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薪火相传有继承 导学案(含答案)-2022-2023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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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薪火相传有继承 导学案(含答案)-2022-2023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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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一、课标要求
2.1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培养家庭责任意识。
二、学习目标
1.结合继承实践中的具体情境和案例,分析遗产的含义,加深对析产的理解。
2.结合诚信原则和司法案例,分析遗产继承与债务清偿的关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继承观念。
3.结合民法典的规定和司法案例,理解并掌握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概念内涵和适用条件分析二者之间的关系。
4.结合民法典的规定,阐述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理解遗产分配的原则。
5.结合民法典的规定和司法案例,阐述遗嘱继承的条件,分析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区别,理解和辨析遗赠扶养协议等相关概念。
三.重难点
1.民法典继承编对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的界定(重难点);
2.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区别(重点);
3.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重点)
四、学习过程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2.遗产继承前的析产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民法典》第1159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3.概括继承与限定继承
(1)概括继承: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和依法应缴纳的税款。
"概括继承",指遗产包括积极遗产(被继承人生前享有的权利)和消极遗产(被继承人生前负担的债务和应当缴纳的税款),继承人未放弃继承的,应一并继承("概括继承")被继承人的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
(2)限定继承: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即继承人未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的清偿只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
4.继承权的取得
⑴法定继承:
①含义: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条件: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P47第一段)
③特点: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P47第一段)
④适用法定继承的顺序限制: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⑤范围和顺序:
(2)遗嘱继承:
含义: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注意】: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拓展补充】继承方式(处理遗产的顺序)
《民法典》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理解:被继承人死亡后,按照以下顺序处理遗产:第一,遗赠抚养协议;第二,遗嘱;第三,法定继承。
5.继承权和受遗赠权的丧失和宽宥
6.遗产继承份额的分配 P47相关链接
7.继承的要求和意义:
⑴要求: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⑵协商处理继承问题的意义: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23年五省省统联考22)刘某生前亲笔写下一份遗嘱,将汽车留给儿子小光,将字画留给女儿小丽。2022年8月刘某去世,其遗产除了汽车和字画外,还有存款若干,同时其欠他人的债务30万元尚未偿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footnoteRef:1] [1: D]
①小光应当对刘某的债务承担无条件的清偿责任 ②小光如果放弃继承,则汽车成为无主财产
③小丽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刘某的债务 ④刘某的存款应当适用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的含义
遗嘱是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注意】
(1)遗嘱处分的必须是个人合法财产。
(2)遗嘱表达的是遗嘱人单方意思表示。
(3)遗嘱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在指定继承。
【拓展1】遗嘱的有效要件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拓展2】遗嘱的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立遗嘱。
(3)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2.通过遗嘱处理遗产的方式
【拓展3】注意事项
(1)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3)遗赠是不需要经过公证就生效的法律行为。遗赠是无偿法律行为。
(4)受遗赠人应在两个月内作出接受表示,否则视为放弃;遗嘱继承人须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表示,否则视为接受。
(5)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若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来处理。
3.遗嘱的形式
类别 主要内容
遗嘱的形式 (1)自书遗嘱 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死后财产处置的正式意思表示,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 两个人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口述,一见证人代书、宣读、讲解、无误,由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三方签名,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遗嘱 两个人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口述或书写并打印成书面文件、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录音录像遗嘱 两个人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并录音或录像、遗嘱人和全体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当场封存、封缝处签名。
(5) 口头遗嘱 ①须存在只能订立口头遗嘱的"危急情况"。无此危急情况,所立口头遗嘱不成立。并且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②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 ③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将遗嘱人口授的遗嘱记录下来,并由记录人、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须注意:无须遗嘱人签名或摁指印);见证人无法当场记录的,应于事后追忆、补记遗嘱人口授的遗嘱内容,并于记录上共同签名,注明年、月、日。
(6)公证遗嘱 ①遗瞩人亲自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或者请求公证人员到其所在地办理遗嘱公证,不得代理。 ②应由两名以上的公证员共同办理;因特殊情况只有一名公证员办理的,应由一名见证人见证并签名。公证人员应当遵守回避的规定。 ③遗嘱人于公证人员面前亲自书写遗嘱或者口授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要在遗嘱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口授遗嘱的,由公证人员记录,向遗嘱人宣读,经遗嘱人确认无误后,由公证人员、见证人、遗嘱人签名(盖章或摁手印),并注明年、月、日。 ④公证人员在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审查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公证,出具《遗嘱公证书》,一式二份,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分别保存。
【注意P48:
(1)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2)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3)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失效,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4.立遗嘱的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拓展4】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和法定继承
五、学后反思
(1)请尝试画出本框学习的思维导图或概念图
请查找问题、记录或指出自己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或困惑,并写下你需要何种帮助。
写下你学习本框的收获或心得体会,并于其他同学分享
六.作业与检测
1.(北京市海淀区试题)随着社会公众法律意识的提高,为避免因继承问题产生纠纷,订立遗嘱逐渐成为常见现象。关于继承,以下认识有误的是( )
A.继承人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债务的清偿责任
B.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组织、个人
C.有扶养能力但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但不能不分
D.法律尊重遗嘱人生前意愿,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2. (2021·江苏·泰州中学高二阶段练习)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的法定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②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
③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④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2021·山东·临沂市兰山区教学研究室高三开学考试)遗嘱继承是财产继承的一种重要形式,但在现实生活中,人际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不断变化的,财产所有者在不同时期对自己身后财产的处理可能先后立有数份遗嘱。这种情况下,对其遗产的处理应坚持的原则是( )
①如果其数份遗嘱内容相冲突,应以其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②即使有数份遗嘱,也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③如果其数份遗嘱中有一份是自书遗嘱的,则以自书遗嘱为准
④对于其遗嘱中没涉及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2021·全国·高三专题练习)为避免子女因遗产起纠纷,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生前立下遗嘱。在我国,存在六种遗嘱类型,分别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以及口头遗嘱。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公证遗嘱的效力最强
②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有利于家庭的和谐稳定
③遗嘱内容打印后由遗嘱人亲自签名的属于自书遗嘱
④若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则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5.2020·浙江高考)小明八周岁时父母离异。两年后,母亲与孙某再婚,并生下女儿小玲。小明一直跟随母亲和孙某生活,直至他和小玲都成家立业。五年后,孙某病重,生活出现困难,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孙某只能要求小玲支付赡养费
②孙某应当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③孙某有权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
④小明对孙某的财产有继承权
A.①②B.②③C.①④D.③④
6.2022山东济南月考)小明6岁时父亲病亡,9岁时母亲改嫁张某,此后小明与其祖父母一起生活。张某有一个5岁女儿,跟张某一起生活。小明大学毕业那年,其母遭遇车祸死亡,留下一栋其再婚后与张某共同购买的房子,市值180万元。小明可以继承的遗产有
A.30万元 B.45万元 C.60万元 D.90万元
7.张一与王二有一子张三一女张四,张三婚后育有一子张五。张一与王二曾书面约定,自家的住房属于张一所有,商业用房为两人共有。2019年3月张一写下遗嘱,确定商业用房由王二和张三共同继承。2021年1月,张一去世,几个月后张三也去世了。关于住房和商业用房的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二对住房和商业用房都有部分继承权
②张四对住房有部分继承权,对商业用房没有继承权 ③张五都没有继承权 ④张五对商业用房有部分继承权,对住房没有继承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80岁的丧偶老人张某的两个子女在张某生前没有照顾过她,也很少去看望她。张某在去世前两年留下公证遗嘱,将个人房产及存款赠给常年照料她的保姆王某。现在张某子女都要求继承张某遗产,并与王某对簿公堂。对于张某的遗产,下列处理合法的是( )
A.两个子女可通过法定继承获得房产
B.王某通过遗赠获得房产和存款
C.两个子女和王某共同平均分配
D.王某通过优先继承权获得房产和存款
参考答案
1-5CCBDD 6-8C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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