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1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课标要求】1.证据的含义、分类。2.证据的作用、收集与保存证据的必要性。3.收集与保存证据的要求,明确举证责任、举证基本原则。4.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教学目标】1.科学精神:通过学习,知道证据的概念,证据的种类。2.法治意识:通过学习,明确我国诉讼法中规定的举证责任承担。体会举证对于诉讼成败的意义。3.公共参与:通过学习,学会收集、保留证据,提高举证能力。【教学重点】收集与保存证据的要求,明确举证责任、举证基本原则。【教学难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思维导图】【知识解读】一、处处留心皆证据1.证据(1)含义: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2)分类: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行政诉讼法: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刑事诉讼法: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①物证:物证是指通过自身属性、外部特征或存在状况来证明案件客观事实的一切物品和痕迹。②书证:书证是指通过文字、图表、符号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例如各种合同文本、各种信函、票据、电报、传真、图纸、图表、文件等。③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以录音、录像以及计算机等高科技设备记录和再现的信息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视听资料应当合法取得。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④电子数据:电子数据主要包括五方面,分别是:网页、博客、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注意1: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注意2:偷拍、偷录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提示:证据的取得要合法,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的根本性标准在于收集该特定证据的手段与结果是否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如果偷拍、偷录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如窃入别人家中),这种资料就不能作为证据;如果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则可以作为诉讼证据。⑶为什么要收集证据?①必要性: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打官司时遇到过“有理说不清”的烦恼,其根源就在于手中没有过硬的证据。②重要性:A.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与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B.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2.案件事实、法律事实:⑴案件事实只是法律事实,与现实生活中的事实并不完全是一回事。⑵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生活事实。⑶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可以达成一致,但也有一些生活事实由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无法成为法律上认可的法律事实。【典例解析】1.《诉讼证据案例与学理研究》一书精心挑选了近几年发生的具有一定典型性、新颖性和疑难性的案例作为研究对象,结合司法实践,运用最新的法律规定和权威的法学理论对案例进行分析和思考,不失为证据立法和司法实践中较好的参考材料。关于证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证据是胜诉的砝码 ②在诉讼中,我们强调“以事实为根据”,而证据是确认事实的支柱 ③证据只有物证和人证两种 ④打官司时,有理便能赢,不需要证据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答案】A【详解】①②:证据是胜诉的砝码,是确认事实的支柱,①②正确③: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电子数据等,③说法不正确。④:证据是胜诉的砝码,有理便能赢,不需要证据是错误的,④错误。故本题选A。2.巫某与其所在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后,公司安排多名员工出庭作证并提供证据,证明其以旷工为由开除巫某是正确的。然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均认为,因出庭作证人员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其提交的网络聊天记录仅表明巫某未参加班前晨会及检查时不在岗,在公司亦认可巫某正常打卡考勤的情况下,相关证据不足以证明巫某存在旷工行为。因此,法院终审判决公司向巫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等9万余元。这主要说明( )A.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B.只要掌握一切对己有利的证据,就能打赢官司C.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 D.缺乏证据意识难免处于不利地位【答案】A【详解】ACD:公司因证据不足而败诉,这说明了打官司就是打证据。A符合题意,C、D均不符合材料主旨。B:在法庭上,真正决定案件最终裁决的是“定案证据”,而不是所有对己有利的证据,B排除。故本题选A。3.小王和小李两人相约到某超市买东西,小王顺便买了一个西瓜回去,结果吃后拉肚子,去医院治疗花了几百元。有关部门经检验发现,剩余的西瓜中农药残留严重超标。事后,小王找到该超市负责人协商解决医药费问题,结果该超市负责人不承认小王的西瓜是在其超市购买的。于是,小王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有助于小王打赢官司的证据有( )①小李的证人证言 ②有关部门的农药检测报告 ③与超市负责人协商解决的视听资料 ④该超市中关于西瓜的促销广告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A【详解】①②:小李的证人证言和有关部门的农药检测报告,这些都是过硬的证据,均有助于小王打赢官司,①②入选。③④:本案中该超市负责人不承认小王的西瓜是在其超市购买的,因此与该超市负责人协商解决的视听资料对小王打官司没有多大帮助,该超市中关于西瓜的促销广告也无助于小王打赢官司,③④排除。故本题选A。二、主张权利靠举证1.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1)“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知识拓展:在具体的民事诉讼案件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可以进一步细化为“主张积极事实者有举证责任,主张消极事实者无举证责任。”单纯对对方的主张进行否认的就是“主张消极事实”。而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张提出对抗性的新的主张,则形成抗辩,是“积极事实”的主张。例:甲与乙围绕着借款进行的民事诉讼中,甲作为原告,向法院提出对方欠款5万元这一基本事实,这是主张积极事实,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即负有举证责任。乙若是否认欠甲5万元,这就是单纯否认对方主张,是主张消极事实,无需证明自己不欠甲5万元。乙若提出自己已将5万元还清,或者只是欠甲3万元,这就是主张积极事实,足以对抗甲欠其5万元的主张,这就形成抗辩,需要乙提供证据证明这一积极事实,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结论:不能把“谁主张,谁举证”这一举证原则理解成原告主张要举证,被告没有主张不需要负举证责任。(2)“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由对方负责举证。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注意:诉讼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也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举证责任倒置并不等于只有作为侵权者的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受害人不承担举证责任。法律只是规定了被告承担证明与损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受害人有过错或第三人有过错的举证责任。侵权行为、损害结果还需要原告进行举证。2.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①要求: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②原因: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③目的:通过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3.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2)为了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4.举证基本原则⑴是什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⑵为什么: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典例解析】4.某地工商管理部门检查发现,刘某所售物品中有价值2000元的地沟油,遂作出没收地沟油,吊销营业执照,并处1500元罚款的行政决定。刘某对此不服,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维持原有的行政处罚。本案中( )①对于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工商管理部门负有举证责任②一审后刘某不可以再申请行政复议 ③刘某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0日 ④刘某作为原告,负有举证责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A【详解】①④: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④错误,①正确;②:行政案件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后,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②正确;③: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此,刘某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③错误。故本题选A。5.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诉讼必须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B.行政诉讼只能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C.行政诉讼中原则上是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D.行政诉讼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答案】C【详解】A:在行政诉讼中,原则上由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原告一般不承担举证责任,A排除。B:在行政诉讼中,一般情况下采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但并非只能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原告也需要搜集部分证据,B排除。C:在行政诉讼中,原则上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承担举证责任,C正确。D: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行政诉讼一般采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D排除。故本题选C。6.金某驾驶轿车经过某小区5号楼时,突然有一花盆从楼上坠下,将金某驾驶的轿车前挡风玻璃砸碎,金某脸部也被割伤。事后金某经调查得知,花盆是从该楼409室的窗台上坠落的。于是金某与该房主赵某交涉赔偿事宜,但赵某矢口否认上述事实。金某遂诉诸法院。关于本案的举证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因此金某对于本案不负任何证明责任B.赵某应当证明他对于该侵权行为的发生没有过错C.金某应当证明赵某对于该侵权行为的发生有主观过错D.赵某应当证明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答案】B【详解】A:本案举证责任倒置,但是受害人金某应当证明损害发生的客观要件,并不是不负任何证明责任,A错误。B:侵权法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赵某应当证明他对于侵权行为的发生没有过错,B正确。C:金某只需向法院证明损害发生的客观要件,而不是主观过错,C错误。D:证明侵权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应当由受害者一方金某来承担,D排除。故本题选B。【教材探究与分享】课本P94探究与分享胡某向于某借款5万元。借款到期后,于某多次催讨,但胡某仅支付了3万元,余款未偿还,于某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胡某却一口咬定借款已经还清,还出具了于某亲笔签字按指印的收条,收条上写着:“今收到胡某银行汇款叁万元整。4月11日还剩余款贰万元整。”于某承认收条是自己出具的,但收条是说胡某还剩2万元没有还清。二人就“还剩余款贰万元整”是指“已还”还是“还剩”争执不下。人民法院在调取证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双方进行了一次测谎,最终认为在胡某未提供其他证据进一步证实的情况下,无法认定其已还清余款2万元,逐判令胡某归还于某借款本息。●你认为这张收条能作为证据使用吗 该收条存在什么问题 参考答案:(1)可以作为证据使用。(2)该收条存在的问题:①用词模糊。可以理解为4月11日还了剩下的2万元欠款;也可以理解为4月11日为止还有2万元欠款没还。②收条内容不完整。缺少台头、还款人、收款人、证人、法律后果。课本P95探究与分享郑某与吕某是生意合作伙伴,也是多年好友。一天,吕某向郑某求助, 说他有笔8万元的保险费急需缴纳,手头正紧,请郑某救急,还说几天后就还。看在老朋友的情分上,郑某打了8万元到吕某的账户,连借条都没要。没想到事后吕某不认账,说这8万元是郑某应付的加工费,不是借款。多次催款未果,郑某只好起诉。在法庭上,郑某拿出一段录音作为证据。原来,他把吕某提及的借了他8万元的对话录了下来。●查一查相关法律条文,录音属于哪一类证据?●郑某的证据能被法庭采纳吗?参考答案:(1)录音属于视听资料,能被法庭采纳。(2)郑某手机里的录音作为证据要被法庭采纳,需要符合以下前提条件。手机里的录音通过合法的方式收集,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和违背公序良俗。手机里的录音内容必须真实。手机里的录音要与案件有关联性,要能用来证明吕某借钱的事实。根据案情,郑某手机录音的收集过程以及录音内容符合以上条件,能够证明案件事实,可以被法庭采纳。课本P96探究与分享某通信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梁某支付拖欠的话费。通信公司提交的主要证据是一份有梁某签名的移动电话开户申请表。但梁某提出,开户申请表上的“申请人”签名并非其本人书写。经查实,该签名确系他人所为,但通信公司手头只有梁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没有任何的委托手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关于梁某是否办理过该移动电话的开户申请,双方意见截然相反。●假如你是本案的当事人,你会提出什么主张?你可以提供哪些证据?参考答案:本案是某通信公司与梁某因合同关系是否成立而产生的民事纠纷。按照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通信公司作为原告,需要证明梁某与其确实存在合同关系,即要证明梁某办理移动电话开户申请是客观事实。通信公司要提供开户申请表原件、开户所收集的客户资料等。如果人民法院认定通信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通信公司还要承担败诉责任。【易混易错】1、在因某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时,该产品外观上印刷的产品性能说明可以作为物证。 (×)2、甲因被乙打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应承担举证责任。(×)3、“谁主张,谁举证”适用于行政诉讼。(×)4、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公安机关应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5.承担举证责任的都是原告。(×)解析:在民事诉讼中,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6.在诉讼中,我国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解析: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不实行。【答题模板】与证据相关的认知类试题的解法解题通法(1)题型特点:此类试题往往是以某一具体案件为背景材料,要求学生分析证据在此案件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2)解题方法第一步,会辨别证据的类型;第二步,能理解因证据不足或证据充分对案件的影响;第三步,认识到证据的重要性,认识到证据对保护当事合法权益的意义,对公平正义的意义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