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编版八下语文名著阅读《经典常谈》复习要点——造字用字法 课件(共28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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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字用字法——第三单元《经典常谈》名著阅读
造字法——象形
象形字来自于图画文字,但是图画性质减弱,象征性质增强,它是一种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局限性很大,因为有些实体事物和抽象事物是画不出来的。因此,以象形字为基础后,汉字发展成表意文字,增加了其他的造字方法,例如六书中的会意、指事、形声。然而,这些新的造字方法,仍须建基在原有的象形字上,以象形字作基础,拼合、减省或增删象征性符号而成的。
造字法——象形
词语分开解释:
象 : xiàng模仿。
形 : xíng 实体,样子。
造字法——象形
属于“独体造字法”。用文字的线条或笔画,把要表达物体的外形特征,具体地勾画出来。例如“月”字像一弯明月的形状,“龟”字像一只龟的侧面形状, “马”字就是一匹有马鬣、有四腿的马,“鱼”是一尾有鱼头、鱼身、鱼尾的游鱼,“艹”(草的本字)是两束草,“门”字就是左右两扇门的形状。而“日”字就像一个圆形,中间有一点,很像我们在直视太阳时,所看到的形态。象形字为数不多,《说文解字》里象形字只有364个。汉代以后,一千多年来只造了“伞、凹、凸”等少数几个象形字,已不再用这种方法造字了。后来的合体字有相当一部分是用象形字构成的。例如“人”是“企、伐、侄、俭、仙”等字的构字成分,“贝”是“财、购、贸、狈、败”等字的构字成分,“马”是“驴、驮、驾、妈、骂”等字的构字成分。因此,从字源上了解象形字的形、义、音,可以帮助我们掌握一大批现代通用汉字的字义和读音。
造字法——象形
由于汉字的字形变化是渐进的,十分有趣的是,至今许多汉字还留有象形的尾,仔细琢磨就可以看出它的原形来,例如口、身、耳、手、山、田、井、水、火、云、电、雨、伞、门等。
鲁迅先生说,汉字的基础是象形。象形字就是画物像它的形状,以此形状表达它的含义。“乌”与“鸟”字相比,正好切去鸟头上表示眼睛的一短横。画鸟不点睛,这是为什么?我们知道,古人在造字时,对于象形字,需要抓住形象的特征。乌通体黑色(颈下有一些白羽毛的,古人称鸦)。乌的黑眼睛因和羽毛的颜色相同,看上去就不分明了。所以“鸟”字点睛,“乌”则不见其睛。
古老的象形字是一种表形的文字。“象物之形”,这种方法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且不说抽象的意义无形可象,就是具体的东西,也不是都可以“象形”出来的。用这种方法构造汉字没法满足记录语言的需要,汉字由表形向表意发展,于是指事字和会意字应运而生。
造字法——指事
指事字(又称处事字)是一种抽象的造字法,也就是当没有、或不方便用具体形象画出来时,就用一种抽象的符号来表示。大多数指事字是在象形字的基础上添加、减少笔画或符号。
指事字是一种抽象的造字方法,也就是当没有、或不方便用具体形象画出来时,就用一种抽象的符号来表示,例如「上」、「下」、「凶」……「上」、「下」两个字是用横线「一」为界,在横线上用一点或较短的短线指出上方的位置,写成「二」,也就是「上」字;而在横线下面画符号为「」,则是「下」字。
「凶」字是指地上有一个深坑,走路的人没看见而踏空掉进坑里,「ㄩ」代表深坑,中间的「×」符号就是象征在陷阱里放置的致命的危险物(交叉而置的箭)。
「左」一只手的指头朝右表示“左”字;指头朝左表示「右」字:右手的下边加「一」表示「寸」字。
造字法——指事
指事字分为以下几种:1、独体指事
凡是独体的文字,在形体上没有经过后来的增减或变更,用来表示抽象事类的叫作独体指事,也就是指事正例。这类独体的文,通常都是以线条符号来指明抽象事物的意象。独体指事字例:上、一、二、下、丨、丩、爻。
2、合体指事
当已有的文字形象或符号不足以表达抽象概念时,就在这成文的形象上,加些点画以引出概念的方法,亦即以一个文为主体,附加不成文的符号,二者相合而成的文字,叫做合体指事。合体指事字例:元、示、中、屯、牟、牵。
3、变体指事
为了要表达抽象的意念,往往把一个成文的形象加以变化或减省一个成文形象的部分笔划,透过这种变化,使人领悟到另一层相关的概念。这种变易,通常是指位置上的变易,如有的左右相反,有的上下相倒。变体指事字例:ㄩ、乏、廷、逆、世、臣、幻、夏。
造字法——指事 特点
指事字重在用抽象符号进行提示,是在象形字的基础上加表意的标志;象形字重在象原物之形,是照葫芦画瓢。
造字法——会意
会意是为了补救象形和指事的局限而创造出来的造字方法。和象形、指事相比,会意法具有明显的优越性:第一,它可以表示很多抽象的意义;第二,它的造字功能强。象形、指事是以独体、静态而名物,会意则是以合体、动态而示意,所以反映在语法上,象形字、指事字多用为名词,会意字则多为动词。
造字法——会意
会意造字是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体字根据意义之间的关系合成一个字,综合表示这些构字成分合成的意义,这种造字法叫会意。用会意法造出的字叫做会意字。
会意字是根据事物间的某种关系而组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文来示意的造字方法。会意字必须有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合体的,二是必须由合体的几个字组成新的意义。否则,不能看作会意字。
造字法——会意
许慎说:“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 ,武信是也。”类指事类,谊同义,同挥,指犹言导向。他这八字的解说比较含混,大致是说,比拼代表某些事物的文,并合其义而成新义,而对这个新义的理解需要依据相关事物之间所存在的内在或外在关系作导向。会意造字法冲破了象形、指事的局限,扩大了造字的范围。象形和指事造字多只能对单一的、静态的事物(包括人)而进行图形示意。而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又不是孤立和绝对静止的,它们在运动过程中彼此关联,就形成了人世间和自然界的种种行为和现象。要为这种种行为和现象造字,象形和指事显然不能胜任。于是古人采用了这样的手法:把表示有关事物的文按照一定的方式组合在一起,让人们通过经验和意识来体会其中的意思(即字义),这就是会意造字法。例如休字,从人从木,甲骨文作休,从这两个文的组合方式,表现出了人与树的关系----人倚树下。“背靠大树好乘凉”,人们根据在野外劳累之后常于树荫下小憩的经验,就能理解这是休息的意思。
造字法——会意
从组成上分类
异体会意字是用不同的字组成。如“武”,从戈从止。止是趾本字,戈下有脚,表示人拿着武器走,有征伐或显示武力的意思。
同体会意字是用相同的字组成。如“从”,表示两人前后相随、“比”,表示两人接近并立。
叠罗汉式会意字 有些会意字是两个或几个同样的字素重叠组成的。二字重叠的多是左右的并列结构,三字重叠的多是塔型的上下结构,看起来像体操活动中的叠罗汉。例如三个“人”组成“众”;三个“火”组成“炎”;三个“木”组成“森”;三个“日”组成“晶”;三个“直”组成“矗”;三个“水”组成“淼”;三个“口”组成“品”等。
造字法——会意
破体会意字
会意字由于字形的变化太大,如今已看不出它们的字源了。
例如妇女的妇字,为什么在女旁加个歪山呢?虽然有相声解释说,这是妇女推翻五座大山得到解放的意思,但这文字游戏,不是字源分析。正确的字源分析只能从繁体字“婦”中才能看出。这个“婦”字左边的“女”旁指妇女,女旁的“帚”是扫帚,前后合在一起的意思是妇女拿着扫帚在家里劳动。“女、帚为婦 ”和“力、田为男”是符合当时的“女内男外”、“男耕女织”的社会情况的。
再比方说,东西南北的“东”字的字源,也只能从繁体字中才能分析出来。
这类不容易看出字源的字相当多,人们叫作“破体字”。习惯于写繁体字的人常因简化字不易看出字源来非难汉字简化,其实,这是一种偏见。即使如今还使用繁体字,有多少人能分析出它们的字源呢!
造字法——会意
从字形上分为以下三类
1)同形重复组成的会意字:
<1>二字重复:从(跟随)、比(两人紧挨着)、竝(bing4 两人并排站立)、友(二手相叠,友善相助义)、珏(jue2 两串玉)、朋(两串贝)、林、犹(二犬相咬)、戋(jian1 两戈交接,攻伐义)、丝(两捆丝)、棘(酸枣树)、枣(枣,高大乔木)、炎、赫(火红色)、祘(数、计算)、哥、爻(组成八卦的长短横道)、圭(用作凭信的玉,上圆下方)
<2>三字重复:森、焱(yan4 火盛)、磊(众石)、众、聂(驸耳私小语也)、轰(形容车多的声音)、芔(hui4 卉)、晶(三日)、品、淼(很多水)
造字法——会意
2)非同形字组成的会意字:
<1>由几个相关的字组成的图形式会意字:图形式的会意字,是通过一个完整的图形表示一个意义。它与象形字不同,象形字是画出物体的形象,所画出的物体都是名物,而图画式的会意字,是画出一幅图形。这幅图形是由两个或几个独体字组成,所表示的多是动作、行为等。例:
丞(拯救义,拯字初文) 为(手牵象劳作样)
及(从又从人,追及义) 取(割取耳报功)
只(手抓一只鸟,引申为一只鸟、只) 爰(援字初文)
<2>主体与器官组成的会意字:主要表示人或动物的动作。
会意字是合体字,合体的两个组成部分,一个代表动作的主体,一个代表发出动作的器官。这些字主要表示人或动物的动作,与表示名物连体象形字不同。
望(人竖目眺望远方) 企(企足而望之) 臭(嗅) 走(跑)
造字法——会意 优越性
《说文解字》收会意字1167个,比象形字、指事字多得多。直到如今人们还用会意的方法创造简体汉字或方言字,例如“灶、尘、国、孬”等。会意字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形体组合而成的,组合的方式多种多样,交叉错综,这就是会意的方法所以“高产”、会意字所以多于象形字和指事字的原因。拿“人”和“木”说:“人”和“人”可以组合为“从、众”等,“人”还可以和其他形体组合为“保、伐、戍、付、伍”等;“木”和“木”可以组合为“林、森”,“木”还可以和其他形体组合为“析、相、采、困”等。因为会意字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形体的会合,所以可以表示许多抽象的、用象形或指事的方法难以表示的意义。如“休、尘、取、采”等。
因为会意字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形体的会合,所以可以表示许多抽象的、用象形或指事的方法难以表示的意义。
下面是几个会意字例:
造字法——会意 优越性
(1)“莫”字。甲骨文“莫”字的写法是:上下都是草,中间是个太阳,意思是太阳已落入草丛之中,天色已暮。是“草”和“日”两个象形字的会意字。隶变以后简化为“莫”。“莫”的本义是日落的时候,后又引申出“不”、“不要”、“没有谁”、“没有哪一种东西”,以及表示揣测或反问等词义,如:莫如、一筹莫展、莫不、莫不是、莫恼、莫非、莫测、莫逆、莫若等词。作为本义日落时候的“莫”,后又被新创的“暮”字所替代。
(2)“盥”字。盥洗、洗手的意思。甲骨文的写法下部是只盆的形状(皿),上部是只手的象形伸入盆内,表示在洗手,是“皿”和“手”两个象形字组合而成的会意字。金文和小篆表示得更为明白,左右双手在盆(皿)中洗,盆中还有水,是“皿”、“双手”和“水”三个象形字组合而成的会意字。隶变以后,已不再象形,盆的形状已写成“皿”字。
造字法——会意 优越性
会意字的表意具有“形而上”的特征,所反映的事物的内在关系,需要人们凭着字面所提供的“信息”,去发动由表及里的联想,同时还需要人们根据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以及对一定时代的社会意识和观念形态的把握等等,去作深层的、特定的理解,才能准确地把握字义。反过来说,也正是先哲们充分而有效地利用了人们认识和理解事物的主观能动性,才造出了这样一些能为人们所接受的、貌似形象实则十分抽象的会意字。会意字与象形字、指事字的区别。会意字是“合文”为字,是以象形或指事为构件的复合体,所以会意字可以拆形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可以独立表意的文。独体的象形字不可拆开自不待言,就是合体的象形拆开之后其中也有一部分不能成文。指事字似乎可以拆开,可拆开之后一部分是文,另一部分却是指事符号也不是文。这是表面上的复合体与独体区别。实际上构成会意字的文与象形、指事单独使用的文是有本质不同的。单独使用的文只表示相对独立和相对静止的人或物,不与他人他物相关联;而构成会意字的人或物,则不再处于独立和静止的状态,它们彼此之间必定存在着外部或内部的联系和相互作用,共同组成一个新的有机体、表达一个新的意思----会意字的字形和字义。概而言之,象形、指事是以独体、静态而名物,会意则是以合体、动态而示意。
造字法——形声
形声,汉字“六书”造字法的一种,东汉著名文字学家许慎在《说文解字》中为其下的定义是: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形声属于“合体造字法”。形声字由两部份组成:形旁(又称“义符”)和声旁(又称“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类属,声旁则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发音。例如“樱”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种树木,声旁是“婴”,表示它的发音与“婴”字一样;“篮”字形旁是“竹”,表示它是竹制物品,声旁是“监”,表示它的发音与“监”字相近;“齿”字的下方是形旁,画出了牙齿的形状,上方的“止”是声旁,表示这个字的相近读音。
用字法——假借
假借字是指假借已有的音同或音近的字来代表所想表达的字或意。
产生背景如下:汉字是由象形 、象意的文字发展起来的。有的外物有形象可以描绘,有的意思可以利用图像和笔画来表现 ,可是有很多代表某些事物的概念不能用象形、象意的方式随时造出文字来表现,于是就假借已有的音同或音近的字来代表。
基本特点:一般说来,假借字都是同音字。但同音字并不一定是假借字。假借字是以不造新字来表达新义的用字法,即:旧字翻新。而这种借旧翻新的方法,却往往是借而不还。
用字法——假借 分类
假借字有两类。一类是本无其字的假借,那就是上面所说的假借字。许慎在《说文叙》里所说“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就是这一类。在语言发展过程中这一类的字很多。假借字的另一类是本有其字的假借。本有其字的意思是在日常使用的文字当中本来有表示某个词义的书写形式 ,但是在使用当中不用本来约定俗成的字形而写为另外一个意义不相涉而音同或音近的字 。这一类在秦汉以上的古书中极为常见。例如:《岳阳楼记》“浩浩汤汤,横无际涯”,借“汤”为“荡”;《诗经·豳风·七月》“七月食瓜,八月断壶”,借“壶”为“瓠”。这些都是本有其字的假借。前一类可以说是不造字的假借,后一类是在用字当中的假借。在用字当中既然本有其字,为什么还要另外写一个假借字呢,其中可能有两种原因。一种原因是写书者仓促间写为一个音同的字,历代传抄因其旧而不改;另一种原因是某一时期、某一地区或某一师承,经常习惯以某字代某字用,后世传写也就一仍其旧。要注意的是,假借,是永借不还,是长期的,一经借用,本意要另造新字。
用字法——假借 分类
本有其字的假借:某些词原先已为它造过专用字,但由于种种原因,书写者没使用本字,而是另找一个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代替它。例如:
早晚的“早”写成“蚤”,《礼记.乐记》:发扬蹈厉之已蚤。
屈伸的“伸”写成“信”,《周易.系辞下》:尺蠖之屈。 以求信也。龙蛇之蛰。以存身也。
飞翔的“飞”写成“蜚”;
“述士”的“述“写作“术”,《史记》:坑术士(“述而不作”之“述”即“述士”即“术士”);《汉书.金日磾传》:光(霍光)不学亡术(不学无术),闇於大理。(术、述、行,此三字,详见《康熙字典》和《说文解字》)
背叛的“叛”写成“畔”,司马迁史记律书:高祖有天下,三边外畔。
抗拒的“拒”写成“距”;等。
用字法——假借 分类
本无其字的假借:某些词原先并没有为它专门造字,人们就从现有的文字中选取某些同音字来记录。例如:表示“没有谁,没有什么”意思的否定性无定代词,原先没有为它专门造字,就借用与之同音的莫”(本义为昏暮)字来记录它。这样,“莫”也就成了记录否定性无定代词的专用字。为了区别,人们后来又造了“暮”来表示日暮的意思。“莫”和“暮”的关系,属于古今字的关系。再如借用本义为“燃烧”的“然”,来记录表示“如此,这样”意思的指示代词;借用本义为“畚箕”的“其”,来记录代词和语气词;借用本义为“呼叫”的“乎”来记录表疑问的句末语气词;借用本义为“捣臼的棒槌”的“午”,来记录十二地支的第七位,等等;都属于这类情况。
用字法——假借 文献记载
许慎:“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即本来没有那个字,现在为了表达的需要,在不另造新字之情况下借用旧字来充当新义,就成了假借,“令”本义表命令的会意字,后来指县令。
清代学者孙诒让曾说:“天下之事无穷,造字之初,苟无假借一例,则逐事而为之字,而字有不可胜造之数,此必穷之数也,故依声而托以事焉。视之不必是其字,而言之则其声也,闻之足以相喻,用之可以不尽;是假借可救造字之穷而通其变”。
用字法——转注
转注字是一种完全同义词,从语言的角度上来说,它增加了人们的负担。如今天就只用“老”字而不用“考”字了,“考”的意义用法已经转移。转注字是六书中的用字之法,同假借字一样,原则上都不能产生新字。它反映了语音的发展变化或方音的差异;同时它也反映了一种语言文字现象:即文字是如何调整自己的形体以适应发展变化了的语言的需要的,它是一种动态的文字现象。
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地方。
用字法——转注
许慎说:“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所谓“建类一首”,就是指同一个部首;“同意相受”就是指几个部首相同的同意字可以互相解释。例如“老”字和“考”字,就是一对转注字,它们都属“老部”(所谓建类一首)许慎对“老”字的解释是“老、考也”,“考、老也”(所谓同意相受)。
转注字有三个条件:两字同一部首、二字声音相近、可以互相解释。转注字必须是一对或一组,不能是一个。
文字不是一人一时一地所造的,可是各种文字的功用同样是纪录语言的,因此,同一意义的语言,甲地造出的字,和乙地造出的字可能不同;起初用的字可能和后来用的字也不同了,这些在不同时间空间造出的“语根相同,语义相同,但字形不同的”文字在某时某地都已经普遍使用,既然很难取消使用,就用转相注释的方法来沟通这些文字。
转注与假借的不同:转注是“一义数文”,也就是“异字同义”;假借是“一字数用”,也就是“异义同字”。就六书的转注来说,转注於“异字同义”之外,还要在声音方面“同一语根”。
用字法——转注 分类
“转注”,许慎的定义是:”建类一首,同意相受。“意思是归于同一部类的字,它们的字义可以互为训释。历来各家对转注的解说不一,主要有两种: [2]
(1)形转说,认为“建类一首”指用同类部首作意符,“同意相受”指同类意符的字义连类相承,如“考”“老”同属“老”部而又可以互训(“考,老也。”“老,考也。”)。
(2)音转说,认为“一首”指词源上同韵或同声的字,如“考”“老”同属一韵,“颠”“顶”同属一声,即意义相同而声韵也相同或相近的字。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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