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3.1订立合同学问大【课程标准素养达成】课程标准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素养达成通过学习合同的有关知识,自觉树立合同意识,自觉履行合同约定,学法守法用法,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学会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学习重点】正确理解意思表示【学习难点】正确理解合同的生效【前置预习】学习目标1.理解什么是合同。2.掌握合同有要约和承诺两个过程。3.正确理解合同的生效,自觉树立合同意识,签订书面合同。(二)知识提纲一、生活离不开合同1.合同的含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2.合同的种类:合同种类繁多,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3.自愿订立合同(1)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2)合同自愿订立的意义①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②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3)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二、要约承诺订合同1.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很多时候需要经历反复协商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2.要约(1)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2)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3.承诺(1)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2)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4.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变更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5.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1)有效合同:有效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2)无效合同: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从严认定)三、立字有据更可靠1.合同的形式(1)各方当事人形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2)无论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2.口头合同(1)含义:口头合同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2)适用对象:它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3)优点:口头合同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4)缺点:口头合同的问题在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3.书面合同(1)含义:书面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合同。(2)适用对象: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3)优点:①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②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辨一辨(预习检测)1.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要约就是要约邀请。2.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与承诺是固定不变的。3.订立合同就当然意味着合同生效。4.法律采用鼓励交易原则,从宽认定无效合同5.我们常说“空口无凭”,订立合同必须是白纸黑字的合同书才可以。(我的疑问——请将预习中不能解决的问题写下来,课堂解决!)【课堂活动探究】——订立合同学问大镜头一:2023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电子邮件:“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3月3日,乙公司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甲公司收信后当日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000件。”乙公司在3月5日回复:“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甲公司没有回复。思考:1.根据你的理解,上述场景如何体现要约与承诺?合同订立是否完成?镜头二:小张刚刚大专毕业,买了一个假的本科学历证书和一个知名院校硕士学历证书,被某企业作为技术人员录用,月薪8 000元,双方签订了一个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一个月后,企业发现了事情的真相,提出解聘小张。思考:企业已经和小张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中途解聘是否违法?【体系构建】——阅读教材,构建本框题的知识体系,并提炼出本框题主要观点、列出提纲。课后巩固:1.2021年,天津市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未成年人小刘初二辍学在家,70天时间里,将父母的158万元积蓄全部打赏给一名主播,小刘一家把直播平台告上法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小刘打赏主播违背公序良俗,与直播平台间的合同无效B.未成年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小刘父母有权要回打赏C.小刘与直播平台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小刘父母无权要回打赏D.小刘主体不适格,打赏主播的效力取决于其父母的追认2.2022年6月23日,陆某向某红木家具公司经理张某发微信:“我要购买紫檀餐桌和沙发各一套,总价4.5万元,货到付款。”6月24日,张某回复:“价格没问题,但需到款发货。”次日,陆某微信转账4.5万元,张某表示已收到货款,可安排发货。据此判断( )①张某的微信回复是承诺 ②合同成立的时间是6月25日③陆某的汇款行为是承诺 ④双方订立的合同属于口头合同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3.重庆市人社部门及工会在采访中透露,00后劳动者的劳动争议纠纷数量呈现上升趋势。这一群体遇到劳动争议后,首先想到的解决途径就是申请劳动仲裁。相关工作人员提醒,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争议值得鼓励和支持,但一些人“碰瓷式”维权,维权路子已跑偏。以下主张合理合法的是( )①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违背法律要求的应修改②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权利就得不到维护③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④劳动者可提请劳动争议处理,若协商不成可直接起诉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4.小李通过中介公司与刘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当场支付了购房款,刘叔交付房屋钥匙。在还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小李就开始着手装修。某天,邻居王大妈告知小李,该房屋是凶宅。将信将疑的小李向当地派出所求证,派出所查证此房中确实发生过命案。愤怒的小李找到刘叔,要求退房,但被刘叔拒绝。小李遂诉至法院,请求法官判决撤销该房屋买卖合同。本案中,关于“小李能否退房”理解正确的是( )A.不能,房屋已实际交付,应按照合同内容全面履行B.不能,小李是基于自由意志订立的合同,属于自愿行为C.能够,刘叔与小李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背公序良俗,不成立D.能够,刘叔与小李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诚实信用的民法基本原则5.甲企业向乙学校发出愿以每套150元的优惠价格出售100套课桌椅的邮件。乙学校复电提出购买200套,但价格希望压到145元,并希望在一周内收到货,货到付款。一周后,乙学校未收到消息,与甲企业发生争议。本案中( )①甲企业发出的是要约邀请 ②甲企业发出的是要约③乙学校复电是新要约邀请 ④甲企业不要承担违约责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6.2021年l2月2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购买10吨“琼中绿橙”的函件,价格为16.00元/公斤,要求乙公司在10日内答复。2021年12月28日,乙公司回函同意甲公司的要求,但要求将价格提高到17.00元/公斤。2021年12月31日,甲公司回函同意乙公司的提价要求。关于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发出购买“琼中绿橙”的函件属于有效合同的要约B.乙公司仅提价1.00元/公斤不构成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C.甲公司同意乙公司的提价要求属于承诺D.该买卖合同成立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7.在原油价格走低期间,A公司与B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由A公司将50吨原油送往B公司。A公司发货后,油罐车在途中突遇山体滑坡引发爆炸,导致无法按约定交货,A公司立即通知B公司,但此时油价已经上涨,B公司欲追究A公司的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A公司履约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②A公司违约行为符合法定的免责情形③A公司应当履行保密义务④可以不追究A公司合同违约的责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8.“双减”政策实施后,小玲妈妈为高一的小玲报名寒假兴趣班,微信记录如图所示。小玲去上课时被要求在报名表上签字,其上记载:课费不退。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9次课程,小玲妈妈向兴趣班主张退费被拒,遂诉诸法院。本案中( )①销售人员发送价目表的行为是要约邀请,具有法律约束力②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课费不退”不作为合同内容③合同自小玲签字时生效,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④合同系以书面形式订立,微信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9.2022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购买10吨“纸袋85#富士苹果”的函件,价格为7.00元/公斤,要求乙公司在10日内答复。2022年3月5日,乙公司回函同意甲公司的要求,但要求将价格提高到8.00元/公斤。2022年3月7日,甲公司回函同意乙公司的提价要求,当日乙公司收到回函。关于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公司发出购买“纸袋85#富士苹果”的函件属于有效合同的要约②乙公司提价1.00元/公斤构成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③甲公司同意乙公司的提价要求属于承诺④该买卖合同成立时间为2022年3月5日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10.伴随电子消费和信用消费的快速发展,预付式消费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消费方式。多数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很容易忽视与商家签订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多采取口头形式约定,商家收取钱款和结算时也不会提供相应的票据和消费明细,因缺乏详细、明确的书面约定,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往往因缺乏有力证据而处于“空口无凭”的尴尬境地。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口头形式约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忌用 ②订立合同能促使市场交易者共同维护履约机制③合同当事人未履行合同约定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④要增强证据意识,平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1.依据民法典,只有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行为人订立的合同,才是有效合同。据此,我们可以得出如下推论:( )①若小张和小李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则可知他们所订立的合同一定有效②若小张和小李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则可知他们所订立的合同一定无效③若小张和小李所订立的合同无效,则可知他们一定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④若小张和小李所订立的合同有效,则可知他们一定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A.①② B.②④ C.①④ D.②③12.林某以2500元的价格向赵某买了辆农用三轮车。赵某称该车他只用了不到一年,零部件从未换过。林某用了两个月后,发现该车总是自动熄火,经修理店检查,确认发动机曾更换过,是旧的。林某与赵某就该买卖合同效力产生分歧。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①该合同是赵某以欺诈的手段订立的,林某有权请求撤销②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须经双方再次追认才有效③该合同是林某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而订立的,可要求赵某返还购车款④该合同是双方按照要约和承诺的步骤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②13.未成年人张某使用母亲姜某的手机进行了游戏充值1万余元的操作,张某的母亲姜某发现后,要求游戏公司退还充值款项。游戏公司认为游戏账户已经进行了实名认证,并且认证人为成年人,拒绝退款。本案中( )①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充值合同有效 ②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充值合同订立③张某因未满18周岁,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④若姜某无法证明是张某充值,可能无法退款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4.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在承诺有效期内又表示同意的,应视为( )A.要约邀请 B.变更承诺 C.承诺有效 D.发出新的要约15.A地孙某与B地钱某是朋友,钱某在A地出差时急需用钱,找孙某借了1万元现金,说好三个月后归还。孙某因两人是好友,没有要求钱某写借条等作为证据。三个月后钱某没有还钱,半年后在一次聚会中,孙某要求钱某还钱,钱某否认借钱一事。该案例体现的法律与生活道理是( )①立字有据更可靠 ②口头合同不受法律保护③金钱是友情的试金石 ④口头合同发生纠纷难以举证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信息处理者采用格式条款与自然人订立合同,要求自然人授予其无期限限制、不可撤销、可任意转授权等处理人脸信息的权利,该自然人依据民法典请求确认格式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①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不能对信息处理者的违法行为提出有效请求②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是对隐私的尊重,能够维护自然人的身份权③规定中提到的信息处理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的合同意思表示不一致④合同订立不必然意味着合同的生效,法院可以依法对违法合同宣布无效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朱某在A村利用村民宅基地修建商品房“清华家园”。2019年10月,闫某与朱某签订房屋认购书(朱某隐瞒了该住宅楼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约定朱某将清华家园住宅楼三单元301室以50万元卖给闫某,闫某应在签订房屋认购书后10日内付清90%的购房款,剩余部分交付房屋时一次付清。购房合同签订后,闫某给付朱某购房款45万元,朱某向闫某出具收款收据。后朱某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闫某亦未按期交付剩余购房款。2021年4月,因朱某仍未交付房屋,闫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朱某返还购房款。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如何保证商品房用地的合法性?(2)从合同效力的角度,判断法院是否会支持闫某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参考答案课后巩固:1 2 3 4 5 6 7 8D C B D C C D C9 10 11 12 13 14 15 16B C B A D D B D17(1)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才能保证商品房用地的合法性。(2)法院应予以支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闫某与朱某虽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朱某利用村民宅基地修建商品房违反了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且该住宅楼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却被朱某用来出售,违反了诚信原则,故购房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所以,闫某要求朱某返还购房款的请求法院应予以支持。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