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5.2《薪火相传有继承》 【学习目标】 1.结合继承实践中的具体情境和案例,分析遗产的含义,加深对析产的理解。 2.结合诚信原则和司法案例,分析遗产继承与债务清偿的关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继承观念。 3.结合民法典的规定和司法案例,理解并掌握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概念内涵和适用条件分析二者之间的关系。 4.结合民法典的规定,阐述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理解遗产分配的原则。 5.结合民法典的规定和司法案例,阐述遗嘱继承的条件,分析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区别,理解和辨析遗赠扶养协议等相关概念。 【教学重难点】 1.遗产继承与债务清偿的关系 2.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区别 【基础感知】 结合提纲提示,认真阅读课本45-49页内容,使用双色笔勾、画、圈、点、注。 第-目: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1)含义(2)意义(3)继承关系(4)继承的要求 2、继承人的权利与义务 3、继承权的取得 4、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5、继承的正确做法及意义 第二目: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1)含义(2)遗嘱继承(3)形式(4)意义 2、遗赠:(1)遗赠含义(2)遗赠扶养协议 【深入学习】 小潘的父亲去世时留下六十多万元的债务。父亲临终前希望小潘想办法把债还上。此后,小潘学开挖掘机,没日没夜揽活挣钱还债。每年除夕前,他最重要的事就是去债主家还债。父亲去世五年后的除夕,小潘走出最后一户债主的家门,还清了全部债务。 思考:你如何看待小潘还债的行为? 【迁移运用】 材料一 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 材料二 谢某生有两子一女,置房五间。2010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14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 思考:1.黄乙和黄丙在接受遗产的身份和条件上有什么区别? 2.谢某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练习】 1.余岚和辛杰领取结婚证后,在回家的途中发生车祸,辛杰死亡。可以参加其遗产继承的法定继承人有( ) ①辛杰的父母 ②辛杰的兄弟姐妹 ③余岚 ①余岚与前夫的儿子 A. ①② B. ②④ C.①③ D. ③④ 2.李某为退休人员,其妻已去世。独生子李小明于2015 年结婚。2019年1月,李某经人介绍与刘甲登记结婚。刘甲只有妹妹刘乙一个亲人,刘乙遂跟着二人生活。2021年2月刘乙回家时发现李某夫妇煤气中毒,送往医院途中,李某死亡,刘某也终因抢救无效死于翌日凌晨。整理遗物时发现李某夫妇留有存款30 000 元。对这笔遗产 ( ) A.李小明继承18 750元,刘乙继承11250元B.李小明继承7500元,刘乙继承22 500元 C.李小明继承 15 000 元,刘乙继承 15 000元 D.李小明继承22 500元,刘乙继承7500元 3.李某与妻子张某育有二子一女,子女均不赡养父母,由保姆姚某长期照顾。张某去世时,两老拥有价值 200 万元的财产。李某立下遗嘱,将自己“所有财产由姚某继承”。依据法律,李某可被继承的财产有 ( ) A.200万 B.125 万 C.100 万 D.40 万 4.甲与乙签订协议,约定甲将其房屋赠与乙,乙承担甲生养死葬的义务。后乙拒绝扶养甲并将甲的房屋擅自用作经营活动,甲遂诉至法院要求乙返还房屋。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该协议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B.该协议在甲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 C.法院应判决乙向甲返还房屋 D.法院应判决乙取得房屋所有权 5.甲、乙和丙三人是兄弟,不过甲为其母与前夫所生,乙与丙为其母与丁所生。丁于 2020年因事故去世,其生前承包的村里的山林被政府征用,因此获得一笔补偿款。丁未留下遗嘱,且丁的父母早已过世,甲、乙、丙就这笔补偿款的分割问题产生了纠纷。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因甲不是丁的婚生子,故其分得的份额应当较少 B.若甲自幼由丁抚养,则丁的遗产由甲、乙和丙三兄弟继承 C.若甲母再婚时甲已成年且独立生活,则甲不能继承丁的遗产 D.甲母的份额由甲、乙和丙三兄弟平均继承 6.小宝父母在洪水中双亡,家中财产被水冲走,其外公外婆将生活无依靠且才6岁的小宝接去抚养,两年后外公外婆去世,在处理遗产时应( ) A.和其他继承人相等B.继承其母应得份额 C.多于其他继承人D.因没劳动收人,在继承其母亲所得份额后,适当多于其他继承 7.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 ) A.继承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B.继承法律关系的主体所承担的义务 C.遗产D.被继承人 8.李某和马某婚后 10年,马某不幸身亡。两人有一女儿小李,无任何财产留下。三年后,李某和高某相识并同居,共同经营一家小卖部,但一直没有办理婚姻登记。2020年4月,李某不幸在车祸中死亡,留下经营所得10万元,死亡赔偿金6万元。小李和高某对李某留下的财产发生争执,诉至法院。法院可能作出的判决有 ( ) ①本案中小李应得11万元,高某应得5万元 ②告知高某可以补办结婚登记,继承李某的遗产 ③10万元财产按照共同财产处理,李某和高某各得一半 ④宣告李某和高某的婚姻无效,小李和高某各得8万元遗产 A. ①④ B. ①③ C. ②③ D. ②④ 9.甲和乙离婚时,二人共同居住的房子判给了乙,一年后乙因车祸死亡,由于乙没孩子也没再婚,房产可以由__继承。 () A.前夫甲 B.乙父母和其兄弟姐妹 C.乙男朋友 D.甲父母及其兄弟姐妹 10.甲与乙结婚,女儿丙3岁时,甲因医疗事故死亡,获得 60 万元赔款。甲生前留有遗书,载明其死亡后的全部财产由其母丁继承。经查,甲与乙婚后除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外,另有 20万元存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 A.60 万元赔款属于遗产B.甲的遗嘱未保留丙的遗产份额,丙无法继承甲的遗产 C.住房和存款的各一半属于遗产 D.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 11.周某5岁时父母离异。此后,母亲王某与李某再婚,周某也跟随继父李某一起生活。周某7岁时,母亲王某与继父李某生下了周某同川界父的弟弟。尽管有了帝生儿子,但继父李某一直对周某视同己山,从不区刖看待。之后周某也一直尽心瞻养继父李某。继父去世后,同母异父的弟弟就表示要把周某赶山家门,声称自己才是亲生儿子,只有自己才能继承父亲的房产。双方争执不下,周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房产。 结合材料,运川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法院支持周某的诉讼请求吗?请说明理由。 (2)周某向法院起诉是否必然导致诉讼成立? 答案 【深入学习】 小潘的还债行为属于诚信履行义务的体现。依据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民法典第一千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关于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民法典实行的是限定继承原则。所谓限定继承,是指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的清偿只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 由材料可以看出,小潘的偿债范围超过了其继承的遗产的范围,但是,小潘坚持偿还了所有欠款,值得赞扬。 【迁移运用】 1.(1)在身份上,黄乙是黄甲的儿子,属于黄甲的法定继承人;黄黄丙是黄甲的侄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是,因为黄甲的遗嘱中写明将存款赠与侄女黄丙,故重黄丙属于受遗赠人。 (2)在接受遗产的条件上,法律规定受遗赠人不能是法定继承承人范围内的人,即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人,甚至是国家、集体。法定继承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因黄甲遗嘱中写明将存款赠与侄女黄丙,其合产中的房屋将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黄乙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黄甲的房屋。 2.材料中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因该口头遗嘱是有效的,应以谢某最后的口头遗嘱为依据处理谢某的遗产。谢某最后的口头遗嘱对以前谢某所订立的自书遗嘱进行了变更,其中冲突的部分理应按照最后的口头遗嘱进行处理,东边两间房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北边一间房仍归女儿继承。 【练习】 1-5CBBCC 6-10DCBBC 11.(1)法院应支持周某的诉讼请求。因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都有合法继承遗产的权利,况且周某对继父也尽到了赡养的义务,理应继承父亲的房产,因此法院应支持周某诉求,驳回同母异父的弟弟单独继承遗产的诉求。 (2)不一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因此要看继父是否存在遗嘱或协议。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