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学案(含解析)-2023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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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学案(含解析)-2023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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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 学案 参考答案
1.A
【详解】①:民法典规定: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才获得继承权,王某与高某不是夫妻关系,王某不是法定财产继承人,①正确。
②③④: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法律上称为遗赠。高某通过立遗嘱把财产留给王某,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继承,属于遗赠,如果高某的遗嘱有效,王某则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其遗产,②④错误,③正确。
故本题选A
2.B
【详解】①:遗嘱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本案中谢某立有遗嘱,应按照遗嘱继承,①错误。
②③④: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但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说明该口头遗嘱具有效,之前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的遗嘱无效,因此,当日中午谢某去世东边两间房和北边一间房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有小儿子继承,②③正确,④错误。
故本题选B。
3.C
【详解】①:中学生小飞在学校把同学打伤,小飞作为未成年人,其父母是监护人,有监护职责,应承担赔偿责任,故①不选。
②:依据题意,小明父母没有监护能力,家庭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承担监护责任,故②入选。
③:《民法典》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故③不选。
④:依据题意,监护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对侵害未成年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的行为,监护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故④入选。
故本题选C。
4.A
【详解】①③:法院向小强父母发出北京法院首份《家庭教育令》,以法的形式督促父母“把爱带回家”。该判决为增强父母的家庭教育意识提供法治引导,旨在规范家庭教育主体正确履行监护职责,①③符合题意。
②:生命健康权是未成年人享有的最基础权利,②错误。
④:通过法律强制性发挥法律在家庭教育中作用,④错误。
故本题选A。
5.C
【详解】①:实施家庭暴力严重的才构成罪,才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错误。
②③:“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法院参与“反家暴”工作的强有力抓手,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说明法院依法严打侵害妇女权益行为,为有困难的妇女提供司法援助,②③正确。
④: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而不仅仅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④错误。
故本题选C。
6.B
【详解】①:材料中“孙女李某拿到拆迁房后却从未探望照顾老人”,李某未尽赡养义务,因此李某的行为及诉讼主张是错误的,违反了公序良俗,①说法正确。
②:陆老太与租客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有效的,②说法错误。
③:李某拥有对出租房屋的所有权,但陆老太拥有此房居住权,而李某未尽赡养义务,因此陆老太有权出租此房屋,③说法错误。
④:三人签订的有人民调解协议,而李某未尽赡养义务,因此陆老太可以起诉孙女李某要求撤销对孙女的老宅拆迁份额赠与,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B。
7.B
【详解】①:如果父母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向成年子女提供物质帮助,子女强行“啃老”,就侵害了父母的民事权利,父母有权拒绝,①正确。
②:杨某顺成年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应当为了自身及家庭的美好生活自力更生,而非依靠父母,杨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且违背传统美德,②错误。
③:对于成年子女自己“躺平”却让父母负重前行的行为予以否定,这有利于维护公平,引导人们自立自强,③正确。
④:杨某洪、吴某春夫妇虽为父母,但对成年子女已没有法定抚养义务,④错误。
故本题选B。
8.D
【详解】A: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义务的履行不能基于自愿原则,赡养义务不可因被赡养人自愿的书面承诺而免除,A说法错误。
B:教育类自媒体未经版权方授权,向中小学师生转发电子课本,侵犯了版权方的信息网络传播权,B说法错误。
C: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一方当事人发出要约,如果受要约人同意订立合同的话,是需要及时作出承诺的,否则可以不做出相应的承诺,C说法错误。
D:“TM”表示所标注的是商标。北京冬奥会会徽“2022”右上角标注着“TM”表明该会徽图形是作为商标使用的,擅自使用该会徽图形会侵犯知识产权,D正确。
故本题选D。
9.D
【详解】①: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①错误。
②: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属于继承顺序,但与遗嘱无关,②不符合题意。
③: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范围内指定继承人,③正确。
④:遗嘱人所立遗嘱前后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0.C
【详解】①:赡养是子女对父母的照顾,①不选;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无此能力,④不选。
②③:要根据情况对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体现②③。
故本题选C。
11.D
【详解】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小明的同桌虽然和离异的妈妈一起生活,但他爸爸对其仍然具有实施家庭教育的权利,①错误。
②:公民的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即使家长也不能随意父母查看子女的微信、QQ等,②错误。
③: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③正确。
④: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2.A
【详解】①:依据题意,本案中丘某之子小霖为未成年人,丘某所立遗嘱应为其儿子小霖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故①入选。
③:该房属于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由丘某与阿霞各占有二分之一份额,即该房的二分之一份额属于丘某的遗产,所以,花都区某房全部的产权份额并不完全属于丘某的遗产,故③入选。
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故②不选。
④:本案中,虽然被继承人遗嘱系真实意思表示,本应予以尊重,但丘某在订立遗嘱时明知其儿子年纪尚幼,属于继承法律上规定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却未保留儿子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就此剥夺其儿子的继承权,必造成其生存危机,与继承法律上的“必留份”制度相悖,故不能完全按照其所立遗嘱分配遗产,故④不选。
故本题选A。
13.B
【详解】①③:题中,钱某未立遗嘱,因此遗产按法定顺序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钱某的再婚妻子刘某和自己女儿小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①③符合题意。
②:钱某的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②不符合题意。
④:继子小刘已经成年,与钱某没有扶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遗产,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点睛】
14.A
【详解】A:符合合同生效条件的分家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分家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分家协议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双方都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分家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故A正确。
B:赵二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不能拒绝照顾老赵,故B错误。
C:家庭暴力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故C错误。
D:赵二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赵二不能通过放弃继承权而免除赡养义务,故D不选。
故本题选A。
15.D
【详解】D:小明和沈某有共同财产50万,小明可被继承的财产是25万。张某和李某作为父母、王某作为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配偶沈某、小明的儿子均有继承权,因而小明的儿子能继承5万。王某可被继承的财产是15万(夫妻财产20万加继承小明的遗产10万共30万,可被继承的是一半15万),配偶张某、其女和代位继承的小明的儿子各可分得5万。所以小明的儿子共可继承10万。
ABC:通过以上分析发现,ABC均是错误的。
故本题选D。
16.B
【详解】①②④: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题中,甲与村委会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且村委会全面履行了协议,因此该遗赠抚养协议具有法律效果,所以,甲的遗产应归村委会所有,而不是由侄子丙继承甲的遗产,也不是村委会、乙、丙按一定比例分配甲的遗产,①④错误,②正确。
③: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乙作为养子是甲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③正确。
故本题选B。
17.D
【详解】A:王某的父母作为王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故A错误。
B:甲是王某的非婚生子女,但与王某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所以有权继承王某遗产,故B错误。
C: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要大于法定继承,故C错误。
D:甲虽然是王某的非婚生子女,但与王某具有事实上的抚养关系,所以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故D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8.B
【详解】①③:在老人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社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委托代理与监护服务的全程,都由民政局和第三方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这项工作有助于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是对依法推动、有效落实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探索,有利于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①③符合题意。
②:材料不涉及监督子女依法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②排除。
④:满足了当前阶段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各种需求说法过于绝对,④排除。
故本题选B。
19.A
【详解】①②:我国法律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应以张老汉所立的第二份遗嘱为准,袁某可以获得张老汉的房产变卖所得的部分款项,①②说法正确。
③:张老汉将房产变卖所得的部分款项赠给袁某属于遗赠,所以,尽管袁某不是张老汉的法定继承人,但可以获得张老汉的房产变卖所得的部分款项,③说法错误。
④: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张老汉生前立有遗嘱,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20.A
【详解】①:根据郑某遗嘱,花都区房产是郑某的婚前房产,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郑某父亲继承,故①入选。
②:本案中小亮年为未成年人,年幼缺乏生活能力,郑某所立遗嘱应为其儿子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即小亮理应继承郑某部分房产,故②入选。
③:郑某虽未与阿红商议擅自处理共有丰顺区房产,但是出于本人在正常状况下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有效,故③不选。
④:丰顺区房产属于二人婚后共同财产,阿红有1/2的份额,郑某的1/2由郑某父亲、小亮、阿红平均分配,因此,阿红可获得2/3丰顺区房产份额,故④不选。
故本题选A。
21.①甲的主张能得到支持,因为甲的儿子7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该赠予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甲可以要求对方同学家长协助退回手表。
②乙的主张能得到法律支持,因为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邻居的行为产生污染物,侵害了乙的相邻权,按照法律规定应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③丙的主张不能得到法律支持,因为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丙的父亲最后遗嘱是其中一套房产改为丙 的妹妹继承,所以丙不能继承其父亲的全部财产。
【分析】背景素材:生活中的具体案例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侵权与侵权责任、继承遗产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考生回答甲、乙、丙三人的主张能否得到法律支持,并说明理由。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知识限定不具体,考生应结合材料提取信息,并根据材料调动教材相关知识,坚持理论与材料相结合。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甲的儿子7岁时,将一个价值900元的儿童手表送给了同学。甲要求该同学家长协助退回手表”——可从甲的儿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赠予不产生法律约束力角度分析;说明甲的主张能得到支持;
有效信息②:“乙的邻居在阳台饲养、放飞信鸽。鸽粪给乙家的窗户和阳台造成了严重的污染,放飞的信鸽也严重影响了乙的休息”——可从邻居的行为产生污染物,侵害了乙的相邻权角度分析,说明应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有效信息③:“丙的父亲曾立有公证遗嘱,其两套房产将由丙继承。后又立了口头遗嘱,将其中一套房产改由丙的妹妹继承。”——可从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角度分析;说明丙的主张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①:甲的主张能得到支持+因为甲的儿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该赠予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得分点②:乙的主张能得到法律支持+因为邻居的行为产生污染物,侵害了乙的相邻权,按照法律规定应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得分点③:丙的主张不能得到法律支持+因为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点睛】非选择题的审题要求:(1)审设问:一是明确题目考查的知识范围和考查意图,正确联想相关知识,形成综合性的信息认识;二是明确设问的指向性和规定性,分清题干要求答题的类别,即回答“是什么”、或“为什么”、或“怎么样”、或“怎样体现”中哪一类。(2)审主体:明确主体有几个,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这些应从解读设问和材料中获取。(3)审材料:获取材料中有效信息,抓住关键词、关键句子。这样做,一是为了正确联想相关知识,二是进一步明确答题的主体,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三是关键的句子要作为“材料语言”写入答案要点中。审材料实质上就是为了进一步证实“审设问和审主体”的正确与否。
22.(1)①王某的监护人应承担主要侵权责任,承但孩子大部分医疗等相关费用。王某携带宠物犬伤人,由于王某满8周岁未满18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人,其监护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②赵女士作为监护人,因疏于看管致使孩子被狗咬伤,应承担次要责任。赵女士的诉讼请求不合理,法院不会全部支持。
【分析】背景素材:电动车入户停放、宠物伤人
考点考查:《政治与法治》、《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学会生活
(1)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指向电动车隐患,要求调用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居民自治有关知识,就解决电动车进楼入户停放和充电安全提出方案。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可联系科学立法。
有效信息②:需要社会、社区(村)、个人共同努力解决→可联系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居民自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①:科学立法+根据社会的实际需要制定法律规范,为禁止电动车进楼入户停放和充电,保证充电安全提供法律依据。
得分点②:严格执法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对进楼入户停放和充电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同时要采取保障措施,增加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满足人民需要,疏堵结合。
得分点③:全民守法+建设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全面开放体系。
得分点④:居民自治+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功能,坚持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引导居民自觉维护消防安全。
(2)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指向民事纠纷,要求调用未成年人伤害、无过错责任、监护的有关知识,分析法院应如何判决并简要阐述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王某满8周岁未满18岁,王某携带宠物犬伤人→可联系未成年人伤害、无过错责任。
有效信息②:赵女士疏于看管致使孩子被狗咬伤→可联系监护。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①: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王某携带宠物犬伤人,于王某满8周岁未满18岁。
得分点②:监护人承担监护职责+王某疏于监管。得分点③:结论+王某的监护人应承担主要侵权责任,承但孩子大部分医疗等相关费用。赵女士承担次要责任。赵女士的诉讼请求不合理,法院不会全部支持。
【点睛】第(1)问,解答“措施类”主观题,可采用回归教材法,看看课本上有没有给我们提供解决这一问题的措施和方法,把设问与课本知识联系起来。可采用挖掘材料法,结合背景材料运用相关知识,找出问题的答案。挖掘材料时从材料中找出关键的语句;对材料分层,概括层意,分析材料,从材料中找出原因,针对原因或问题找出解决的措施;或者从反面吸取经验教训,正面归纳答案;或者从材料中的具体做法概括答案要点。
第(2)问,《法律与生活》模块的考查多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进行,考生要根据试题材料联想相应的法律知识要点,对案例材料分析。本题考查考生的法律常识以及对案例的分析推理能力,需从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上分析,试题难度一般。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课标导航】
1.明确婚姻法等对家庭成员权利义务关系确立的准则;理解赡养义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描述继承的含义、意义、内容及遗产继承与债务偿还问题。
2.阐释父母对子女的责任和义务;阐释子女对父母的责任和义务。
3.理解继承权的获得条件;阐释遗产继承顺序。
4.描述家庭违法行为及处罚措施;明确遗嘱继承重意愿。
【导图构建】
【记忆达标】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生活中亲属关系的内容、体现、及如何处理 p42
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及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p43
子女对父母赡养的要求 p44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原因、要求、意义及制度缺陷 p44-45
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p45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1.继承制度、继承、继承权、遗产的区分 p46
2.继承与债务 p46
3.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 p46
4.法定继承的范围与顺序p47
5.继承的做法与意义p47
遗嘱与遗赠p48
遗嘱继承与遗赠抚养协议p48
遗嘱的形式p48
立遗嘱的意义p49
【考点精析】
知识点一、育小职责大
1.依据: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
2.责任
(1)父母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抚养义务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教育义务 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2)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①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教育权利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知识点二、敬老是义务
1.赡养义务
(1)内容: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要求
①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1)目的: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2)措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3)作用: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3.家庭违法行为
(1)行为:现实中还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2)处罚: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醒】
1.非婚生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1)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2)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3)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使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2.比较遗弃、家庭暴力、虐待
遗弃 是指有义务扶(抚)养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而拒绝扶(抚)养的行为。
家暴 是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上的暴力侵犯的行为,向来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
虐待 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有病不给治、强迫超体力劳动或限制人身自由、凌辱人格等方式,从肉体或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
法律规定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与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3.比较抚养、扶助与扶养
项目 抚养 扶助 扶养
区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 子女在精神、生活上给与父母关心和照顾 平辈亲属及夫妻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权利义务关系
范围 长辈对晚辈 晚辈对长辈 平辈之间
联系 三者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三者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知识点三、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
(1)含义: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意义: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3)内容
①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
②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4)条件: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5)债务
①继承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6)根据
①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二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2.继承顺序
(1)顺序
①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②此外,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要求: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知识点四、遗嘱继承重意愿
1.尊重死者生前意愿
(1)尊重意愿: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
(2)遗嘱: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3)遗赠: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4)效力: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5)扶弱: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遗嘱形式
(1)形式:民法典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正遗嘱六种。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2)效力: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3.遗嘱继承的意义: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特别提醒】
1.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区别
(1)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
(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赠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一般是同一顺序继承人均分;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
(3)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因为在遗嘱继承中,根据财产所有人的生前意愿遗嘱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若干人。哪些法定继承人能够继承遗产,这要取决于遗嘱的内容。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效力。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2.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1)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主体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而且是与立遗嘱人有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扶养关系的自然人。而受遗赠人则可以是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即并不限于自然人,可以是与遗嘱人有密切联系的人,也可以是与遗嘱人没有任何关系的人。
(2)遗嘱继承权与受遗赠权的客体范围不同。遗嘱继承权的客体是遗产,遗嘱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是概括地承受财产权利和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而受遗赠权的客体只是遗赠人生前享有的财产权利,受遗赠人并不承受遗赠人的债务。
(3)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作出接受和放弃表示的要求不同。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应于法定期间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明示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而遗嘱继承人自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制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则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权必须于此期间内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4)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受遗赠人不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是从遗嘱继承人或者遗嘱执行人那里取得遗赠人的财产。遗嘱继承人可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以实现其继承权。
【易错陷阱】
1.父母应代替未成年子女保管财产。
2.民事责任即刑事责任。
3.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对方物权追究民事责任。
4.我国以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代替赡养制度。
5.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所有财产。
6.继承人应偿还被继承人的生前债务。
7.继承人不需要偿还被继承人生前债务。
8.有遗嘱就是遗嘱继承。
9.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再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10.数份遗嘱相互矛盾,以先立为准。
《答案提示》
1.×提醒∶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2.×提醒∶刑事责任,是违反刑事法律规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民事责任,它是平等主体之间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3.×提醒∶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提醒∶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为了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总则专门规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5.×提示: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不仅仅是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也会存在未偿还的债务。
6.×提示:除自愿外,以继承的遗产范围为限。
7.×提示: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在其死亡后,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8.×提示: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法律上称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9.×提示: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0.×提示: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法律推定顺序在后的遗嘱变更或撤销顺序在先的遗嘱。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强,只能被公证遗嘱变更或者撤销。
【满分练习】
高某去年因病去世。生前未婚,但有一位交往一年的女友。高某生病时立下遗嘱,将自己的 全部财产(房产、存款、汽车)留给女友王某。王某按照遗嘱提出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高某父 母不同意,王某便将二老诉至法院。高某父母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 )
①王某与高某不是夫妻关系,王某不是法定财产继承人
②高某通过立遗嘱把财产留给王某,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继承
③如果高某的遗嘱有效,王某则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其遗产
④除非高某父母放弃继承财产,否则王某无权继承高某的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 谢某生有两子一女,置房五间。2010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14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两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下列关于五间房分配正确的是( )
①两子一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应平分房产 ②东边两间房和北边一间房由女儿继承
③西边两间房有小儿子继承 ④东边两间房由大儿子继承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3. 父母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和保护的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应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中学生小飞在学校把同学打伤,其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可以拒绝赔偿
②小明父母没有监护能力,家庭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承担监护责任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必须选择其近亲属且以书面形式确定监护人
④对侵害未成年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的行为,监护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 2022年2月9日,被告人小强(15岁,化名)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平谷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法院认为,小强的父母对小强缺乏必要的家庭教育,向小强父母发出北京法院首份《家庭教育令》,以法的形式督促父母“把爱带回家”。该判决( )
①旨在规范家庭教育主体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②说明受教育权是未成年人享有的最基础权利
③为增强父母的家庭教育意识提供法治引导
④通过法律强制性发挥道德在家庭教育中作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 郑先生对其妻黄女士长期实施家庭暴力,黄女士担心起诉离婚后丈夫会对她进行报复,于是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承办法官在受理当日即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郑先生对黄女士实施家庭暴力以及骚扰、跟踪、接触黄女士及其近亲属,责令郑先生迁出黄女士住所,如被申请人违反上述指令,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这说明( )
①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②“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法院参与“反家暴”工作的强有力抓手
③法院依法严打侵害妇女权益行为,为有困难的妇女提供司法援助
④“人身安全保护令”切实维护妇女在人格、人身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 三年前,陆老太赶上房屋拆迁,拆迁安置对象只有自己和她的儿媳林某、孙女李某三人。三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约定拆迁的三套房全部归孙女李某所有,李某则需提供一套房子给奶奶无条件居住,同时需承担对奶奶的赡养义务。然而,孙女李某拿到拆迁房后却从未探望照顾老人。2020年2月,老人将房屋租了出去,自己搬至养老院生活,房租用来贴补养老院费用。孙女李某得知后,认为奶奶无权将房屋出租并受益。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行为及诉讼主张是错误的,违反了公序良俗
②陆老太与租客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非法无效的
③李某拥有对出租房屋的所有权因而陆老太对此房无出租权
④陆老太可以起诉孙女李某要求撤销对孙女的老宅拆迁份额赠与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 杨某顺,30岁,身体健康,系杨某洪、吴某春夫妇的儿子,出生后一直随其父母在农村同一房屋中居住生活。该房屋经拆迁征收补偿后置换楼房三套,出售一套房屋所得款项用于帮助杨某顺偿还赌债,一套出租给他人,一套供三人共同居住生活。后因产生家庭矛盾,夫妇不再允许杨某顺在二人的房屋内居住。杨某顺遂将夫妇诉至法院,请求对用于出租的房屋享有居住的权利。法院的判决和依据应该是( )
①驳回,子女强行“啃老”,侵害了父母的民事权利
②驳回,杨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但有违传统美德
③驳回,司法裁判要维护公平,引导人们自立自强
④支持,父母必须履行对子女的抚养和保护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①④ D.②③
8. 围绕法律知识的学习,同学们有如下讨论,其中合理的是( )
A.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但基于自愿原则,赡养义务可因被赡养人自愿的书面承诺而免除
B.教育类自媒体未经版权方授权,出于善意主动向中小学师生转发电子课本,不会侵犯版权方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C.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一方发出要约之后,另一方就必须做出相应的承诺
D.北京冬奥会会徽“2022”右上角标注着“TM”表明该会徽图形是作为商标使用的,擅自使用该会徽图形会侵犯知识产权
9. 2022年2月22日,浙江省老年服务业协会媒体专委会和中国遗嘱库公益项目联合发布了《中国遗嘱库公益项目共同倡议》。订立遗嘱是“生前讲明身后事”,可有效破解老龄社会治理难题。下列关于遗嘱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律尊重遗嘱人意愿,法定继承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②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④遗嘱人所立遗嘱前后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③④
10.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干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增加了家长及监护人的法律责任。并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的,要根据情况对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这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
①切实行使好对未成年子女的赡养权利
②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③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
④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小明一家人对下列法条进行了讨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摘录) 第五条家庭教育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明:我同桌和离异的妈妈一起生活,他爸爸对其没有实施家庭教育的权利
②妈妈∶为了解子女思想状况,父母查看其微信、QQ等不算侵犯隐私权
③姐姐∶我已满18周岁,可以对弟弟进行家庭教育,为父母分担责任
④爸爸∶父母拒绝或怠于实施家庭教育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 被继承人丘某因病于2021年10月去世,他与妻子阿霞于2018年生育一子小霖。丘某生前立有《财产处置遗嘱》一份,将他名下 A 市花都区某房全部的产权份额以及 B市丰顺区某房二分之一的产权份额均指定由他的父亲继承。丘某去世后,阿霞母子与丘某父母就遗产继承分割产生争议,闹上法庭。本案中( )
①丘某所立遗嘱应为其儿子小霖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②父母、配偶、子女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均分遗产
③花都区某房全部的产权份额并不完全属于丘某的遗产
④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应按遗嘱分配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 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 老赵夫妻有两个儿子赵大与赵二。因年事已高,老两口与儿子们签订分家协议并约定:长子赵大赡养老赵,老伴住在赵二家,由赵二照顾。老赵的老伴因病去世,赵二对母亲进行了安葬。后因赵大工作原因经常出差,老赵便想去赵二家养老,却被赵二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分家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B.赵二可以依据协议而拒绝照顾老赵
C.赵大的行为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
D.赵二能通过放弃继承权而免除赡养义务
15. 张某和李某离婚,10岁的儿子小明随张某生活。2年后,张某与王某再婚,王某有一女已工作,小明则与他们共同生活。小明成年后与沈某结婚并育有一子。一日,小明开车载王某外出途中遭遇车祸,小明当场丧生,王某则于一天后过世。在继承未产生前,小明和沈某有共同财产50万,张某和王某有共同财产20万。小明的儿子能继承( )
A.5万 B.6.25万 C.8.33万 D.10万
甲妻病故,膝下无子女,养子乙成年后常年在外地工作。甲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约 定甲的生养死葬由村委会负责,死后遗产归村委会所有,且村委会全面履行了协议。后甲又自书 一份遗嘱,将其全部财产赠与侄子丙。甲死后,乙就甲的遗产与村委会以及丙发生争议。下列说 法正确的是( )
①应由侄子丙继承甲的遗产
②甲的遗产应归村委会所有
③乙作为养子是甲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村委会、乙、丙按一定比例分配甲的遗产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③④
17. 甲10岁时父母离婚,随其母李某生活。1年后李某再婚,继父王某与李某共同照顾甲的生活。王某与李某婚后生一子乙。后王某去世,留有遗产若干,未立遗嘱。甲要求继承继父王某的遗产,遭到乙的反对。甲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依法继承王某的遗产。法院经审理判决支持原告甲的诉讼请求。下列说法合理的是( )
A.王某的遗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王某的父母无权继承王某的遗产
B.乙作为王某的婚生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甲是王某的非婚生子女无权继承
C.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甲和乙应该平均继承王某的遗产
D.甲与王某具有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甲作为继子女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
18. 2020年,北京在全国率先启动了老年人委托代理与监护服务试点。根据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独居、空巢老人可以书面确定社工为监护人;在老人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社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除了照管老人的日常生活,还将为老人管理和保护财产、代理诉讼、料理身后事务等。委托代理与监护服务的全程,都由民政局和第三方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这项工作( )
①有助于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②能够更有效地监督子女依法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③是对依法推动、有效落实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探索
④满足了当前阶段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各种需求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9. 张老汉在老伴去世后,与在外地工作的子女协商,请了保姆袁某照顾自己的生活。一年后,张老汉认为袁某尽心尽意照顾自己,便立了一份医嘱,遗嘱载明自己去世后的房产归袁某所有。后张老汉觉得对子孙过意不去,又自书一份遗嘱,遗嘱明确在张老汉去世后,将其房产变卖,所得款项由袁某与一子一女三人平分。张老汉去世后,其子女与袁某就遗嘱问题产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袁某可以获得张老汉的房产变卖所得的部分款项
②张老汉立有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第二份遗嘱为准
③袁某可以通过遗嘱继承张老汉的部分房产
④张老汉的子女作为其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优先继承张老汉的房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0. 郑某因病于2021年10月去世,他与妻子阿红于2018年生育一子小亮。郑某生前立有《财产处置遗嘱》一份,将他名下婚前购买的A市花都区某房全部的产权份额以及婚后购买的B市丰顺区某房1/2的产权份额均指定由他的父亲继承。郑某去世后,阿红母子与郑某父亲就遗产继承分割产生争议,闹上法庭。本案中( )
①根据郑某遗嘱,花都区房产可由郑某父亲继承
②小亮年幼缺乏生活能力,理应继承郑某部分房产
③郑某未与阿红商议擅自处理共有丰顺区房产,遗嘱无效
④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阿红可获得3/4丰顺区房产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1.以案说法,以法说理,有助于增强法治意识。
甲的儿子7岁时,将一个价值900元的儿童手表送给了同学。甲要求该同学家长协助退回手表。
乙的邻居在自家阳台上搭建了鸽舍,饲养、放飞信鸽。鸽粪给乙家的窗户和阳台造成了严重的污染,放飞的信鸽也严重影响了乙的休息。乙将邻居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赔偿。
丙的父亲曾立有公证遗嘱,其两套房产将由丙继承。丙的父亲去世前,在神智清楚且由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其中一套房产改由丙的妹妹继承。丙父去世以后,丙要求继承父亲的全部财产。
甲、乙、丙三人的主张能否得到法律支持?请说明理由。
22.社区(村)是我们日常生活的地方,在这里我们会遇到很多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这些问题需要社会、社区(村)、个人共同努力解决,有时甚至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电动车给我们带来出行方便的同时,由于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停放和充电引发的火灾频频发生,有的甚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统计,全国每年平均发生电动车火灾约2000余起。数据显示,有80%的电动车火灾是在充电时发生的,而电动车火灾致人员伤亡的,90%是因将其置于门厅、楼道或室内。
当前,部分老旧小区缺乏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场所,部分新建小区由于停车场所布局欠合理,充电桩偏少,远不能满足住户电动车的停放及充电需求,即使建有充电桩的小区,如何引导人们自觉充分利用充电桩,也成为社区管理面临的问题。
材料二 现在有很多家庭饲养宠物,但是宠物伤人引发的民事诉讼很多。2021年12月11日,赵女士带着5岁的孩子在小区内玩耍,孩子有些口渴,她上楼给孩子取水,便让孩子独自在小区凉亭内等待。同小区12岁的孩子王某擅自将家中的宠物犬牵出来玩耍,在经过凉亭时,宠物犬看到赵女士孩子手中的网球,挣脱牵引绳抢球过程将孩子手部咬伤。事后,赵女士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全部责任并予以赔偿。
(1)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你认为法院对此案应如何判决?请简要阐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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