了自己的钢笔吗?
吴小天收起脸上的笑容,郑重地说,那是她爸——供销社刘主任为了保护我,又买了一支。
我心中的那个块垒,一瞬间融化了,一股暖意弥漫了全身。
(选自《光明日报》,2021年11月26日,有改动)
5.“钢笔”是小说中的重要物象,请简析它在全文中的作用。
参考答案:
1.①“家书”有线索作用,小说据此展开主要情节;②“家书”将相隔万里的母子连结起来,小说借此塑造人物形象,揭示主旨;③小说用以答卷作“家书”的情节来化解矛盾冲突,突出心裁,极富感染力;④“家书”带有强烈的时代烙印,可以唤醒读者的文化记忆,丰富读者的阅读体验。
2.①基督教中把受到上帝庇佑的信徒称为“绵羊”, 他们的下一代自然就是“羔羊”了,不论是“绵羊”还是“羔羊”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温良驯服;②作者在文中四次重复了“羔羊”的表述,使用这种具有宗教色彩的词,是为了揭露宗教就是想要让人们温顺听话,愚昧盲从,以便于它对人们思想的钳制;③讽刺和反复手法的使用使文章增添了不少的艺术魅力。
3.①鸽子是全文的线索:小说情节是围绕鸽子展开的。②渲染了气氛:情节的紧张度与鸽子的状态是同步的。③有助于人物形象的塑造:鸽子温顺平和的特点衬托了娟好温柔美好的形象;对鸽子的态度丰满了“年轻人”的形象。④增强了小说的抒彩:小说的前半部分,鸽子的存在为小说增添了一种温情,而鸽子的死,又为小说蒙上了一层悲剧色彩。
4.①“大头菜”是小说的线索。代写冯借“大头菜”标志寻亲,兄弟俩因大头菜得以相见。小说围绕“大头菜”行文,有利于展开故事情节,让情节前后呼应,使小说结构清晰。②“大头菜”是主人公感情的载体,是兄弟俩联系的纽带。以“大头菜”为中心有利于突出代写冯有智慧、重亲情的形象。③以“大头菜”为中心表达了亲情难断、故土难舍的主题思想。
5.①使小说情节更加集中。“钢笔”是贯穿全文的线索,小说主要情节是以它为中心展开的。②使人物形象更加鲜明。文中的人物围绕“钢笔”表现出的不同的行为态度,互相映衬,使形象特点得到强化。③使主旨更加突出。“钢笔”作为小说的重要物象,围绕它发生的故事,既能折射出人物的精神品质,也能以小见大,引发人们关于社会、教育、人性等更深的思考。(如有其他答案,言之成理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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