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八年级下册4.2 《依法履行义务》教学设计课题 公民的基本义务 单元 第二单元 学科 道德与法治 年级 八年级核心 素养 目标 政治认同:体味履行公民义务对个人、社会和国家的价值。懂得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相统一,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 道德修养:增强义务意识,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提高辩证思维能力。 法治观念: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正确对待公民义务,增强履行义务的能力。知道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知道违反法定义务,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坚持权利义务相统一,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提升公民素养,自觉承担对他人、社会和国家的责任。重点 权利义务相统一;法定义务须履行。难点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教学过程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导入新课 热点聚焦:#农民工1人占6个行李架位被怼# 材料:2023年1月12日,K195次列车上一位外出务工人员带的行李占了六个行李架,这一行为引发一位年轻小伙不满,便找乘警理论。对此,引发网友热烈讨论。有人认为,坐绿皮火车大多都是辛苦的打工人,行李架先到先得是默认“规则”,过年回家给家人带的东西多,大家理解万岁。也有人认为,只图自己方便,不考虑别人的利益,就是自私的行为,不能纵容! 配套视频:《农民工坐火车行李占地太多,年轻人不满找列车长评理》 说一说:请结合材料,运用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谈谈你对上述现象的看法。 教师点拨:“行李架先到先得是默认‘规则’”的观点是错误的;“只图自己方便,不考虑别人的利益,就是自私的行为,不能纵容!”的观点是正确的。 ①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义务相统一,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②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③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坐火车回家过年回家给家人带的东西多可以理解,但不能行李架先到先得的默认“规则”,这样做后到的乘客就不能在行李架上放东西。④作为乘客,不能只图自己方便,不考虑别人的利益,这是自私的行为,也是只想享有权利,不想履行义务的行为。 学生感悟:公民应正确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结合材料及视频,思考并回答问题。 以生活中常见的权利义务冲突为情境,引发学生对权利义务关系的思考,增强学生的权利义务观念。讲授新课 一、遵守宪法法律 课堂探究:#乘火车的权利和义务# 图片①:购买车票 图片②:火车晚点全额退款 图片③:乘坐火车 图片④:排队上车 图片⑤:乘务人员指导 图片⑥:按座位号对号入座 说一说:上述行为,哪些是公民的权利?哪些是公民义务?双方有何关系? 教师点拨:(1)②③⑤属于权利,①④⑥属于义务。(2)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 学生感悟: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 课堂笔记:1.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 ②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 ③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例如:劳动和受教育。 法律链接: 第三十三条: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课堂探究:#乘车乱象# 图片①:车厢内乱扔垃圾 图片②:不文明坐姿 说一说:有人认为“我买了票,坐车时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对此,你怎么看? 教师点拨: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买票是乘客的义务,坐车是乘客的权利。但同时,乘客乘车时也应该遵守国家法令和铁路运输规章制度,爱护铁路设备、设施,维护公共秩序和运输安全等。 课堂笔记:2.如何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 ①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 ②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 二、法定义务须履行 热点聚焦:#另类生意经—趁水打劫# 材料:一场大雨过后,在河南郑州中牟县的某一个路口,两名男子的三轮车上挂满了车牌号,正等待车主前来认领购买。根据三轮车的车主称,这20余个车牌都是前两天在积水路段捞的。而有拍客询问到认领车牌需要多少钱,三轮车车主表示,要五六十,一百。 配套视频:《小伙骑车越线,扬言:我就是为了闯红灯!后续笑疯了》 说一说:归还车牌索要报酬,是否“合情”“合法”? 教师点拨:①售卖车牌的行为不合情,因为这违背了中华民族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②售卖车牌的行为更不合法,因为这违反了《民法典》物权编中有关物权的规定,侵犯了车牌所有人的物权。③车牌拾得人应当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及时将车牌返还权利人或送交公安机关。 学生感悟:公民应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课堂笔记:3.公民的法定义务? (1)含义:法定义务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 (2)要求:①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②我们要依法履行法定义务,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③我们要依法履行法定义务,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配套案例:#六旬老人雨后捞车牌街头等失主,给100块都不卖# 材料:河北保定61岁的王增民大爷在大雨后,捡到了20多块车牌,趁着早高峰在捡车牌的路口义务摆摊,等候失主来领取。这一幕被网友拍到后,在当地朋友圈刷屏,大家纷纷为大爷点赞。面对有人想买车牌,大爷拒绝:“100块也不卖,捡到东西就该还!” 配套案例:#《民法典》有关“拾得遗失物”的规定#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配套案例:#《刑法》有关“侵占罪”的规定# 材料: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说一说:违反《民法典》和《刑法》的行为,分别应承担什么性质的法律责任? 教师点拨:①违反《民法典》应承担民事责任。②违反《刑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学生感悟:违反法定义务需承担法律责任。 课堂笔记: 4.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 (1)判定:法在社会生活中,公民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或者没有实施法律要求做的行为,都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 (2)担责:①违反法定义务,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②公民违反民事法律,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违反行政法律,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违反刑事法律,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观看图片,思考并回答问题。 结合案例理解基础知识。 阅读宪法条文,感悟知识。 观看图片,思考并回答问题。 结合案例理解基础知识。 观看材料及视频,思考并回答问题。 结合案例理解基础知识。 阅读宪法条文,感悟知识。 阅读宪法条文,感悟知识。 阅读宪法条文,感悟知识。 结合案例理解基础知识。 拓展对乘车这一生活现象的讨论,深化对权利义务关系的讨论和认识。 注重灌输性和启发性相统一。 通过阅读法律条文,增强对理论知识的信服力。 通过纠正对不文明乘车的错误观点,深化学生学权利义务关系的认识,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坚持二者相统一。 注重灌输性和启发性相统一。 通过纠正看似合理的“有偿服务”错误观点,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义务观念。 注重灌输性和启发性相统一。 结合“无偿归还车牌”者的正面案例,增强学生的道德意识和法治观念。 通过阅读法律条文,增强对理论知识的信服力。 通过阅读法律条文,增强对理论知识的信服力。 注重灌输性和启发性相统一。课堂小结 通过这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了为什么要依法履行义务。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学习,权利义务相统一、法定义务须履行和违反义务须担责。其中以权利义务相统一为重点,要真正弄明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树立起正确的权利观和正确的义务观,真正做到依法履行义务。板书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