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法律与生活 综合练习(A卷)时间:75分钟 满分:100分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3分,共6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1.A公司因在店铺招牌上使用“桥头永和豆浆”名称被“永和豆浆”商标的注册所有人B公司起诉至法院。经过查证,A公司虽在名称中增加了“桥头”字样,但“永和豆浆”在门头招牌中居于显著位置,“桥头”的字体不仅小且与其他图案结合位于招牌的左侧。据此可知( )①B公司对“永和豆浆”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②本案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B公司的商标权③A公司设计招牌过程中存在“搭便车”的情况④B公司可要求A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违约金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B【详解】②:本案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B公司的商业标识,不是商标权,②排除。④: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赔偿违约金,本题属于侵权责任,④排除。①③:由材料可知,B公司对“永和豆浆”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A公司设计招牌过程中存在“搭便车”的情况,①③正确。故选B。2.小周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怀着满腔热血踏上了他的创业征程。他的家境优渥,父亲给了他一笔启动资金。小周拿着这笔钱跟大学的三个好朋友一起合伙创立了一家软件开发公司。对于开办公司需要注意的事项,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申请商标应具有独特性,并且必须注册后才能使用②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福利待遇条款③用人单位必须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④创办企业应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D【详解】①:商标未经注册也可以使用,但是,获得注册的商标才可以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①错误。②: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是除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的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条款。福利待遇条款不是必备条款,②错误。③: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用人单位必须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③正确。④: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④正确。故本题选D。3.为取得北京户口,赵某与钱某签订《委托协议书》。协议约定:赵某支付48万元,钱某承诺在三年内为其办理北京户口;如因国家政策调整造成不可抗拒因素,钱某不承担责任,不退还先前所付款项。协议签订后,赵某支付24万元,并在钱某的安排下与持有北京农业户口的女子孙某登记结婚。后受户籍管理政策影响,赵某落户愿望落空。于是赵某诉至法院,要求钱某退款。法院判决钱某返还赵某24万元。本案中法官判决的重要原因是( )①该协议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②该协议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合同③政府政策是不可抗力,钱某无须承担违约责任④钱某未全面履行委托协议中约定的义务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A【详解】①②:在该案中,赵某与钱某签订的《委托协议书》试图钻政策的漏洞,骗取北京户口,明显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合同。该协议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①②观点符合题意。③: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的、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水灾、战争,政府政策不是不可抗力,③说法错误。④:该协议是无效合同,协议的条款没有法律约束力,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4.江苏苏州一女子租了一套别墅居住,可不曾想,隔壁邻居的大妈不舍得在自家的花园处种菜,却要翻围墙到女子家的花园处种起菜来。女子多次劝说无果后,就将自家花园种的菜全部拨掉。大妈发现后,不仅辱骂女子,还将垃圾扔到女子花园,甚至还拿起扫帚要翻墙过来打人。该案例中( )A.大妈公然辱骂女子,侵犯了女子的荣誉权,应受到相应的处罚B.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C.大妈在女子的花园处种菜,是违约行为,要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D.女子与房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拥有使用权,任何其他人不能私自使用这个花园【答案】D【详解】A:荣誉权是民事主体对其所获得的荣誉及其利益所享有的保持、支配的人格权,而材料中邻居大妈公然辱骂女子,侵犯了该女子的名誉权,故A不选。B:材料中指出邻居大妈未经邻居家租房主人同意,私自在对方家花园种菜,多次沟通无果后居然公然辱骂女子,这体现的是邻居大妈侵犯了该女子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强调相邻关系一方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故B不选。C:材料强调的是邻居大妈辱骂该女子,侵犯了该女子的名誉权,是侵权行为,而不是违约行为,故C不选。D:材料中指出江苏苏州一女子租了一套别墅居住,女子与房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拥有使用权,任何其他人不能私自使用这个花园,故D正确。故本题选D。5.王某和张某是某小区上下楼的住户。一楼住户王某养的小狗经常半夜嚎叫,影响二楼张某家人休息。张某带着5岁的儿子上门找王某理论。在争执的过程中,张某儿子因伸手抚摸王某家笼子里的小狗,手臂被咬伤。双方就赔偿事宜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某应当为张某儿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承担医疗费等合理费用②犬的主人必须加强对犬管理,坚持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结合③根据无过错侵权责任,如果王某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不需承担侵权责任④如果双方就狗伤人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张某可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A【详解】①: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王某应当为张某儿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承担医疗费等合理费用,故①正确。②:犬的主人必须加强对犬管理,以免对他人造成伤害,坚持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结合,故②正确。③: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案例中王某饲养的小狗咬伤张某儿子,王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无论其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故③错误。④:如果双方就狗伤人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张某可向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④错误。故本题选A。6.78岁的庞某独居生活,基本生活费用来源于拾荒及领取低保金,无其他经济来源。庞某先后有两次婚姻,共生育6名子女,但子女以母亲再婚、未长期共同生活等为由不愿履行赡养义务。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①庞某有权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其子女给付赡养费②庞某子女的行为构成遗弃,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③庞某子女可以通过放弃继承权的方式免除赡养义务④庞某子女的赡养义务不因庞某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B【详解】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因为父母的原因而消除,而且庞某基本生活费用来源于拾荒及领取低保金,无其他经济来源,因此,庞某有权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其子女给付赡养费,①正确。②:题中,庞某子女只是不愿履行赡养义务,并没有说明其行为的严重程度,因此,不能判断庞某子女的行为构成遗弃,②排除。③: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能通过放弃继承权的方式免除赡养义务,③说法错误。④: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因为父母的原因而消除,因此,庞某子女的赡养义务不因庞某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④正确。故本题选B。7.周某与妻子吴某婚后育有一子周某翔(13周岁)、一女周某菲(13周岁),后两人离婚,两子女均由吴某抚养。某日,周某以代为保管名义将两名子女16800元压岁钱拿走。两子女在此之后多次要求父亲周某返还自己的压岁钱,均遭拒绝。于是,周某翔、周某菲便诉至法院,要求父亲周某返还两人压岁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长辈给付两原告压岁钱属于赠与行为,其所有权应归两原告②作为未成年人,两原告尚不能独立使用压岁钱购买个人物品③周某无监护职责,故无权监管和支配原告压岁钱,应全额返还④根据两原告要求,周某应归还压岁钱并交由直接抚养人吴某监管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B【详解】①④:长辈在春节期间按照民间风俗习惯给付两名原告的压岁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赠与的法律构成要件,该赠与行为合法有效,案涉的压岁钱应分别属于两名原告合法的个人财产;两名原告的母亲吴某与被告离婚后,两名原告由母亲吴某直接抚养,根据两原告要求,周某应归还压岁钱并交由直接抚养人吴某监管,①④正确。②:依民法典规定,8周岁以上(包含8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两原告独自接受他人赠与的压岁钱属于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用获得的压岁钱所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比如购买文具等,是有效的,②错误。③:两名原告系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两名原告的父亲周某与母亲吴某是两名原告的法定监护人,均有保护两名原告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职责,③错误。故本题选B。8.丈夫郑甲将其持有的某消防公司股份转让给与前妻所生的女儿郑乙,妻子白某认为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要求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但法院认定案涉股权转让协议有效,遂依法驳回了原告白某全部诉讼请求。法院作出这一判决的依据可能是( )①郑甲妻子白某没有履行抚养女儿郑乙的法定职责②郑甲与白某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没有进行约定③郑甲持有的某消防公司的股份属于郑甲的婚前财产④郑乙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股权转让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D【详解】①: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郑甲妻子白某没有履行抚养女儿郑乙的法定职责不是法院判决的依据,①排除。②:如果郑甲与白某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没有进行约定,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白某就可以认为丈夫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要求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②不符合题意。③④:法院认定案涉股权转让协议有效,遂依法驳回了原告白某全部诉讼请求。法院作出这一判决的依据可能是郑甲持有的某消防公司的股份属于郑甲的婚前财产,郑乙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股权转让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③④正确。故本题选D。9.赵某与黄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登记在赵某名下。两人育有两个孩子赵甲和赵乙,赵甲长期在外省工作,赵乙一家没有住房,一直跟赵某老两口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顾二老日常起居,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黄某去世后,赵某立下遗嘱把商品房留给赵乙。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①赵乙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在继承财产时应该要给予照顾②作为不动产该房产登记在赵某名下属于赵某的个人财产③赵甲可签订赠与合同将自己享有的房产份额过户给赵乙④赵甲没有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在法律上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A【详解】①: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是可以多分。因此赵乙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在继承财产时应该要给予照顾,①说法正确。②:赵某与黄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房产登记在赵某名下,但不属于赵某的个人财产,②说法有误。③:赵甲在遗产继承后,可以签订赠与合同将自己享有的房产份额过户给赵乙,③说法正确。④:赵甲没有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在继承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并不是丧失了继承遗产的权利,④说法有误。故本题选A。10.福州市就一起离婚纠纷案进行了开庭审理。经法院查明,2016年李某与王某在民政局登记结婚。2017年婚生一子李某某。婚后二人起初感情良好,四年后,由于性格不合,双方经常发生争吵,矛盾加剧,双方分居至今。近日,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另查明,二人婚生子李某某患有先天性疾病,多年来,一直由王某照顾。下列表述合理的是( )①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夫妻共同房产归李某,李某给付王某房产一半价值折价款②法院判决二人离婚,李某某抚养权归王某,李某定期或一次性给付相应的抚养费③法院判决二人离婚,李某某抚养权归李某,王某定期或一次性给付相应的抚养费④法院驳回离婚申请,驳回理由为因患有先天性疾病的孩子,无法定夺抚养权归属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答案】A【详解】①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应准许二人离婚,本题中不会因孩子患有先天性疾病就无法定夺抚养权归属,法院也不会因此驳回离婚申请,对夫妻共同房产可归属一方,通过给付相应折价款的方式予以补偿,①正确,④排除。②③:李某某多年来一直由王某照顾,法院在判决时会倾向于王某取得抚养权,李某须给付相应的抚养费,②正确,③排除。故本题选A。11.某地民政局将一名18个月内与四位女性闪婚闪离的“结婚黄牛”丁某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原因是丁某故意隐瞒已婚重大事实,并无与他人组建家庭共同生活的目的,而是利用结婚“帮助”他人规避房产限购政策,取得购房资格。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①丁某违背了公序良俗和诚实信用的民法原则②丁某四次婚姻遵循自愿原则,属于有效婚姻③丁某损害了其他购房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④丁某能够通过闪婚闪离合法分得对方的财产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A【详解】①③:利用结婚“帮助”他人规避房产限购政策,取得购房资格,丁某违背了公序良俗和诚实信用的民法原则;丁某损害了其他购房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①③正确。②:丁某四次婚姻都故意隐瞒已婚重大事实,属于重婚,存在欺骗性质,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婚姻,②排除。④:通过闪婚闪离能够分得夫妻共同财产,有婚前约定的明确属于一方的财产除外,④排除。故本题选A。12.2018年10月,甲乙双方自由恋爱结为夫妻。婚前,甲名下有一套小房子。婚后,为改善居住环境将小房子换成了大房子。2020年8月,因性格不合夫妻关系恶化,乙提出离婚。但在用小房子换来的大房子的财产归属上,双方产生分歧。关于大房子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登记在甲名下,但因其是婚后购买,仍属夫妻共同财产B.若以出售小房子所得价款为首付款,则属甲的个人财产C.如双方曾有口头约定,就可不适用夫妻法定财产的规定D.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未有其他约定,那么一定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答案】D【详解】A:如登记在甲名下,虽是婚后购买,但如果双方另有约定,则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可能是约定归甲,排除A。B:以出售小房子所得价款为首付款,由于所购房屋为婚后行为,不一定属于甲的个人财产,排除B。C:夫妻约定财产应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无效,排除C。D: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未有其他约定,那么一定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D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13.王某自2010年起在深圳市罗湖区经营一家火锅店,领有营业执照。2020年王某将火锅店转让给张某经营,但是未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更名手续。2021年的一天,张某在经营中因煤气罐爆炸,致使从广州前往深圳出差并到店吃饭的田某受伤。现在田某分别把张某和王某告上法院,请求赔偿医药费用。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已经不经营该火锅店,王某承担过错推定责任B.王某未办理营业执照更名,故王某承担连带责任C.王某侵犯了田某安全消费的权利,应赔偿精神损失D.王某应当到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上诉,填写起诉状【答案】B【详解】AB: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指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王某未办理营业执照更名,在田某吃饭受伤这起侵犯人身权的案件中,王某承担连带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A错误,B正确。C:王某除了赔偿精神损失费,还需要赔偿医疗费等其他费用,C错误。D:上诉,是指当事人对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撤销原判决、裁定的诉讼行为。田某的权益受到侵犯,田某是原告,应该是田某到深圳市罗湖区法院起诉,填写起诉状,而不是上诉。如果案件受理,王某可以应诉,D错误。故本题选B。1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022年8月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2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其中投诉数量居前的是食品安全、标识不详细等问题,如外卖、堂食中使用了预制菜却没有告知顾客。针对这一问题,餐饮企业应( )①详细标识预制菜品信息,切实尊重消费者权利②完善预制菜的法律依据,明确自身的责任义务③保证食品安全,对出售的产品进行详细标识④加强预制菜的行业监管,出台统一的行业标准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B【详解】①③:材料中,投诉数量居前的是食品安全、标识不详细等问题,如外卖、堂食中使用了预制菜却没有告知顾客,这表明餐饮企业应详细标识预制菜品信息,对出售的产品进行详细标识,保证食品安全,切实尊重消费者权利,①③正确。②:餐饮企业无权通过完善预制菜的法律依据,明确自身的责任义务。完善预制菜的法律依据的实施主体是相关国家机关,②排除。④:该选项的实施主体是政府,④排除。故本题选B。15.小李看到某影楼发布了19.9元写真广告,遂到店拍摄,拍摄过程中店员极力营销,小李又对相册、化妆、服装等项目多次消费升级,合计金额达2万余元。小李觉得金额太大,向影楼提出变更套餐内容,减少合同金额,遭拒。小李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协议,退还全部款项,法院依法受理了该案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影楼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合同不具效力 ②影楼应尊重小李的自主选择权,退还全部款项③小李已经不能再通过仲载解决与影楼的争议了 ④法院可以通过调解解决小李与影楼之间的争议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D【详解】①:某影楼发布了19.9元写真广告,并未涉及虚假宣传,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没有胁迫,属于有效合同,具有法律效力,①错误。②: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后面的相册、化妆、服装等项目多次消费升级,导致金额远超预期。小李提出变更套餐内容,减少合同金额,但遭到拒绝 ,侵犯了小李的自主选择权,但不能要求影楼退还全部款项,毕竟小李也有遵守合同内容的义务,②排除。③:根据或裁或审,小李已经选择了法院起诉,则不能选择仲裁,③正确。④:法院可以选择法庭判决,也可以选择诉讼调解,④正确。故本题选D。16.员工李某与公司就奖金发放及社保缴纳产生争议,通过粤省劳动争议在线调解平台申请调解。平台收到李某调解申请后,指派公司所在地的基层调解组织就近处理。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并办理了仲裁审查确认手续,由当地仲裁机构向双方出具仲裁调解书。据此可知( )①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凡是经劳动仲裁的纠纷,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和享受社会保险以及福利的权利③在仲裁审查确认前,李某与公司签订的《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④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能够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C【详解】①: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①排除。②④:员工李某与公司就奖金发放及社保缴纳产生争议,通过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并办理了仲裁审查确认手续,由当地仲裁机构向双方出具仲裁调解书。据此可知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和享受社会保险以及福利的权利;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能够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②④入选。③:在仲裁审查确认前,李某与公司签订的《调解协议》是经基层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③排除。故本题选C。17.随着信息时代的不断发展,扫码点餐成为时下流行的消费方式。扫码点餐新颖便利,但也涉嫌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等新问题,并引发社会争议。由此可见( )①消费者同意扫码点餐后即向经营者发出要约意味着合同的生效②市场主体应树立“科技向善”的理念,优化扫码点餐服务方式③商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坚持依法经营④经营者应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实现更深层次的消费公平A.②④ B.①③ C.②③ D.①④【答案】C【详解】①: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要依据受要约人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承诺,按规定作出承诺的,要约条款成立,合同产生效力,且订立合同并不意味着合同的生效,①错误。②③:扫码点餐新颖便利,但也涉嫌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等新问题,并引发社会争议。这说明市场主体应树立“科技向善”的理念,优化扫码点餐服务方式,商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坚持依法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②③符合题意。④:本题强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没有涉及安全消费权和消费公平,排除④。故本题选C。18.“阳过的不要”“进过方舱的不要”……近日,一些新冠肺炎康复者求职时遭遇歧视,引发关注和热议。对于给新冠康复者贴上特定标签、加以区别对待的情况,2022年7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严禁在就业上歧视曾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康复者”“对此类歧视现象发现起严肃处理一起”,这为广大新冠康复者求职吃了一颗“定心丸”。由此可见( )①就业歧视侵犯了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②“区别对待”损害了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企业应承担民事责任③对新冠康复者的区别对待,是企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要求④劳动者可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请诉讼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A【详解】①:新冠肺炎康复者求职时遭遇歧视,侵犯了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①说法正确。②:给新冠康复者贴上特定标签、加以区别对待,损害了劳动者的人格尊严,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②说法正确。③:对新冠康复者的区别对待,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③错误。④:材料提到的是关于新冠康复者求职,而不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出现劳动争议,选项说法与材料无关,④排除。故本题选A。19.M区15家驾培单位成立联营公司,并签订《联营协议》,规定各成员统一收费、管理及分配。N公司认为联营公司的组建打破了公平竞争的市场格局,并将联营公司诉至当地人民法院。被诉联营公司认为,签订《联营协议》的目的是统一管理、降低成本、增进效率。法院审理认为,联营公司不能提供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的证据,判决《联营协议》全部无效。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联营公司通过混淆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②原告可采用书面形式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进行举报③证据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当事人应当承担证据不足的不利后果④联营公司具有垄断的事实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C【详解】①:联营公司没有通过混淆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①观点不符合题意。②:N公司可以采用诉讼,也可采用书面形式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进行举报,②观点符合题意。③: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③说法错误。④:根据材料信息可知,联营公司具有垄断的事实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④观点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20.近年来,非法开采海砂现象频发,严重损害了海洋生态环境资源。王某等人多次从事非法采砂、售卖海砂的活动,获取暴利。检察机关指控王某等人的行为对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系统造成损害,侵害了公共利益,遂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王某构成非法采砂罪。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某如对判决结果不服,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②人民法院接到非法开采海砂的报案应当依法立案侦查③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王某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④海洋生态环境污染属于过错推定,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A.①③ B.③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A【详解】①: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王某如对判决结果不服,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①正确;②:立案侦查属于公安机关的职责,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②说法错误;③: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因此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王某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③正确;④:海洋生态环境污染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第II卷(非选择题)二、简答题:本题共5题,共40分。21.[案情提要]2022年5月,被告朱某雇佣原告赵某修建房屋。5月11日,被告朱某向原告出具欠条,欠原告赵某劳务费400元;5月19日,被告朱某向原告赵某出具欠条,欠原告劳务费2975元,共计3375元,原告多次催要无果,故起诉至法院。以上事实有原告提交的两份欠条、通话记录等证据及当事人的陈述在案佐证。[法院审理]原告赵某向被告朱某提供了劳务,原、被告双方之间形成事实劳务合同关系,且被告朱某向原告出具了欠条,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依法应受法律保护。原告赵某向被告朱某主张劳务费3375元的诉请,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相关资料: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通过此案,有人认为,签订合同是劳动者维权的关键,若无劳动合同,诉讼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好方式。结合《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此观点进行评析。【答案】原告赵某向被告朱某提供了劳务,并且丛事被告朱某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虽能证明原、被告双方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但是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位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劳动合同作为重要的书证,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在和解、调解、仲越、诉讼等多完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若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择恰当方式,以便妥善解决纠纷。22.温馨幸福的家庭既需要亲情和爱情的精心维护。也离不开法律的有力保护。学习了《在和睦家庭中成长》一课后,高二1班的几名同学围绕赡养与继承的问题,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学生甲:“现在子女在外地工作和学习的现象很普遍,很难陪在父母身边,所以赡养老人就要保证物质上满足其需求。”学生乙:“我是家里的独生子,父亲意外去世,母亲体弱多病。作为继承人,父亲欠下的债务我会竭尽所能全部还清。”学生丙:“我家邻居张大爷早年丧妻,育有二子一女。他在临终前立有自书遗嘱。把一套房子给了丧偶多年仍照顾他的小儿媳﹐并给卧病在床、生活困难的女儿二十万现金。几年前,大儿子与老人发生矛盾,再无任何往来,张大爷一点遗产也没留给他。我觉得老人的遗嘱不合理,应该按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运用所学《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以上三位同学的观点进行评析【答案】①学生甲的观点不合理。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要求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子女无论身在何处,工作和学习有多忙,除了物质上的供养之外,还要常回家看看,满足父母的精神需要。②学生乙的观点正确。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学生乙守法重信,主动替父还债,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③学生丙的观点片面。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张大爷临终前立有自书遗嘱,应按遗嘱继承来分配遗产。丧偶的小儿媳对张大爷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多分。张大爷遗嘱中为缺乏劳动能力、卧病在床、生活困难的继承人女儿保留了必要的遗产份额是合理合法的。大儿子对张大爷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张大爷的遗嘱合理有效。23.张某是一名职业作家,经常在博客上发表自己的原创作品,在网络上小有名气。2022年1月15日,甲影视公司发邮件给张某表示想把其发表的一部小说进行商业使用,并就小说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相关著作权的使用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说明。2022年1月16日,张某回复表示同意,随后双方签订了著作权转让合同。3月,张某在甲影视公司的网站上看到了自己的小说被著名为甲影视公司。2022年4月,某民族大学乙教师将小说翻译成藏文版供教学使用。张某认为甲彩视公司和乙教师均侵犯其著作权,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判断甲影视公司和乙教师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并说明理由。【答案】甲影视公司侵犯了张某的署名权。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张某和甲影视公司是就著作财产权进行了转让,该小说的署名权仍然属于张某,甲影视公司的行为是对张某署名权的侵犯。乙教师属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不侵权。特定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乙教师把张某的作品翻译成藏文供教学使用,属于合理使用。2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楼外楼”是一家知名老字号食品有限公司,被中外宾客誉为“美食天堂”。2022年有顾客反映,B公司于2021年底在天猫平台开设与“楼外楼”注册商标品牌相似名称旗舰店,在售的14个食品类礼盒商品的外包装、网页均标注与“楼外楼”品牌近似商标。据统计,B公司旗舰店共完成订单900多笔,销售1866盒商品,经营额36.52万元。“楼外楼”公司认为B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利,连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依法审理认定B公司违反法律规定并作出判决。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简要分析本案审理的法理依据,并说明B公司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承担方式。【答案】法理依据: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B 公司需要承担:侵权(知识产权)责任。方式: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25.德国威乐公司自1994年以来便在泵类商品上申请注册了多枚“WILO”商标,“威乐”商标,核定使用在第7类的污水处理用搅拌机、污水处理用混合机、机器外壳(机器部件)商品上,在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江苏威乐公司其生产的泵类产品外包装、机器外壳、宣传册、合格证等显著位置均标有“威乐泵业”,同时还通过官网及电商平台上开设的店铺持续宣传、销售泵类产品,相关网店显著位置标有“威乐泵业”字样,不少泵类产品图片上产品外壳显著位置标有“威乐泵业”字样。德国威乐公司认为江苏威乐公司误导了公众,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江苏威乐公司却称标注“威乐泵业”是对其字号的合法使用。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1)指出江苏威乐公司的违法行为,并说明理由。(2)如果德国威乐公司想要通过司法途径维权,需要做好哪些诉讼准备 【答案】(1)①江苏威乐公司制造并销售标有“威乐泵业”、持续宣传、销售被诉侵权泵类产品的行为,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了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侵害了德国威乐公司对“威乐”“Wilo”商标享有的商标专用权;②江苏威乐公司以“威乐”为字号,擅自使用了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是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2)①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在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德国威乐公司认为自己所享有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②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一般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中德国威乐公司想要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就必须树立证据意识,收集和保存好证据。法律与生活 综合练习(A卷)时间:75分钟 满分:100分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3分,共6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1.A公司因在店铺招牌上使用“桥头永和豆浆”名称被“永和豆浆”商标的注册所有人B公司起诉至法院。经过查证,A公司虽在名称中增加了“桥头”字样,但“永和豆浆”在门头招牌中居于显著位置,“桥头”的字体不仅小且与其他图案结合位于招牌的左侧。据此可知( )①B公司对“永和豆浆”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②本案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B公司的商标权③A公司设计招牌过程中存在“搭便车”的情况④B公司可要求A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违约金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2.小周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怀着满腔热血踏上了他的创业征程。他的家境优渥,父亲给了他一笔启动资金。小周拿着这笔钱跟大学的三个好朋友一起合伙创立了一家软件开发公司。对于开办公司需要注意的事项,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申请商标应具有独特性,并且必须注册后才能使用②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福利待遇条款③用人单位必须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④创办企业应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3.为取得北京户口,赵某与钱某签订《委托协议书》。协议约定:赵某支付48万元,钱某承诺在三年内为其办理北京户口;如因国家政策调整造成不可抗拒因素,钱某不承担责任,不退还先前所付款项。协议签订后,赵某支付24万元,并在钱某的安排下与持有北京农业户口的女子孙某登记结婚。后受户籍管理政策影响,赵某落户愿望落空。于是赵某诉至法院,要求钱某退款。法院判决钱某返还赵某24万元。本案中法官判决的重要原因是( )①该协议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②该协议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合同③政府政策是不可抗力,钱某无须承担违约责任④钱某未全面履行委托协议中约定的义务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4.江苏苏州一女子租了一套别墅居住,可不曾想,隔壁邻居的大妈不舍得在自家的花园处种菜,却要翻围墙到女子家的花园处种起菜来。女子多次劝说无果后,就将自家花园种的菜全部拨掉。大妈发现后,不仅辱骂女子,还将垃圾扔到女子花园,甚至还拿起扫帚要翻墙过来打人。该案例中( )A.大妈公然辱骂女子,侵犯了女子的荣誉权,应受到相应的处罚B.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C.大妈在女子的花园处种菜,是违约行为,要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D.女子与房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拥有使用权,任何其他人不能私自使用这个花园5.王某和张某是某小区上下楼的住户。一楼住户王某养的小狗经常半夜嚎叫,影响二楼张某家人休息。张某带着5岁的儿子上门找王某理论。在争执的过程中,张某儿子因伸手抚摸王某家笼子里的小狗,手臂被咬伤。双方就赔偿事宜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某应当为张某儿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承担医疗费等合理费用②犬的主人必须加强对犬管理,坚持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结合③根据无过错侵权责任,如果王某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不需承担侵权责任④如果双方就狗伤人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张某可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6.78岁的庞某独居生活,基本生活费用来源于拾荒及领取低保金,无其他经济来源。庞某先后有两次婚姻,共生育6名子女,但子女以母亲再婚、未长期共同生活等为由不愿履行赡养义务。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①庞某有权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其子女给付赡养费②庞某子女的行为构成遗弃,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③庞某子女可以通过放弃继承权的方式免除赡养义务④庞某子女的赡养义务不因庞某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7.周某与妻子吴某婚后育有一子周某翔(13周岁)、一女周某菲(13周岁),后两人离婚,两子女均由吴某抚养。某日,周某以代为保管名义将两名子女16800元压岁钱拿走。两子女在此之后多次要求父亲周某返还自己的压岁钱,均遭拒绝。于是,周某翔、周某菲便诉至法院,要求父亲周某返还两人压岁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长辈给付两原告压岁钱属于赠与行为,其所有权应归两原告②作为未成年人,两原告尚不能独立使用压岁钱购买个人物品③周某无监护职责,故无权监管和支配原告压岁钱,应全额返还④根据两原告要求,周某应归还压岁钱并交由直接抚养人吴某监管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8.丈夫郑甲将其持有的某消防公司股份转让给与前妻所生的女儿郑乙,妻子白某认为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要求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但法院认定案涉股权转让协议有效,遂依法驳回了原告白某全部诉讼请求。法院作出这一判决的依据可能是( )①郑甲妻子白某没有履行抚养女儿郑乙的法定职责②郑甲与白某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没有进行约定③郑甲持有的某消防公司的股份属于郑甲的婚前财产④郑乙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股权转让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9.赵某与黄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登记在赵某名下。两人育有两个孩子赵甲和赵乙,赵甲长期在外省工作,赵乙一家没有住房,一直跟赵某老两口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顾二老日常起居,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黄某去世后,赵某立下遗嘱把商品房留给赵乙。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①赵乙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在继承财产时应该要给予照顾②作为不动产该房产登记在赵某名下属于赵某的个人财产③赵甲可签订赠与合同将自己享有的房产份额过户给赵乙④赵甲没有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在法律上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0.福州市就一起离婚纠纷案进行了开庭审理。经法院查明,2016年李某与王某在民政局登记结婚。2017年婚生一子李某某。婚后二人起初感情良好,四年后,由于性格不合,双方经常发生争吵,矛盾加剧,双方分居至今。近日,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另查明,二人婚生子李某某患有先天性疾病,多年来,一直由王某照顾。下列表述合理的是( )①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夫妻共同房产归李某,李某给付王某房产一半价值折价款②法院判决二人离婚,李某某抚养权归王某,李某定期或一次性给付相应的抚养费③法院判决二人离婚,李某某抚养权归李某,王某定期或一次性给付相应的抚养费④法院驳回离婚申请,驳回理由为因患有先天性疾病的孩子,无法定夺抚养权归属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11.某地民政局将一名18个月内与四位女性闪婚闪离的“结婚黄牛”丁某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原因是丁某故意隐瞒已婚重大事实,并无与他人组建家庭共同生活的目的,而是利用结婚“帮助”他人规避房产限购政策,取得购房资格。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①丁某违背了公序良俗和诚实信用的民法原则②丁某四次婚姻遵循自愿原则,属于有效婚姻③丁某损害了其他购房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④丁某能够通过闪婚闪离合法分得对方的财产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2.2018年10月,甲乙双方自由恋爱结为夫妻。婚前,甲名下有一套小房子。婚后,为改善居住环境将小房子换成了大房子。2020年8月,因性格不合夫妻关系恶化,乙提出离婚。但在用小房子换来的大房子的财产归属上,双方产生分歧。关于大房子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登记在甲名下,但因其是婚后购买,仍属夫妻共同财产B.若以出售小房子所得价款为首付款,则属甲的个人财产C.如双方曾有口头约定,就可不适用夫妻法定财产的规定D.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未有其他约定,那么一定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13.王某自2010年起在深圳市罗湖区经营一家火锅店,领有营业执照。2020年王某将火锅店转让给张某经营,但是未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更名手续。2021年的一天,张某在经营中因煤气罐爆炸,致使从广州前往深圳出差并到店吃饭的田某受伤。现在田某分别把张某和王某告上法院,请求赔偿医药费用。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已经不经营该火锅店,王某承担过错推定责任B.王某未办理营业执照更名,故王某承担连带责任C.王某侵犯了田某安全消费的权利,应赔偿精神损失D.王某应当到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上诉,填写起诉状1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022年8月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2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其中投诉数量居前的是食品安全、标识不详细等问题,如外卖、堂食中使用了预制菜却没有告知顾客。针对这一问题,餐饮企业应( )①详细标识预制菜品信息,切实尊重消费者权利②完善预制菜的法律依据,明确自身的责任义务③保证食品安全,对出售的产品进行详细标识④加强预制菜的行业监管,出台统一的行业标准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5.小李看到某影楼发布了19.9元写真广告,遂到店拍摄,拍摄过程中店员极力营销,小李又对相册、化妆、服装等项目多次消费升级,合计金额达2万余元。小李觉得金额太大,向影楼提出变更套餐内容,减少合同金额,遭拒。小李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协议,退还全部款项,法院依法受理了该案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影楼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合同不具效力 ②影楼应尊重小李的自主选择权,退还全部款项③小李已经不能再通过仲载解决与影楼的争议了 ④法院可以通过调解解决小李与影楼之间的争议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6.员工李某与公司就奖金发放及社保缴纳产生争议,通过粤省劳动争议在线调解平台申请调解。平台收到李某调解申请后,指派公司所在地的基层调解组织就近处理。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并办理了仲裁审查确认手续,由当地仲裁机构向双方出具仲裁调解书。据此可知( )①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凡是经劳动仲裁的纠纷,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和享受社会保险以及福利的权利③在仲裁审查确认前,李某与公司签订的《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④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能够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7.随着信息时代的不断发展,扫码点餐成为时下流行的消费方式。扫码点餐新颖便利,但也涉嫌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等新问题,并引发社会争议。由此可见( )①消费者同意扫码点餐后即向经营者发出要约意味着合同的生效②市场主体应树立“科技向善”的理念,优化扫码点餐服务方式③商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坚持依法经营④经营者应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实现更深层次的消费公平A.②④ B.①③ C.②③ D.①④18.“阳过的不要”“进过方舱的不要”……近日,一些新冠肺炎康复者求职时遭遇歧视,引发关注和热议。对于给新冠康复者贴上特定标签、加以区别对待的情况,2022年7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严禁在就业上歧视曾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康复者”“对此类歧视现象发现起严肃处理一起”,这为广大新冠康复者求职吃了一颗“定心丸”。由此可见( )①就业歧视侵犯了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②“区别对待”损害了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企业应承担民事责任③对新冠康复者的区别对待,是企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要求④劳动者可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请诉讼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9.M区15家驾培单位成立联营公司,并签订《联营协议》,规定各成员统一收费、管理及分配。N公司认为联营公司的组建打破了公平竞争的市场格局,并将联营公司诉至当地人民法院。被诉联营公司认为,签订《联营协议》的目的是统一管理、降低成本、增进效率。法院审理认为,联营公司不能提供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的证据,判决《联营协议》全部无效。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联营公司通过混淆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②原告可采用书面形式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进行举报③证据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当事人应当承担证据不足的不利后果④联营公司具有垄断的事实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20.近年来,非法开采海砂现象频发,严重损害了海洋生态环境资源。王某等人多次从事非法采砂、售卖海砂的活动,获取暴利。检察机关指控王某等人的行为对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系统造成损害,侵害了公共利益,遂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王某构成非法采砂罪。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某如对判决结果不服,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②人民法院接到非法开采海砂的报案应当依法立案侦查③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王某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④海洋生态环境污染属于过错推定,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A.①③ B.③④ C.②③ D.②④第II卷(非选择题)二、简答题:本题共5题,共40分。21.[案情提要]2022年5月,被告朱某雇佣原告赵某修建房屋。5月11日,被告朱某向原告出具欠条,欠原告赵某劳务费400元;5月19日,被告朱某向原告赵某出具欠条,欠原告劳务费2975元,共计3375元,原告多次催要无果,故起诉至法院。以上事实有原告提交的两份欠条、通话记录等证据及当事人的陈述在案佐证。[法院审理]原告赵某向被告朱某提供了劳务,原、被告双方之间形成事实劳务合同关系,且被告朱某向原告出具了欠条,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依法应受法律保护。原告赵某向被告朱某主张劳务费3375元的诉请,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相关资料: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通过此案,有人认为,签订合同是劳动者维权的关键,若无劳动合同,诉讼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好方式。结合《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此观点进行评析。22.温馨幸福的家庭既需要亲情和爱情的精心维护。也离不开法律的有力保护。学习了《在和睦家庭中成长》一课后,高二1班的几名同学围绕赡养与继承的问题,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学生甲:“现在子女在外地工作和学习的现象很普遍,很难陪在父母身边,所以赡养老人就要保证物质上满足其需求。”学生乙:“我是家里的独生子,父亲意外去世,母亲体弱多病。作为继承人,父亲欠下的债务我会竭尽所能全部还清。”学生丙:“我家邻居张大爷早年丧妻,育有二子一女。他在临终前立有自书遗嘱。把一套房子给了丧偶多年仍照顾他的小儿媳﹐并给卧病在床、生活困难的女儿二十万现金。几年前,大儿子与老人发生矛盾,再无任何往来,张大爷一点遗产也没留给他。我觉得老人的遗嘱不合理,应该按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运用所学《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以上三位同学的观点进行评析23.张某是一名职业作家,经常在博客上发表自己的原创作品,在网络上小有名气。2022年1月15日,甲影视公司发邮件给张某表示想把其发表的一部小说进行商业使用,并就小说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相关著作权的使用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说明。2022年1月16日,张某回复表示同意,随后双方签订了著作权转让合同。3月,张某在甲影视公司的网站上看到了自己的小说被著名为甲影视公司。2022年4月,某民族大学乙教师将小说翻译成藏文版供教学使用。张某认为甲彩视公司和乙教师均侵犯其著作权,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判断甲影视公司和乙教师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并说明理由。2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楼外楼”是一家知名老字号食品有限公司,被中外宾客誉为“美食天堂”。2022年有顾客反映,B公司于2021年底在天猫平台开设与“楼外楼”注册商标品牌相似名称旗舰店,在售的14个食品类礼盒商品的外包装、网页均标注与“楼外楼”品牌近似商标。据统计,B公司旗舰店共完成订单900多笔,销售1866盒商品,经营额36.52万元。“楼外楼”公司认为B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利,连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依法审理认定B公司违反法律规定并作出判决。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简要分析本案审理的法理依据,并说明B公司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承担方式。25.德国威乐公司自1994年以来便在泵类商品上申请注册了多枚“WILO”商标,“威乐”商标,核定使用在第7类的污水处理用搅拌机、污水处理用混合机、机器外壳(机器部件)商品上,在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江苏威乐公司其生产的泵类产品外包装、机器外壳、宣传册、合格证等显著位置均标有“威乐泵业”,同时还通过官网及电商平台上开设的店铺持续宣传、销售泵类产品,相关网店显著位置标有“威乐泵业”字样,不少泵类产品图片上产品外壳显著位置标有“威乐泵业”字样。德国威乐公司认为江苏威乐公司误导了公众,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江苏威乐公司却称标注“威乐泵业”是对其字号的合法使用。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1)指出江苏威乐公司的违法行为,并说明理由。(2)如果德国威乐公司想要通过司法途径维权,需要做好哪些诉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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